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四近代中国创建民主制度的斗争课时训练7近代中国创建民主制度的斗争一、选择题1.在近代史上著名的“公车上书”中(见右图),康有为认为变法是立国自强的根本,为此,他主张应()拒和迁都练兵仿行西方君主立宪制度推行有利于资本主义发展的各项政策改革教育制度、科举制度A.B.C.D.解析:在康有为看来是权宜之计,而则是治国之法、强国之法、教民之法的具体体现,故选C项。答案:C2.康有为在应诏统筹全局折中提出:“三权分立,然后政体备,以朝论之,皇上则为元首,百体所从,军机号为政府,出入纳王命。”其主张实际上是要求建立()A.君主立宪政体B.开明君主制政体C.民主共和政体D.君主专制政体解析:从材料中可以看出
2、,康有为在应诏统筹全局折中主张建立的政体要体现三权分立的原则,而且皇上为元首,这显然符合君主立宪政体的特征。故选A项。答案:A3.下图是1908年申报上刊登的一幅反映清末立宪的漫画,作者的意图是()A.立宪制度与君主专制一脉相承B.立宪制度与君主专制性质相同C.立宪制度与君主专制不能相容D.立宪制度与君主专制互不相干解析:图中树枝旁标有两字“立宪”,树枝很少;树根根部标着“专制”,树根很大,这就决定了树枝不可能很好地嫁接上去,这说明立宪制度与君主专制制度在中国无法相容。答案:C4.著名史学家唐德刚在民国前十年中说:“袁世凯那台滑稽戏的演出,也是靠个班底的。他老人家晚年,班底里的主要配角,一个个
3、各唱其戏,他这个袁兰芳只好唱个独角戏,就卖不了票了。”上述材料反映出袁世凯复辟帝制导致其()A.众叛亲离,陷于孤立B.遭到了帝国主义的反对C.被迫向革命党人屈服D.成为帝国主义的代理人解析:“班底里的主要配角,一个个各唱其戏”,说明袁世凯统治集团内部已四分五裂。“卖不了票了”说明社会各阶层都加入了反对袁世凯的行列,袁世凯成了众矢之的。答案:A5.朱德在一首诗中写道:“辛亥革命已十年,清朝余孽继当权。列强勾结诸军阀,掠夺人民更不堪。”这首诗从本质上说明了()A.资产阶级共和国道路在中国行不通B.民族资产阶级不能领导中国革命取得胜利C.不推翻列强就不能从根本上消除中国动乱的根源D.中国半殖民地半封
4、建社会的性质并未发生根本改变解析:通过朱德的诗中辛亥革命后“清朝余孽继当权”“列强勾结诸军阀”和“掠夺人民”可以得出,辛亥革命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中国的社会性质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故选D项。答案:D二、非选择题6.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梁启超全集中记载:“梁启超等联合举人百余人,连署上书,请废八股取士之制,书达于督察院,督察院不代奏,达于总理衙门,总理衙门不代奏。当时会试举人集毂下者将及万人,皆与八股性命相依,闻启超等此举,嫉之如不共戴天之仇,遍播谣言,几被殴击。”材料二泰西近欧论,皆言三权:有论政之官,有行政之官,有司法之官,三权立,然后事体备。以我朝论之,皇上则为元首,百体所从,军机号
5、为政府,出纳王命康有为应诏统筹全局折材料三一些人指使御史文悌上章弹劾,诋毁保国会“名为保国,势必乱国奸宄之徒欲保中国四万万人,而置我大清国以度外”。戊戌变法请回答(1)材料一中提到的是什么事件?它发生的直接原因是什么?该事件有何意义?(2)材料二反映的康有为的政治主张的理论依据是什么?(3)根据材料一、材料三,说明维新变法运动失败的重要原因。解析:第(1)问的后两问结合所学知识回答,实际上要我们理解公车上书的背景和意义;第(2)问康有为主张君主立宪,“理论依据”根据材料不难回答;第(3)问失败原因很多,但根据材料只回答重要原因即可。答案:(1)事件:公车上书。直接原因:甲午中日战争中国战败,马
6、关条约的签订。意义:拉开了维新变法的序幕,标志着维新变法由一种思潮变成政治运动。(2)三权分立学说。(3)顽固守旧势力非常强大。7.阅读下列材料:材料据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中华民国以参议院、临时大总统、国务员、法院行使其统治权。中华民国之立法权,以参议院行之。国务员于临时大总统提出法律案、公布法律及发布命令时,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认为有谋叛行为时,得以总员四分之三以上之出席,出席员三分之二以上可决弹劾之。总统由参议院选举产生。临时大总统代表临时政府,总揽政务,公布法律。临时大总统受参议院弹劾后,由最高法院全
7、院审判官互选九人组织特别法庭审判之。实行责任内阁制,内阁总理由议会的多数党产生。国务总理及各部总长,均称为国务员;国务员辅佐临时大总统,负其责任。法院以临时大总统及司法总长分别任命之法官组织之;法官独立审判,不受上级官厅之干涉。请回答(1)材料中“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体现了什么原则?有何意义?统治权力的分工体现了什么原则?(2)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规定中华民国实行哪种政体形式?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体现了资产阶级共和国的哪些基本原则?(3)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对临时大总统的权力作了哪些限定?其目的是什么?结果如何?(4)材料中“中华民国人民一律平等,无种族、阶级、宗教之区别”的规定有何进步意义?解
8、析:第(1)问的第一小问从材料中有效信息“中华民国之主权属于国民全体”可知体现了“主权在民”原则;结合所学知识归纳概括意义;最后一问通过该材料分析为“三权分立”原则。第(2)问结合教材知识归纳。第(3)问提取材料中的有效信息,由材料第二段“国务员须副署之”“参议院对于临时大总统可决弹劾之”,第三段“由最高法院审判之”归纳概括,结合所学知识,回答目的和结果。答案:(1)“主权在民”的原则。否定了封建君主专制制度,给人民一定的民主权利,体现了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要求,具有进步意义。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2)政体形式:责任内阁制。基本原则:主权在民,民主平等,三权分立。(3)限定:参议院有权弹劾总统;最高法院有权审判总统;总统颁布命令须由国务员副署。目的:防止袁世凯独裁,维护共和制度。结果:1914年袁世凯颁布独裁专制的中华民国约法,废除了中华民国临时约法;改内阁制为总统制;1915年复辟帝制。(4)确认了资产阶级人人平等的原则,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具有反封建的进步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