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九)复习重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德意志帝国宪法的特点 一、单项选择题 1据统计,17911875年的法国共颁布了12部宪法。这说明法国()A民主制度悠久 B民主制度完善C民主进程曲折 D保留君主制度2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参议院由间接选举产生,众议院由普选选出。行政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此规定体现的特点不包括 ()A体现了分权制衡的原则B实行代议制民主C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D内阁对总统负责,不对议会负责3在1875年宪法中关于法国议会的叙述不正确的是 ()A议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B参议院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C参议院有权否定众议院的决
2、议案 D总统在参议院同意下可以解散众议院 4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总统拥有的权力有 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 有权任命部长和一切军政要员 缔结并批准条约 特赦权 解散众议院 宣战权、媾和权 ()A B C D 5法国帝制与共和制的反复较量实质上反映了哪两者之间的矛盾 ()A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 B共和派与帝制派 C资产阶级与无产阶级 D工业资产阶级与商业资产阶级 6德意志帝国建立的时间为 ()A1870年 B1871年 C1875年 D1918年 7德意志统一的主要领导者是()A威廉一世B威廉二世C俾斯麦D路易波拿巴 8德意志帝国宰相对谁负责()A联邦议会 B帝国议会 C帝国皇帝 D内阁 二、
3、材料解析题9 材料一 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 第一条 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第五条 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 第九条 参议院得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关于政权机关之间关系的法律第二条 共和国总统宣布会议的闭会。总统有权召开两院的特别会议。在会议的闭会时期,如果每院有绝对多数要求开会,总统也必须召集两院。第九条 共和国总统,非先得两院的同意,不得宣战。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 材料二 第十一条 皇帝在国际关系上为帝国的代
4、表,以帝国的名义宣战与媾和,同外国缔结同盟及其他条约,委派并接受使节。 第十二条 联邦议会与帝国议会的召集、开会、延会、闭会之权属于皇帝。 第十五条 联邦议会的主席职位及其事务的领导权属于由皇帝任命的帝国宰相。 第十七条 建议并公布帝国法律及监督其执行之权属于皇帝。 第二十三条 帝国的全部军事力量组成为统一的军队,在平时和战时受皇帝指挥。 德意志帝国宪法(1871年) 请回答: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2)根据材料一和材料二,法国和德国分别确立了什么样的政治制度? (3)试比较这两种政治制度的不同点。 (九)一、选择题1.C 2.D 3.B 4.B 5.A 6.B 7.C 8.C二、非选择题9. (1)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成立后,共和派在国民议会中同君主派进行了长期艰苦的斗争,于1875年以微弱的优势通过。 (2)法国是共和制,德国是君主立宪制。 (3)国家元首产生的方法不同。法国总统由议会选举产生;德国皇帝是世袭的。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不同。法国的行政权与立法权的关系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而德国是行政权控制立法权。两个国家的政治制度与旧制度的关系不同。法国建立的是典型的资本主义共和制;德国建立的是保留浓厚封建残余的君主立宪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