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2)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预案(2)1 总则,1.1 编制目的 1.2 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 阶段划分 1.5 适用范围 2 应急组织管理 2.1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2.2 专家委员会 3应对准备 3.1 预案及方案制订 3.2 指定定点医院 3.3 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3.4 抗病毒药物准备 3.5 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3.6 监测与风险评估 3.7 宣传教育 3.8 培训演练 3.9 督导与评估 4 应急响应 4.1 IV 级应急响应阶段 4.2 III 级应急响应阶段 4.3 II 级应急响应阶段 4.4 I 级应急响应阶段 4.5 应
2、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 5 恢复评估 5.1总结和评估 5.2 终止应急响应 5.3 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5.4 责任与奖惩 6 附则 7 附件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我省新 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应急处置等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新型冠状病 毒疫情对公众健康与生命安全造成的危害,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健 康发展。1.2 工作原则(1)统一领导,联防联控。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新 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的统一领导与指挥,密切协调有关部门,共 同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2)依法防控,科学应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预案规定,规范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
3、作。充分发挥专家作用,运用 先进科学技术,提高防控水平。(3)预防为主,有效处置。不断健全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 急体系和防控机制,做好人员、技术、物资等应急准备,落实各 项防控措施。加强监测,及时研判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风险;适时 预警,及早响应,快速处置。(4)加强宣教,社会参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自我防护 能力和社会责任意识。积极组织、动员公众参与新型冠状癔毒疫 情应对准备和应急处置等活动。及时、主动引导社会舆论,维护 社会稳定。1.3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突发公共 卫生事伴应急条例、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4、国际卫生条例(20_)、_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_省突 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编制。1.4 阶段划分 依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波及范围和危害程度,将新型冠状 病毒疫情应对过程划分为三个阶段,即应对准备阶段、应急响应 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2 应急组织管理 2.1 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指挥机构 省卫生厅成立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 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卫生厅应急办,办公室设综合组、医疗救 治组、疫情控制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信息统计组等六 个工作组,负责指导和协调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准备阶段、III、I
5、V 级应急响应阶段和恢复评估阶段一的防控工作。符合 I、II 级应急响应条件时,根据工作需要省卫生厅提请省 政府批准,或国务院宣布级响应时,成立_省应对新型冠状病 毒疫情指挥部(以下简称_省指挥部),指挥部总指挥由分管副 省长担任,副总指挥由省政府分管秘书长及卫生厅厅长担任,省 委宣传部、省农业厅、省口岸办、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省发 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卫生厅、省外办、省应急办、省工 商局、省旅游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管 理局、西部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分管领导为成员。指挥部办公室 设在省卫生厅,办公室主任由省卫生
6、厅厅长兼任。指挥部集中办 公,负责领导、指挥和协调全省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设立综合组、口岸组、医疗防疫组、保障组、宣传组、对外合作组、科技组、畜牧兽医组、社会治安组等 9 个工作组。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卫生行 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其应急指 挥机构及其职责、可参照本预案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予以确定。2.2 专家委员会 _省指挥部或省卫生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下称_省应急指挥机构)下设专家委员会,由综合组或省卫 生厅负责联系。专家委员会成员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主要职 责包括:(1)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风险,提出新型
