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做好农民工回引调研报告【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维护专题调研报告】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维护专题调研报告土地是农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随着农村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大量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当前,大部份农民工尚没有在城市完全立足,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未能纳入城市保障体系,在这种情况下,怎样来保护他们合法的土地承包权益,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重点。根据省农业厅经管处、市农业局的部署,我们通过实地走访、问卷调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的专项调研。一、基本情况是一个沿海经济较发达的地区,是海峡西岸重要的工贸、港
2、口、旅游城市,总人口 750 万人,农业人口 557.7 万人,农业户数 139 万户,耕地总面积 160 万亩,农村劳动力 293.9 万人,2019 年农民人均收入 6303 元。二、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的主要做法以及取得的效果(一)完善二轮土地承包工作。我市于 1998 开始了二轮土地承包工作,2002 年在 1998 年的基础上继续完善,截止到 2019 年,全市共有 2205 个村、117.82 万个农户、190.71 万亩耕地完成了第二轮的土地延包工作,分别占总村数、农户数和耕地面积的 99.8%、99.7%和 99.8%。全市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工作做到了“四到户”(承包合同、经营
3、权证、承包地块、承包面积到户)、“三一致”(承包合同、分户登记卡、经营权证的数据一致)。全市农村土地二轮承包后有三大好处:一是从制度上给农民吃了定心丸,有效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农民在对土地的投入和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提高土地的生产能力方面加大投入,进一步促进了农业的规模经营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二是随着二轮承包政策的贯彻落实和不断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农民的土地纠纷。据统计,2019 年,全市发生土地承包纠纷 77 件;2005 年 158 件,同比下降 50%。二轮土地延包以来,全市没有因土地承包问题发生恶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三是二轮土地承包工作的推进和落实,为农民外出务工、经商创造
4、了有利条件,使他们有了放心感,同时也给他们在必要时回乡务农保留了一条退路,基本生活可以得到保障,有效地促进了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到 2019 年,全市转移农村劳动力达到 96 万人。目前,我市 294 万农村劳动力中,从事家庭经营的173.7 万人,其中从事第一产业 91 万人,从事一产的农村劳动力占全市农村劳动力的 30.9%。外出务工劳动力 96 万人,其中有组织输出劳动力 4.7 万人。(二)加大“一法一规两办法”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的法制意识。一法一规两办法即农村土地承包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5、)主要通过六种形式宣传:一是召开学习动员会议,把“一法一规两办法”学习宣传与确保农民利益、农村社会稳定以及农村经济发展结合起来,提高到政治的高度来认识这一工作;二是利用电视、报刊等媒体播放学习宣传片和刊登学习资料,提高影响力;三是印制学习资料和法律文本分发到各镇街和农民手中;四是各级干部、工作人员利用下乡的机会召集农民共同学习;五是在交通要道和农村醒目的地方书写学习标语,营造学习氛围;六是利用科技赶场日等活动向农民面对面的宣传。通过这几种方式的宣传,使土地承包相关的法律法规深入民心,农民懂得利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基础上,
6、允许土地承包经营权合理流转是农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也符合党的一贯政策。几年来,市委、市政府对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高度重视,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延长农村土地承包 30 年”的基础上,2002 年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问题列入市政府十大调研课题。2003 年,在 2002 年的调研报告的基础上,反复征求有关部门的意见,几易其稿,出台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意见(200338 号文),指导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我市农户承包地使用权流转发展至今经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农户自发阶段):从 80 年代后期到 1994 年左右,这个阶段以农户自发小规模流转为标
