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几年前,张某全家进城打工,遂将自己承包30年而未到期的土地交邻居代管。该村村委会在此期间以土地荒废为由将土地收回,为此,张某将村委会告上法庭。2018年6月22日,法院判决村委会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张某2 000元。运用法律关系的有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给我们的启示。【解题技法】(1)把握设问要求:运用法律关系的有关知识分析上述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属于启示类题目。(2)提取关键信息:设问中“运用法律关系的有关知识”,限定了知识范围;“案例给我们的启示”即措施、怎么办。(3)调动相关知识: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包括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而权利和义务是统一的,公民在积极维护自己
2、权利的同时必须承担义务,违反义务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从张某角度要维护自己的权利,从村委会的角度要履行义务。【规范解答】(1)民事权利的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张某自觉运用法律来解决与村委会的冲突,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2)我国的法律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要求人们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义务。该村委会没有积极履行保障他人合法权益的义务,从而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上述案例启示我们不仅要增强权利意识,也要增强义务意识,自觉履行民事义务,否则会受到法律的惩罚。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甲年幼时父母便已离婚,随母亲李乙生活。甲年满18周岁后,征得李乙同意,到户籍登记机关改随母姓。其父张丙闻知后,
3、坚决不同意,并通过熟人到户籍机关将甲改回姓张。运用法律知识对张丙的行为进行分析。【解题技法】(1)把握设问要求:运用法律知识对张丙的行为进行分析,属于原因类题目。(2)提取关键信息:设问中有“张丙的行为”,即材料内容;“进行分析”指出了考查方向。(3)调动相关知识:考查姓名权的有关知识,首先要分析姓名权的特点,其次要阐明民法总则对姓名权的规定。【规范解答】(1)姓名是我们用来表现自我、区别于他人的符号。姓名总是与特定个人相联系的,因而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个人在人格上的基本特征。(2)民法总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3)甲年满18周
4、岁,已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权决定自己的姓氏。张丙将甲的姓氏改回,属于干涉甲改变姓名的行为,侵犯了甲的姓名权,应该负法律责任。1古代中国社会长期“重刑轻民”,法律中关于保护民事权利的规定较少。这种传统不利于公民民事权利意识的形成。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单靠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还需要人们在思想观念上有相应的变革。结合上述材料谈谈如何保证民事权利的实现。【解析】本题考查学生对保证民事权利实现的措施的认识,注意从国家和公民两个角度回答。【答案】民事权利的实现,首先必须要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古代中国社会的法律中关于保护民事权利的规定较少,从而导致公民权利意识淡薄,影响权利的实现。其次,还
5、取决于人们的维权意识、实际行动,“还需要人们在思想观念上有相应的变革”便是指这一点。2来自陕西省合阳县的一对父子在西安秦岭野生动物园游玩时误入猛兽区,被区内几只放养的老虎咬伤,父亲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事故直接责任人、虎区安全电闸门操作员梁某,被公安机关以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刑事拘留。动物园对由于自己的安全漏洞造成的这次事故积极面对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动物园方面和受害者家属经友好协商达成了赔偿意见,由动物园赔偿受害者家属包括丧葬费、抚恤金等在内的费用共计43万元。请运用人身权的相关知识分析上述材料包含的法律道理。【解析】本题考查人身权的有关知识。可从民事主体的权利和义务的角度分析,分析时一定注意结合材料。【答案】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它是一个人最基础的权利,受到法律保护。材料中的陕西省合阳县父子因动物园的管理人员疏忽和管理不善,被老虎伤害,生命健康权受到侵害,有权依法追究动物园的法律责任。公民和其他民事主体应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事故的责任人,没有尽到严格防范、保护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