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规程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章程低压带电作业安全操作章程第一条低压带电工作必须两个人进行,一人工作,一人监护。第二条所有工具都必须要有完整的绝缘手柄,并须有监护人员再次检查绝缘确定无疑。第三条 带电工作时要扎紧袖口,使用安全绝缘工具进行操作, 不允许使手直接接触带电体,也不允许身体同时接触两相或相与地。第四条 站在地上的人员,不得与带电工作者直接传送物件。第五条 登高作业带电工作时,道德必须将邻近导体(包括相线、吊线和金属架等)用橡皮毯遮盖,不论导体外壳有无绝缘。第六条 工作处应用红折拌告带围住,防止行人误入。第七条 拆除不用的电气设备,应彻底拆除,不准遗留线头,但准拆到开关处。第八条 如厂内发生火灾,房屋倒塌等事故时,应当立即前往切断有关电源,危急时许切断全厂电源。第九条 电工在工作时应穿厂内发给的橡皮胶底鞋,如果发现损坏,应当立即修补。第十条 在下述情况下,禁止带电工作:1、阴雨天气;2、防爆、防火及潮湿场所;3、有接地故障的电气设备外壳上;4、在同杆多回路架设的线路上,下层未停电,检测、修理上层线路;上层未停电且没有防止误碰上层的安全措施检测、修理下层线路。-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