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神圣不可侵犯”在中国的政治词汇中,如果说有一个词是跨界使用最频繁的,那一定是“不可侵犯”。刚刚结束的全国两会上,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工作报告中两次提到了这个词,“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这引起媒体的广泛关注。强调“不可侵犯”,也被解读为是新一届中央政府再一次对外释放改革决心这是“不可侵犯”在财经界的用法。事实上,“不可侵犯”的概念在财经界是不断扩大的。1954年宪法中,“神圣不可侵犯”的是公共财产;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将“不受侵犯”的适用范围扩大到私有财产;到2007年物权法,统一表述为“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在某些部委机
2、关担任警戒任务的哨兵,也是“不可侵犯”的,而且还有一个前缀“神圣”。不过,不同的情景下,军界也会对这一词汇进行变通:新华社报道说,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负责奥运主新闻中心警卫工作的哨兵,身前常见的“哨兵神圣不可侵犯”标识,就换成了注明中英文的“请出示您的证件”。此外,警察执法权也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比如山西省2006年发生两起袭警案件之后,山西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时就谈到了这一点。事实上,这个词汇最广为人知的用法还是在外交界,而且在超过60年的使用过程中,发展出了一套使用规则。1949年9月召开的第一次政协会议上,它被用来形容祖国各单位代表发言称:“我们的祖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不容许有
3、任何外来的侵略和内在的反侧”。建国初期,中美在台湾问题上有长时期的交涉,“神圣不可侵犯”在人民日报上的出现,便由形容祖国,转到用来宣示对台湾的主权时任总理兼外交部部长的周恩来多次宣布:“台湾是中国神圣不可侵犯的领土,决不容许美国侵占”。这种说法在上个世纪70年代中美建交后发生了变化。美国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后,大陆对台湾“不可侵犯”的提法便开始减少 2005年通过的反分裂国家法的序言中,标准表述是“台湾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神圣领土的一部分”。归结起来,官方会在宣示主权时使用“神圣不可侵犯”这样的词汇。细微的差别是,外交部历次表态信息显示,现在中国外交系统已经很少在书面文件中使用这一词汇,比
4、如谈到钓鱼岛,外交部的一般表述是“神圣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说到黄岩岛,一般说是“固有领土”。当然,因为主权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所以这些细微差别只是强调重点的不同。也就是说,这个人们印象当中的高频词汇,其实在现在的外交语言中已经不那么高频了。它真正的使用高峰期是在20世纪50年代至60年代,因为那时在外交层面上,这个词汇的使用方法很多样。根据人民日报全文数据库显示,1967年,中国驻缅甸人员向当地华侨和缅甸国民发送毛泽东语录和像章,引起当地政府的不满,产生纠纷,当时,中国驻缅甸代办向缅甸外交部提出抗议称“佩戴毛主席像章,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建国之初它则与列宁的一句名言一起出现“我们
5、并不把马克思的理论视为一成不变和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这句话被作为列宁生前对马克思理论贡献的佐证,定期出现在每年4月的“纪念列宁同志诞辰周年”报道上。耐人寻味的是,“神圣不可侵犯”有时候也会用于负面表达。1950年出版的世界知识杂志刊文,将这个词汇用在朝鲜战争中的对手时任联合国军总司令麦克阿瑟身上。文章说,“以美国为首的帝国主义干涉军在朝鲜战场的大败,引起了它们内部的一片诟骂声攻击的火力,大都集中到曾被西方人士认为是神圣不可侵犯的麦克阿瑟的身上。”1974年出版的文史哲杂志,又在“批林批孔”的热潮中,刊登了一篇文章,称“资产阶级野心家、阴谋家、两面派、叛徒、卖国贼林彪,把孔子提出的“中庸之道”,吹得神乎其神孔老二成天唠叨的“中庸之道”,把腐朽没落的奴隶制度说成神圣不可侵犯,把反映奴隶社会政治、经济制度的一套“礼”说成神圣不可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