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省嘉兴市一中2019-2020学年高二政治4月阶段练习试题(含解析)一、选择题(本大题共25小题,每小题3分,共75分。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1.近代中国学者梁启超说:“国家者,由人民之合意结契约而成立者也,故人民当有无限之权,而政府不可不顺从民意。其为效也,能确立法治之主格,以保团体之利益。”这一观点揭示了国家的本质属性把国家看作是全民的国家承认国家具有社会管理职能认为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材料中“国家者,由人民之合意结契约而成立者也,故人民当有无限之权,而政府不可不顺从民意。
2、其为效也,能确立法治之主格,以保团体之利益”,这承认了国家具有社会管理职能,但没有看到国家的阶级性,把国家看作是全民的国家。符合题意。:材料中的观点把国家看作是全民的国家,没有揭示国家的本质属性,没看到国家是阶级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B。【点睛】国家与国家性质:(1)国家的含义从国家的本质看,国家是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本质属性。从国家的基本构成要素来看,人口、领土、政权和主权是一个国家存在和发展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2)国家性质国家的性质即国体,就是国家的阶级本质。统治阶级的性质决定国家的性质。因此判断国家性质的根本标志是看国家政权掌握在什
3、么阶级手中,实行的是为哪个阶级服务的政策。2.在全国人民抗击疫情之时仍有不法分子利用疫情散布谣言、实施诈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非法贩卖运输野生动物等,为此,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各种违法活动。这体现了A. 任何国家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B. 民主与专政相互影响、互为前提C. 我国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以维护人民权益D. 我国履行国家专政职能以保障人民民主【答案】D【解析】【详解】D:材料中公安部门开展打击各种违法活动。这体现了我国履行国家专政职能以保障人民民主,D符合题意。AC:材料未体现“任何国家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我国履行社会管理职能以维护人民权益”,AC不符合题意。B:民主是专政的基础,专政是民
4、主的保障,B说法有误。故本题选D。3.恩格斯说:“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这表明A. 国体并不是决定民主政体的唯一因素B. 民主共和制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C. 民主政体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D. 社会主义国家借鉴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答案】D【解析】【详解】D:恩格斯说:“共和国是无产阶级将来进行统治的现成的政治形式。”这一论断表明民主政体是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成果,D符合题意。A:国体决定政体政体反映国体,有什么性质的国体,就要求有什么样的政体,国家性质的变化,往往要引起政权组织形式的变化。政体体现国体,并服务于特定的国体。适当的政体能够巩固国体,不适当的政
5、体会危害国体,A说法有误。B: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资本主义的民主共和制体现资产阶级的利益,B说法有误。C: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和利益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C说法有误。故本题选D。4.2018年9月,6000多万S国选民参加了该国议院的选举,基督教民主联盟领袖领导的联盟党获得33%的选票,成为议会第一大党,但因未过半数,将与其他党派联合组阁,并提请该国总统任命。由此可见,该国实行总统制,元首掌握实际行政权力实行代议制,由议会多数党负责组阁实行多党制,政府首脑对总统负责实行内阁制,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A B. C. D. 【答案
6、】C【解析】【详解】:由材料“S国选民参加了该国议院的选举,基督教民主联盟领袖领导的联盟党获得33的选票,但因未过半数,将与其他党派联合组阁,并提请该国总统任命”可知,该国议院由选民选举产生,表明该国实行代议制,由议会多数党负责组阁,说明该国实行议会制,议会是国家政治权力中心,符合题意。:该国属于议会制国家,总理掌握实际行政权力,但不是国家元首,国家元首是总统,但没有实权,不符合题意。:从材料信息只能得出该国实行内阁制,不能得出该国实行多党制,并且议会是国家政治权力中心,政府首脑对议会负责,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点睛】现代国家的管理形式:(1)现代国家,大都实行代议制的国家管理形式,代议制
7、就是由选举产生的、代表民意的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的方式。代议制本质上是一种间接民主,也是现代民主政体的共同特征。(2)影响国家管理形式因素由地理环境、历史渊源、文化传统、人口素质、发展程度等。(3)民主共和制和君主立宪制:从国家权力机关和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及其职权范围看,现代国家大致有两种基本形式,即民主共和制与君主立宪制。5.2018年6月26日,英国议会下议院宣布,退出欧盟法案已获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批准,正式成为法律。经过长达数月的辩论,该法案终于在上周获得英国议会两院的通过。这表明A. 英国女王批准涉英前途法案,对此享最终决策权B. 英国女王只是“虚位元首”,形式上有权批准法律C. 英国
