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1-4题。想像(英国)凯杰罗姆记得那天,我到大英博物馆去查阅有关接触性枯草热的治疗情况,我猜我大概得了这种病。 取下一本医书,我一口气读完了所有的相关内容。然后,我懒散地胡乱翻着书页,粗略地研究起疾病来。没等看完一连串的病症征兆,我便意识到自己恰恰得了这种病。 我坐在那里呆呆地发愣,陷入绝望之中。过了好一会儿,我又拿起那本书,翻了起来。翻到伤寒仔细看了它的各种症状,我发现我又得了伤寒,想必我得此病已经好几个月了,竟然还茫然不知。不知我还患有其它什么疾病 翻到舞蹈病,我发现,正如我预先料想的那样,我也患有这种疾病。我开始对自己的病情产生了兴趣,并决定一查到底。我开始按字
2、母顺序逐个检查翻到疟疾,我知道自己已经出现了疟疾的某些症状,两个星期后进入急性发作期;翻到肾小球肾炎,我心中稍微感到一丝安慰我得的只是其中较轻一种,就目前状况而言,我还可以活上几年。此外,我还染上了霍乱,并伴有严重的并发症。而白喉对我来说似乎是与生俱来的疾病。我不厌其烦地按照26个字母统统检查了一遍,结果发现,惟一没有得上的疾病就是髌前囊炎。 起初,我对此颇有些伤感,心中似有几分失落。为什么我没有得上髌前囊炎呢不过,过了一会儿,我的心渐渐变得开朗起来。我想,从药理学讲,我不是已经得了其它各种常见的疾病了吗没有得上髌前囊炎那就算了吧!反正痛风已经处于恶性晚期了。 我陷入了沉思。我想,从医学角度来
3、说我是一个非常有趣的病例,对于医学院学生来说,我更是一个极为难得的病例!如果学生们有了我,他们也就无须到医院去实习了我就是他们的“实习医院”。他们所要做的就是在我身上研究研究,然后就可以拿到他们的毕业文凭了。 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还能活多久,我得做一番自我检查。我摸了摸自己的脉搏。起初,我什么也摸不着,不久那脉搏又突然跳了起来。我掏出怀表,测算脉搏的次数,大概每分钟147次。我又摸了摸心脏,竟然发现它已经停止跳动了!后来,我渐渐意识到我的心脏还在那里,想必也没有停止跳动。只是我对此无法解释而已。我看了看自己的舌头我尽量把舌头伸得长长的,闭上一只眼睛,用另一只眼来检查。我只能看见自己的舌尖,得到的惟
4、一收获是:我比以前更加确信我得了猩红热。 走进阅览室的时候,我是一个健康快乐的人,出来的时候我变成了拖着衰弱病躯的重症病人。 于是,我去看了医生。他是我的一位好友,他摸了摸我的脉搏,又看了看我的舌头,后来不知怎么地谈起了天气。之后他问:“你究竟哪里不舒服” 我说:“老兄,我不会告诉你我得了什么病,让你白费那么多时间。不过,我可以告诉你我没有得什么病我没有得髌前囊炎。除此之外,什么病我都有。” 我还把自己是如何发现这些疾病的过程如实告诉了他。 随后他解开我的衣服,紧握着我的一只手腕,在我胸部一阵乱敲;又把脑门贴到我的身上。最后他坐了下来,开了一个处方,然后把它叠起来递给我。我接了过来,随手揣进衣
5、兜里,走了出去。 我径直来到一家最近的药店,药剂师看了看处方,又将它退了回来。 他说他不收这种处方。 “你不是药剂师吗”我问。 “我是药剂师。如果我经营一个合作商店兼营家庭旅馆的话,我倒是可以为你效劳。可我只是一个药剂师,我无能为力。” 我看了看那处方,上面写道:“一磅牛排,外加一品脱苦啤酒,每隔6小时服用一次;每天早晨散步10英里;每天晚上11点上床睡觉。此外,不要满脑子都装些你不明白的东西。”【注】品脱:英国计量单位1、小说主人公称自己是“实习医院”,请谈谈它的意思和表达效果。(4分)答:2、这篇小说的故事情节是怎样展开的?请概括回答。(4分)答:3、这篇小说的细节描写有何作用?请结合文中
6、画线部分作简要分析。(8分)答:4、结合小说主旨,你怎样理解医生为“我”开出的“处方”?小说以“处方”作结有何妙处?(6分)答: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5-8题。董师傅游湖宗璞董师傅在一所大学里做木匠已经二十几年了,做起活儿来得心应手,若让那些教师们来 说,已经超乎技而近乎道了。他在校园里各处修理门窗,无论是教学楼、办公楼、教师住宅或学生宿舍。都有他的业绩。在一座新造的仿古建筑上,还有他做的几扇雕花窗户,雕刻十分精致,那是他的杰作。 董师傅精通木匠活儿,也对校园里的山水草木很是熟悉。若是有人了解他的知识,可能聘他为业余园林鉴赏家,其实他自己也不了解。一年年花开花落,人去人来;教师住宅里老的一个
7、个走了,学生宿舍里小的一拨拨来了。董师傅见得多了,也没有什么特别感慨的。家里妻儿都很平安,挣的钱足够用了,日子过得很平静。校园里有一个不大的湖,绿柳垂岸,柳丝牵引着湖水,湖水清澈,游鱼可见。董师傅每晚收拾好木工工具,便来湖边大石上闲坐,点上一支烟,心静如水,十分自在。不知为什么,学校里的人越来越多,校园渐向公园靠拢。每逢节日,湖上亭榭挂满彩灯,游人如织。一个“五一”节,董师傅有一天假。他傍晚便来到湖边,看远处楼后夕阳西下,天渐渐暗下来,周围建筑物上的彩灯突然一下子都亮起来,照得湖水通明。他最喜欢那座塔,一层层灯光勾勒出塔身的线条;他常看月亮从塔边树丛间升起。这时月亮却看不见。也许日子不对,也许
