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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2022学年部编版政治(江苏专用)选择性必修二练习课件:2-6-2 夫妻地位平等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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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十二 夫妻地位平等 一、选择题(每小题 5 分,共 20 分)1.甲男与乙女通过网聊恋爱,后乙女提出分手遭甲男威胁,乙女无奈遂与甲男办理了结婚登记。婚后第 3 年,甲男法定继承了一套房屋,又私自动用乙女的婚前存款 20 万元投资股市,亏损 5 万元。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婚姻无效,房屋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甲男、乙女结婚时不符合法定条件甲男侵犯乙女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甲男、乙女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A.B.C.D.(15分钟30分)【解析】选 B。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本案中,甲男、乙女的婚姻无上述情形,婚姻有效,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错误。结婚需男女双

2、方完全自愿,乙女遭甲男威胁而与甲男结婚,不符合法定条件,正确。本案中,甲男私自动用乙女的婚前存款 20 万元,侵犯乙女平等处理财产的权利,正确。房屋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系夫妻共同财产,甲男、乙女不可自行约定房屋的归属,错误。2.下列关于遗嘱继承说法正确的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一律无效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口头遗嘱可以在任何情况下订立A.B.C.D.【解析】选 C。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正确。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错误。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强,其他遗嘱不得变动公证遗嘱,正确。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错

3、误。【补偿训练】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A.B.C.D.【解析】选 B。夫妻双方的人格独立,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正确。“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不属于夫妻关系中人身关系的内容,排除。3.林某与涂某在结婚时书面约定婚后收入归各自所有。儿子小涂 8 岁时,两人离婚,儿子随林某生活。离婚后,

4、涂某一直拒付儿子的抚养费。2021 年 2 月 1 日,小涂申请防近视眼镜外观设计专利,8 月 1 日获得专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涂某不用承担小涂 18 周岁之前的生活费用2036 年 2 月 1 日后可免费使用小涂的发明林某婚后用工资购买的化妆品属于个人财产涂某构成遗弃,公安机关可判其支付抚养费A.B.C.D.【解析】选 C。小涂在 18 周岁前读书期间的生活费用应由林某与涂某共同承担,表述不当。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我国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十五年,自申请日起计算。小涂于 2021 年 2 月 1 日申请了该外观设计专利,故 2036 年 2 月 1 日后该专利可以免费使用,正确。一方专用的

5、生活用品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正确。该案例中,林某与涂某离婚后,涂某不给抚养费,不构成遗弃罪,不给抚养费属于民事案件,可以起诉到法院要求对方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错误。4.甲与乙结婚多年后,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但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致乙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而恶化。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乙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权起诉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B.乙有权提出离婚诉讼并请求损害赔偿C.乙在离婚诉讼中有权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D.乙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法对甲予以行政处罚【解析】选 C。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

6、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除外。A 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B 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乙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甲对乙负有扶养义务,甲保管夫妻共同财产却拒绝向乙提供治疗费的行为属于不履行其应尽的扶养义务的行为。乙在离婚时,有权基于此种情况请求损害赔偿,但无权基于此种情况请求多分夫妻共同财产,C 表述错误,符合题意;虐待家庭成员、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虐待人、被扶养人有权请求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D 表述正确,

7、不符合题意。【补偿训练】孟先生与叶女士结婚前,贷款购置房产一套。婚后,孟先生向岳母霍某借款 60 万元并出具借条,承诺借款用于还贷,但其实是自行挥霍;房产证上加叶女士名字的承诺也未兑现。后双方离婚,霍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孟先生偿还借款及利息。本案中()借款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共同债务借款如只有孟先生的签字,属于个人债务借款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属于个人债务借款如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属于共同债务A.B.C.D.【解析】选 C。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另有约定的除外。本案中,虽然该借款

8、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但涉案借款明确约定系偿还一方名下房产贷款,并非用于家庭日常生活,且实际自行挥霍,故该债务属于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错误,正确。借款虽只有孟先生的签字,也要考虑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错误。借款如有夫妻双方的签字,则表明该借款是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思表示,属于共同债务,正确。二、非选择题(10 分)5.李某与王某经过结婚登记成为夫妻。婚后李某创办了一家儿童玩具制造厂,近几年制造厂合计创收 200 万元;王某在事业单位上班,婚后自己有存款 20 万元。由于工厂事务较多,李某经常不回家,导致两人感情疏远,吵闹不断。去年下半年,李某与同行业的张某一见钟情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9、李某将其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房款约 110 万元的住房送给张某。王某知情后,立即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与李某平分上述所有财产。从家庭与婚姻的角度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怎样依法处理李某与王某之间的财产。【解析】本题属于措施类主观试题,要求从家庭与婚姻的角度结合所学知识,谈谈人民法院应怎样依法处理李某与王某之间的财产。知识限定为家庭与婚姻的角度,根据书本知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李某创办了一家儿童玩具制造厂,近几年制造厂合计创收 200万元;王某在事业单位上班,婚后自己有存款 20 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材