8、下议院领导内阁,对重大问题做最终裁定D. 英国议会受女王制约,议会权力出现不断萎缩【答案】B【解析】【详解】B:“英国下议院宣布,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已经批准脱欧法案,赋予其法律地位这说明英国女王只是“虚位元首”,形式上有权批准法律,B符合题意。A:英国女王对关涉英国前途的决议没有最终决策权,因为英国女王只是“虚位元首”,A说法有误。C:题意主旨不是强调英国的英国下议院在英国的地位和作用,而是体现英国女王只是“虚位元首”,形式上有权批准法律,C不符合题意。D:“英国议会受到英国女王的制约说法错误,应该是英国女王的权力受到英国议会的制约,D说法有误。故本题选B。【点睛】英国的政治制度:(1)英国
9、政体的显著特点是存在君主。国王只是一个“虚位元首”。国王名义上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总司令,但在实际政治生活中,国王受到许多法律和惯例的严格限制,仅具有象征性的地位。真正的国家权力掌握在议会和内阁手中。国王按内阁的意志行使形式上的权力,承担国家元首等礼仪性职能。(2)英国国王的作用:是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象征;是英国政党斗争和社会矛盾的协调者和缓冲器;向首相和大臣提供意见和建议,发挥咨询作用;成为联系英联邦各成员国的纽带。6. 英国首相的权力虽然很大,但仍受到种种制约。这种制约在英国的政治生活中表现为媒体可通过质询等方式追究首相责任 国王对首相有磋商权和警告权反对党可以制约首相的“过分”行为 首
10、相由议会任命应对议会负责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说法错误,选项中“媒体可通过质询等方式追究首相责任”的观点错误,媒体没有质询权,排除;说法正确,英国首相的权力虽然很大,但仍受到种种制约。这种制约在英国的政治生活中表现为国王对首相有磋商权和警告权,反对党可以制约首相的“过分”行为,故入选;说法错误,首相由议会任命应对议会负责,但议会的多数党领袖出任首相,故议会的制约不太,而且制约也主要来自议会中的反对党,排除。故选B。7.法国政界人士,不论其政治属性,都对“左右共治”深恶痛绝,喻之为“政治怪胎”。这主要是因为“左右共治”A. 不利于权力之间的平衡B. 过于强化总统的权力
11、C. 致使政府工作效率低下D. 使议会难以制约总理【答案】C【解析】【详解】C:“左右共治”的主要缺陷是总统和总理分属于不同的党派二者相互对立、相互牵制导致政府工作效率低下,C符合题意。ABC:都不是对“左右共治”深恶痛绝的原因,ABC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C。【点睛】“左右共治”的主要缺陷是总统和总理分属于不同的党派二者相互对立、相互牵制导致政府工作效率低下。8.英法两国政府首脑称谓有所不同,英国是首相,法国是总理。就宪法赋予的权力地位和政体运行的特点来说,英国首相和法国总理都由议会产生对议会负责掌管最高行政权力领导政府活动A. B. C. D. 【答案】D【解析】【详解】就宪法赋予的权力地位
12、和政体运行的特点来说,英国首相和法国总理都领导政府活动,对议会负责,项说法正确;英国首相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掌管最高行政权力。法国总理由总统任命,法国总统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项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D。【点睛】英法两国政体的异同(1)不同点:英国的政体是议会制君主立宪制,法国的政体是民主共和制中的半总统半议会制。从政体结构看,两国存在明显的差异。首先,英国议会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和最高权力机关;法国议会只是立法机关。其次,英国国王一般只承担“礼仪性职责”,是“虚位君主”;法国总统是国家行政权力的中心。再次,英国实行两党制;法国实行多党制。最后,英国首相由议会多数党领袖担任,权力很大。法国总理由
13、总统任命,权力较小。(2)相同点:从国体与政体的关系看,英法两国的政体都属于资本主义国家的统治形式,两国的政权都是资产阶级政权,执政的根本目的都是维护资本主义制度,为资产阶级利益服务。从执政党的性质和作用看,英法两国执政党的阶级性质相同,都体现了资产阶级的国家性质,都代表资产阶级的利益。从国家权力的运行方式看,英法两国都出现了议会权力萎缩、行政权力加强的趋势。从现状看,英法两国的政体都渐趋成熟,也存在各种弊端。9.就在美国总统特朗普与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举行会谈时,美国众议院上演了一场“大批判”:众议院否决了特朗普的“紧急状态令”,“通俄门”重要证人科恩又在听证会上“揭发”特朗普的种种不堪。从
14、制度层面看,出现如此乱象的原因是国会的权力大于总统的权力三权分立原则有其自身的局限性民主党与共和党代表美国不同的利益集团美国政治体制实质上是为少数利益集团服务的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就在美国总统特朗普与朝鲜最高领导人金正恩举行会谈时,美国众议院上演了一场“大批判”:众议院否决了特朗普的“紧急状态令”,“通俄门”重要证人科恩又在听证会上“揭发”特朗普的种种不堪。从制度层面看,出现如此乱象的原因是美国实行两党制和三权分立制,民主党与共和党代表美国不同的利益集团,三权分立原则有其自身的局限性,符合题意。:美国的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权力中心在总统,错误。:美国
15、政治体制的实质上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是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经济基础、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政治制度,错误。故本题选B。10.美国是实行总统制共和制的国家,也是贯彻三权分立制最典型的国家。美国总统A. 有立法倡议权和司法权B. 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对选民负责C. 有权直接任命最高法院法官D. 无权解散国会,但有权否决国会的立法【答案】D【解析】【详解】D:美国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立法权属于国会,国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和影响,总统无权解散国会;但其权力又受到总统的制约,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立法否决权),D符合题意。A:司法权属于法院,A说法有误。B:美国总统是由选
