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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商法视域下P2P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和对策.pdf

上传人:高**** 文档编号:985045 上传时间:2024-06-03 格式:PDF 页数:5 大小:167.6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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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民商法视域下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和对策关键词 P2P 网络借贷平台 法律问题 优化策略作者简介:姚厅,广东易恒律师事务所,四级律师,研究方向:公司法、财税法、经济法、劳动法。中图分类号:D922.28文献标识码:ADOI:10.19387/ki.1009-0592.2020.06.272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壮大,PC 和移动设备逐渐普及到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中。P2P 模式在计算机技术中的应用打破了以往的信息传播方式,将网络的共享性与交互性体现的淋漓尽致,获得了用户的大力追捧。在金融行业飞速发展的背景下,P2P 模式在借贷领域广泛应用开来,建立了以点对点借贷模式为主的金融服务体系1

2、。P2P 网络借贷平台具有便捷性和高效性的特点,较银行借贷的借贷门槛更低,P2P 网络借贷平台是结合了P2P 服务模式与网络借贷的互联网金融服务平台。P2P 网络信贷模式的经营模式有三种,即纯中介模式、担保模式、债权转让模式。一、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特征(一)拥有更多的参与者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诞生与发展为人民群众的投资理财活动创造了便利,使我国的金融事业的发展体系得到了丰富。从本质上来讲,P2P 网络借贷平台是一种民间借贷的网络化媒介,在近年来的借贷方式中是比较流行的,P2P 网络借贷平台通常是根据借贷人的信誉度发放贷款,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也可以实现快速贷款,弥补了传统借贷周期长、程序

3、复杂的问题2。在 P2P 网络借贷平台根据借款人的需求,发起筹资并匹配相应的出借人,出借人根据出资的多少获得相应的利息。P2P 网络借贷模式促进了网络贷款的发展,让更多的人都能够参与到网络借贷中。(二)拥有灵活多变的交易方式P2P 网络借贷平台可以在借贷双方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前提下,灵活的满足借贷双方的不同需求。现阶段,P2P 网络接地平台的借贷审批程序逐渐优化,复杂的借贷流程得到了大大简化。只要贷款人的信誉度满足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要求就可以快速发放贷款,深受急需资金周转的人们的青睐。另外,随着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普及,丰富了借贷的形式3。(三)风险高且收益高对于那些急需资金却无法

4、满足银行借贷和其他金融机构借贷要求的借款人来说,P2P网络借贷平台为这类人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也正因如此,即便 P2P 网络的贷款利息相对较高也不乏大量的借款人通过这一途径来进行贷款。出借人通过 P2P 网络借贷平台可以获得十分可观的利息,但随之而来的也是高风险性,由于借款人和平台经营者的身份信息和偿还能力等无法得到有效保证,一旦遇到借款人以虚假信息借款,出借人就有可能竹篮打水一场空。(四)信息化的借贷模式通过互联网信息技术在 P2P 模式下进行借贷活动,为借贷双方创造了全新的借贷模式。P2P 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借款人的借贷资格审查也不会像金融机构那么严格,也不会存在地域限制,借贷群体的范围也得到

5、了一定程度的扩大。同时,利用互联网技术能够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借贷信息可以通过信息化交流实现行业共享,这对于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二、民商法視域下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一)民商事主体难确认以往的借贷交易过程中,借贷企业要有固定的经营地点、经营者以及实质性的经营报告。但是,基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和虚拟化的特点,P2P 网络借贷平台不具有固定的营业地点、经营者和实质性的经营报告;因此,经营者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和合法性就无从考证4。另外,虽然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相关法律制度对权利和责任的概念与传统的民商法所规定的权利和责任一致,但由于 P2P 网络借贷平台是基于网络实

6、现借贷活动的;所以,较传统借贷相比,P2P 借贷活动比较难以作出判断,法律依据也比较难寻。(二)借款人的信用风险较大借款人的信用风险主要包括两点,即借款人的资格和借款人的证明信息。从个人角度来讲,主要包括借款人身份证明、财产证明、缴费记录等信息;从公司角度来讲,主要包括营业执照、经营场所证明、近几年的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等信息。然而,以上的这些证明信息都可以使用造假手段形成;在网络平台上,借贷双方无法对对方的信息进行风险评估,对于相应资料的真实性无法得到有效审查,这可能会导致一系列风险问题。(三)借贷合同缺乏合法性以往的借贷交易中,借贷双方通过签订借贷合同使这一借贷交易合理合法,但 P2P 网络

7、借贷平台的合同的提出、传送、签订过程和处理都是通过电子方式来实现的。较传统纸质合同相比,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较低。而且,在合同的拟定环节,电子合同的细节也与传统借贷合同存在一定的差异,如果拟定的合同缺乏规范性,合同的保存缺乏公正性和不可变更性,就会降低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5。(四)缺乏有效的资金监管由于 P2P 网络借贷平台对于借贷资金具有独立的控制权,在资金监管制度和监管措施不完善的情况下,就会导致大量资金聚集,形成资金池的情况出现。债权转让、伪造投资项目、违反操作规范等是引发资金大量聚集形成资金池的主要原因。第一,如果 P2P 网络存在的非法集资的行为,通俗地讲就是实际金额低于债权买入金额,就

