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构建的思考摘 要:本文从理论层面对我国开展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的基本背景、管理体系、工作形式等方面进行了探讨,指出了培训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原因,并从培训工作的宣传与认知、职鉴站的机构设置、管理及培训人员的队伍建设、培训基地的管理与建设、经费情况等方面提出了构建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的相应建议。关键词:职业性 社会体育指导员 培训体系在全民健身事业蓬勃发展的新形势下,我国从 1999 年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制度以来,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不断扩大,但属于公益性质。为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体系,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了新的分支,即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2001
2、年国家颁布了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以下简称职业标准),体育特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随之在全国范围广泛开展。1.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开展背景分析2001 年国家颁布职业标准开始培养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建立社会体育指导员双轨制。一类是公益性的,另一类是职业性的1。2001 年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被纳入国家职业体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中的职业编码为:4-04-03-01,属于第四大类、第四中类、第三小类。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国际认证,全国通用2。目前已被录入国家职业大典的体育行业特有职业主要是体育场地工、体育经纪人、游泳救生员和社会体育指导员,而其中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暂
3、时设置了 47 个工作种类。2.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管理机制目前职鉴工作是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体育总局牵头管理。具体工作由国家体育总局下设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职鉴中心)承担,机构设置在国家体育总局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成立的职鉴中心归国家体育总局下辖机构人事司负责综合管理,职鉴中心的职责是负责职鉴工作的日常管理及业务指导。各省区市的体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职鉴站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对职鉴站的布局、数量等方面的规划和管理。2005 年我国正式开始了职鉴工作的试点,分别建立了体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以下简称职鉴站),至 2015 年为止全国设立的职鉴站为 28 个
4、。各省区市体育局根据自身情况将职鉴站设置在不同的直属机构。目前仅吉林省一家单独设立了职鉴站,其他省区市分别将机构设立在不同类型的机构内。可以看出各省区市职鉴站挂靠的体育局直属机构不尽相同,这一现象反映出来的是各省区市对职鉴站管理工作定位的归类上认知不同,各省区市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职鉴站工作不同的开展方式4。职业资格鉴定工作是按申报的级别分别由职鉴中心或各省区市职鉴站负责组织。先在“体育职业资格工作网”上发布鉴定公报进行报名通知,申请鉴定人员进行网络预报名,通过管理平台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及确认。职业资格鉴定培训的具体工作由培训基地负责,并负责考场包括实践与理论考场的布置。职鉴站在报名工作完
5、成后,根据鉴定项目调派相应资质的考评人员参与考核。根据鉴定计划于相应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考评工作,考评工作结束后职鉴站组织阅卷及成绩统计,对考评通过人员颁发职业资格证书。3.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内容与形式职鉴工作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体育专项技能和体育理论两个方面。理论知识分为体育公共理论和体育专项理论,一般采用笔试的理论考试形式。专项技能一般为实践考核,由培训基地负责组织实施,职鉴站抽调考评人员参与从业人员的专项技能考核。学员成绩合格需两项考核成绩均达到 60 分及以上,才能颁发相应的级别证书。申报参加高一级别从业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本人必须先获取低一级别得证书后方有资格。体育行业特有职业资
6、格证书目前最高等级为二级(指导师级),暂不设一级。根据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各等级从业人员的资格培训期限,相应培训级别的期限分别为:指导师级人员所参与培训的期限至少为 60 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 90 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 120 标准学时;初级不少于 150 标准学时。职业标准规定必须先获得低一级别证书才有资格申报参加高一级别的培训和考试。另外,培训方式分为集中培训和自学两个方面,在学时分配方面,集中培训与自学学时比分别为:初级 1.1:1;中级 1.4:1;高级 2.0:1;指导师级4:1。集中培训的优点在于有利于对从业人员的培训质量的检查与监督,具有一定的规范性。而自学往往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需
