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课在和睦家庭中成长课标要求体系构建核心素养2.1 熟知监护、抚养、扶养、赡养、继承等民事关系,培育家庭责任意识。1.科学精神:明确育小责任,理解敬老中的义务、制度、违法行为,明确继承的类型和要求。2.法治意识:遵守法律,依法履行责任、享有权利。一、育小职责大1依据:民法典等法律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2责任(1)父母对子女不仅有抚养义务,也有教育义务。抚养义务父母不得虐待、遗弃未成年子女,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有残疾的未成年人,更不得有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教育义务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知识拓展父母与子
2、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无论未成年子女由父亲还是母亲直接抚养,父母双方都是子女的监护人。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在法律上的地位与婚生子女是一样的。(2)父母必须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保护未成年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在履行监护职责时,父母应当保护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利益。未成年子女造成他人损害的,父母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知识拓展监护是指对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人身、财产以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目的在于保障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的利益。监护制度具有这样一些法律特征:第一,被监护人必须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第二,监护人必须有监护能力
3、,即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以及管教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能力;第三,监护人与被监护人之间必须具有亲属关系、朋友关系或行政隶属关系;第四,监护人和被监护人之间依法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得自行改变,也不能附带任何条件。3教育权利(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二、敬老是义务1赡养义务(1)内容: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2)要求要求子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照顾父母的特殊需求。赡养父母,要求子女尊重、体贴父母,不干涉父母的婚姻自由,使父母幸福安度晚年。2
4、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目的:为防止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受损,民法典专门规定了成年意定监护制度。(2)措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3)作用: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成年意定监护制度可以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3家庭违法行为(1)行为:现实中还存在家庭暴力、虐待和遗弃等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2)处罚: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知识拓展家庭暴力指对
5、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辨别区分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违反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有主刑和附加刑两大类。民事责任,是平等主体之间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三、法定继承有顺序1继承(1)含义:继承是指将自然人死亡后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2)意义:继承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代与代之间爱的延续和传递,是代际传承的重要保障。(3)内容:在继承关系中,死者是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是遗产;依法承受遗产的人是继承人,继承人享有的财产性权利称为继承权。知识拓展我国的民法典强调继承权男女平等,婚生子女与非婚
6、生子女平等。这改变了以往女性、非婚生子女无法继承遗产的歧视性做法。(4)条件:继承遗产需要先将个人合法财产从家庭共有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中析出,析产以后确定的被继承人的个人合法财产才是遗产。(5)债务继承不仅会获得被继承人的遗产,还需要承担被继承人未偿还的债务。本应由被继承人偿还的债务,应由继承人在继承的遗产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超过部分不负清偿责任,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6)取得继承权的根据一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称为法定继承,即基于婚姻关系、血缘关系、扶养关系获得继承权;二是基于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称为遗嘱继承。遗嘱继承只能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2继承顺序(1)顺序在被继承人未立
7、遗嘱或者所立遗嘱无效时,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法定继承的范围和顺序是: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画里话外法律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亲疏确定法定继承顺序。此外,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要求: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这样做,有利于继承人的和睦团结和整个家庭的安宁幸福,也是在弘扬中华传统美
8、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四、遗嘱继承重意愿1尊重死者生前意愿(1)尊重意愿:法律尊重死者生前通过遗嘱处分个人合法财产的意愿。(2)遗嘱: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依法律规定处分其个人合法财产及与此相关的事务,并于其死亡时发生效力的单方意思表示。(3)遗赠:有遗嘱不一定是遗嘱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法律上称之为遗赠。遗赠不属于继承。(4)效力:遗嘱继承是在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内确定具体继承人及份额,其法律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5)扶弱:无论是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画里话外遗嘱继承可以抵消法定继承
9、的效力。就法律效力而言,遗嘱继承的效力优先于法定继承。2遗嘱形式(1)形式:民法典规定,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六种。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须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2)效力:遗嘱人立有内容相抵触的前后数份遗嘱,以最后的遗嘱为准。知识拓展遗赠不属于继承。无论遗嘱继承还是遗赠,都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遗产份额。遗赠扶养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3遗嘱继承的意义:通过遗嘱处分财产,既是对遗嘱人意愿的尊重,又有助于减少继承人之间的分歧,有利于整个家庭的和睦。考点一家和万事兴1抚养、扶助与扶养