8、灯太亮了。他并不多想,也不期望。他无所谓。 有人轻声叫他,是前日做活儿那家的女工,是他的大同乡,名唤小翠。她怯怯地说:“奶奶说我可以出来走走,现在我走不回去了。”董师傅忙灭了烟,站起身说:“我送你回去。”想一想,又说:“你看过了吗?”小翠仍怯怯地说:“什么也没看见,只顾看路了。”董师傅一笑,领看小翠在熙攘的人群中沿着湖边走,走到一座小桥上,指点说:“从这里看塔的倒影最好。”通体发光的塔,在水里也发着光。小翠惊呼道:“还有一条大鱼呢!”那是一条石鱼,随着水波荡漾,似乎在光辉中跳动。又走过一座亭子,那是一座亭桥,从亭中可以环顾四周美景。远岸丁香、连翘在灯光下更加似雪如金,近岸海棠正在盛期,粉嘟嘟的
9、花朵挤满枝头,好不热闹。亭中有几幅楹联,他们并不研究。董师傅又介绍了几个景点,转过山坡,走到那座仿古建筑前,特别介绍了自己的创作雕花窗户。小翠一路赞叹不已,对雕花窗户没有评论。董师傅也不在意,只说:“不用多久,你就惯了,就是这地方的熟人了。大家都是这样的。”他顿了一顿,又说:“可惜的是,有些人整天对着这湖、这树,倒不觉得好看了。” 俩人走到校门口,董师傅在一个小摊上买了两根冰棍。俩人举着冰棍,慢慢走。一个卖花的女孩跑过来,向他们看了看,转身去找别人了。不多时,小翠说她认得路了。董师傅叮嘱小翠,冰棍的木棒不要随地扔,自己转身慢慢向住处走去。他很快乐。 5、这篇小说的主要情节是什么(4分)答:6、
10、概括小说中董师傅这一人物形象。(7分)答:7、按照下面的要求,分析这篇小说中的表现手法。(6分)(1)董师傅每晚到湖边闲坐的细节描写,有什么作用?答:(2)从修辞手法的角度,对文中画线句子的景物描写进行赏析。答:8、这篇小说意蕴丰富,给人以多方面的启迪。请结合作品,分别对下面两个问题进行探究。 (8分)(1)文末说“他很快乐”。请举例说明董师傅快乐的缘由。(说出两点即可)答:(2)小说中将“校园渐向公园靠拢”作为人物活动的背景,请结合这一背景,谈谈这篇小说给你带来什么启示。(围绕某一方面谈即可)答:三、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9-12题。记住回家的路周国平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我的习惯是随便走走,好
11、奇心驱使我去探寻这里热闹的街巷和冷僻的角落。在这途中,难免暂时地迷路,但心中一定要有把握,自信能记起回住处的路线,否则便会感觉不踏实。我想,人生也是如此。你不妨在世界上闯荡,去建功立业,支探险猎奇,去觅情求爱,可是,你一定不要忘记了回家的路。这个家,就是你的自我,你自己的心灵世界。生活在今日的世界,心灵的宁静颇不易得。这个世界既充满着机会,也充满着压力。机会诱惑着人去尝试,压力逼迫着人去奋斗,都使人静不下心来。我不主张年轻人拒绝任何机会,逃避一切压力,以闭关自守的姿态面对世界。年轻的心灵不该静如止水,波澜不起。世界是属于年轻人的,趁着年轻到广阔的世界上去闯荡一番,原是人生必要的经历。所须防止的
12、只是: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家的路途。寻求心灵的宁静,前提是首先要有一个心灵。在理论上,人人都有一个心灵,但事实上却不尽然。有一些人,他们永远被外界的力量左右着,永远生活在喧闹的外部世界里,未尝有真正的内心生活。对于这样的人,心灵的宁静就无从谈起。一个人唯有关注心灵,才会因为心灵被扰乱而不安,才会有寻求心灵宁静的需要。所以,具有过内心生活的禀赋,或者养成这样的习惯,这是最重要的。有此禀赋或习惯的人都知道,其实内心生活与外部生活并非互相排斥,同一个完全可能在两方面都十分丰富。区别在于,注重内心生活的人善于把外部生活的收获变成心灵的财富,缺乏此种禀赋
13、或习惯的人则往往会迷失在外部生活中,人整个儿是散的。外面的世界布满了纵横交错的路,每一条都通往不同的地点。那只知死死盯着外部生活的人,一心一意走在其中的一条上,其余的路对于他等于不存在。只有不忘外部生活且更关注内心生活的人,才能走在一切可能的方向上,同时始终是走在他自己的路上。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寻找到回家的路。换一个比方,我们不妨说,一个有着坚实的自我的人便仿佛有了一个精神的密友,他无论走到哪里都带着这个密友,这个密友将忠实地分享他的一切遭遇,倾听他的一切心语。如果一个人有自己的心灵追求,又在世界上闯荡一番,有了相当的人生阅历,那么,他就会逐渐