7、志。到了 80 年代后期,少数农户实现了非农就业并有稳定工作岗位和收入来源,开始了农户承包地使用权的流转,这在沿海农村二、三产业发达地区显得尤为突出。第二阶段(种田大户阶段):从 1994 年至 1998 年左右,这个阶段以 1994年晋江陈埭镇洋埭村推行耕地股份合作制为标志,土地流转开始了向专业化集中,向专业大户、种田能手集中。第三阶段(龙头企业阶段):从 1998 年至今。本阶段以 1998 年中绿集团公司开始在惠安县走马埭租地经营为标志,土地流转开始向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出现了公司租地经营、农民到公司务工的“公司+农户”模式。据统计,截止 2019 年底,我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面积达
8、32.42 万亩,占实行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 15.35%;承包地流转涉及农户 23.07 万户,占实行家庭承包农户的 18.98%。农户承包地使用权的积极流转,有力地促进了专业化生产和农业规模化经营,全市形成了以晋东平原为主的粮食生产基地,以郊区为主的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以福厦路沿线为主的龙眼生产基地、以永春为主的芦柑生产基地和以安溪为主的乌龙茶生产基地。全市拥有粮食、蔬菜、茶果、畜牧等规模经营实体 3.2 万多亩;其中种粮大户 723 户,承包面积 5.57 万多亩;承包山地茶果规模经营实体 4500多个,面积 38 万多亩。全市最大种粮户晋江洋埭村吕芳助,承包面积 1500亩;最大果树专业
9、户泉港涂岭陈永土,承包经营龙眼果林 2150 亩。农村土地流转对于农村经济的发展起到三个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是有利于实现农业的规模经营。通过土地流转,不但较好地满足了一些从事非农产业农户既不愿放弃土地承包权,又不愿经营土地的要求,而且还满足了一部分有技术特长、有资金实力、有经营管理能力的专业大户、工商业主、经营能人集约经营土地的愿望。通过土地流转,使土地资源向专业大户、种养能手、企业业主集中,形成连片专业规模经营,使农业与专业化、商品化、现代化接轨,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第二,有利于农业科技的普及和推广。通过流转,土地经营具备一定规模,使科技的扶持有了落脚点和着力点,调动了高新技术进入农业领域的
10、积极性,改变了过去那种生产效率低、技术含量低、产品成本高、缺乏竞争力的不利局面,可以逐步实现农业生产的专业化布局,标准化生产,一体化经营,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增加农民收入。第三,有利于推进农民的专业化分工。土地流转推动了土地、劳力、资金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提高了农业经济效益。调查显示,土地流转搞得比较好的地区,往往也是农业结构调整、发展效益农业比较成功的地区。促进农村的分工分业,使一些外出经商打工办企业的人能安心经营,改变了部分农民“亦工亦农、亦商亦农”的兼业化状态,加快了农村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向城镇集聚,推动了农村城市化、农村现代化进程。(四)妥善处理土地承包纠纷。我市在处理土地承包纠纷
11、过程中,本着“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的原则,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纠纷处理机制,对农民的来访、来电做好记录,并对处理结果实行追踪,多年来纠纷处理率保持在100%,农民满意率达 95%以上。惠安县因业主没能及时兑现农民土地租金,农民要求收回土地,经过调解,事情得到了妥善解决;惠安县洛阳镇杏田村农民土地因开发区占地补偿费问题反映强烈,多次上访,市里派人对补偿费的使用、拨付进行专项审计,督促落实,保证了农民的利益。(五)规范土地流转行为。针对多年遗留下来流转合同不规范的问题,我市对合同不规范和损害农民利益的土地流转合同进行了补充修订、充实完善。规范土地流转文本,统一登记制度。对土地流转业主的资质重新审查
12、,重点是业主有无农业经营能力和信用等级,对没有登记或登记不完全的合同进行清理,重新按相关要求登记。(六)建立劳务输出平台,增加农民收入。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把农村劳务开发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第一推动力”来抓,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部门服务、农民受益”的原则,结合国家“阳光工程”和重庆市“百劳工程”项目实施,努力推进农村劳务开发工作。我市 2019 年共转移输出劳动力 95.9 万人,占全市农村劳动力 30%,共实现劳务总收入 144 亿元。取得的效果:我市通过加强法制宣传、稳定承包关系、促进土地流转、妥善处理土地纠纷、建立劳务输出平台等工作手段来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取得了不错的效
13、果:一是确定了农民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是推进了农村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三是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四是推动了劳动力转移;五是增加农民收入;六是确保农村社会稳定。三、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机制不完善。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方面是有极个别的镇街领导对农民工的土地承包权益保护工作重视不够,认为处理土地纠纷是麻烦事。还有的领导没有认识到土地的合理流转对深化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对土地流转工作听之任之;二是土地承包管理机构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市的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工作以前归属镇乡农经站,福建省乡镇工作实施纲要实施后,乡镇一级取消了农经站,农经工作归入其它部门,各镇不一。而且以