10、抚养扶助扶养区别定义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子女应该在经济上、生活上、精神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平辈人之间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相互扶助适用范围长辈对晚辈晚辈对长辈平辈之间联系都是法律规定的家庭成员间应履行的义务,不履行这些义务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它们都是构建和睦家庭的条件2.父母对子女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教育和保护未成年子女既是父母的义务,也是父母的权利。(2)父母应当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不得阻碍其入学或迫使其中途退学、辍学。(3)父母有权对子女的行为进行必要的约束和引导,并对子女进行批评教育和合理惩戒。3监护(1)含义:监护是指
11、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民事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的法律制度。(2)类型:中国的监护制度分为对未成年人的监护和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两种情况,设定监护人主要有法定和指定两种形式。(3)终止:被监护人成为“完人”,被监护人取得或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被监护人或监护人死亡,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监护关系终止后,被监护人仍然需要监护的,应依法另行确定监护人。(4)特征:被监护人须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监护人的职责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能由当事人约定。(5)职责:保护
12、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防止被监护人受到不法侵害;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妥善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对于被监护人财产的经营和处分,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4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1)赡养义务的主体是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对父母有赡养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2)成年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
13、生父母之间,养子女与养父母之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抚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3)赡养的主要内容是指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子女在经济上应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对父母应尊敬、关心和照顾。法律规定的对于父母的赡养义务,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和精神上慰藉父母。5成年意定监护制度(1)作用:意定监护是为保护成年人因其行为能力可能发生障碍或丧失,致其无法处理事务所设,意定监护的出现,标志着我国成年人监护制度的一大进步。(2)范围:近亲属。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近亲属
14、以外的亲属或者朋友,在其愿意并具备监护能力的情况下,可以成为意定监护人。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组织。(3)要求:协商确定监护人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意定监护的行使主体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意定监护在行使主体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才正式生效,意定监护优于法定监护,意定监护不影响法定继承。6.虐待、遗弃、家庭暴力(1)处罚:依据法律,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相关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虐待与家庭暴力既有联系,又有区别,表现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以不作为形式,比如不给饭吃、患病不给予治疗等,不构成家庭暴力,但构成虐待。(3)遗弃,是指家庭
15、成员中负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和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违法行为。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1(2021湖北黄冈阶段性检测)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2019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2020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费和医疗费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ABCDB解析:本案中,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符
16、合题意。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有继承权,错误。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但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费和医疗费,符合题意,排除。家庭关系2周某、桑某夫妻俩已生育一个儿子,但是他们有能力也愿意收养一个女孩,将其抚养成人。假如他们实现了愿望,收养了一个女孩。周某夫妇和女孩间()构成养父母和养子女关系构成继父母和继子女关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权利和义务与他们与儿子间的权利和义务是一样的A B C DB解析:通过合法手段收养,形成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收养受法律保护,不符合题意,符合题
17、意。考点二薪火相传有继承1遗产继承(1)方式:遗嘱继承、遗赠、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2)权利主体: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包括法定继承人、遗嘱指定的继承人、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此外,我国法律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权利实现条件: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继承人没有丧失继承权;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4)权利丧失: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
18、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等。2继承顺序(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4)法律也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5)在遗产继承中,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将其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或者在遗嘱中明确将其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的,应遵照该遗嘱执行。3遗赠(1)所谓遗赠,就是指自然人通过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