16、民间接选举产生的,B说法有误。C:法官由总统提名参议院同意后才能任命,C说法有误。故本题选D。【点睛】美国的三权分立:(1)权力的分立:立法权属于国会,美国宪法将立法权授予国会,国会负责制定法律,国会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只对选民负责,不受行政机关的干预和影响,总统无权解散国会,直接对选民负责,不对国会负责,国会不能罢免总统(除非定罪)。政府的重要行政官员由总统任命,对总统负责。司法权属于美国联邦法院系统,联邦最高法院是美国最高审判机关,享有终审权、司法审查权,法官均由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任命,只要忠于职守,可终身任职,非经国会弹劾不得免职。(2)权力的制衡立法权属于国会,受制约:总统有权否决国
17、会立法(立法否决权);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行政权);还有立法倡议权(立法倡议权)。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违宪审查权)。行政权属于总统,受制约:行政机构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财政权);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监督权)。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权);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宪法解释权)。司法权属于法院,受制约: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提名联邦法官权);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任
18、命批准权和弹劾权);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修宪权)。11.美国枪击事件频发,遇难者众多。两党在控枪问题上的相互牵制限制了联邦政府在枪支管制问题上的作为。而财力雄厚的全美步枪协会通过捐款等进行的公关,连不少本来支持控枪的议员都在最后一刻倒戈。这反映了三权分立原则在美国的政治实践中难以真正得到贯彻美国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利用两党制协调利益分配全美步枪协会依靠金钱控制政府决策为利益集团服务美国的政治制度安排会加剧政治内耗,降低行政效率A. B. C. D. 【答案】C【解析】【详解】:而财力雄厚全美步枪协会通过捐款等进行的攻关,连不少本来支持控枪的议员都在最后一刻倒戈,
19、这反映了美国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利用两党制协调利益分配,符合题意。:两党在控枪问题上的相互牵制,限制了联邦政府在枪支管制问题上的作为,这说明美国的政治制度安排会加剧政治内耗,降低行政效率,符合题意。:在材料中未体现,排除。故选C。【点睛】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利弊与实质:积极作用: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对于反对封建专制,调节资产阶级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持资本主义民主制度,有其积极作用。阶级局限性和消极作用:(局限性)由于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政权中不居于支配地位,也就不可能对权力的运用施加重要影响。所谓分权与制衡,事实上成为协调资产阶级内部权力分配的一种机制;(效率低)实行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一个必然
20、结果,是三大权力机关之间互相扯皮,导致效率低下;(贯彻难)即使在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也难以在政治实践中真正贯彻。实质: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本质上是一种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它有效地维护了美国资产阶级的统治。但是,广大劳动人民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享有真正的民主。12.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28年来,中国已累计派出3.7万人次军警官兵,参加了24项维和行动,排除爆炸物9800余枚,接诊病患20多万人次目前,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也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这表明,中国坚定地支持联合国开展的各项工作积极承担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积极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合法权益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21、的能力不断提高A. B. C. D. 【答案】C【解析】【详解】:我国坚定地支持联合国符合宪章精神的有利于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工作,而不是“各项工作”,说法错误。:题目强调中国是联合国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中派出维和人员最多的国家,表明中国积极承担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责任,符合题意。:材料只强调了中国在维和方面与联合国的关系,没有涉及与联合国在多个领域开展友好合作,不合题意。:由题意知,中国参加联合国维和行动次数不断增加,出资数额不断增加,是联合国维和行动第二大出资国,表明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的能力不断提高,符合题意。故本题正确答案为C。13.英法德是推动欧盟发展的“三驾马车”,英国脱欧、法国“黄马夹”运