14、认识到自己在这个世界上的位置。世界无限广阔,诱惑永无止境,然而,属于每一个人的现实可能性终究是有限的。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一个人不论伟大还是平凡,只要他顺应自己的天性,找到了自己真正喜欢做的有意义的事,并且一心把它做得尽善尽美,他在这个世界上就有了牢不可破的家园。于是,他不但会有足够的勇气去承受外界的压力,而且会以足够的清醒来面对形形色色的机会的诱惑。我们当然没有理由怀疑,这样的一个人必能获得生活的充实和心灵的宁静。 (有删改)9、作者在文章开头说自己“每到一个陌生的城市”有“随便走走”的
15、习惯,这样写有什么好处?(4分)答:10、解释下面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4分)把自己完全交给了机会和压力去支配,在世界上风风火火或浑浑噩噩,迷失了回定有路途。(2分)答:一个人有了坚实的自我,他在这个世界上便有了精神的坐标,无论走多远都能够找到回家的路。(2分)答:11、结全全文,谈谈你对文章标题“记住回家的路”的理解。(4分)答:12、文章最后一段说:“你不妨对一切可能性保持着开放的心态,因为那是人生魅力的源泉,但同时你也要早一些在世界之海上抛下自己的锚,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领域。”请结合全文,谈谈这句话对你的启发。(6分)答:四、阅读下文,完成第13-16题。时间怎样地行走 迟子建墙上的挂钟,
16、曾是我童年最爱着的一道风景。我对它有一种说不出的崇拜因为它常梦着时间,我们的作息似乎都受着它的支配。到了指定的时间,我们得起床上学,得做课间操,得被父母吆喝着去睡觉。虽然说有的时候我们还没睡够不想起床,在户外的月光下还没有戏耍够不想回屋睡觉,都必须因为时间的关系而听从父母的吩咐。他们理直气壮呵斥我们的话与挂钟息息相关:“都几点了,还不起床!”要么就是:“都几点了,还在外面疯玩,快睡觉去!”这时候,我觉得挂钟就是一个拿着烟袋着我们脑门的狠心的老头,又凶又倔,真怒把他给掀翻在地,让它永远不行走。在我的想象中,它就是一个看不见形影的家长,严古板。但有时候它也是温情的,在除夕夜里,它的每一声脚步都给我
17、们带来快乐,我们可以在子时钟声敲响后得到梦寐以求的压岁钱,想着用这钱可以买糖果来甜甜自己的嘴,真想在雪地上畅快地打几个滚。我那时天真地以为时间是被一双神秘的大手放在挂钟里的。它每时每刻地行走着,走得不慌不忙,气定神凝,不会因为贪恋窗外鸟语花香的美景而放慢脚步,也不会因为北风肆虐大雪纷飞而加快脚步。它的脚,是世界上最能禁得起诱惑的脚,从来都是循着固定的轨迹行走。我喜欢听它前行的声音总是一个节,好像一首温馨的摇篮曲。时间在挂钟里,与我们一同经历着风霜雨雪、湖源湖落。我上初中以后,手表就比较普及了。我看见时间躲在一个小小的圆盘里,在手腕上跳舞。它跳得静悄悄的,不像墙上的挂钟那么清脆悦耳,“滴答滴答”
18、的声音不绝于耳。手表里的时间给我一种鬼鬼崇崇的感觉,少了几分气势和严,以明明到了上课时间,我还会磨赠一两分钟再进教室,手表里的时间也就因此显得有些落实。后来,生活变得丰富多彩了,时间栖身的地方就多了。项链坠可以隐藏着时间,台历上镶嵌着时间,玩具里放置着时间,至于电脑和手提电话,只要我们一打开它们,率先映入眼帘的就有时间。时间如果是一样到处闪烁着,它越来越多,也就越来越显得匆匆了。十几年前的一天,我在北京第一次发现了时间的痕迹。我在梳头时发现一根白发,它在清晨的曙光中像一道明的雪一样了我的眼睛。我知道时间其实一在我的头发里行走,只不过一次露出了痕迹而已。我还看见,时间在母亲的口腔里行走,她的牙齿
19、脱落得越来越多。我明白时间让花朵绽放的时候,也会让人的眼角绽放出花朵鱼笔纹。时间让一棵青春的小树越来越枝繁叶茂,让车轮的辐条越来越沾染上锈链,让一座老屋逐渐鸵了背。时间好似变戏法的魔术师,突然让一个活生生的人瞬间消失在他们辛勤劳作过的土地上,我的祖父、外祖父和父亲,就让时间给无声地接走了,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脚印,又能在黑令的梦中见到他们依稀的身影。他们不在了,可时间还在,它总是持之以恒激情澎湃地行走着在我们看不到的角落,在我们不经意走过的地方,在日月星辰中,在梦中。我终于明白挂钟上的时间和手表里的时间只是时间的一个表象而已,它存在于更丰富的日常生活中。只要我们在行走,时间就会行走。我们和时间如同
20、一对伴侣,相依相偎着,不朽的它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13、怎样理解“它在清晨的曙,像一道明丽的雪线一样刺痛了我的眼睛”在文中的含意?(4分)答:14、文章是围绕人的成长与对时间的感受来展开的,请梳理作者的思路。(6分)答:15、文章描绘了“时间”的各种行走方式,请简要概括。(6分)答:16、文章写到“不朽”的“时间”“会在我们不知不觉间,引领着我们一直走到地老天荒”。请根据文意简要分析作者对“人”和“时间”关系的观点和态度。(6分)答:六、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7-20题。雾季羡林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雾。抵达加德满都的第二天凌晨,我一起床,推开窗子:外面是大雾弥天。昨天下
