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古代司法官员巧破案之同床妻子无血迹元绛是北宋的一名文官,他以机智断案而闻名。元绛小时候在他的家乡钱塘(今浙江杭州)就很出名,五岁就能作诗,九岁就能写文,被称为神童。后来考中进士,被派到江宁府(今江苏南京)当了一名负责司法审判的推官,不久又被派到上元县(今南京市白下区)代理知县。到任后不久,元绛就办了几件疑难案件,反映了他缜密审慎的断案风格。据宋史元绛传载,有一个奸情案件的过程是:两个人喝醉了酒发生争吵,并打了一架,被在场的众人劝开后各自回家。其中一位回到家后就躺在床上呼呼大睡,谁知道半夜里有个强盗摸进他家,把他的脚给砍掉了。他妻子早上大呼小叫的到本村里长那里报案,说白天和丈夫打架的那人半夜前来
2、寻仇,砍断了丈夫的脚。她拽着里长一同把那人扭送到县衙。元绛听到击鼓声,立即升堂,开始审讯被扭送来的那个人,这时村子里又有人来报告,说那个被砍掉脚的人已经死了。那人的妻子一听大哭起来,恳求官府为她伸冤。那个被扭送来的人也拼命喊冤,说是自己酒后一觉睡到大天亮,根本没有去过她家。元绛听了双方的证词后,对那个嫌疑人说:“为了一顿酒后的拳脚,你就要挟仇报复,实在是太过分了!”下令把嫌疑人关进大牢。然后好言劝告那妇女:“本大老爷一定为你做主,那人一定要重重治罪。你还是先回去给你丈夫办丧事吧!”妇女千恩万谢回去了。妇女一离开,元绛就退堂。暗中叫了一个可靠的小吏马上换装出城,跟踪那个妇女。书吏依计而行,远远的
3、见那个妇女还没有出城,就有一个和尚在路边等着她,两人很亲热交谈着出了城。书吏回报后,元绛一面组织检验,一面派人把那和尚抓起来。几天后再次开审,和尚被绑在大堂的屋檐下当被告,传唤那妇女来作证。妇女一看见和尚,就已经心虚了。而此时元绛面目威严,厉声责问她,让她从实招来与这和尚的奸情,以及勾结在一起杀死丈夫的案情。那妇女很快就认了罪,原来她和那和尚通奸,一直想谋害亲夫,恰巧乘丈夫和人打架,就一起谋害了丈夫,再图嫁祸于人。这一对奸夫淫妇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案件破了,衙役们却很疑惑,就问元绛怎么会怀疑这个妇女?元绛说:“我听她哭丈夫的声音一点都没有悲哀的感觉,尤其是她和丈夫同床共席,丈夫受如此伤害,她却身上一点血迹都没有。能不可疑吗?”疑从心细中来,疑从责任中来。圆满破获案件,给死者昭雪伸冤,是法官的首要职责,元绛的这个案例,就是负责任法官断案的典型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