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元小结与测评 第一单元 民事权利与义务 综合探究解读 NO.1综合探究 财产制度助力经济社会发展1结合材料,运用所学知识,分析我国财产制度改革的原因。提示 产权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石,保护产权是坚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的必然要求,经济主体财产权的有效保障和实现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基本形成了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产权保护法律框架,同时国有产权保护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国有产权由于所有者和代理人关系不够清晰,存在内部人控制、关联交易等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利用公权力侵害私有产权、违法查封扣押冻结民营企业财产等现象时有发生;
2、知识产权保护不力,侵权易发多发。解决这些问题,必须加快财产制度改革,形成良好预期,增强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2结合财产权保护现状,谈谈你对我国财产制度价值的认识。提示 财产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的内在要求,是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基本条件,具有多方面的重要价值。追求产权,以其产权获得更多的经济收益从而拥有更多的产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包括企业,经营者和劳动者在内的各类市场主体创造性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动力所在。清晰界定产权,明确权责关系和依法严格保护产权,为追求产权,实现尽可能多的经济收
3、益提供了制度保证。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提高资本的运行效率,实现社会资本的优化配置。产权的清晰是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的首要条件,只有产权归属清晰,才能有效形成一个明确的资产所有者的企业法人财产权,从而使企业成为享有民主权利,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实体,企业也才能以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出资者承担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在市场竞争中发挥各自优势,相互促进,共同发展。3查阅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分析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成功或者失败的原因。提示 加装电梯失败的原因在于不同业主的利益考量、资金分摊难平衡、现场条件多限制、基层
4、社区协调难。首先,加装电梯,对于一、二楼低层住户或将带来遮光、挡风、有噪音、私密性受影响、进出局部不畅等诸多问题,甚至可能对房屋市值带来负面影响,对低层住户而言,抵制加装电梯,属正常反应;其次,有一部分住户是青年人,他们认为即使是住在六、七层,没有电梯爬爬楼也可以;再者,老楼加装电梯还存在一个特殊情况很多居民是租户,房东将房子出租后,并不特别关心老楼是否加装电梯。解决这些问题,需要不动产权利人坚持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按照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通行提供必要的便利,不动产权利人因通行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
5、成损害。安装电梯必须兼顾高低层住户的利益,合理分摊费用,尽量减少给低层住户带来采光、通风困难。4有人提岀,可以通过降低小区业主的同意门槛,解决加装电梯难度大的困境。你认为这个建议可行吗?如果照此实施,可能产生哪些新的问题?提示 降低小区业主的同意门槛,可以解决少数反对意见带来的阻力,但不能减少建成后不同业主之间的矛盾。加装电梯的难度还在于邻里之间的沟通问题,同时,社会舆论要正面引导。“现在已经进入了老龄化社会,居家养老是最主要的方式,住在楼上的不少老人确实存在下楼难的问题,社会要形成邻里互助、互相关爱的氛围,让更多电梯加装不再难。”5运用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提出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方案。提示(1
6、)资金筹集方式:如果住户大部分都是同一单位的,通过单位来协调各方的利益比较容易成功。在没有单位协调和支持的情况下,因为住户大多是支付能力比较弱的老年人,加装费用对他们来说难以承受,筹集资金的阻力会很大,租赁电梯的方式也许非常值得推荐。(2)意见如何统一:由于整个单元大多数为退休老年人,体力和行动能力都比较差,爬楼梯对他们来说是一件痛苦的事情,所以从二楼的住户开始使用电梯的意愿就比较强了,二楼以上的住户意见比较容易统一。即使有少数使用电梯意愿不强的住户存在,因为楼内大部分为老年人,出于尊老爱幼的风俗,一般也会同意加装。一楼住户没有使用电梯的需要,所以仍然要分开考虑,如果给予一楼住户对应顶楼天台的
7、使用权,增加的使用权可以带来房产的价值,以抵消因加装电梯对通风采光的影响产生的负外部性。一楼因为要上到顶楼天台,也产生了对电梯的需求,自然意见就统一了。加装电梯建筑面积增大和出入便利会带来房产升值,加装后增加的建筑面积可以增加到房产的面积上。设置合理的费用分配方式,加装电梯的费用不用业主自己出,只需要考虑电梯维护费和电费,费用从低楼层到高楼层系数逐渐提高,再计算分摊的费用。给低层住户额外的补贴,补贴金可以用于通风采光受损住户的补偿和低层住户的补偿等等。(3)费用如何分摊:按资产增值额对应比例分配。一般是以中间某一楼层为基数,依次往上按一定比例递增,往下楼层按一定比例递减,一楼一般是不用分摊。可
8、以考虑根据每层各户房产的增值绝对额作为基础,按比例分摊加装和后期费用,增值越多分摊越多,这样可以持续的缩小因房产增值的不同带来的不公平,有利于加装工作的顺利进行。6财产制度保护的对象会有什么变化?提示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进步,财产本身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和发展。现代意义上的财产,既包括土地、房屋、设备及存款、现金等不动产和动产,也包括股票、债券等证券资产,还包括由专利、商标、名誉、商业秘密等构成的无形资产。随着信息化的进步,网络虚拟财产及其保护也进入人们的视野。7如何实现对公有制经济财产权与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的平等保护?提示 坚持平等保护,健全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公有制经济财产权