21、午我们从加德满都的大街上看到城北面崇山峻岭,层峦叠嶂,个个都戴着一顶顶的白帽子,这些都是古雪峰,在阳光下闪出了耀眼的银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我简直像小孩子一般地喜悦。现在大雾遮蔽了一切,连那些万古雪峰也隐没不见,一点影子也不给留下。旅馆后面的那几棵参天古树,在平常时候,高枝直刺入晴空,现在只留下淡淡的黑影,衬着白色的大雾,宛如一张中国古代的画。昨天抵达旅馆下车时,我看到一个尼泊尔妇女背着一筐红砖,倒在一大堆砖上。现在我看到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堆红红的东西,我以为他拿的也是红砖。但是当他走得近了一点时,我才发现那一堆红红的东西簌簌抖动,原来是一束束红色的鲜花。我不禁自己笑了起来。正当
22、我失神落魄地自己暗笑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浓雾虽然遮蔽了形象,但是却遮蔽不住声音。我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当我倾耳细听时,又不知从哪里传来了阵阵的犬吠声。这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情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加德满都学会了喜欢的两种动物鸽子和狗,竟同时都在浓雾中出现了。难道浓雾竟成了我在这个美丽的山城里学会欣赏的第三件东西吗?世界上,喜欢雾的人似乎是并不多的。英国伦敦的大雾是颇有一点名气的。有一些作家写散文、写小说来描绘伦敦的雾,我们读起来觉得韵味无穷。对于尼泊尔文学我所知甚少,我不知道,是否也有尼泊尔作家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但是,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加德满都,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
23、的人,恐怕是不会多的,其中原因我不甚了了,我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钻研探讨。我现在在这高山王国的首都来对浓雾大唱赞歌,也颇出自己的意料。过去我不但没有赞美过雾,而且也没有认真去观察过雾。我眼前是由赞美而达到观察,由观察而加深了赞美。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能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一些时候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模糊数学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曾说过几句怪话:数学比任何科学都更要求清晰,要求准确,怎么还能有什么模糊数学呢?后来我读了一些介绍文章,逐渐了解了模糊数学的内容。我一反从前
24、的想法,觉得模糊数学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这些东西的模糊性。承认这个事实,对研究学术和制订政策等等都是有好处的。在大自然中怎样呢?在大自然中模糊不清的东西更多。连审美观念也不例外。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在这里,观赏者有更多的自由,自己让自己的幻想插上翅膀,上天下地,纵横六合,神驰于无何有之乡,情注于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立刻就成了什么样子,比那些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要好得多,而且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
