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州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汇报*州新型城镇化推进情况汇报 近年来,我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决策部署,立足区位特点,围绕拓展发展空间,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全面提高新型城镇化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一、推动产城融合,进一步提高新型城镇化发展基础(一)以“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推动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我州全面启动“美丽县城”建设,按照“干净、宜居、特色”的目标要求,用 3 年时间分类、分批、分期对全州县城进行改造提升,重点在现有建成区基础上进行改造提升,完善县城基本功能、美化生态环境、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力争在 2019 年内建成 23 个“
2、美丽县城”,通过 3 年的努力,力争将全州 8 个县(市)城市均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生态优美、宜居宜业的“美丽县城”,形成绿色*洁净*秀美*的重要载体、全域旅游重要目的地和县域经济发展重要支撑。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镇化会议上强调的“让城市融入大自然,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发展理念,以特色小镇建设为契机,鼓励村民以出租、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宅基地,在现有宅基地基础上进行集中统一规划建设,加快推动普者黑水乡特色小镇、广南坝美世外桃源特色小镇、*古木三七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3 个特色小镇计划总投资 73.45 亿元,其中丘北普者黑水乡 31.05 亿元、广南坝美世
3、外桃源 11.5 亿元、*古木三七小镇30.9 亿元。目前,各个特色小镇的创建工作已于 2017 年 9 月底全部开工建设,截止 2018 年 11 月底,3 个特色小镇共完成投资 38.16 亿元,其中:普者黑水乡小镇完成投资 16.1 亿元,*古木三七小镇完成投资 20.56 亿元,坝美世外桃源完成投资 1.5 亿元。(二)推进产城融合发展,不断完善城镇基础设施。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突出抓好*三七产业园区、马塘工业园区、砚山工业园区、西畴兴街出口贸易加工园区、麻栗坡(天保)边境贸易加工园区、马关边境贸易加工园区、丘北工业园区、广南特色产品加工和商贸物流园区、富宁边境贸易加工园区(百色*跨省
4、经济合作园区、云南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产业示范园区)配套设施建设,科学确定园区主导产业,推动主导产业全产业链发展,积极探索建立政府主导、市场运作、政企共建、项目带动的有效运行模式。2018 年,我州完成园区投资 89.8 亿元,新引进 28 户企业入园发展,从业人员 4.85 万人,实现园区增加值 176 亿元、利税 86 亿元。完成县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启动*、丘北城市设计试点工作,文砚大道建设前期工作进展顺利,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5 公里、城市污水管网 44 公里、天然气管道 27 公里,实施棚户区改造住房2.35 万套,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长 48.4%,市政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落实农民进
5、城落户优惠政策,城镇常住人口达到 153.36 万人,城镇化率提高到 41.97%。制定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乡村治理等工作,“三农”发展步伐加快。(三)强化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劳动力向产业集聚区转移。我州以绿色食品为代表的现代农业方面,突出“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大力发展三七、烤烟、辣椒、商品蔬菜、甘蔗、水果、茶叶、食用菌等优势产业,加快推进“文品入沪”“文品入粤”“文品入京”工作。引导人口向产业集聚区转移,截至4 月底,全州农村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 2.40 万人,完成任务数 4 万人的60.01%,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 0.36 万人,完成任务数 1 万人的
6、36.02%。2018 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2.32 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44.02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8%以内。全州共整合相关部门培训资金 2755万元,明确州级财政每年安排 250 万元资金,用于到州内园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给予补贴。全州累计培训农村劳务经纪人 1069 人,其中 841 人培训合格后被人社部门聘为农村劳务经纪人并颁发聘书,通过劳务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7 万人。全州已认定扶贫车间 106 家,吸纳就近就地就业 1694人,全州共有 12117 名贫困劳动力通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二、以民生为根本,进一步增强城镇公共服
7、务能力(一)积极推动户籍制度改革政策落地。一是出台贯彻落实户籍制度改革文件。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工作中,州人民政府、州公安局先后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州公安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州公安机关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公安厅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的通知的通知、关于在全州治安部门建立户籍制度改革督察督办工作制度的通知、*州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州公安局关于全面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实施细则(试行),全面明确放开我州小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调整放宽户口