19、的组织、个人的行为。(2)公民通过遗赠给与受遗赠人的既可以是财产权利,也可以是免除其财产义务。公民订立遗赠时,可以对遗赠附加条件,也可以要求受遗赠人履行某种义务。但该附加的义务并不是遗赠的对价,也不能超过受遗赠人所得的财产利益。(3)遗赠的设立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同时,对出生后将成为法定继承人的胎儿,亦应当保留继承份额。(4)在司法实践中,有判例将赠与给婚外情人的遗赠予以撤销,主要基于该遗赠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原则而归于无效。4时效限制(1)第一,对受遗赠人接受遗产期限作了规定。我国法律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20、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2)第二,对继承权受到侵害请求人民法院保护的期限作了规定。我国法律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5遗嘱形式(1)公证遗嘱。即遗嘱人至公证机关对其遗嘱行为及遗嘱内容进行公证。(2)自书遗嘱。即遗嘱人亲笔书写的遗嘱,该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亲笔签名,并注明年、月、日。(3)代书遗嘱。即遗嘱人委托他人代笔书写的遗嘱。代书遗嘱应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见证人不得为遗嘱确定的继承人。(4)录音
21、录像遗嘱。即遗嘱人通过录音或录像的形式,确定其遗嘱的内容。录音遗嘱同代书遗嘱一样,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并将其见证的情况进行录音、录像。然后,应将录音、录像内容封存,封口由见证人及遗嘱人签名盖封。(5)口头遗嘱。即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无条件书写、录音或办理公证时,口头订立遗嘱的行为。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6)由于法律并不限制公民立遗嘱的次数及形式,实质上亦为尊重公民随时改变遗嘱的意愿,因而在现实生活中会存在多份遗嘱并存的情况。对于多份遗嘱的效力认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22、第42条:“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6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立遗嘱。(3)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7遗嘱的有效要件(1)遗嘱人须有遗嘱能力。(2)遗嘱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
23、思表示。(3)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4)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5)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赡养与继承1(2020浙江1月真题)小明八周岁时父母离异。两年后,母亲与孙某再婚,并生下女儿小玲。小明一直跟随母亲和孙某生活,直至他和小玲都成家立业。五年后,孙某病重,生活出现困难,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孙某只能要求小玲支付赡养费孙某应当向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孙某有权要求小明和小玲支付赡养费小明对孙某的财产有继承权A B C DD解析:非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与婚生子女的权利义务相同,小明也有义务支付赡养费,不选,
24、入选;调解不是必经的程序,不选;小明对孙某有赡养义务,对孙某的财产也有继承权,入选。2李阿伯无儿无女,晚年一直由唐先生照顾。唐先生为他交了4万余元的拆迁安置差价,每个月还为他汇款500元作为生活费。后来两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协议表示李阿伯去世后,他名下的一套房产归唐先生所有。在这一案例中()唐先生有权接受李阿伯的遗赠,分得该套房产唐先生获得李阿伯的房产属于遗嘱继承唐先生的行为体现了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唐先生与李阿伯非亲非故,无权继承李阿伯的房产A B C DC解析:唐先生与李阿伯虽然非亲非故,但为李阿伯交了4万余元的拆迁安置差价,每个月还为他汇款500元作为生活费,尽到了生养死葬义务,因此
25、,唐先生有权根据遗赠扶养协议分得该套房产,正确,排除。唐先生照顾孤寡老人,体现了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正确。只有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遗嘱继承人,才属于遗嘱继承,唐先生不属于李阿伯的法定继承人,错误。3甲(男)与乙(女)是夫妻,其子小明成家后,甲与乙离婚。后甲与丙(女)再婚,丙之子小亮8周岁,随甲、丙共同生活。小亮成家后,甲与丙甚感孤寂,收养孤儿小光为养子,视同己出,但未办理收养手续。几年后,丙去世,下列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小明 小亮 甲 小光A B C DB解析:按照法定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这里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甲与丙结婚时
26、,小明已成家,与丙之间不存在扶养关系,小明不能参与继承。甲与丙收养孤儿小光,但未办理收养手续,因此收养关系不成立,小光没有法定继承权。因此,丙的配偶甲,丙之子小亮有权继承丙的遗产,正确,排除。4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是民法典继承编的一大特色。继承人如果有遗弃、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等行为情节严重的,但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继承人的宽恕制度()保障了被继承人的遗嘱自由必然助长继承人的非法行为法律应进一 步严格限定条件是对被继承人人权的侵犯A B C DB解析:继承人的“宽恕制度”强调继承人确有悔改表现,且得到了被继承
27、人的宽恕,因此,这一制度保障了被继承人的遺嘱自由,正确;但“情节严重”和“确有悔改表现”需要由法律作进一步的规定,正确;继承人的“宽恕制度”没有侵犯被继承人的人权,排除;说法绝对,排除。5张某和李某,与子女达成老人分包赡养协议:长子赡养张某,次子赡养李某,互不干涉。几年后张某得重病住院治疗,花去数万元,长子以经济困难、次子以赡养协议为由都拒绝支付。张某诉至法院,要求两儿子分担医疗费。法院最终判决老人分包赡养协议无效,张某的诉讼主张得到法院的支持。法院作出上述判决的依据是()A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B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C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D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
28、务B解析:材料与继承遗产无关,A项不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因而次子有赡养父母的义务,应该出资赡养父母,B项正确;材料没有体现次子实施家庭暴力,C项不选;材料与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无关,D项不选,故本题答案应为B。6张乙是张甲的弟弟,张母一直与张甲夫妇共同生活。后张甲早逝,其妻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2016 年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 2018年春,张母病逝,张乙与刘某就遗产继承和赡养费问题产生争议,张乙认为自己才是张母遗产的继承人,刘某则要求张乙补偿其一定的赡养费。对此认识正确的是()刘某有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不应再要求赡养费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张乙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刘某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A B C DB解析:错误,因为张甲早逝,故其妻刘某无赡养张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刘某一直尽心赡养张母,张乙只是偶尔探望张母,故刘某要求张乙补偿赡养费是合理的;故正确入选。题目中,张母立下遗嘱写明其遗产由刘某一人继承,说明了刘某是张母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其遗产,故正确,错误。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