25、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我的幻想飞腾,忽然想到了这一切。我自诧是神来之笔,我简直陶醉在这些幻象中了。这时窗外的雾仍然稠密厚重,它似乎了解了我的心情,感激我对它的赞扬。它无法说话,只是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选自中华散文珍藏本从书季羡林卷,有删节)17、文章的第、自然段中着重写到了关于鲜花和动物的细节。从本文的主旨来看,这些细节描写表现了雾的哪些特点?从艺术表达效果来看,这些细节描写又有什么作用?(4分)答:18、请用一句简洁的话,概括文章第自然段的主要观点,不超过20字。(3分)答:19、“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根据第自然段的内容,谈谈作者这样说的
26、理由。(5分)答:20、本文以雾为线索展开,请具体分析文章的行文思路。(6分)答:七、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21-23题。敦煌大地苍凉而贫瘠,宕泉河已经干涸,只剩时间和风在河床上流淌。一段最鲜活的历史就住在这贫瘠的表皮下这是历史的另一种写法。 我,越过历史上那些小脚婆姨的时代,越过阉割了的宦官的时代,走进地层,走进敦煌,一下接通我们文明的另一个源流。时光早已远去,那些曾经吹过旷野的风还留在衣带上;描绘的手早已化入尘埃,从他们手底流溢出来的色彩还在;丰美的水草已成荒漠,从那里生长起来的繁荣却留在洞窟里。一场色彩与线条的盛会:灵动的肢体,飘飞的衣带,蘸着宝石的颜色自如地流转。在古中国的历史上,漫漫黄
27、沙下,原来掩藏着这般自由的灵魂,这般高扬飘逸,这般酣畅淋漓,这般辉煌壮丽!当一个美丽的飞天曳着长长的衣带绕楼穿窗而过时,我们的灵魂也跟着飘飘悠悠,仿佛鱼鳝从水中一滑而过,人怎么可以把一根带子舞成这样,像一条河,像一道绵长的波浪线,像沙丘上飞舞的风,一个民族用它的灵魂在这根带子上舞过千年。洞窟外面,风把沙丘牵动过一轮又一轮,一千多年的风一直在上面吹拂,河水跟着它在流淌。桑叶上的阳光在上面闪烁,生命在上面歌唱,从绸带的飘飞里,我听到一股强劲的音乐。那是生命的狂欢。生命在洞壁上奔涌了一千年。一匹迈着舞步的马。绘画人将灵魂里的歌声流泻到马步上-大地就是琴键,马蹄踩踏在音乐上,一股泉流般的乐音从马蹄下升
28、起,把你和马一起浸入其中。一位美丽的女菩萨。一千多年前的泥土,竟然塑造出这般鲜活的肉体,认人油然而生爱心。她就像是邻居家年轻的少妇,脸上洋溢着愉快的光辉,丰腴的手臂叫人想偷偷伸过手去摸上一摸。瞧她那隐然含笑的样子,应该是不会生气了。神和佛在这里传达着人间的欢娱。一幅童子嬉戏图。嬉戏中的儿童,那份童稚天真,那份童趣,或许他们天生地一下就接近了真正的经义?他们都是谁?是些什么样的人,从春到夏从秋到冬把一生的时光都留在洞窟?我惊叹于那些一笔一画抄出来的经书,一个字一个字,一行一行最终排成一张纸,一张纸接一张纸码成垛堆成山,多少生命成年累月就这样抄下来,一生做着同一件事情,生命逝去了,他们的痕迹还在。
29、一个人终其一生,将生命专注在一件事情上,不管那是什么,这本身就是值得尊敬的。当众多的生命为某一件事情聚集到一起,甚至一人接一代人专注于同一件事情时,这便是伟大敦哉煌也!看着那一尊顶天立地山一般高大的佛像。山做成的身躯,自然有着山的气象,山的沉静,山的大度,山的厚重。可是,在它的宏大中却不失细腻:那平静的面容,眉宇间充满会通天地得之于心的灵光,那是从灵魂从生命中流溢出来的光辉;那根修长的手指,当它沿着一定的坡度微微往上一时,你感到那上面倾注了多少灵魂的美丽;还有那手臂的自然垂下,衣身上的皱痕在生的追求拓展到死后,神在众多的生命中坐直了身子,让后来的人惊叹生命的伟大。他们是些关注灵魂的人。穷其一生
30、,只为把灵魂安置在洞窟里。在这一行行规规整整的字迹里,在这大处着笔美轮美奂的神像壁画里,我看到古人专注的眼神,就在这些神像后,面,他们是真正的神,就是他们,让生命在同前的沿壁上飞扬起事,让自己的精神顶天立地地站立在这里,以至多少年以后,一见之下,就把我们这些为外物所因扰所同化的现代人,一下带到云端。敦煌等在它的洞窟里,等待它的颜色再度回到地面,等待它的声音在风中传响,等待它的底气来到我们身上,鸣沙山,沉默千年的沙石,也在朝我的臂腿发出鸣响。21、本文对敦煌的哪些描写再现了“最鲜活的历史”?(4分)答:22、综观全文,如何理解“这是历史的另一种写法”。(4分)答:23、赏析本文第五自然段画线的文
31、字。(6分)答:八、阅读下文,完成第2429题。(22分) 灯笼红我们家乡有一种香瓜叫作“灯笼红”。这瓜熟透了以后,瓤儿红得像点亮的灯笼。我的曾祖母就像熟透了的灯笼红。她面孔焦黑,布满老树皮般的皱纹,可是心灵却如瓜瓤那么又红又甜。我的童年时期见过不少这样的老人,他们经历了艰难的一生,最后在生命的内部酿出并积聚起隽永而仁慈的美好性灵。曾祖母至少活到八十岁以上,我四岁那年,她无疾而终。我跟她在一盘大坑上挨着睡,她死的那天晚上,把我的被褥铺好,像往常那样,如打坐的僧人,久久不动地盘腿坐在上面,为的是把被窝焐得暖暖和和的。我光身子一出溜钻进被窝,曾祖母隔着被子抚拍我好半天,直到入睡为止。那时正是严寒的