14、前的农经人员因为身份原因现大都从事其它工作,现有从事农经工作的人员业务水平和政策水平与之相比都还有一定的差距,给土地承包管理工作带来不小的麻烦。(二)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管理工作难度大。土地流转行为不规范表现为几个方面:一是农户之间的土地流转,大多是转包的方式,通过私下口头约定,不便管理。二是业主制式的流转,农户、经济合作社和承包经营者之间手续不完善,主体概念不清楚,利益关系不明确。从调查的情况来看,有近 40%的社未采用规范性的流转合同。我区目前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村委会通过会议形成决议,同意决议的人在决议或退地表上签章作为依据,收回农户承包地,然后,再由经济合作社将收回的土地流转给工商企业或
15、私营业主。这种流转有两方面隐患:一方面村委会收回农户土地操作不规范,不符合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且所形成的决议(协议)、签订的合同,主体错位,内容简单粗糙,合同标的,权利、义务关系不明确;三是相当一部份土地流转没有按要求进行报批、登记。(三)土地流转的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在流转过程中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由于未认真遵循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特别是“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的”的规定,对经营业主考查论证不充分,引发纠纷,严重影响地方的稳定,二是多数流转合同在签订时,没有要求业主提供有效的抵押担保或交存一定数量的保证金,业主无故不履行合同时,农民的应得收益及相
16、关的复耕损失等保障难。主要原因在于管理监督机制不健全,没有一整套具体的监督管理办法,使管理工作缺少必要的手段。使农民的权益在土地流转过程不能得到保障,损害农民利益的事时有发生。(四)土地流转供需信息不对称。目前尚没有建立好的土地流转平台。有的地方土地闲置、荒芜现象严重,想流转出去却找不到业主,同时一些有农业经营能力的业主确却苦于找不到土地,大大阻碍了土地的流转。(五)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执法无权威性。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对土地承包及流转的管理,缺乏强硬的法制手段,执法的威性不高,农村承包合同管理机构作出的已生效调解书和裁决书,无强制执行的保障。四、建议(一)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的建设。农村土
17、地承包经营权是法律赋予农民的基本权利,如何进一步保护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事关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土地承包管理机构的建设,落实固定的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办公设施,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的培训。土地承包管理部门对涉及土地承包的纠纷和信访实行首问负责制,限制办结。一般纠纷和信访在十五天内完成,较为复杂的在三十内办结。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要统一合同文本样式,并对合同的订立加强指导。各镇街成立土地流转指导中心,对农村土地的流转加强流转,最大限度防止损富农民土地承包权益事件发生。(二)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1规范土地经营权流转行为,让土地经营权流转有法可依,
18、有章可循。首先,规范土地变更登记的程序,进一步建立土地变更登记明细帐。其次是经济合作社进一步完善应各农户承包土地的情况,将农户承包土地各地块的的四至界限,使农户的土地经营权更加明晰,从而进一步的减少土地纠纷。(三)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日常管理制度。1当事人申请制度。土地流转或农户自愿交回承包地的,要体现“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2分级审查审核制度。加大对流转合同程序、内容以及业主农业经营能力的审查。3“以书为证”制度。经审查审核后,由参与审查审核的农村土地承包及流转管理的管理机构,组织双方当事人,再次协商形成书面合同(协议)明确有关事项。4变更登记备案制度。当事人双方就土地流转情
19、况协商一致,形成合同书后,应依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将土地流转情况报有关单位进行变更登记。所有流转合同必须报当地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备案。对跨镇(街)以上的流转合同应报市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委员会备案。5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金制度。除农户间的土地流转外,其余的土地流转合同签订后,建议业主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给合同管理机构,以防范业主因经营困难等原因无法履约的情况发生。如合同到期无纠纷发生,风险保证金如数退回。6监督管理制度。对不按规定私自流转承包地、管理土地承包和流转等行为,建立一定监督管理制度进行监管。(四)发展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公司)。由有实力的单位和个人牵头成立土地流转中介组织(公司),对农村承包土地闲置状况进行清理登记,并定期向外发布农村土地待流转信息。中介组织把农村的闲置土地集中起来,对外统一流转。农民的土地租金由中介组织提前一年预先支付,最大限度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