8、会导致资金大量聚集,同时,平台内部未对借贷资金和借贷期限进行合理配置也是形成资金大量聚集的诱因。第二,为了吸引用户,许多网络借贷平台会对投资项目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进行非法融资,大量资金聚集,平台可能会为了利益将出款人的资金进行其他途径的使用,甚至携款潜逃的情况,给出借人带来较大的利益损害。第三,有些网络借贷平台将收集到的出借人资金转化为理财产品,不执行借贷流程和借贷规范,久而久之就会形成资金聚集的情况。三、民商法视域下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优化策略总体而言,我国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相关法律还未完善,缺乏解决实际问题的方案。合同法公司法证券法等民商法都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网络借贷的

9、不规范行为,但大多是一些原则上的问题,在司法实践中缺乏详细指引。虽然在平台发生携款潜逃情况时会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但无法及时保障出借人在平台上的资金投资权益。我们应该通过完善的法律规定,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问题进行细化、优化,完善相应法律法规,真正做到有法可依。(一)加强网络借贷平台监管力度结合民商法建立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强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力度,可以采用建立独立账户的方式分离个人账户和经营账户,实现借款人和出借人独立账户结算,对于平台资金可以通过中间账户进行管理。对于独立账户的监管应该寻找权威机构的帮助,通过该机构严格审核账户资金状况,确保账户的安全性,以及资金用途的可

10、视性。另外,设立独立账户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资金大量聚集情况的出现,避免平台建立资金池所导致的非法集资等刑事风险。(二)完善网络平台借贷担保由于网络借贷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担保大多是由平台自身承担担保责任,平台在进行担保前应当充分考察借款人资质,对于部分借贷资质较差的借款人,应当向出借人充分履行风险告知义务,并且区分不同借款人的风险等级,对不同借款人的借款承诺不同范围的担保责任;同时,平台可以引入第三方对相应借款承担担保责任,并督促其在发生担保事项时履行担保义务。P2P 平台可以结合现有的担保规模,设立一定比例的专项风险准备金,在履行担保责任后及时填补专项风险准备金;该风险准备金应当由第

11、三方权威机构设立专门账户进行监管,并在发生担保事项时在第三方托管及独立运作的情况下进行6。(三)加强网络借贷平台审核力度现阶段,对于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审核系统还有待完善,尤其是征信体系存在许多的漏洞,增加了平台的运营风险。因此,我们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对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征信系统进行完善,强化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审核力度。首先,建立信息交流系统,通过信息交流系统对征信黑名单进行公示,同时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信息共享,对于那些未按时偿还或无力偿还的失信人员进行信息共享,禁止其通过任何手段向平台申请贷款;其次,扩大贷款人员的信息调查范围,提高贷款人员的审核标准,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手

12、段对贷款人的信息进行走访调查,使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得到最大限度的提高。(四)保证借贷交易的平等传统的计划经济的运作核心是保证个人利益和权力不被侵犯,但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其运作核心则是司法,民商法对于交易的原则和精神的界定为资源、公平、公正和诚实交易。所以,P2P 网络借贷平台必须要保证所有的借贷交易都是建立在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之上进行的,这样才能够有利于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可持续健康發展。(五)引进仲裁机制随着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广泛应用,相应的仲裁机制也在不断的完善。基于互联网虚拟特征下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运作会受到仲裁机制和市场发展的影响,所以,要想落实仲裁机制,就要具备有

13、效辨别互联网金融信息的能力,通过收集和应用数据信息来降低整体运作模式和信贷风险,将 P2P 网络借贷平台借款过程中形成的借款合同等凭证存证于仲裁机构建立的云端,保障相应电子证据的可靠性和不可变更性。四、结语总而言之,P2P 网络借贷平台凭借拥有灵活多变的交易方式、信息化的借贷模式以及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深受人们的青睐,而且方便快捷的借贷程序为那些急需资金但无法通过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进行贷款的人们带来了福音。目前,P2P 网络借贷平台还处于发展阶段,对于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力度还存在着需要完善的地方,要想促进 P2P 网络借贷平台的发展,就要采取相应的措施维护借贷双方以及平台的利益,以民商法为基础,就

14、 P2P 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法律问题采取针对性的优化策略进行有效解决。参考文献:1许扬洋.基于民商法视角的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J.楚天法治,2019(33):137.2郭骁.民商法视域下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思考J.职工法律天地,2018(12):158.3杜禹瞳.分析民商法视域下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和对策J.法制博览,2019(36):147-148.4谭雅馨.民商法视角下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与对策研究J.文化学刊,2019(12):189-191.5张歆.分析民商法视域下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和对策J.法制与社会,2019(22):65-66.6颜翔宇.浅析民商法视域下 P2P 网络借贷平台法律问题J.法制博览,2018(28):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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