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鱼我所欲也目录3知识归纳整理a2主旨特点a1原文呈现a原文呈现1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2、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主旨特点2【文学常识】本文选自孟子告子上。孟子及孟子介绍参见第13篇得道多助,失道寡助。【文章主旨】本文以“鱼”和“熊掌”为喻,论证了“舍生取义”的观点,赞扬了那些重义轻生、舍生取义的人,斥责了那些苟且偷生、见利忘义的人,告诫人们要辨别义和利,不要失去本心。【写作特点】1.善用比喻。如开头用比喻引出中心论点,使“舍生取义”的道理明白易懂。2.多处对比。如“鱼”和“熊掌”对比,“生”和“死”对比等,突
3、出所要阐明的道理。知识归纳整理31.通假字(1)故患有所不辟也(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3)所识穷乏者得我与(4)乡为身死而不受 2.古今异义(1)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古义:今义:表许可(2)一箪食,一豆羹 古义:今义:豆子“辟”同“避”,躲避“辩”同“辨”,辨别“得”同“德”,感恩、感激“与”同“欤”,语气词“乡”同“向”,先前,从前能够用来 古代盛食物的一种容器,形似高脚盘.(3)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古义:今义:计时的器具或中空的响器3.词类活用动词用作名词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本义:生存 句中意思:万钟于我何加焉 本义:增加 句中意思:4.重点实词(1)鱼,我所欲也 欲:(2)故不为苟
4、得也 苟得:(3)死亦我所恶 恶:古代的一种量器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益处想要,想得到苟且取得。这里指苟且偷生的意思讨厌,憎恨.(4)故患有所不辟也 患:(5)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如使:(6)贤者能勿丧耳 丧:(7)蹴尔而与之 蹴:(8)乞人不屑也 不屑:(9)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万钟:(10)妻妾之奉 奉:(11)是亦不可以已乎 已:(12)此之谓失其本心 本心:祸患,灾难假如,假使丧失踩踏认为不值得,表示轻视而不肯接受优厚的俸禄 侍奉停止本性。这里指人的羞恶之心.5.重点虚词(1)而(2)于(3)与(4)为蹴尔而与之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万钟于我何加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呼尔而
5、与之乡为身死而不受 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今为宫室之美为之连词,连接修饰语和中心语连词,表转折,然而 介词,比 介词,对于同“欤”,语气词 动词,给予 介词,表目的,为了动词,做动词,接受.(5)则(6)之得之则生,弗得则死 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呼尔而与之 为宫室之美6.特殊句式(1)判断句鱼,我所欲也。(“也”表判断。翻译:鱼,是我想要的。)连词,表顺承,可译为“就”连词,可译为“那么”连词,表假设,可译为“如果”代词,他(们)结构助词,的.(2)倒装句万钟于我何加焉!(“何”是动词“加”的宾语,前置。翻译:优厚的俸禄对我来说有什么益处呢!)所欲有甚于生者。(介词结构
6、后置句。翻译:但我需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3)省略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句首省略了主语“我”。翻译:(我)先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对接课外阅读】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回答问题。墨者有钜子腹,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曰: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子,人之所私也,忍所私以行大义,钜子可谓公矣。(选自吕氏春秋去私)【注释】钜子:墨家称
7、其学派中有重大成就的人为“钜子”。腹(tn):人名。1.解释下列句子中加点的词语。(1)寡人已令吏弗诛矣 弗:(2)人之所私也 私:2.下列对文中画浪纹线部分的断句,正确的一项是()A.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 不可不行墨者之法B.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C.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 不可/不行墨者之法D.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要偏爱A.3.把下面的句子翻译成现代汉语。不许惠王,而遂杀之(腹)没有答应秦惠王,还是杀掉了自己的儿子。4.本文主要通过描写来刻画腹 的形象。5.请结合课文和本文的内容,谈谈你对“义”的理解。示例:课文中孟子认为的“义”是比生命
8、更重要的大义、正义,能给予人不苟且偷生、不避祸患的勇气。本文中腹 认为的“义”是原则、公正、正义,他因此大义灭亲,维护了法律的正义性。我认为两文“义”的内涵虽稍有不同,但都是有利于人民、民族、国家的大义。语言【参考译文】墨家有一个领袖叫腹,居住在秦国。他的儿子杀了人,秦国的惠王(对他)说:“先生你的年纪已经很大了,又没有别的儿子。寡人已经命令官吏不杀你的儿子了。先生你这件事就听我的吧。”腹回答道:“墨家的法律规定:杀人者必须偿命,伤人者必须受到刑法的制裁。只有这样才能禁止杀人和伤人。而禁止杀人和伤人的法,是天下(人应该遵守)的大义啊。大王您虽为他开恩而命令官吏不杀他,我却不能不坚持墨家的准则。”(腹)没有答应惠王,还是杀掉了自己的儿子。儿子是每个人所偏爱的,舍弃一己之私而行大义,领袖腹 可以说是公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