7、冠状病毒疫 情不同阶段的启动、调整、终止建议;(2)分析评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社会、经济的影响,提出新 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处置策略与措施建议;(3)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技术指导和跟踪评估;(4)承担全省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其他任务。3 应对准备 3.1 预案及方案制定 综合组负责制定总体预案并根据对疾病的认知情况及时调整 防控对策,其他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制订相应的新型冠状 病毒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3.2 指定定点医院 省卫生厅指定省传染病医院为省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定点收治医院,指定唐都医院、交大第一、第二附属医院传染病区为省 级定点病区,各定点医院或病区根据疫情发
8、展的需要预留一定的 专用病房或病区,准备接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例。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本辖区的定点医院或病区。按照“集 中收治”的原则,将患者转运至定点医院收治。3.3 妥善做好病例转运 由急救中心(站)负责新型冠状病毒病例的转运工作。急救 中心(站)要做好人员、车辆、设备、设施、药品、防护物品等 准备,做到专车转运,及时、科学、规范洗消,车上工作人员按 规定防护。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站)要做好病例转运交接记录,并及时报设区市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3.4 抗病毒药物准备 综合组、医疗救治组负责组织开展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所 需抗病毒药物的需求评估,提出需求建议;制订药物使用策略与 方案;向省工业
9、和信息化厅提出需求建议。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 责组织有关技术部门开展抗病毒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和管理。加强对中医药预防、治疗药物研发的支持。3.5 其他应急物资和资金准备 医疗救治组、疫情控制组根据防控工作的需要及时提出需要 储备的药品、消杀用品等应急物资品目,要求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进行储备。后勤保障组根据各工作组提出的资金需求及时向财政 部门申请,安排落实疫情监测、疫情控制、实验室检测、病人救 治、病例和密切接触者管理、检验检疫、感染者遗体处理、人员 培训、宣传教育等应急工作所必需的资金。3.6 监测与风险评估 疫情控制组、医疗救治组负责健全覆盖全省的新型冠状病毒 疫情监测网络,完善监测工作方案,加
10、强实验室建设,开展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工作。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监测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组织专家开展 风险评估,根据疫情形势,调整监测及应对策略和措施。3.7 宣传教育 新闻宣传组负责会同相关部门制定新型冠状病毒疫情期间 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方案,指导相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宣传教 育等工作。负责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知识普及工作的技术 支持。3.8 培训演练 各相关工作组适时组织应急演练并指导各设区市。杨凌示范 区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应急意识,提高应急技术水平。3.9 督导与评估 各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本系统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准备工作的自我评估与检查,视情况派出工作组进行督导。各设区市 人民政
11、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卫生行政部门按照上述新型冠状病 毒疫情行防控工作要求,做好本行政区域各项应对准备工作。4 应急响应 IV 级和 iII 级应急响应的主要目标是将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遏制 在有限范围内或者延缓其传播,II 级和 I 级应急响应的重要目标 是减轻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经济造成的危害。4.1 IV 级应急响应阶段 4.1.1 启动条件(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境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新 型冠状病毒疫情传入风险显著加剧,我国内地尚未发现由新型冠 状病毒引起的人间、病例。(2)我省相邻省份发现由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人间散发病例 或有限的人传人疫情,但尚无证据表明病毒已具备持续人
12、传人的 能力。(3)国家宣布全国进入 IV 级响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省卫生厅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或按照 国家卫生部要求,发布预警信息,报请省政府批准启动 IV 级应急 响应。4.1.2 应急响应措施 在应对准备阶段的基础上,领导小组各工作组和设区市人民 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各级医疗卫生单位及时发现、报告 新型冠状病毒所致的疫情,强化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异常事件 的报告。专家组及时开展风险评估工作,适时调整监测和应对策 略。(2)出入境检验检疫。_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来自疫情发生 国家和地区的人员和物资加强检验检疫工作,及时发现、报告
