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识教育情感体验人格养成:普通高校中国音乐史实验教学改革思路与案例设计当前普通高校的“中国音乐史”教学,普遍存在知识点过分密集、脉络驳杂、难教易忘、理论与实践脱节等问题。文章通过对“中国音乐史”在课程体系角度的重新定位,一方面找出现有教学瓶颈问题的学科认知根源;另一方面借助高校音乐类实验教学平台,尝试以专题教学为主线,引入艺术实践要素,展开实验教育理念,实现音乐类实验教学之创新性、实践性、个性化的艺术人才培养目标,进而希冀对传统系列的“中国音乐史”教学提供探索经验。中国音乐史;实验教学课程;中国音乐教育;“中国音乐史”实验教学案例 J607A-0123-06 目前,在全国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
2、育)本科专业课程教学实践中,“中国音乐史”分别隶属于两个课程系列:其一为传统的音乐学专业(教师教育)必修课程,名为“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其制度依据是教育部分别于 2004、2006年颁布的两个指导性文件;其二为各级音乐类实验教学中心开设的实验教学课程。依托于这些实验教学中心的新型平台,“中国音乐史”课程有时纳入实验教学课程系列并自编教材,有时作为实验教学成果加以展示,逐渐成为各实验教学中心及其依托单位,开展音乐技能技巧训练、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重要理论资源型课程。上述两种不同的课程归属,不但为“中国音乐史”这样一门传统理论课程的教学带来了资源和理念上的影响,而且方便各校专业教师利用
3、传统和实验两个教学平台,“双管齐下”地开展教学活动。然而,若要仔细推敲二者的优劣得失,进而不断提高教学成效,我们必须对以下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两种课程体系在人才培养目标上有何异同?作为实验教学课程的“中国音乐史”,与技能实训课相对比,如何挖掘和凸显其实践性质和创新取向?类似的问题已不仅仅是课程名称和性质的问题,而是涉及音乐学科定位与挑战、教学设计、教学理念和方法更新,乃至整个艺术类理论课程实验教学理念等诸多问题。本文拟从这一传统理论课程入手,探讨其在不同的课程平台上的诸种问题及解决路径,从而尝试为艺术类理论课程开展教学改革提供点滴思路。=BTaa(一、“中国音乐史”课程教学的现实困境及诸问题在原
4、有的音乐学课程框架中,“中国音乐史”在课程目标上主要聚焦于以下几方面:历史时期中国音乐的流派、作曲家和作品;中国音乐的美学特征和表现手段;与中小学音乐教育相衔接的教学方法等。其具体教学内容均围绕这些目标而展开,具体体现在从远古到 20 世纪末中国音乐文化的事件、人物、作品、思想、理论、体裁和发展规律的知识传授。也就是说,传统的“中国音乐史”课程的教学,大多数课时是围绕音乐流派、作曲家、作品及其审美来进行的,即所谓“音乐本体”形态的教学。若以同一课程体系内的“西方音乐史”相比,我们会惊讶地发现二者在教学内容及课程目标上的趋同性:按照指导纲要的要求,“西方音乐史”的教学也要求教师以重要流派、作曲家
5、和作品为中心展开教学,关注西方音乐的材料、形象、调式、节奏、结构等美学特征,兼及中小学音乐教育中与西方音乐史有关内容的基本教学方法。然而,诚如学界已有的共识,中西方音乐史在漫长的历史时期、社会形态中,所创造、发展出的是两类大不相同的音乐艺术/文化形式,二者无论在形态特质、运作机制、文化取向和旨趣上都各有特点;尤其在 20 世纪“西乐东渐”的时代浪潮席卷中国之前,中国音乐经历的是一条具有高度的主体自觉意识、强烈的民族性和历史感、体裁变化多样、区域色彩鲜明的发展道路。在这样的学术语境下,倘若要求“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从近似甚至整齐划一的音乐形态、样式和美学等方面展开教学,这既反映了普通高校
6、音乐史教学现状与学科认知的某种背离与冲突,也凸显了“中国音乐史”课程目标与教学内容、艺术共性与民族个性认知等方面形成的悖论。如表 1 所示:=DM2(教学要素课程 1 课程目标 1 内容选编原则 1 教学方法取向 1 教学评价中国音乐史 1 了解中国各历史时期音乐艺术成就、文化背景和重要流派;代表性作曲家及作品;了解中国音乐的美学特征和体裁变迁;掌握与中小学音乐教育有关中国音乐史内容的教学方法。1 选择中国历史时期的音乐事件、人物、作品、思想、理论、体裁和发展规律的知识;选择能全面反映中国音乐历史与审美的内容;认识中国音乐发展的历史线索和艺术特征。1 围绕文、谱、图、音、像素材,在阅读、欣赏、