22、动、“后默克尔时代”,使2019年5月的欧洲议会选举引起世人的格外关注。因为欧盟是中国最大贸易伙伴,与中国交流广泛以共同体的方式实现各成员国共同目标集团优势使其具有了广泛的国际影响力经济实力强,国内生产总值与美国相当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美国是中国最大贸易伙伴,与中国交流广泛,错误。:“欧盟以共同体的方式实现各成员国共同目标”不是欧洲议会选举引起世人的格外关注的原因,错误。:欧盟集团优势使其具有了广泛的国际影响力,经济实力强,国内生产总值与美国相当。因此欧洲议会选举引起世人的格外关注,正确。故本题选B14.某微信公众号未经允许,在其转载的一篇文章中使用了某男演员在
23、一电视剧中的剧照,该男演员将该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告上法庭。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原告能以肖像权受侵犯为案由 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著作人身权被告可承担赔礼道歉民事责任 本案民事法律关系客体是行为A. B. C. D. 【答案】A【解析】【详解】:某微信公众号未经允许,在其转载的一篇文章中使用了某男演员在一电视剧中的剧照,该男演员将该微信公众号的账号主体告上法庭,说明了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被告应该承担责任,故正确。:说法错误,被告侵犯了原告的肖像权。:说法错误。故本题选A。15.前不久,热播剧陈情令收官后,有网友使用AI“换脸术”将主演王一博饰演的蓝忘机换成了罗云熙。无独有偶,今年初一位名为“换
24、脸哥”的网友利用AI将射雕英雄传中朱茵(饰演黄蓉)的脸换成了杨幂的脸。对上述行为表述正确的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不构成侵权未经本人同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造成不利于当事人的评价,侵害了名誉权擅自改变人物头像,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A. B. C. D. 【答案】D【解析】【详解】:未经本人同意,即便没有营利目的和主观恶意,同样构成侵害肖像权。材料中的行为未经本人同意,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符合题意。:材料中的行为擅自改变人物头像,侵犯了著作权人的著作权,符合题意。:未经本人同意,即便没有营利目的和主观恶意,同样构成侵害肖像权。说法有误。:该行为未侵害当事人的名誉权,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点睛】知
25、识产权,也称其为“知识所属权”,指“权利人对其智力劳动所创作的成果享有的财产权利”,一般只在有限时间内有效。各种智力创造比如发明、外观设计、文学和艺术作品,以及在商业中使用的标志、名称、图象,都可被认为是某一个人或组织所拥有的知识产权。肖像权是公民可以同意或不同意他人利用自己肖像的权利。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分为著作人格权与著作财产权,其中著作人格权的内涵包括了公开发表权、姓名表示权及禁止他人以扭曲、变更方式,利用著作损害著作人名誉的权利。著作财产权是无形的财产权,是基于人类
26、智识所产生之权利,故属知识产权之一。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断进行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包括注释权、整理权和编辑权。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复制权,是指制作作品复制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指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16.加试题2018年8月,李某从黄某处借得“捷安特”自行车一辆,期间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李某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该车。8月20日,李某又以22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但约定仍由李某继续使用一个月。李某骑行不当,造成该车链条断裂,送至宋某的修车店进行修理,但未及时支付修理费用。本案中A. 王某于
27、9月20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B. 宋某可行使留置权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C. 李某系无权处分,自行车仍归黄某所有D. 黄某不得向李某和王某主张返还自行车【答案】D【解析】【详解】8月20日,李某又以2200元的价格将该车卖给了不知情的王某,因此,王某于8月20日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A错误;宋某可行使留置权,但并未取得自行车的所有权,故B错误;材料中,李某与黄某双方达成转让协议,李某以2000元的价格购得黄某的自行车,可见,黄某已不再拥有该车的所有权,此时,该车所有权属于李某,李某有权处分该车,因此,黄某不得向李某和王某主张返还自行车,故D正确,C错误。故选D。17.王某在T网站中注册了呢称为“法
28、网柔情”的博客账户,并长期以此名义发博文。其中,署名“法网柔情”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署名“法网柔情”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某”字样。关于该网站的行为,下列表述正确的是未侵犯王某的发表权侵犯王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侵犯王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法网柔情”的法内情短文被该网站以写作水平不高为由删除;而“法网柔情”的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某”字样,侵犯了王某的署名权但未侵犯王某的发表权,故正确。:说法错误,王某长期在博客账户发博文,其法外情短文被该网站添加了“作者王某”字样发表,说明并未侵犯王