32、冬天。当我在温暖的被窝里做着梦的时候,曾祖母在我身边平静地向人生告别了。我睡得死,醒来时天大亮。平时曾祖母早已起床下地,坐在圈椅里跟祖母说话,今天为甚仍稳睡着?侧脸一瞧,一双绣花的新鞋露在曾祖母的被头外面,不是过大年,为甚穿新鞋?还有,她怎么头朝里睡?我愣怔地坐起来,看见姐姐立在门口嘤嘤地哭泣,屋里有几个大人靠躺柜立着。我坐起来,刚喊了声“老娘娘”(家乡对曾祖母这么叫,第一个“娘”读入声),就被一双有力的手臂连被窝一块抱走,送到父母住的屋子里。我哭着,我并不晓得曾祖母已死,喊着“老娘娘”这时我才听见我的几个姐妹也都哭喊着“老娘娘”。我家的大门口平放着一扇废弃的石磨,夏日黄昏,曾祖母常常坐在上面
33、。我从远远的街角一露面,她就可着嗓门喊我“汉子,汉子,快过来!”我们家乡女人把丈夫才叫“汉子”,曾祖母“汉子汉子”地叫我,引得过路的人狂笑不止。这个细节我一直没有忘记。我跑到她身边,她牵着我的手走进大门。一进大门,有一问堆放麦秸的没门没窗的房子。麦秸经过碌碡压过以后很柔软,我们叫“麦滑”。当年的麦秸都有股浓馥的太阳味儿,我自小觉得凡太阳晒过的东西都有一股暖暖的甜味儿。在收割季节的庄稼叶子上能闻到,地里的土坷垃上能闻到,熟透的“灯笼红”香瓜散发出的太阳味儿最浓。曾祖母叮咛我:“你看着,不要让人来。”我心里全明白,假装着懵懵懂懂,隔着麦秸,我早闻到了诱人的灯笼红的香味。曾祖母跪在麦秸上。双手往里掏
34、,掏得很深,半个身子几乎埋进麦秸里,麦秸里沉聚的芬芳的太阳味儿被扬了起来,刺得鼻孔直痒痒。她终于掏出三五个“灯笼红”,逐个闻一闻,挑出其中最熟的一个递给我,把剩下那几个又深深地寄在麦秸里面。家乡话中的“寄”是藏匿的意思。甜瓜寄在麦秸里两三天,能把半熟的瓜酿得全熟,浓浓的香味溢出了瓜皮。香味正如同灯放射出的光芒,只不过不像灯光能看得见。其实跟看得见也差不多,一闻到香味就等于看见红烁烁的瓜瓤了。我们回到大门口磨盘上坐着,曾祖母眼瞅着我一口口地把瓜吃完。我连曾祖母的姓和名字都不知道。她留给我的只有上面说的一些梦一般的事迹。隐约地记得她个子子很矮小,穿的袄肥而长,宽大的袖口卷起半尺来高,里面总寄放些小
35、东西,她会从里面给我掏出几个醉枣或麦芽糖。对曾祖母的手我还有记忆。她总用干涩的手抚摸我的面孔,晚上当我钻进被窝,她的手伸进被窝久久地缓慢地抚摸着我,从胸口直抚摸到脚心,口里念念有辞:“长啊,长啊!”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别的,关于她,我什么也记不得了。她早已隐没进了无法忆念的像大地一般深厚的历史的内腔之中了。听说曾祖母年轻时性子很刚烈,说一不二,村里有个姓王的武举人(是全县有名的摔跤场的评判),都怕她三分。到了晚年,她却异常的温厚,像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安静地等着大雪深深地封盖住它。她从人世间隐没了,回归到了生养她的浑然无觉的大自然。大自然因他们(无以数计
36、)生命的灵秀和甜美而更加富有生育的能力。24、家乡的女人把丈夫叫“汉子”,曾祖母却这样叫“我”,这是因为(1分)答:25、阅读第段画线的两处细节描写,辨析曾祖母心理上的差异。(2分)答:26、文章为什么用“一些梦一般的事迹”来概括曾祖母留给“我”的记忆?(2分)答:27、第段写道:“我现在仍能隐隐感触到她的手微微颤动着,在我的生命的里里外外”简析这句话的含义。(3分)答:28、概括本文的语言风格,联系文章主要内容进行赏析。(3分)答:29、文章将曾祖母喻为“灯笼红”,又将她喻为“收完了庄稼的一块田地”,联系全文对此加以评析。(5分)答:九、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0-33题。总想为你唱支歌走一趟
37、大西北,就像走在一块失去平衡的地块上。这是一个怎样倾斜了的世界啊!夕阳里的左公柳默默地伫立着。大漠的风沙在它们身上刻下了斑斑驳驳的伤痕。我曾见过一幕震慑人心的景象。那是一株在狂虞风暴中被击倒的左公柳。这老柳并没有就此而死亡。在它倒伏的身躯下,庞杂的根系一半裸露在地上,一半残留在地下。于是,残留在地下的根系顽强地负起了生命的全部使命。茂密的枝叶在倒下的躯体上依然生长得非常美丽,每一片叶子在阳光映照下好像一串串晶莹发光的绿宝石。去民勤县拜苏武山,公路有一半被流沙所拥没。民勤被喻为沙海中的孤岛,四周为浩输沙漠所包围。苏武牧羊的故事听说就是发生在民勤已经干枯的北海边。有话流传:“民勤无天下人,天下有民
38、勤人。”一日民勤之艰苦,外乡人都望而生畏,不肯前来安营扎寨;二日民勤人肯吃苦,敢于外出闯荡。在民勤,常常能见到这样的画面:一个农人,一匹骆驼,一辆小板车,在泥沙的路上躜躜走着。落日将他们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那农人裸露的脸和手是黑的而且皱着,那农人转动的眼珠是迟缓的却是渴望的。他们就在这一派灰黄的鸿蒙中往返着。由于降生在这样一个巨大的空间里,他们已无所谓大。由于生存这样一块没有生迹的土地上,他们亦无所谓无。他们知道属于自己的只有一个:要想活下去,只有向命运抗争。 在戈壁上赶路,还能经常看到这样的情景:一片片疤痕累累、粗壮结实的胡杨林,因缺水而死亡了。仿佛是一个刚刚经历了恶战的古战场,死亡的胡杨林