10、料中“李某将其父母通过遗嘱赠与其个人的一套房款约 110 万元的住房送给张某”李某父母遗嘱赠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法院不应支持平分财产的诉求。答案: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李某创办的玩具制造厂合计创收 200 万元和王某婚后存款 20 万元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不应支持平分上述财产的诉求。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李某父母遗嘱赠与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法院不应支持平分财产的诉求。(10 分钟20 分)一、选择题(每小题 5 分,共 10 分)6.楼某和赵某于 2018 年 5 月登

11、记结婚。2019 年,二人贷款 50 万元购买房屋一套,房屋产权登记在楼某名下。2021 年,赵某与楼某感情破裂,楼某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期间,赵某与甲公司签署了一份专利转让合同,可获得 10 万元专利转让费。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贷款所购房屋是楼某个人财产,贷款是其个人债务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获得的 10 万元专利转让费是夫妻共同财产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协议离婚A.B.C.D.【解析】选 C。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二人贷款 50 万元购买房屋一套,贷款所购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贷款是夫妻共同债务,错误,正确。获得的 10 万元专利转让费是二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

12、于夫妻共同财产,正确。双方选用的离婚方式是诉讼离婚,错误。【补偿训练】“夫妻在婚姻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下列对“核心”理解正确的是()A.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所生子女必须随父姓B.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C.一旦结婚,夫妻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D.若夫妻一方工作繁忙,则不必履行家庭义务,可将全部家务交给另一方独自承担【解析】选 B。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A 错误。夫妻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这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B 正确。夫妻双方地位平等,平等行使权

13、利,平等履行义务,“男主外、女主内”说法错误,C 错误。夫妻双方须共同履行家庭义务,D 错误。7.2018 年 3 月,许某父母出资,给儿子在市区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子登记在儿子名下。随后,许某与陈某结婚,并入住该房。2021 年年初,两人因聚少离多离婚,双方达成协议:房子归陈某所有,10 万元存款归许某所有。许某父母得知此事后,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收回此房。根据此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许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住房许某与陈某对该住房有平等的处分权许某与陈某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许某父母可向陈某要求赔偿损失A.B.C.D.【解析】选 B。“许某父母出资,给儿子在市区全款购买了一套住房,房子登记

14、在儿子名下”说明该房屋属于许某父母赠与许某,且不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属许某个人财产,许某作为所有权人有权处分该住房,陈某对该住房无处分权,正确,错误。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许某与陈某的离婚协议合法有效,正确。离婚协议中,房屋已经由许某处分给陈某,许某父母不可再向陈某要求赔偿损失,错误。【补偿训练】甲(男)、乙(女)结婚后,甲承诺,在子女出生后,将其婚前所有的一间门面房变更登记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女儿丙出生,但甲不愿兑现承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女儿丙随乙一起生活。后甲又与丁(女)结婚。未成年的丙因生重病住院急

15、需医疗费 20 万元,甲与丁签订借款协议从夫妻共同财产中支取该 20 万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A.甲与乙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B.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C.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借款协议约定处理D.如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无权要求分割共有财产【解析】选 D。本题属于反向选择题,要求选择错误的选项;A 不符合题意,甲、乙在婚姻存续期间未按照约定将门面房的产权变更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仍属于甲的婚前个人财产,因此,在离婚时乙无权请求将门面房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B、C 不符合题意,甲与丁的协议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共同财产,如甲、丁离婚,有关医疗费按

16、借款协议约定处理;D 符合题意,若丁不同意甲支付医疗费,甲可以要求分割共有财产。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7 年 10 月,覃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屋,并在市区开了一家旅游工艺品店。2018 年 9 月,覃某到市区后,经常和同学们聚会,引起陈某不快。于是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覃某偶与同学交往,陈某轻则吵闹,重则对覃某进行殴打,覃某深感痛苦。2020年 6 月,覃某协商与陈某离婚,并要求平分家中的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陈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打理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无奈之下,覃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陈某离

17、婚,并要求对家中的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进行分割。法庭经调查审理后,判决覃某与陈某离婚,并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1)你认为在覃某和陈某的婚姻存续期间,陈某侵犯了覃某的哪些合法权利?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6 分)(2)法庭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4分)【解析】(1)本题有两个设问,第一个设问要求回答你认为在覃某和陈某的婚姻存续期间,陈某侵犯了覃某的哪些合法权利。根据材料“覃某到市区后,经常和同学们聚会,引起陈某不快。于是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可从陈某侵犯了覃某参与社会活动的自由的

18、角度分析,理由是: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制度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第二个设问要求回答夫妻间平等的人身关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解答本设问,考生依据教材所学回答即可,即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2)本题要求回答法庭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在本案例中,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都是二人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因此,考生可依据教材所学分析:我国婚姻制度规定,夫妻

19、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庭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是基于案例中的三居室房屋和8 万元存款属于覃某和陈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经营所得,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有平等的处理权。答案:(1)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制度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一方不得对另一方加以限制或干涉。案例中陈某侵犯了覃某参与社会活动的自由。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体现在:夫妻双方都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2)我国婚姻制度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庭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是基于案例中的三居室房屋和 8 万元存款属于覃某和陈某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共同经营所得,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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