9、不可侵犯,非公有制经济财产权同样不可侵犯;坚持全面保保护产权不仅包括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包括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坚持依法保护,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强化法律实施,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坚持共同参与,做到政府诚信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增强公民产权保护观念和契约意识;坚持标本兼治,抓紧解决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产权保护精准度,加快建立产权保护长效机制。1财产制度(1)财产制度的意义: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财产财富安全感,增强了社会信心,形成良好预期,也增强了各类经济主体创业创新的动力,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有利于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家长治久安。(2)财产保护必须合
10、理:财产权保护应该是有限度的,过度保护反而会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下降。2我国产权制度发展进程(1)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2)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在宪法第十三条增加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3)2007年3月,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物权法,它是我国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4)2016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这是我国首次以中央名义出台关于产权保护的顶层设计文件。(5)2020年5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民法典,进一步完善物权法律制度和其他财产制度。1对于保护公民财产权的意义,
11、说法正确的是()保护公民财产权,就能调动公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 对公民的财产权进行合理限制可以防止资源的浪费和效率的下降 保护公民财产权,体现了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力规律的要求 保护公民财产权,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A B C DB 错误,保护公民财产权,是调动公民创造财富的积极性的必要条件,当然还需要其他条件;错误,颠倒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的关系,可排除。2下列关于我国财产保护制度发展过程及其取得的成就,说法正确的是()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完善保护私人财产的法律制度 2004年宪法规定:公民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200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2016年1
12、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发布A B C DB 2004年宪法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错误;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错误。思维误区摸排 NO.2成年人都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剖析】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运用1】关于民事主体,下列判断不正确的是()A民事权利能力是所有自然人均
13、具有的B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C未成年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所有成年人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D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C 民事主体,是指根据法律规定,能够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当事人,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事权利能力是所有自然人均具有的,但是民事行为能力不是所有自然人都具有的,故A、B、D三项表述均正确。C项表述错误,符合题意。混淆自然人的姓名权、名誉权【剖析】姓名权是指公民依法决定、使用和变更自己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权利,是公民作为民事主体不可缺少的一项重要权利;名誉权是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社会
14、评价即自己的名誉,依法所享有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姓名权是自然人的专属权,名誉权是指自然人、法人与非法人组织均可享有。【运用2】四川理塘“甜野男孩”丁真在网络走红后,关于“丁真”“丁真的世界”“丁真的微笑”等商标被多家企业恶意抢注。某时尚杂志也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丁真的照片当作封面和海报进行销售。热心网友对此进行跟帖评论,下列评论正确的是()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丁真的名誉权该杂志擅自使用丁真的照片侵犯了其肖像权丁真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姓名、肖像等人身权该杂志客观上扩大了丁真的知名度,谈不上侵权A B C DB 恶意抢注商标的企业涉嫌侵犯丁真的姓名权,不是名誉权,不选;该杂志未经允许,擅自使用他人照
15、片,侵犯了其肖像权,已构成侵权,正确,错误;丁真姓名、肖像等人身权被侵害,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入选。混淆质押权和抵押权【剖析】抵押权的标的物为不动产、不动产用益物权和动产;质权的标的物为动产和除不动产用益物权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包括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财产权利。除签订抵押合同外,抵押权的成立原则上以抵押登记为条件。抵押权的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条件。抵押权的保持也不以抵押权人占有抵押物为条件。经登记成立的抵押权,以抵押登记记载的存在为其保持的条件,注销登记即意味着登记的抵押权不复存在。质权的成立,除签订质押合同外,须出质人依质押合同的约定将质物交债权人占有。仅订立质押合同而不依质押合同的约定移