39、挺立着身子不肯倒下,一条条高高举起的瘟曲干枯的胳膊直指蓝天,密密麻麻的胳膊汇成了一片呐喊的海洋,为活着的伙伴和为死去的自己。荒漠戈壁上随处可见被榨干了最后一滴水的枯枝败草的尸体,唯有枯死的胡杨林的方阵总使我热泪盈眶。在戈壁大漠中赶路,满目皆是巨大的悲壮。走一趟大西北,人会坚强几分;走一趟大西北,长不大的孩子会长大。在大西北我曾拣回一枚戈壁石。谁也无法读出它的年龄,谁也无法估出它的身价。它体不盈握,状苦鹅卵,但通体的赤红中沁着几淡淡的乳白,红白相间的石纹如涌动的江湖。记得那天就是这石纹吸引了我,从此我们再没分离。月光溶溶地罩着它,珠圆玉润般生辉,沉鱼落雁般美丽。多少夜我与它默默对视,静谧中总听见
40、一个声音在呼喊我。那声音苍凉而低沉,那声音遥远而神秘,那声音从不可知的地方飘来,又消散在不可知的地方。每每从沉思中醒来,心湖里便又涨潮似地涌动一层情思。也许有那么一天,大家会猛然醒悟:南方的天地太玲珑剔透了,太经不起摔打了。那里挤满了人,矗满了楼,停满了车。人们会发现,大西北正在呼唤我们。尽管那里的风是干燥的,水是咸涩的,但那里有可以让鸟儿展翅翱翔的天空,那里有可以让生命茁壮生成的绿洲。是的,会有那么一天,大西北会像海市蜃楼一样美丽,到那时,倾斜了的世界会重新平衡。大西北并不苍白并不无奈的黄土地呵,总想为你唱支歌。30、文中刻画的“左公柳”和“民勤人”两个形象具有哪些相同的特点?作者描写这两个
41、形象的用意是什么?答:31、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意。(1)走一趟大西北,长不大的孩子会长大。答:(2)南方的天地太玲珑剔透了,太经不起摔打了。答:32、文章第五段运用了哪些表现手法来描写枯死的胡杨林?这样写有什么好处? 答:33、文章后一部分写到了“戈壁石”,这对表现文章的主旨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答:十、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3436小题。诗与直觉朱光潜无论是欣赏或是创造,都必须见到一种诗的境界。这里“见”字最紧要。凡所见皆成境界,但不必全是诗的境界。一种境界是否能成为诗的境界,全靠“见”的作用如何。诗的“见”必为“直觉”。有“见”即有“觉”,觉可为“直觉”,亦可为“知觉”。直觉必须是对
42、于个别事物的知,“知觉”必须是对于诸事物中关系的知,亦称“名理的知”。例如,看见一株梅花,你觉得“这是梅花”,“它是冬天开花的木本植物”,“它的花是香的,可以摘来插瓶或送人”等等,你所觉到的是梅花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就是它的意义”。意义都从关系见出,了解意义的知都是“名理的知”,都可用“A为B”公式表示出来。认识A为B,便是知觉A,便是把所觉对象A归纳到一个概念B里去。就名理的知而言,A自身无意义,必须与B、C等发生关系才有意义。我们的注意不能在A本身停住,必须把A当作一块踏脚石,跳到与A有关系的事物B、C等等上去。但是所觉对象除开它的意义之夕卜,尚有它本身形象。在凝神注视梅花时,你可以将全副
43、精神专注于它本身的形象,就像注视一幅梅花画似的,无暇思索它的意义或是它与其他事物的关系。这时你仍有所觉,这就是梅花本身形象在你心中所现的“意象”。这种“觉”就是克罗齐所说的“直觉”。诗的境界是用“直觉”见出来的,它是“直觉的知”的内容而不是“名理的知”的内容。比如说崔颢的长干曲,你必须在一顷刻中把它所写的情境看成一幅新鲜的图画,或是一幕生动的戏剧,让它笼罩住你的全部意识,使你聚精会神地观赏它,玩味它,以至于把它以外的一切事物都暂时忘去。在这一顷刻中你不能同时起“它是一首唐人五绝”、“它用平声韵”、“横塘是某处地名”、“我自己曾经被一位不相识的人认为同乡”之类的联想。这些联想一发生,你立刻就从诗
44、的境界迁移到名理世界和实际世界了。这番话并非否认思考和联想对于诗的重要。作诗和读诗,都必用思考,都必起联想,至于思考愈周密,诗的境界愈深刻;联想愈丰富,诗的境界愈完美。但是在用思考起联想时,你的心思在旁驰博骛,决不能同时直觉到完整的诗的境界。思想与联想只是一种酝酿工作。直觉的知常进为名理的知,名理的知亦可酿成直觉的知,但决不能同时进行,因为心本无二用,而直觉的特色尤在凝神注视。读一首诗和作一首诗都常须经过艰苦思索,思索之后,一旦豁然贯通,全诗的境界于是像灵光一现似的突现在眼前,使人心旷神怡,忘怀一切。这种现象通常被人称为“灵感”。诗的境界的突现都起于灵感。灵感亦并无神秘之处,它就是直觉,就是“