7、听辨的基础上,采用分析、归纳、总结的方法;注重知识的掌握和历史观、价值观的形成;热爱中国音乐文化。1 考查学生对历史知识和音乐鉴赏方法的掌握程度;采用小论文、课堂讨论、开卷、闭卷考试形式。西方音乐史 1 了解西方各历史时期的音乐艺术成就、文化背景和重要流派;代表性作曲家及作品;了解西方音乐的美学特征和体裁变迁;掌握与中小学音乐教育有关西方音乐史内容的教学方法。1 选择西方历史时期代表性的作曲家、体裁、音乐作品;将音乐历史、审美描述和技术分析相结合。1 课堂讲授与课内外实践相结合;注重创造性思维能力和个性化表达能力的培养。1 考查学生对历史知识和音乐鉴赏方法的掌握程度;采用小论文、课堂讨论、开卷
8、、闭卷考试形式。表 1 传统的中、西方音乐史课程教学要素比较只需简单比对上述两门课程诸教学要素,我们即可发现,传统的中、西方音乐史课程在课程目标、考核方式上几乎完全一致。只是在教学内容和方法上,“中国音乐史”更注重基础知识的掌握和历史线索、历史观念的培养;而“西方音乐史”更注重音乐技术的分析能力和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培养。也就是说,指导纲要一方面要求“中国音乐史”在教学中通过对各历史时期音乐史知识点的掌握,把握中国音乐的历史脉络,塑造学生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历史感情和价值观念;另一方面,却在培养目标上表现出明显的“西化”取向,把西方音乐自文艺复兴以来以作曲家和作品为中心的音乐史认知取向几乎原封不动地
9、挪用到中国音乐历史和文化的教育传承上来,这不但未能反映出本学科近三十年来逐渐形成的学科主体自觉意识,也未能展示中国音乐有别于欧洲音乐本体中心的“政治文化史”特质。我们固然可以说,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和乐种语境下,中国音乐也存在着类似于西方音乐的人物、作品、体裁乃至音乐技术理论,尤其是 20 世纪以来的近现代音乐史,确乎更鲜明地受到西方舶来的“音乐本体中心”思潮的影响,不可避免地表现出与西方音乐史趋同的“作品和作曲家中心”倾向;但是,我们也不能不看到,在整个 20世纪的中国音乐和社会的剧烈起伏与发展中,在音乐文化表面看来似已“全盘西化”的背后,仍然延续着与古代音乐传统相贯通的、关注音乐的社会和政治功
10、能的历史传统,许多音乐史事和理论,都或隐或显地揭示了中国人对自身特有的人文旨趣和时代属性的主动选择和不懈探求。这样的学理现状促使我们不断追问:“中国音乐史”教学中究竟应当如何处理“音乐形态”和“人文旨趣”之间盘根错节的叠合关系?如何在历史知识的讲授过程中培养学生的音乐历史观、价值观和情感认同?什么样的教学理念和方法,才能帮助教师在具体的教学过程中实践“古今衔接”,引发 21 世纪中国青年学习本民族历史音乐的强烈共鸣?怎样的训练和实践,才能帮助作为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大学生将这种历时性的音乐知识、民族性的音乐情感和当代化的音乐需求融会起来,在未来的中小学音乐教育中付诸实施?在笔者看来
11、,以上种种令人焦虑的问题之解决,均可在近年来教育界着力倡导和践行的实验教学模式中率先展开探索。二、实验教学背景下的课程再定位一般而言,所谓“实验教学”主要是指“实践性教学的一种组织形式,学生利用仪器设备,在人为控制条件下,引起实验对象的变化,通过观察、测定和分析,获得知识与发展能力。”概言之,高校的实验教学似乎主要开展和实施于理工科专业为主的基础实验和专业实验教学,其学术逻辑是通过先进的实验技术手段来验证和分析既有科学理论,并改进既有理论或推出新的理论与经验,其最显著的特征是对实验性仪器、设备等教学手段的高度依赖;而近年来,随着文理学科之间开展学术研究和拓展教学资源的跨学科趋势,各学科(尤其是
