1、自购商品管理制度自购商品管理制度 为了促进公司销售业务,提高客户需求响应速度和工作效率,保证自购流程快速、高效、安全运作,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 自购商品条件 1.1 必须在客户订单下达后且急需之商品。1.2 必须是无库存之商品。第二条 自购商品申请 2.1 有需求时必须由跟单文员填写自购商品申请单。2.2自购商品申请单所要求各项必须详尽、具体,新购品要注明询价、供应商及联系电话。2.3 常用的、月结供应商有现货的自购品,现金供应商且金额不大的自购品,两个工作日到货;金额较大的现金或转账付款自购品,三个工作日到货;远距离供应商须汇款交易的自购品,依客户回复货期及财务付款定货期。第三条 自购商品审
2、批 3.1 由跟单文员填好自购申请单交采购,采购询好价、谈好付款方式后交经理批准。3.2 每份自购报销单必须有自购商品申请单,否则财务不予付款。第四条 自购商品采购 4.1 由采购向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压价、依据公司的付款条件谈判。4.2 原则上自购商品由采购负责购入,如果应急情况,业务员自己拿货前应先知会采购员,不能先斩后奏。4.3 原则上自购毛率要达到 25%以上,特殊情况采购员可酌情处理,并向上级说明。第五条 自购商品入库 5.1 自购商品来货后,经仓管确认后方可办理入仓,入完后将供应商的送货单交由电脑员入库用。5.2 未办理入库手续而已经交货商品,须在 3 个工作日内办理入库手续。5
3、.3 电脑员只有在具备供应商开的票据、订单、客户签收的送货单,而且三者相一致的条件下,按入库程序及商品编码规则办理入库手续和单据录入。5.4 新产品编码按系统中 PLU 编码执行,但必须注意不同商品不能使用同一编码,如果一定要使用该编码,则必须将库存商品售出,将库存清为零。第六条 自购商品付款 6.1 采购需填写“付款申请单”并附“自购商品申请单”、“采购入库单”、票据(收据、发票)6.2 出纳须凭由会计审核、经理批准的付款凭证(必须有正确的采购入库单,票据,自购商品申请单)付款。6.3 采购与供应商谈判时一定要争取含税来货,能争取增值税票的要争取,若供应商不配合开发票或者税金直接算在商品价格
4、上的,采购可权衡用收据交易。6.4 金额超过一千元的,原则上转帐支付,现金支付金额限定在 3000 元以下,特殊情况须先经总经理批准。第七条 自购商品退货 7.1 自购商品质量问题而退货。7.2 交货期延长或提供型号不符。7.3 所有自购商品不论因上述何种原因退货,由自购申请人负全责,商品不得退回仓库。第八条 罚则 8.1 违反本制度第二条相关规定的,采购可以拒绝收单或采购。8.2 违反本制度第四条自购规定,徇私收取回扣者,一经查处,开除当事人并追究相应责任。8.3 违反本制度 5.1 条款,仓管人员擅自办理入库手续造成损失,仓管人员及自购人员根据过错程度赔偿相应损失。8.4 违反本制度 5.2 条款,每逾期 1 天,给予自购人员罚款 10 元处理。8.5 违反本制度 5.3 条款,电脑员未按规定及时正确录单,每单罚款 20 元。第九条 其它 9.1 自购商品不能留有库存,更不能积压。9.2 本制度自 2017 年 7 月 1 日开始执行。第十条 附件 1、自购商品申请单 自购商品申请单 部门:日期:品名 规格 数量 入价 售价 毛利率 数期 票据 供应商及电话 采购总额合计:送货公司:申请人:采购:电脑部:仓管: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