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字、画惩治盐商郑板桥是清代书画家、文学家,“扬州八怪”之一,其诗、书、画均旷世独立,世称“三绝”。他曾当过河南范县、山东潍县的知县,同情下层人民,痛恨欺压百姓的奸商,深得民望,在当时的官场上,他的为官之道有点“怪”,颇有点济公活佛的味道,“怪”中总含几分真诚,几分幽默,几分酸辣。在任潍县的知县时,一盐商仗着自己财大气粗,把一个私自贩盐的小贩扭送到县衙门,要郑板桥处以重罚,杀鸡给猴看,给那些贩卖私盐的小商贩以惩戒,以便自己垄断当地的食盐市场。郑板桥见到那个小贩衣衫褴褛,骨瘦如柴,知道他肯定是为生活所迫,不得已才贩卖私盐。于是心生怜悯,就对盐商说:“对这种私自贩盐的人应当予以重惩。”随后就命衙役
2、抱来一些芦席,用细木片做托,认真扎好,中间挖一个大圆孔,又画了许多竹子和兰花,题上了自己的名字,贴在芦枷上。之后让小贩套在脖子上,站在盐商的门口当街示众。郑板桥的诗、书、画号称“三绝”,画的竹子和兰花,尤为人们所喜爱,许多人听说了这件事,都想一睹郑板桥的诗、书、画为快,更渴望能得到他的墨宝。当小贩戴着芦枷往盐商家的柜台前一站,立即招来了很多人围观,整个县城都为之哄动了,都来争相观看,把盐商家卖盐的柜台堵得水泄不通,根本无法做生意,吃了哑巴亏的盐商无奈之下只好到县衙内哀求郑板桥放了那个小贩。郑板桥哈哈大笑,让人放了那个的小贩,那个盐商的气焰呢,经此一事,再也不敢嚣张了。郑板桥用自己的字、画惩治了盐商,救了小贩,让人拍手称快,一时传为美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