29、某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说法错误,材料中并未涉及到王某的作品遭到修改,故侵犯王某的保护作品完整权说法不准确。故选B。18.B市东城区的林某与西城区的钟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约定钟某向林某借款50万,2019年1月20日前返还。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由于公司破产,钟某在还款日只返还了部分借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林某不能向B市西城区法院起诉钟某违背了合同的适当履行原则钟某可以法定免责为由免除合同履行义务林某可依据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A. B. C. D. 【答案】C【解析】【详解】:林某与钟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合同,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仲裁委员
30、会仲裁,因此林某可依据合同的约定通过仲裁的方式解决纠纷,钟某在还款日只还了部分借款,钟某违背了合同的适当履行原则。符合题意。:合同还约定,如因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此林某可以向B市西城区法院起诉,说法有误。:钟某不具有法定免责的条件,不能以法定免责为由免除合同履行义务,说法有误。故本题选C。【点睛】合同履行的原则:(1)实际履行原则。义务人在违反合同的情况下,即使支付了违约金或赔偿金,也不能免除其合同责任,只要对方需要并坚持,还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标的继续履行。(2)适当履行原则。是指切实、准确地按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去履行,即为适当履行(“适当“二字在这里指履约行为和结果同约定条
31、款的要求相符合)。(3)协作履行原则。是指双方当事人应本着团结、协作、互相帮助的精神,去共同完成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履行各自应尽的责任。(4)诚实信用的原则。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应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及交易习惯正确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19.夏某看好张某出售的一套景区房,便与张某签订购房合同并交付定金10万元。一周后,夏某准备支付买房款时,发现该房已被张某以更高价格卖给不知情的余某,并协助余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本案中张某与余某所签合同是无效的夏某无权要求余某退还此房夏某可要求张某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夏某可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A. B. C. D. 【答案】D【解
32、析】【详解】张某协助余某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这说明张某与余某所签合同是有效的,错误;余某已通过正当方式购买了此房,夏某无权要求余先生退还此房,正确;该景区房已卖给了余某,夏某并不能要求张某承担继续履行的责任方式,不选;张某接受了夏某的定金,张某违约后,夏某可要求张某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损失,正确,故本题答案应为D。20.小张与小丁恋爱后在2018年举办婚礼,未经结婚登记开始同居生活,并育有一子。后双方父亲大张与大丁因孩子姓氏产生矛盾。张家认为孩子必须父姓,丁家不同意。小张与小丁双方争执不下,向法院起诉离婚。本案中小张与小丁应当承担对孩子的抚养义务大张与大丁侵犯了孩子的姓名权小张与小丁婚姻关系无效
33、不受法律保护小张与小丁的婚姻是可撤销婚姻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小张与小丁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他们的婚姻关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我国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具有抚养孩子的义务,故正确。:说法错误,侵犯姓名权是指侵犯公民依法享有的决定、使用、变更自己的姓名并要求他人尊重自己姓名的一种人格权利。大张与大丁的做法不属于侵犯孩子的姓名权。:说法不正确,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或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小张与小丁属于无效婚姻,不属于可撤销婚姻。故选B。21.唐男与陈女于2013年6月登记结婚,同年8月双方自愿签订一
34、份协议书,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2018年11月,陈女以与唐男感情破裂为由,诉请法院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提出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按双方签订的协议书约定按照夫妻共同共有分割。对此,以下说法正确的以上涉案房屋属唐男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分割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夫妻约定财产可以选书面或口头形式涉案房屋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唐男与陈女对此具有平等的处理权A. B. C. D. 【答案】C【解析】【详解】: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