45、想象”,也就是禅家所谓的“悟”。一个境界如果不能在直觉中成为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那就还没有完整的形象,就还不成为诗的境界。一首诗如果不能令人当作一个独立自足的意象看,那还有芜杂凑塞或空虚的毛病,不能算是好诗。古典派学者向来主张艺术须有“整一”,实在有一个深埋在里面,就是要使在读者心中能成为一种完整的独立自足的境界。 (本文有删改)34、下面对诗的赏析,符合“直觉的知”的一项是(3分)A在欣赏诗经蒹葭时,注意到了韵脚变化和重章叠唱的特点。B在欣赏曹操观沧海时,领悟到了诗人当时的志向与理想。C在欣赏杜甫望岳时,感觉到了泰山的巍峨高大、雄伟壮丽。D在欣赏白居易钱塘湖春行时,体味到了西湖深厚的文化积淀
46、。35、在“诗的境界”形成的过程中,只能有“直觉的知”而不能有“名理的知”。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4分)答:36、“见”升华为“诗的境界”涉及哪些方面的内容?(4分)答:十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46题。绝妙的错误美刘易斯托马斯大自然迄今取得的唯一最伟大的成就,当然要数DNA分子的发明。我们从一开始就有了它。它装在第一个细胞之中,那个细胞带着膜和其他东西,在大约30亿年前这个行星渐渐冷却时出现在某个地方的浓汤似的水中。今天贯穿地球上所有细胞的DNA,只不过是那第一个DNA扩展和惨淡经营的结果。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因为生长和繁衍的技术基本没有变。可是,我们在其
47、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尽管今天再来谈论进化方面的进步已经不时髦了,因为如果你用那个词去指称任何类似改进的东西,会隐含某种让科学无能为力的价值判断,可我还是想不出一个更好的术语来描述已经发生的事情。毕竟,从一个仅仅拥有一种原始微生物细胞的生命系统中一路走来,从沼地藻丛的无色生涯中脱颖而出,演进到今天我们周围所见的:切巴黎城,依阿华州,剑桥大学我后院里的马栗树,还有脊椎动物大脑皮层模块中那一排排的神经原从那一个古老的分子至今,我们真的已经走得很远了。 我们绝不可能通过人类智慧做到这一点。即使有分子生物学家从一开始就乘卫星飞来,带着实验室等等一切,从另外某个大阳系来到这里,也是白搭;没错!我们进化出了
48、科学家,因此知道了许多关于DNA的事,但假如我们这种心智遇到挑战,要我们从零开始,设计一个类似的会繁殖的分子,我们是绝不会成功的。我们会犯一个致命的错误:我们设计的分子会过于完美。假以时日,我们终于会想出怎样做这事,核苷酸啦,酶啦等等一切,做成完美无瑕的一模一样的复本,可我们怎么想也不会想到,那玩意儿还必须能出差错。能够稍微有些失误,乃是DNA的真正奇迹。没有这个特有的品性,我们将至今还只是厌气菌,也绝不会有音乐。一个个地加以单独观察,把我们一路带过来的每一个突变,都是某种随机的全然自发的意外。然而,突变的发生又绝不是意外,因为DNA分子从一开始就命中注定要犯些小小的错误。假如由我们来干这事,
49、我们会寻求某种途径去改正这些错误,那样,进化就会半路停止了。试想,一些科学家正在专注地从事于繁殖丈本完全正确的、像细菌一样的无核原生细胞,而有核细胞却突然出现,那时,他们会怎样地惊慌失措。我们讲,犯错误的是人,可我们并不怎么喜欢这个想法。而让我们去接受这样一个事实犯错误也是所有生物的本性,那就更难了。我们更喜欢立场坚定,确保不变。可事情还是这样的:我们来到这儿,就是由于纯粹的机遇,也可以说是由于错误。在进化路上的某处,核苷酸旁移,让进了新成员;也可能还有病毒迁移进来,随身带来一些小小的异己的基因组;还有来自太阳或外层空间的辐射在分子中引起了小小的裂缝,于是就孕育出人类。不管怎样,只要DNA分子
50、有这种根本的不稳定性,事情的结果大概只能如此。说到底,假如你有个机制,按其设计是用来不断改变生活方式的;假如所有新的形式都必须像它们先前那样互相适配,结成一体;假如每一个即兴生成的、能对个体进行修饰润色的新基因,很有可能为这一物种所选择;假如你也有足够的时间,那么,这个系统注定要迟早发育出大脑,还有知觉。生物学实在需要有一个比“错误”更好的词来指称这种进化的推动力。或者,“错误”一词也毕竟用得。只要你记住,它来自一个古老的词根,那词根意为四处游荡,寻寻觅觅。 (选自水母与蜗牛一个生物学观察者的手记(续),有删改) 37、作者在第一段里说“从某种本质意义上说,我们不能声称自己取得了什么进步”,但在第二段里又说“我们在其他方面却取得了进步”,如何理解这两句话?(4分)答:38、科普文的语言除准确严谨外,还具有不同于一般说明文的语言特色。请在文中加点词任选两个,结合文章简要分析这些不同的语言特色。(5分)答:39、 作者为什么将标题取名为“绝妙的错误”,请结合全文分析。(6分) 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