13、和 移交可疑病例,及时发现、报告和处置受污染物资。一旦发现有发热症状者(症状依据国家质检部门的规定),由 检验检疫部门在有防护的条件下移交机场卫生部门,实施医学观 察。国家质检总局有特殊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对无异常者,发放就诊方便卡,做好同机乘客的详细登记后由检验检疫部门 将登记信息转给杌场卫生部门。(3)机场和有关部门的职责。西部机场集团卫生部门负责在 机场设立医学观察病房,对检验检疫部门移交的来自有确诊病例 的疫病流行国家和地区的有发热等症状的人员进行医学观察。将 有关医学观察的信息报告当地卫生部门(西安成阳机场报市 卫生部门)。发现疑似病例时将其同机乘客的相关信息报当地市级 疾控中心。
14、各机场所在市卫生部门(西安成阳机场报市卫生部门负 责)负责对机场进行医学观察的病人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医疗指 导、标本采集、初检及疑似病例的转运工作。机场发现确诊或疑 似病例时派遣专人专车,在有防护的条件下负责转送至各市指定 的医院进行隔离治疗。(4)医疗救治。卫生部门落实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医疗救治所 需的人员、药品、设备等保障工作和院内感染控制工作的准备。(5)病例及其密切接触者管理。各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 区管委会卫生行政部门落实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做好开展病例 及其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管理,为病例和医学观察对象提供生活 保障的准备。(6)应急培训。针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开展相关应急技术培
15、训,提高应对能力。(7)抗病毒药物和诊断试剂等物资的储备。综合组协调省工业 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对药物、器械等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备计划进 行评估,提出储备需求。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药物的质量监管 工作。(9)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按照卫生部相关规定,省卫生厅 报请省政府批准发布事件相关信息,宣传教育组按照职责积极开 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新闻宣传和风险沟通,引导公众保持健 康心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10)其他措施。如果新型冠状病毒可能来自于某种动物宿主;由综合组协调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工商局和_出入境检验 检疫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宿主动物及买卖品交易、进 出口以及相关场所的监测和管理。4
16、.2 III1 级应急响应阶段 4.2.1启动条件(1)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在境外造成持续传播的人间疫情,并 传入我国内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流行的风险显著增加。(2)我省发现新型冠状病毒输入病例,且有证据表明已具备持 续人传人的能力。(3)国家宣布全国进入 III 级响应。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省卫生厅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或按照国家卫生部要求,发布预警信息,启动 III 级应急响应。4.2.2 应急响应措施 在 IV 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救治组、疫情控制组加强新型 冠状病毒疫情的监测工作。专家委员会组织分析疫情发展趋势,强化疾病危害程度研判和风险
17、评估,提出防控建议。(2)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和定点医疗机构加强对病人救治和 转运等工作,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爆发流行应对工作的医疗卫 生资源评估,做好技术、人员、物资的储备。(3)抗病毒药物的储备。医疗救治组组织专家完善抗病毒药物使用策略。综合组修改抗病毒药物的应急储备方案,并组织实施。(4)出入境检验检疫。参考我国履约的国际卫生条例(20_)等国际条约,明确相关防控工作规定,采取相应的防控措施,加 强检疫查验。(5)其他措施。领导小组指导有关设区市(杨凌示范区管委会)卫生行政部门做好医疗机构、学校、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综合组协调有关部门加强车站、机场等旅客聚集场所
18、和交通工具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4.3 II 级应急响应阶段 4.3.1 启动条件(1)我省内发现新型冠状病毒引起的人传人二代病例,且波及 2 个以上设区市;(2)疫情有进一步扩散趋势。(3)国务院卫生部宣布全国进入 II 级响应。符合上述(1)(2)或(3)条件的,根据风险评估结果,报请省人民政府批准,启动全省 n 级应急响应,必要时成立省级指挥部。4.3.2 应急响应措施 在 III 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救治、疫情控制组加强疫情发展趋势研判和风险评估。协调教育部门对学校、托幼机构开展因病缺课监测,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因病缺勤监测。(2)
19、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集中优势医疗资源,加强重症救治,降低病死率;根据医疗卫生资源评估结果和防控工作需要,合理部署和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必要时,建立对口支援机制。做好大规模救治患者的准备;在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工作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综合组协调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乡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作用,保障贫困人口获得必要的医疗救治服务。必要时,经设区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批准依法征用社会场所作为临时医疗救治点。(3)抗病毒药物使用。综合组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抗病毒药物采购、储备和调运工作。(4)物资储备。根据疫情形势变化,_省指挥部组织开展应