7、要学员的自我监督,自学取得的效果取决于学员对培训工作的重视程度及参与程度,因此在自学课时部分应建立良好的督促机制。4.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体系中存在的问题4.1 国家与地方对职鉴工作的管理归属理解不同体育行业职鉴工作的管理在国家层面上归属于人事范畴,而地方对职鉴站的管理归属观念不一。地方职鉴站的设立是由地方体育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与自身实际建设,但从目前情况看,各地主管部门对体育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管理归属在观念上不尽相同。4.2 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的认知程度有待提高由于职鉴工作在国内开展时间不长,前期的社会宣传度不高,部分参与此项工作的培训人员都未能认知职业性与公益性社会体育指导
8、员的区别,对待职业鉴定的专项性和内容标准以及现实意义更是不尽了解,尤其是高校近年来逐渐认识到职业资格鉴定在体育专业学生的职业资格准入和就业途径拓展上成效显著。但在培训工作的开展上并没有很好地与自身的课程教学相融合,在师资力量和培训课时上尚不能满足职业资格鉴定的培训要求。4.3 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工作缺乏必要的经费保障在国家推行体育职鉴工作中,职鉴工作既受体育部门负责,又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审批,存在地方职鉴站在审批办理相关职鉴工作的收费手续不畅的现象。职鉴部门没有根据实际情况配套相应的职业资格名录,对于各项目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收费标准缺少法律依据,职鉴工作开展暂时只能依照场地技术工
9、的技能鉴定的收费标准,而场地技术工的鉴定收费标准过低与职鉴工作的实际情况差别较大,制约职鉴工作的有效开展。4.4 职鉴站考评员及培训师资队伍建设亟待提高随着地方职鉴站建设的大力推进,各地职鉴站加强考评员和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但是考评员和培训师资队伍的数量及质量仍与实际需要有一定的差距。目前仍有不少项目还未开展职业资格鉴定,原因之一是与项目有关考评员队伍没有建立。另外,在高校设立的培训基地,培训工作大多委托高校体育教师负责,部分教师在培训资质上有的还未达到开展培训工作的要求。4.5 针对不同类型的培训对象构建多元化的培训内容和方式针对不同类型的从业人员构建多元化的培训内容及方式有利于提高职业资格
10、培训的质量,目前职业资格鉴定的培训对象主要构成为退役运动员和高校体育专业的学生及部分从事体育事业的社会人士,从技能掌握程度上退役运动员的技能水平较高,在培训内容上可以着重学员的讲解与指导能力的培训及提高理论学习的能力,而高校体育专业的学生应多从技能掌握角度设置培训内容。另外,设立培训基地的高校应将课程教学内容与培训的内容有机融合,实现人才培养与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双赢。4.6 职鉴站对于培训基地开展的培训工作监管力度不够由于职鉴站的工作人员有限,部分培训基地与职鉴站不同属一地,因此缺乏有效的监督管理。职鉴站发布鉴定报告与培训基地完成职业鉴定报名后,培训工作就基本依托培训基地来完成。在培训工作开展
11、过程中,工作的规范化程度及质量缺乏有力的监督。5.职业性社会指导员培训体系的构建建议5.1 鉴于目前我国职鉴工作正处于快速发展的历史时期,主管部门应加大对体育特有行业职鉴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着力利用现有人员力量依托相关机构开展体育行业职业资格鉴定的宣传工作,扎实推进职鉴工作的广泛开展,严控职业性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培训质量。5.2 负责职鉴工作的主管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责任意识。在部门设置、人员安排、工作分工等环节上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体系,明确业务工作的“责、权、利”。有能力单独设立职鉴站机构应单独建立,条件不允许的应尽量挂靠体育系统内分管人事的机构,与国家体育总局的机构设置相契合。5.3
12、应着力打造具有高素质的管理人员队伍,包括职鉴站的日常工作的管理人员、考评员、培训基地的培训教师等队伍建设。应建立相应的考核体制对相关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查,如建立年审制度,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审核,促进相关人员不断提升自身的业务能力,避免人员资质的终身化。5.4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应加大经费投入力度,维持并保障职业资格鉴定工作的有效开展。根据鉴定项目不同、经费的投入不同,应区别对待,不宜建立统一的标准。另外,如收费标准、考评员工作报酬、培训教师工作报酬等方面的经费管理,也需要规范。5.5 基于高校平台建立的培训基地,要利用优势资源开展教学研究,将职业资格鉴定的培训内容有机融合到体育专业课程教学内容中,实现高校体育专业人才培养与职鉴工作广泛开展的有机融合。参考文献:1戴俭慧.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特征、功能和发展形态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06,40(8):8-12.2戴俭慧,冯赣梅.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职业标准的颁布与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的发展J.上海体育学院学报,2003(5):8-9.3刘沛,李相如.我国社会体育指导员职业鉴定工作研究J.体育文化导刊,2010,(12):16-19.基金项目:安徽高校省级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SK10376 2015B02);安徽省高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2015jyxm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