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违法建筑拆除方式【公路局拆除违法建筑简报】近年来,昭平公路局不断加大对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决不手软,取得了明显的效果。但仍然有极少数群众无视法律法规,乱搭乱建,到头来是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在损害自己的利益同时也自找苦吃。7 月 25 日,昭平公路局路政大队执法人员象往常一样驾车在公路上低速巡逻,巡到省道 207 线 90 公里加 400 米时,发现右侧公路建筑控制区内有群众正在修建建筑物,上前询问得知,原来是昭平镇裕益村的蓝承包给建筑施工队在修建房屋,路政执法人员马上找到当事人,对该房屋进行勘验取证,经勘验,该房屋长 8.2 米,宽 7.96 米,房屋外缘距公路右侧下边坡脚(边坡高度 0.9
2、米)外缘最近点为 1.0 米,最远点为 11.5 米,已建高 2.1 米,房屋占地面积都在建筑控制区范围内。路政执法人员耐心地向当事人做了公路法律法规宣传,同时向当事人发出了(2019)昭路告字第 29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强制措施告诫书,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 7 天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物,恢复原状,并告知,逾期不拆除,昭平公路局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八十一条规定执行,同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权利。在 8 月 5 日,执法人员再次巡路时发现该屋主不仅没有将违法建筑按期自行拆除,还把房屋修建成一层,在此情况下,执法人员再次找到当事人进行询问和再次利用公路法规对其督促、宣传教育,此时当事人感觉到执法人员已经是来真格的了,就找了三位“有头面”的人物先后多次到局长处说情。经多次对当事人督促无效,8 月 21 日上午,昭平公路局向当事人发出强制拆除通知,下午立即对该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在昭平公路派出所所长的指挥下,随着路政执法人员强有力的推撞下,已砌成一层砖混结构的房屋轰然倒下,又一处公路违法建筑被拆除。周围群众对昭平公路局路政执法人员敢于碰硬的行为,也无不交口称赞。此次行动,既有力地打击了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建筑行为,也体现了昭平公路局依法治路的决心,同时也使公路沿线群众接受了一次生动的法制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