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中国是联合国的创始会员国之一,是1945年通过的联合国宪章上签字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宣布中央人民政府为中国唯一合法政府,并要求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利。但美国从中阻挠,使台湾国民党当局得以继续占有中国在联合国的席位。 1恢复的原因 (1)进入20世纪70年代,广大发展中国家纷纷获得独立,并在国际事务中成为一支举足轻重的力量。这些国家大多赞成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的恢复,美国操纵联合国阻挠中国重返联合国的局面已无法维持。 (2)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国家,特别是第三世界国家,要求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 2恢复的过程 (1)1971年美国提出“双重代
2、表权”方案,即同意北京和台北都拥有席位,妄图在联合国内制造“两个中国”。这是美国在阻挡不住中国恢复在联合国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又玩弄的新花招,被中国政府断然拒绝。 (2)1971年10月,联合国第26届大会以76票赞成、35票反对、17票弃权的压倒多数,通过了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等23国的提案,恢复中华人民共和国在联合国的一切合法席位,将台湾国民党集团的代表从联合国的一切机构中驱逐出去。经过一个尖锐、复杂、曲折的过程,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终于得以恢复,这是中国外交的一项重大成就。 3恢复的意义 (1)对中国而言,中国在联合国合法席位与合法权利的恢复,是中国外交的重大胜利,也有利于中国在国际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 (2)对美国而言,是美国长期以来实行孤立中国政策的破产。 (3)对国际关系而言,这是中国、全世界人民和一切主持正义国家的胜利,大大增强了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