12、人文、艺术学科)对于高校实验教学逐渐形成了培养学生“创造性思维、扎实的专业技能和深厚的文化素养”的教育共识,实验教学还可以从理论知识出发,指导实践技能的系统训练,丰富和充实实验课程的内涵。这样的理念意味着,艺术类的技巧训练和理论课程教学,完全有可能摆脱原来“术科”和“论科”两极分离、二元对立的学科紧张关系,在实验教学的实践平台上,彼此协作,在创新性、实践性、人文性和个性化等几个层面上展开对接,打造综合一体的全新专业课程布局。具体到音乐学科的实验教学课程结构,目前国内各高校实验教学中心的实验教学模式主要是采取实践为主、理论为辅,认为“理论知识是为了转化为实践技能,从而体现实验教学的良好效果”;“
13、音乐史等就是纯理论课程,纯理论课程是所有音乐实践课程的基础”。从这样的认识出发,在实际教学操作中,大部分实验教学中心将“中国音乐史”整合到某个实验教学模块中展开教学。总体上看,“中国音乐史”在现有的音乐类实验教学平台中扮演的是“知识库”“信息提供者”的角色;也就是说,即便拥有了新型的课程体系和实验教学环境和理念,“中国音乐史”仍然被紧紧束缚于传统课程体系通识性理论教学框架内,作为技巧训练的背景性课程而存在,无法与技巧类课程展开有机互动,也无法在师生的艺术实践、研究创新、教学创新、人文素养提升等方面发挥实质性的价值。例如,根据笔者近年来的采访和调查,在一些常规的中国音乐曲目教学中,诸如“古筝技巧
14、与曲目实验”“中国经典歌剧剧目表演实验”等与中国音乐有关的技巧实训类课程中,学生有关题材内容、作曲家创作背景、情感内涵、审美意境、艺术价值等认识,几乎主要来自于专业教师对乐曲局部段落、技巧的扼要启发和示范演奏,至于深层次的兴趣引发、情感体验和审美意境,则主要取决于学生的乐感和艺术想象力,而与其之前或正在学习的音乐史通识性知识不能形成有效的对接。于是,技巧实践和音乐史知识习得之间,就长期存在着这样一个长期困扰着师生的症结。那么,如何在实验教学平台上解决这一问题?如何对音乐实践类和理论类课程重新定位?笔者认为,音乐实践类课程固然需要在实验教学理念和框架内做出大胆的探索性实验,理论类课程也需要在课程
15、目标、教学理念、教学方法、教学素材、理论的实践性及考核方式上做出相应的调整。其中,中国音乐史教学过程中对情感体验的系统性关注,或许是最便捷、最易见成效的切入点。如前文所述,中国音乐史的发展历程和脉络与西方音乐迥然有别,前者属于“政治文化”形态,后者则表现为“作品作曲家”形态。这两种形态反映出的是东西方两种不同的音乐社会文化的情感内涵和互动关系。正如埃里奥特所言:“每个音乐文化都以双向关系与其周围的文化语境相链接,音乐体验的情感本质基本上是一种积极的效果(应当)教授学生在与真正音乐文化相近的教学学习情境中学会应对重要的音乐挑战。”换句话说,在如何将中国音乐史的政治区域体裁思想技术理论人物等课本知
16、识转化为学生对具体作品、题材、内涵、价值的深度体认的问题上,教师应有自觉的省思与设计。在笔者看来,其中首要一点,即在于培养他们对每首中国音乐作品或其表现形式的好奇心,对中国音乐风格的热爱,以及对中国式文化生活的热爱。具备这一素质,学生才能自外而内、自内而外地焕发出传承中国音乐文化的高度责任感,在校时愿意积极地参与音乐实验训练,并在将来的音乐教师岗位上把上述价值观、责任感和对本民族艺术文化的热爱传承给下一代。如此前景,才称得上是真正意义上的音乐实验课程的教学目标。在这一过程中,单纯的技巧实训、艺术实践、技法示范和“科学规范”的考核,显然无法独立承担这一重任。只有在音乐实验教学平台中,站在“术科”
17、与“论科”各自学理脉络和协作对话的现实操作角度,彼此展开针对性研讨和改革,把实验学生对于中国音乐文化及其文化语境的深刻情感体验贯穿于“中国音乐史”课程教学活动始终,上面的实验教学目标方才有望实现。这样的课程定位,一方面能够通过情感的纽带把微观的音乐技巧实训和抽象静态的本民族音乐史知识结合起来,而且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消教师在以往的“中国音乐史”教学当中,面对几乎无可听作品的上古、中古时期中国音乐教学内容的种种顾虑和困窘。于是,原来一些貌似难以解决的课程之“先天不足”,就变成为一系列建设性的省思:没有原真作品的音乐史时期就没有情感体验可供介入吗?有作品可听的历史时期,如何能与学生在实际训练和演出中的情感表达互相衔接?技巧类实验课程中所涉及的历史和当代曲目,应当如何把握其风格和意境?音乐环境、地方音乐/方言、乐器制作材料、音色和生产方式的关系,音乐家的社会身份/思想/朋友圈/文化好尚这些被人类学家和教育家称之为“音乐文化语境”的要素,不正是引发师生对本民族音乐文化的情感共鸣、情感想象、情感认同的最佳纽带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