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调研报告存在的不足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问题调研报告县农村信用社一直把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作为支持三农、服务三农,加大信贷投入的主要抓手,小额信用贷款业务发展很快,至 2019 年末余额已达到*万元,占各项贷款的 63.74%。在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诸多问题也逐渐显现,尤其是信用风险。去年 8 月份,和县联社为有效规避小额农贷风险,决定降低农户小额贷款的信用额度,由原来的 3 万元调整到 5000 元。该政策出台后,对和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农民反响较大,截止今年 1 季度末,县小额农户贷款余额为 69715 万元,比年初减少 5634 万元,占各项贷款的 55
2、.39%,比去年底降低 8.35 个百分点。为了解农户小额贷款存在的问题,促进小额农贷健康发展,更好地发挥农村信用社支持三农的主力军作用,近期我们实地调查了雍镇、善后、城南三家农村信用社,剖析其中原因,寻找解决对策。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宣传工作不到位,少数农户对小额信用贷款“信用”二字缺乏足够认识和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自 90 年代末农村信用社规范工作结束后在全县迅速推开。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推广之初,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信用社宣传工作没有到位,许多农户根本不了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真正含义,部分农户甚至误认为,拿到了贷款证就是拿到了享有在信用社贷款的权利,对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知
3、之甚少。(二)基础工作不到位,等级评定欠真实小额信用贷款有别于其他贷款的主要特点是无抵押担保等保护措施,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推广之初,一些业务量大、信贷员少的信用社存在畏难情绪,在信用等级评定过程中,存在工作不细、把关不严现象,少数信贷员在没有深入调查的情况下,仅与个别村干部商讨决定农户的信用等级,极少数责任心不强的信贷员甚至将“信用登记评定”“全权委托给行政村干部,致使“信用等级评定”不够真实,与客观实际严重不符。“信用等级评定”流于形式,为日后该类贷款的管理和清收埋下了一定的隐患。(三)贷款用途难以把握,挪用现象较为严重由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只需借款人提供身份证、贷款证即可办理,信贷员不需要
4、进行贷前审查,因此信用社无法掌握和控制小额农贷的贷款投向,小额农户贷款被挪用现象较为严重。从调查的三个信用社看,每个社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类似情况,最严重的社有30%以上的农户贷款被挪作他用,甚至出现十几个农户每户贷款 3 万元给一人使用的现象。而信用社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贷款营销考核任务,对于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被“挪用”也未引起重视。(四)小额信用贷款金额小,笔数多,工作量大,管理催收难度大一是小额农贷涉及千家万户,工作量十分大。从调查情况看,一个信贷员最少要管 400 多户,最多的要管上千户,如此大的工作量,信贷员要做好贷款的催收、结息、调查等工作,实属不易。二是小额农贷设及地域广,清收工作难度大
5、。我县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大部分为每户 3 万元,而传统意义上的农业耕种每户只需要几千元,小额农户贷款中贷款额度较高的借款人大多是外出经商、打工者。据不完全统计,3 万元额度借款人,每个社都有 15%-20%的人外出打工,有的打工者连春节都不回家,信用社常年找不到当事人,收贷收息难度加大。去年底,三个社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共 5114 笔,金额 9284 万元。其中无法催收 863 笔,金额 1367.94 万元,分别占 16.9%、14.7%;从未结息的 1309 户,金额 1748.19 万元,分别占 14%,18.83%。(五)农村信用环境欠佳,依法催收执行难近年来,由于宣传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对
6、征信的认识逐步提高,信用意识有所增强,但由于农民受教育程度不高,农村地区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知识普及不广,农村的信用环境尚不完善,农户对信用的认识仅处于初级阶段。我县农村少数地方借款人不守信用,想方设法逃废信用社债务现象时有发生。有的贷款户甚至以蒙取贷款为目的,不顾有无偿还能力,钱到手后便杳无音讯。信用社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只得通过法律程序进行催收。但由于小额信用贷款无有效抵押,加上法院的执行力度不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赖债行为,给农村金融环境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2019 年三个社共向法院诉讼贷款案件51 笔,金额 197 万元,执行 21 笔,金额 39.1 万元,执行率分别为 41.2%、