35、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符合题意。: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符合题意。:唐男与陈女已明确约定唐男婚前按揭所购房屋的所有权属夫妻共同财产,说法有误。: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说法有误。故本题选C。22.某小区物业公司因林女士拒交物业费,断了林女士家的水电。双方要解决此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由行政机关作出裁决
36、民事诉讼,向基层人民法院上诉人民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仲裁,由第三者作出有法律约束力仲裁裁决A. B. C. D. 【答案】D【解析】【详解】:某小区物业公司因林女士拒交物业费,断了林女士家的水电。双方要解决此纠纷可以通过人民调解,达成具有民事合同性质的调解协议,也可以通过仲裁,由第三者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仲裁裁决,符合题意。:行政复议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材料中某小区物业公司不是行政主体,因此不能申请行政复议,不符合题意。:上诉是指指的是当事人对人民法院所作的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或评审决定,在法定期限内,依法声明不服,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活动。材料中
37、某小区物业公司与林女士的纠纷,可以向基层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不符合题意。故本题选D。23.某地工商管理局在例行检查时,发现王某超市所售的面包过期,遂对王某作出吊销营业执照、并处2000元罚款。王某对此不服,诉至法院。法院一审判决维持原有行政处罚。本案中( )王某必须在一审判决后的10天内提起上诉 工商管理局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一审判决生效以后,王某有权申请再审 一审判决生效以后,王某有权申请行政复议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当自送达判决书次日起算15日内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说法错误。:本案中工商管理部门负有举证职
38、责,被告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答辩状,正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正确。:一审判决生效以后,王某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错误。故本题选B。【点睛】民事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对于一审判决不服的,应当自送达判决书次日起算15日内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刑事案件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10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5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24.甲公司与乙公司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双方约定了仲裁协议,甲公司向
39、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裁决后,乙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付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甲公司可以就该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可以在规定期限内提出上诉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本案中甲公司向某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裁决后,乙公司不服该仲裁裁决,也不履行仲裁裁决的付款义务。在这种情况下甲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而乙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项符合题意;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具有法律效力,甲公司不需要就该合同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项说法错误;乙公司可以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而
40、不能直接提出上诉,项说法错误;正确选项为B。【点睛】仲裁:含义:发生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其在争议发生前后达成的仲裁协议,自愿将该争议提交中立的第三者进行裁判的解决纠纷的方式。作用:由于仲裁是由当事人自愿选择的,其程序比诉讼程序更为灵活,而且审理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所以,它显得更加便捷、经济,影响更小。仲裁裁决同样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自觉履行仲裁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基本制度:A、协议仲裁制度,当事人申请仲裁、仲裁庭对案件的审理和裁决都必须依据双方当事人所订立的有效仲裁协议;B、或裁或审制度,当事人在仲裁和诉讼之间只能选择其一;C、一
