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推进财政创新发展规范农村“三资”管理,推进财政创新发展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是完善农村经营体制,增强农村集体职能的重要抓手,事关农民切身利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干群关系,是各级党委政府在建设新农村中关注的重点。近年来,财政部门立足于服务“三农”,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模式,在镇开展试点,以规范农村“三资”监管为抓手,盘活农村资源,坚持以创新带动发展,为实现农村财政工作规范化、专业化和社会化进行了实践。一、推行财务代理试点,规范村级资金管理村级财务会计工作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核心环节和重要基础工作。多年来,县农村财务先后实行了村帐村管、双代管、监管代理等几种管理模
2、式,但一直无法根除村级财务管理上的顽疾。如何实现村级财务管理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经过前期认真筹备,2017 年初,县财政部门启动了镇村级财务代理试点工作,效果显著。一是科学界定身份。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具有会计代理资质的中介机构代理全镇个行政村的会计记账服务,以服务者身份履行会计核算职能,财政所不再承办村级会计核算,而是以监管者身份参与管理。二是建立健全制度体系。从机构职责、职能分工、票据审核、报账程序、记账规则、内部稽查、档案管理、经费保障等多个方面完善制度,细化措施,坚持用制度规范财务代理工作。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村民监督委员会初审和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复审的“双审”制度,坚持
3、账前审计和定期审计相结合,由村民监督委员会对所有账前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签字(盖章),然后由服务中心专职审计人员对上报的原始凭证进行复审,对弄虚作假、变相报销、扩大开支范围等不符合财务规定的开支实行前馈控制,不断强化村级财务收支预决算刚性约束,规范村级财务管理,体现基层民主自治。二、推进土地依法流转,有效盘活农村资源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流转,盘活农村土地资源,既可以有效优化劳动力结构,增加农民收入,又有利于区域化规模经营和机械化作业,带动当地经济发展。为确保农民切身利益,秭归县在推进土地流转时遵循了以下原则:一是“三权分置”的原则。在稳定家庭承包制的基础上,实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经营者
4、使用权“三权分置”,明确所有权,稳定承包权,搞活使用权。二是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是农民最大、最基本的物质保障和社会保障,维护农民的基本权益最重要的就是维护其土地权益。农村土地流转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规政策,坚持农民自愿,不论采取那种流转方式,都必须依法签订合同,切实保障土地流转的合法性,遵循市场规律,坚持有偿流转。三是积极稳妥的原则。农村土地流转对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具有重要意义,土地流转必须因地制宜,稳步推进。对流转后的土地用途要给予产业发展方向上的引导,尽量符合本地农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布局的要求,不得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确保流转的土地得到综合利用和开发,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农民增
5、收。三、严格村级“三资”监管,挖掘资产增值潜力强化农村“三资”监管,既可以堵塞农村“三资”管理漏洞,又可以探索集体经济的有效实现形式,充分挖掘存量资产资源的增值潜力,发挥“开源、节流”作用,增加村集体积累,为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财政部门在完善村集体“三资”代管制度的同时,结合财政专管员制度,在坚持集体“三资”所有权、使用权、审批权、收益权和基本核算单位“五不变”原则基础上,完善了农村集体“三资”委托代理服务机制。在村民自愿的基础上,村集体经济组织与乡镇“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健全了“三资”管理公开制度,对资金的使用和收益向全体村集体组织成员公开,资产和资源的发包、租赁和出让实行招标投标或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杜绝暗箱操作。让联村专管员参与到村集体“三资”管理中来,强化过程监管,村级组织、服务机构及财政部门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形成合力,严格落实工商资本租赁农村资产、资源上限控制、用途监管、分级备案、审查审核、风险保障金、事中事后监管等制度,确保了农地农用、风险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