16、转质物的,不能成立质权。质权人丧失对质物的占有,即引起质权的消灭。【运用3】张某将汽车放在李某的修理厂修理,取车时因为钱不够,遂将自己的手机放在李某处,说好第二天来取。李某取得对张某手机的占有是基于()A抵押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用益物权C 材料中,张某没有转让其手机所有权的意图,B错误;案例中,张某因修汽车的费用不够而将自己的手机放在李某处作为担保,李某行使了对张某手机的质押权(属于担保物权),如果张某不支付修车款,李某可以将手机折价或以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C正确;李某取得对张某手机的占有不是基于抵押权、用益物权,A、D错误。混淆要约与要约邀请【剖析】要约是当事人自己主动愿意订立合同的
17、意思表示,以订立合同为直接的目的;要约邀请是当事人希望对方主动向自己提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必须包括将来可能订立的合同的主要的内容,要约中含有当事人表示愿意接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而要约邀请则不含有当事人接受约束的意思。要约大多数是针对特定的相对人的,故要约往往采用对话方式和信函的方式,而要约邀请一般针对不特定的相对人的,故往往通过电视、报刊等媒介手段。要约是指对对方当事人作出希望与其合作的意思表示,并表明了合同订立的条件;而要约邀请则是对对方当事人作出相关的引诱,希望对方能主动发出要约,例如招商广告。【运用4】2021年3月1日某公司给种植户李某发了份传真:急需水果400箱,要求价格100元
18、每箱,3天内供货,如果愿意供应,请来电告知。3月2日李某回电应允,马上组织货源发往该公司,却由于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无法按期送达。李某在运货途中头部受到撞击,致使精神失常。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某公司发给种植户李某的传真属于要约邀请由于道路崎岖致使货车翻车,不属于不可抗力2021年3月2日李某的回电属于承诺由于李某精神失常,因此其签订的合同归于无效A B C DC 某公司发给种植户李某的传真具有确定内容,属于要约,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说法错误。李某回电应允时并未精神失常,双方在自愿基础上达成共识,合同有效,因此错误。正确,答案为C。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剖析】违约责任是基于合同产生的违反
19、合同的责任,而侵权责任是基于行为人没有履行法律上的规定的或者认可的应尽的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关系为基础,又以债务的存在为前提,而且只能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在违约责任中,行为人只要实施了违约行为且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担违约责任。且除了法定的免责条件,如不可抗力以外,合同当事人还可以事先约定不承担责任的情况,故意或重大过失的责任除外。而在侵权责任中,损害事实是侵权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且免责条件或原因只有是法定的,当事人不能事先约定免责条件,也不能对不可抗力的范围事先约定。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责任,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定金罚则、支付违约金等方式
20、,仅有合同解除是非财产责任;而侵权责任既包括财产责任,如赔偿损失,又包括非财产责任,如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运用5】某报记者徐某撰写文章将李某系私生子的事实公开报道,给他造成极大的伤害。下列判断正确的是()该报道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 该报道侵犯了李某的荣誉权 徐某应对李某承担违约责任 报社应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A B C DB 材料中的报道侵犯了李某的隐私权,正确;该报道并不涉及对李某的荣誉称号进行非法剥夺,没有侵犯李某的荣誉权,不选;徐某与李某并没有相关约定,徐某不涉及对李某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不选;该报道侵害了李某的名誉隐私权,报社应对李某承担侵权责任,正确,故本题答案选B。过错推定
21、责任与无过错责任【剖析】从责任的性质上看,无过错责任不具有对违法行为的制裁性,而在于对受害人提供补偿,补偿功能是它的一个很重要的法律特征,而过错推定仍然是以过错为归责原则,只是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此过错推定还是具有一般民事责任的教育、惩罚等性质;从最后的责任分担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往往和保险制度联系在一起,通过保险制度实现损害分配的社会化,而过错推定,因为法律加大了加害人的注意义务,因加害人未能尽到义务,所以要对受害人提供补偿,它并不以保险制度而分配损失;从免责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一旦损害发生,就应承担责任。并不存在免责的事由,而过错推定承认加害人有反驳的机会,
22、在存在不可抗力时,也有机会免责,所以它并不是一种纯粹的归责方法;从审判实践的情况来看,无过错责任并不需要双方当事人对有无过错举证,而只要有因果关系的存在。在行为人不能证明他们没有过错的情况下,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应承担赔偿损害责任。凡在适用推定过错责任的场合,行为人要不承担责任必须就自己无过错负举证责任。【运用6】李先生养了一只宠物狗,某日遛狗时,行人王先生不小心踩到狗爪,宠物狗受惊咬伤王先生。在本案中()A李先生在遛狗时主观上存在过错,承担侵权责任B李先生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C李先生不论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责任D王先生行为使宠物受惊咬伤自己,李先生不承担侵权责任C 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属于无过错责任,不是过错推定责任,B排除,C入选。李先生在遛狗时主观上没有过错,A排除。李先生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排除D。点击右图进入 单 元 综 合 测 评 谢谢观看 THANK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