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维权斗士“一元哥”广东省揭阳市30岁小伙夏楚辉,9岁时因车祸失去右腿,被鉴定为二级伤残。2008年11月23日上午,他从广州海珠客运站乘坐广州第一巴士有限公司9路公交车前往623路站。上车后,他出示了残疾人证,希望乘车优惠一元钱,即半价,但司机不同意,双方发生争执。为不影响其他乘客,夏楚辉投入车费两元钱,索取了车票。下车后,他去第一巴士公司投诉,答复是,他不属于享受乘车优惠的对象。 较真的夏楚辉不干了,他根据2007年5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中关于“盲人和重度(一级)肢残人凭残疾人证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其他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优惠”的规定,认为自己符合享
2、受车票半价的条件。他要为多付的“一元钱”讨个说法。 于是,夏楚辉将广州第一巴士有限公司告上越秀区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对方退回多收的1元车费。被告在庭审时辩称,根据相关法规。盲人与重度残疾人乘车免费,其他残疾人是否免费或半价,还没有具体的实施办法。因此夏楚辉应付全费乘车。 夏楚辉为一元钱打官司被媒体披露后,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有人不理解,甚至嘲笑他“吃饱了撑的”,但他坚定地说:“一元钱是不多,但那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讨还的意义不在于金钱的价值,而是为残疾人争取权益和尊严!” 为了打官司,夏楚辉不仅要消耗时间精力不断补充法律知识,还要在广州和揭阳之间来回往返,其间花费一万多元。他还于2008年11月
3、24日,向广东省政府寄送了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告知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在省内实施情况的信息。5天后,他又向全省21个地级市政府寄去了信息公开申请书,并提起15宗行政复议。2010年7月7日,夏楚辉收到广东省法制办的复函:“凡持残疾人证的残疾人乘坐城市市内公共交通工具,不论户籍均可享受免费或减半缴费待遇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贯彻广东省扶助残痰人办法规定的相关扶助政策。”2010年10月23日,他又收到广东省政府关于撤销广州市政府2010年 6月19日信息公开中“只限广州户籍残疾人公交优惠”的答复决定书。 2010年12月30日,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原告这种程度的残疾人可以
4、减半缴费乘车,被告对原告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损害,判决广州市第一巴士有限公司返还原告车费1元钱。这意味着,夏楚辉圆满完成了一次维权。消息传出,网友赞誉夏楚辉为“维权斗士”的同时,又给了他“一元哥”的新头衔。 现在,当有人喊夏楚辉“一元哥”时,他总是欣然答应。他说:“我喜欢一元哥这个名字,虽然此类官司的胜率很小,但我坚信,改变一种现状需要过程,只要不屈不挠地运用法律作斗争,就能最终讨个说法。我能为广东残疾人讨回优惠乘车的权利。我觉得这是天大的幸福!” 2011年来临时,夏楚辉在QQ签名上写道:“从兔年起,我要做个幸福的一元哥。看书、懂法、行走中国。并要把保障每一名公民幸福的法律学透,继续给力、较真。幸福。如同胡萝卜对于兔子。一元钱也是幸福。我希望所有残疾人都能优惠或免费乘坐公交车。我期盼每个朋友都幸福,祈祷天下所有残痰朋友都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