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学数学四年级纵向复式条形统计图说课稿一、教学内容:人教版四年级上册第六单元统计第一课时纵向复式条形统计图二、教材分析:本课教学内容是在学生已有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让学生进一步体验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的过程,认识两种复式条形统计图,并继续注意结合实际问题,进一步教学根据统计图表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决策,这样就把数据分析与解决问题结合在一起,使学生更好的理解统计在解决问题中的作用,逐步形成统计观念。三、学情分析:学生在第一学段已经初步体验了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的过程,会用简单的统计图表表示统计的结果,能够根据统计图表提出一些简单的问题,初步经历了用统计的方法解决问
2、题的过程,了解了统计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并初步建立了统计观念。因此本节课的教学思想是,引导学生在已有知识和经验的基础上自主探索复式条形统计图的绘制方法,讨论和交流复式条形统计图与单式条形统计图的联系和区别,进而从更高的角度认识统计图和统计量,进一步发展统计观念。四、教学目标及重难点:根据课程标准的总目标和阶段目标的规定,我把本课的教学目标确定如下:1、体验数据的收集、整理、描述和分析的过程,进一步体会统计在现实生活中的作用,理解数学与生活的密切联系。认识并绘制纵向条形复式统计图,2、能根据统计图提出并回答简单问题并从统计图中发现信息并进行简单的数据分析。3、通过对现实生活有关事例的调查,
3、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培养学生细心观察的良好习惯,初步培养学生合作意识和实践能力。这一课时的教学重点是:1、认识和了解纵向复式条形统计图。2、能依据所给定的信息画出纵向复式条形统计图。3、能根据统计图发现信息并进行简单分析。4、能根据统计图提出并回答简单的问题。教学难点为:1.正确画出纵向复式条形统计图。2.根据统计图发现信息、分析信息,并能提出简单问题。五、教学设计理念:学生是学习的主人。数学课程标准指出“要让学生亲身经历将实际问题抽象成数学模型并进行解释与应用的过程”,数学课程的内容“应当是现实的、有意义的、富有挑战性的,这些内容要有利于学生主动地进行观察、实验、推理与交流”。所以在这节课中
4、我有意让学生主动地参与到学习当中来,成为学习的主人,体验学习的过程,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紧密相连,使学生探索的经历和得出新发现的体验成为数学学习的重要途径。六、说教法、学法:我认为这个例题距离学生的现实生活较远。首次将“统计观念”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的重要目标之一,这样做的主要原因是统计与人们的学习工作和社会生活太密切相关了,生活已先于统计到了学生的面前,为此我在教学设计时大胆地将例题变为学生最常见的事物的信息四年级各班级男女生人数调查结果。其中,学生具体实践的方式和过程并没有改变。为了达到本节课的教学目标,突出教学重点,突破难点,结合四年级的学生实际,教学过程中我主要采用“探究发
5、现教学法”,通过引导学生经历观察了解尝试动手制作掌握规律运用规律等主动探索、交流的学习过程,让学生全面、全程地参与到探索活动中,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观察、操作与自学能力七、教学设计:1、创设情境,引入课题师: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们那大一小四年级一共有几个班吗?(7个班)那么同学们知道这7个班的具体人数吗,现在就请同学们来看一下这个统计表(课件出示统计表)“教书先生”恐怕是市井百姓最为熟悉的一种称呼,从最初的门馆、私塾到晚清的学堂,“教书先生”那一行当怎么说也算是让国人景仰甚或敬畏的一种社会职业。只是更早的“先生”概念并非源于教书,最初出现的“先生”一词也并非有传授知识那般的含义。孟子
6、中的“先生何为出此言也?”;论语中的“有酒食,先生馔”;国策中的“先生坐,何至于此?”等等,均指“先生”为父兄或有学问、有德行的长辈。其实国策中本身就有“先生长者,有德之称”的说法。可见“先生”之原意非真正的“教师”之意,倒是与当今“先生”的称呼更接近。看来,“先生”之本源含义在于礼貌和尊称,并非具学问者的专称。称“老师”为“先生”的记载,首见于礼记?曲礼,有“从于先生,不越礼而与人言”,其中之“先生”意为“年长、资深之传授知识者”,与教师、老师之意基本一致。家庭是幼儿语言活动的重要环境,为了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阅读训练工作,孩子一入园就召开家长会,给家长提出早期抓好幼儿阅读的要求。我把幼儿在园
7、里的阅读活动及阅读情况及时传递给家长,要求孩子回家向家长朗诵儿歌,表演故事。我和家长共同配合,一道训练,幼儿的阅读能力提高很快。【这一环节是为了通过学生身边熟悉的人和事物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轻松的谈话,有趣的情境,愉悦的课堂气氛,让学生身心放松,全情投入,从学生所熟悉的生活经验出发,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