7、19.8%。(六)现行考核制度影响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投放一是按季考核贷款收息任务,影响了信贷员放贷的积极性。目前,3 万元额度的贷款大部分用于外出经商打工者,这些人平时不在家,一般情况下每年春节回来,有的春节也不会回来,这样一来,农户小额贷款发放多的信用社及信贷员就很难完成按季结息任务,直接影响到职工的收入。信贷员为了完成任务,有时不得不自己掏钱代为垫付利息。因此,小额贷款这个既费时、又费力、难出效益的贷款没人愿意去做。二是不良贷款考核力度大,信贷员产生了“惧贷”心理。小额信用贷款贷时没法审查,贷后不知去向,又无有效财产抵押,加上现在农村的信用环境不佳、司法执行力度不到位等因素,要将该类贷款
8、不良率控制在 2%,谈何容易!而县联社对新增贷款不良率超过 2%的信贷员,一律实行下岗收贷,这样一来没人敢再放此类贷款。(七)农户小额信用贷款风险显现小额农户信用贷款其用途为农业,方式为信用。在目前农业还是弱势产业,人们信用意识比较淡漠的情况下,风险显现已是必然。至 2019 年末,按五级分类口径统计,三个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为 9284 万元,不良贷款率 3883 万元,不良贷款占用率为 41.83%。二、改进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建议(一)完善信用评定机制,防范信用风险一要宣传到位。要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使广大农户正确理解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的含义,在广大农村营造良好的信用意识
9、和法律意识,避免盲目贷款和恶意贷款行为的发生,确保信用贷款的良性循环。二要定期评级。信用社每隔两年进行一次信用评级,并严格按照级别发放贷款,确保小额贷款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的权威性。信用评级前信贷员要深入行政村了解情况,对每户情况做到心中有数。评级时要先由农户直接向信用社申请,管片信贷员、信用社主任与村组干部共同商讨决定等级。(二)规范评级操作机制,防范操作风险要把对农户的信用评级工作,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要在县乡(镇)两级政府的领导下,统一布置,统一行动。各级政府要确定专人具体负责,并一级抓一级,一级考核一级。要建立由村委会、村民代表和农村信用社信贷员组成农户信用评定小组,发
10、挥村委会和村民代表熟悉农户家庭情况的地缘、人缘优势,对申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的生产经营情况、资产状况、信誉状况、经营能力、道德水平及还款记录,进行全面调查,认真开展农户信用等级的评定工作。并以此为依据,逐步建立统一的农户信用登记咨询系统,根据情况的变化,及时更新有关数据,建立动态的管理系统。扎实推进信用村镇的建设和评定工作,对信用村镇的贷款实行政策倾斜和利率优惠,努力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三)建立风险补偿机制,防范自然风险建立由政府和农村信用社共同出资的担保机构,专门用于对农村信用社发放的小额农户信用贷款的担保。也可由农村信用社按一定比例集中一部分风险基金,对由于自然灾害而形成
11、的小额信用贷款损失进行补偿。同时,要积极发展农业保险,探索建立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体系,提高农业经济的抗风险能力。(四)落实责任追究机制,防范管理风险进一步细化和落实贷款管理责任制,将责、权、利紧密挂钩,对基础工作扎实、小额信用贷款放得好、投得准、收得回的予以奖励;对信用评级走过场、贷款发放谋私利、贷款回收嫌麻烦以致贷款放得出、收不回的予以经济处罚和责任追究,避免管理风险的产生。同时强化贷款的检查督促,做好贷后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农户贷款的使用情况,严防贷款挪作它用而产生新的风险。(五)推行失信惩戒机制,防范道德风险一是建立真正的大征信体系。由于农村富余劳动力的增加,外出务工、
12、经商的流动人员越来越多,这些人获得贷款后,如不主动偿还,信用社催收将困难重重,长期下去,直接影响着信用社的发展和生存,因此必须加快农村信息电子化建设步伐,尽快将农户贷款信息纳入个人征信体系,如有不良记录,工商部门不予办理营业执照、卫生部门不予发放许可证,公安部门不给办理暂住证等,让失信者“一步失信,寸步难行”。二是加大执法力度。法院每年要在春节前后务工人员返乡之际,组织人员,集中执行,给那些不守信用户以威慑。同时,对农户小额贷款要进行执结率考核,对钉子户、赖帐户决不手软,坚决打击。(六)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一是对小额贷款的考核要有别于其他贷款,收息指标应按年考核。二是基于农户小额贷款难以掌控的特点,对困难户允许循环结息转据,对新增不良贷款可以适当放宽到5%-10%之间,以增加信贷员的投放农户小额贷款的信心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