41、裁终局制度。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不予受理。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是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员一般为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实践经验的律师、法官、教授等。25.10年前,嫌疑人佘某因杀人案被捕,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余某死刑。事后发现证据不足,省高院二审改判死缓。经委托李律师多次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以证据不足审判佘某无罪释放,佘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可判定本案中应由佘某承担举证责任 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证据是开庭审理的核心 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A. B. C. D. 【答案】B【解析】【详解】:
42、说法错误,在本次案件中佘某是被告人,当地法院一审判处余某死刑,佘某不应承担举证责任。:经委托李律师多次申诉,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以证据不足审判佘某无罪释放,佘某委托李律师申请国家损害赔偿,可知省高院启动再审程序属于审判监督,李律师既是诉讼代理人又是辩护人,故正确。:说法错误,法庭调查是开庭审理的核心。故本题选B。二、综合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5分)26.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共同考验。中方高度赞赏世界卫生组织的领导和协调作用,而特朗普指责世界卫生组织没有及时分享疫情信息,没有及时提供防疫政策建议等,宣布美国将暂停资助世界卫生组织。在其宣布了美国进入应对新冠肺炎紧急状态,要以联邦政府名义对纽约州、
43、新泽西州和康涅狄格州三州疫情严重地区进行强制隔离的建议遭到了纽约州州长的强烈反对,称特朗普的建议基本相当于“联邦政府向这些州宣战”。对于疫情较为严重的州和地区,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政策协调较为困难,这让美国民众面对疫情威胁时无所适从,不知该遵循联邦政府还是当地政府的指令。同时共和党与民主党的激烈争斗让新冠肺炎疫情被提前“政治化”,无暇顾及民众的诉求,直接影响了民众前期对疫情的认知。结合材料,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中的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运用“国际组织的作用”知识,分析世界卫生组织在应对新冠肺炎的作用。(2)从国家结构形式和两党制的角度,分析美国在抗击新冠肺炎不力原因。【答案】(1)世界
44、卫生组织是世界性专门性政府间的国际组织,因此在面对新冠肺炎时,世界卫生组织在应对全球卫生安全领域发挥领导作用,为推动国际抗疫合作发挥了中心协调作用。但是,世界卫生组织作为国际组织在发挥作用时也有其局限性,会受到美国大国的控制和威胁。(2)从国家结构形式看,美国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联邦与州分享政治权力,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最高权力并直接行使于人民,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由此使得联邦政府的决策不能在各州顺利实行,各州各自为政,很难同心协力一起抗击疫情。美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出于竞选需要,两党在具体的议题上的政策和主张有明显的差别,相互掣肘,使得办事效率低下。美国两党制实质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
45、间相互监督和制衡的保障,是为资本主义制度服务的政党制度,不可能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因此,在抗击肺炎的过程中,两党只为自身利益相互争斗,而无暇顾及民众需求。【解析】【分析】本题以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为背景材料,要求结合材料运用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知识回答相关问题。试题考查考生调动和运用国际组织的作用、国家结构形式、两党制等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的能力。【详解】(1)本题要求运用“国际组织的作用”知识,分析世界卫生组织在应对新冠肺炎的作用。知识限定明确,属于体现类主观性试题。世卫组织是国际组织的重要代表,本题从世界卫生组织的性质、作用及其局限性等方面结合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进行阐释即可。(2)本题要求
46、从国家结构形式和两党制的角度,分析美国在抗击新冠肺炎不力的原因。本题知识限定明确,属于原因类主观性试题。美国在抗击新冠肺炎不力与其国家结构形式和政党制度有密切关系。从国家结构形式看,美国是实行联邦制的国家联邦与州相互间不得任意干涉很难同心协力一起抗击疫情。美国是典型的两党制国家,两党相互掣肘,使得办事效率低下;两党制实质是资产阶级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相互监督和制衡的保障,两党只为自身利益相互争斗,而无暇顾及民众需求。结合材料阐释清楚即可。【点睛】1.国际组织的作用:为成员国展开各种层次的对话与合作提供场所;管理全球化所带来的国际社会公共问题;在成员国之间分配经济发展的成果和收益。2.两党制是资本主
47、义国家中实行两个主要政党交替垄断政权的制度。早在17世纪英国资产阶级革命时,议会中就形成了两个政治派别:辉格党和托利党。两党交替执掌政权。后来形成一种制度,流行于英美等国。采用两党制的国家,通常由在议会中,特别是下议院中占有多数议席或在总统选举中获胜的一个政党作为执政党组织政府(内阁),代表资产阶级整体利益,以国家的名义行使阶级统治权。27.朱某在A县B镇C村利用村民宅基地修建“清华家园”。2016年10月,闫某与朱某签订房屋认购书(朱某隐瞒了该住宅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及房屋产权证书的事实),约定朱某将清华家园住宅楼三单元301室以19.95万元买卖给间某,闫某应在签订房屋认购书后10日