20、急物资的需求评估。保障组根据需求评估情况落实应急物资的生产、储备和调运。(5)社会措施。在疫情暴发和流行地区,建议当地人民政府依法采取停工停课、限制集会等强制性控制措施;保证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正常运转,确保煤、电、油、气、水、粮等生活资源供给和生话必需品的供应;优先保证防控物资运输;加强市场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持物价基本稳定。44 I 级应急响应阶段 4.4.1 启动条件 国家宣布全国进入 I 级响应。4.4.2 应急响应措施 在 II 级应急响应的基础上,强化社会措施和物资保障,减轻疫情危害,同时加强以下应急响应措施:(1)应急监测与风险评估。医疗救治组、疫情控制组要组织医疗卫生单位
21、重点监测病症临床严重性变化,开展住院病例、重症、死亡病例监测和人群免疫水平调查。(2)医疗救治。医疗救治组持续评估医疗负荷,及时调配医疗卫生资源,完善对口支援机制,实行病例分类诊治与管理,加强重症病例救治。(3)社会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建议各级人民政府将疫情防控列入各部门的重点工作,开展积极有效的社会动员,全面落实社会防控措施,维护正常的社会生产生活秩序。4.5 应急响应的级别调整与终止 根据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控实际,_省应急指挥机构组织专家对疫情形势进行研判,适时完善防控策略和措施,及时调整应急响应级别或终止应急
22、响应。5 恢复评估 根据专家委员会的评估建议,_省应急指挥机构宣布进入恢复评估阶段;国家应急指挥机构宣布全国进入恢复评估阶段,我省转入恢复评估阶段。5.1 总结和评估 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做好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对的总结和自评工作。_省应急指挥机构可邀请专业机构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有关工作进行独立评估。5.2 终止应急响应 领导小组根据评估结果和专家建议,适时终止应急响应。5.3 恢复社会基本服务 建议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制订相关计划和工作方案,恢复社会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带来的社会心理与社会关系影响,根据需要对重点人群开展心理咨询、危机干预服务。5.
23、4 责任与奖惩 根据有关规定,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应急工作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的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因参与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工作人员按照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工作中紧急调集、征用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6 附则 6.1 省卫生厅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变化及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认知情况的深入,卫生部指令,预案实施评估结果,以及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或出现的新情况,及时组织修订本预案。6.2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6.3 本预案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7 附件 7.1 省卫生厅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
24、单 7.2 省卫生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专家委员会名单 附件 1 省卫生厅新型冠状病毒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名单 组长: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应急办,办公室主任由马光辉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医疗救治、疫情防控、信息统计、后勤保障、新闻宣传六个工作小组,各组职能、组长及组成人员如下:1、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协调各项防治措施的落实;提出工作建议和方案;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任务。组长 省卫生厅应急办主任 成员:厅应急办、办公室有关工作人员 2、医疗救治组:负责协调、督导各地临床救治工作;拟订临床工作有关预案和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医疗救治技术培训;协调安排临床专家,支持临床治疗工作;开展
25、中医药救治方法研究。组长:省卫生厅医政处处长 成员:厅医政处、中医局、学会办有关工作人员 3、疫情防控组:负责监测全省疫情及相关情况;制定防控技术方案;落实防控工作技术指导;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对重大疫情的处置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指导防病群众科学防病。组长:省卫生厅疾控处处长 成员:厅疾控处、爱卫办有关工作人员 4、后勤保障组:负责疫情防治工作经费的筹集、领导小组办公室物资保障及后勤服务工作。组长:省卫生厅规财处处长 成员:厅规财处、办公室、后勤中心、电子数据中心有关工作人员 5、信息统计组:负责疫情信息的收集以及有关信息数据的统计上报工作。组长:省卫生厅监督局局长 成员:厅监督局、电子数据中心有关工作人员 6、新闻宣传组:负责按照科学、客观、适度的原则,组织防治工作的新闻发布、媒体沟通及宣传教育工作 组长:厅办公室主任 成员:厅办公室、政法处有关工作人员 各小组之间应相互协调、支持各组工作,共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