48、内付清95%的购房款,剩余部分交付房屋时一次付清。合同签订后,间某给付朱某购房款12.65万元,朱某向闫某出具收款收据。后朱某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闫某亦未按期交付剩余购房款。2018年4月,因朱某仍未交付房屋,闫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决朱某返还购房款。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有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如何取得商品房所有权和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2)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闫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答案】(1)公民购买商品房,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后,就拥有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2)法院
49、应予以支持。我国合同法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为无效合同。闫某与朱某虽签订了房屋认购书,但朱某利用村民宅基地修建商品房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该住宅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及房屋产权证书,故房屋认购书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所以,闫某要求朱某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解析】【分析】本题以购房纠纷为背景,要求利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中的有关知识回答问题,(1)属于措施类的主观题,属于简单的问答题。(2)属于原因类的主观题,要求从合同效力的角度,判断法院是否会支持闫某的诉讼请求并说明理由。【详解】(1)根据掌握的课本基础知识,公民购买商品房,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取得房屋所
50、有权证之后,就拥有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开发商应当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才能保证商品房用地的合法性。(2)根据材料信息,闫某与朱某虽签订了房屋认购书,但朱某隐瞒了该住宅楼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及房屋产权证书的事实,违反了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因此房屋认购书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的,所以,闫某要求朱某返还购房款的请求法院应予以支持。28.2017年1月H市A区餐饮企业甲酒店将自己富有北方特色小吃一一茶馓,申请了“天桥茶”专用注册商标。2018年12月,甲酒店获得“天桥茶馓”专用注册商标权。2019年2月,H市B区食品加工企业乙公司开业时,也推出了一款相同商标名为“天桥茶馓”的食品。甲酒店随后与乙公司
51、交涉,要求其停止使用“天桥茶馓”商标,但遭到乙公司拒绝。2019年3月甲酒店向H市B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決乙公司停止使用“天桥茶馓”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结合材料,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相关知识回答下列问题。(1)本案中乙公司是否侵犯甲酒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请说明理由。(2)你认为B区人民法院会受理甲酒店的诉讼案子吗?为什么?【答案】(1)是。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本案中乙公司未经商标所有人甲酒店许可,擅自在其产品使用“天桥茶馓”商标,侵犯了甲酒店的商标专用权。(2)会受理。因为本案中甲酒店与
52、乙公司的纠纷属于企业法人间因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关系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法院受理范围;同时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酒店向乙公司所在的B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解析】【分析】(1)本题属于说明类的主观题,说明本案中乙公司是否侵犯甲酒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并说明理由,主要是根据材料做出判断。(2)本题属于原因类的主观题,你认为B区人民法院会受理甲酒店的诉讼案子吗?为什么?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案件的分析。【详解】(1)根据材料可知乙公司是侵犯甲酒店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是因为“2018年12月,甲酒店获得“天桥茶馓”专用注
53、册商标权。2019年2月,H市B区食品加工企业乙公司开业时,也推出了一款相同商标名为“天桥茶馓”的食品。” 我国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2)B区人民法院会受理甲酒店的诉讼案子,“2019年3月甲酒店向H市B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要求法院判決乙公司停止使用“天桥茶馓”商标,并赔偿经济损失。”因为本案中甲酒店与乙公司的纠纷属于企业法人间因注册商标专用权侵权关系而提起的民事诉讼,符合民事诉讼规定的法院受理范围;同时民事诉讼多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即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甲酒店向乙公司所在的B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符合民事诉讼法有关地域管辖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