8、迁移政策,切实解决重点群体在城城镇落户限制,实现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零门槛”的户口迁移制度。二是积极推进我州“十三五”规划制定的“十三五”期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数量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根据中共*州委办公室*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州关于建立健全“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机制的意见的通知任务要求,到 2020 年*州户籍人口达到 113 万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 28.44%,截止目前,我州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 17.81%。三是举办户籍制度改革业务培训。为使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全州公安机关 2015 年以来多次举办户籍制度改革暨户籍业务培训班、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共 1500 余人次参加了培训。
9、四是开展户籍制度政策宣传。2015 年来,全州各级公安机关充分利用本地资源,积极协调配合宣传部门开展户籍制度改革舆论宣传,并由州局统一制作全州宣传资料和宣传展板。期间,在州、县(市)电视台播放滚动主题宣传片 45条、滚动广播宣传 55 则、报刊宣传 63 条;全州共制做治安户政窗口、便民服务窗口、派出所户籍窗口宣传展版 600 余幅,制作社区、村(居)委会宣传海报 3000 份、宣传品 100000 余份。(二)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州 2018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紧紧围绕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
10、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的目标任务,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加快完善财政、土地、社保等配套政策,全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为促进全州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强劲动力。截止目前,我州共有城镇人口 706500 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 17.81%。2018 年,我州共办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66291 人,其中:办理出生落户 12986 人、退出现役 210 人,城镇人口迁入 14209 人、乡村人口转城镇人口 38759 人,其他 127 人。2019 年一季度,我州共办理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 9652 人,其中:办理出生落户 3845 人、退出现役 26 人,城镇人口迁入
11、3724 人、乡村人口转城镇人口 2025 人,其他 32 人。(三)把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异地扶贫搬迁工程。我州易地扶贫搬迁农户 以前分散居住在山区、半山区等自然条件极其恶劣的地方,既不适宜居住,又不方便生产生活,特别是经济落后。为此,搬迁目的地大多选择城镇、县城、工业园区等生产生活便利的地区,让搬迁农户既要“洗脚进城、又要发展致富”。我州易地扶贫搬迁三年行动计划共计划搬迁 9211 户 38146 人。截至 2018 年 12 月底,各年度任务推进情况为:2016 年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3584 户 15150 人,2016 年度计划建设的 3584 套安置住房已全部动工,已竣工 3582 套
12、,竣工率99.94%;已搬迁入住 3484 户,入住率 97.2%。2017 年度实施易地扶贫搬迁 5253 户21607 人,2017 年度计划建设的 5253 套安置住房已全部动工,已竣工 5058套,竣工率 96.3%;已搬迁入住 4747 户,入住率 90.4%。2018 年计划实施的易地扶贫搬 374 户1389 人,目前,安置点已全部动工建设。2018 年度计划建设的 374 套,已动工建设 322 套,开工率 86.1%,其中已竣工 278 套,竣工率 74.3%;已搬迁入住 278 户,入住率 74.3%。通过搬迁与发展“两手抓、两手硬”,采取产业脱贫、就业培训脱贫、落实就业岗
13、位或劳务输出脱贫、生态保护脱贫、发展教育脱贫、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低保兜底脱贫等方式,着力提高易地搬迁群众的后续发展能力,努力使搬迁群众“搬得出、住得下、能致富”的目标。(四)大力推动基本教育均等化。2018 年,全州有各级各类学校 2127 所,其中:高等教育学校 2 所,中等职业学校 27 所(普通中专 5 所,成人中专 6所,职业高中 15 所,技工学校 1 所),普通高中 22 所(完全中学 14 所,高级中学 7 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 1 所),初中 129 所(普通初中 103 所,九年一贯制学校 26 所),小学 1128 所(完全小学 859 所、教学点 269 个,教学点
14、中一师一校点 8 个),幼儿园 811 所,特殊教育学校 7 所,工读学校 1 所。有各级各类学校在校生 759238 人。其中:高等教育 17000 人,中等职业教育 30132人,普通中学 223130 人(高中 63110 人、初中 160020 人),小学 363975 人,幼儿园 123392 人,特殊教育学校 1409 人,工读学校 200 人。有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工 49141 人,其中:高等教育学校 903 人,中等职业学校 2105 人,中小学37072 人,幼儿园 8801 人,特殊教育学校 247 人,工读学校 13 人。有专任教师 44750 人,其中:高等教育学校 67
15、1 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 1797 人,普通高中 4079 人、学历合格率 98.6%,初级中学 11282 人、学历合格率 99.69%,小学20928 人、学历合格率 99.92%,幼儿园 5744 人,特殊教育学校 236 人,工读学校 13 人。目前,学前教育毛入学率达到 77.32%,比上年提高 5.31 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92.05%,小学学龄儿童净入学率 99.94%,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9.9%。生师比 17.39:1;初中阶段毛入学率 102.13%。专任教师 11282 人,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99.69%,比上年提高 0.21 个百分点。生师比 14.18:1
16、。高中阶段毛入学率65.54%,比上年提高 5.17 个百分点。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 98.60%,比上年提高 0.06 个百分点。全州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共 19097人。在小学就读 14025 人,在初中就读 5072 人。在校生中农村留守儿童共151782 人。在小学就读 107784 人,在初中就读 43998 人。(五)积极完善就业创业服务政策。我州出台了*州就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 年)、*州整合资源促进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实施方案、*州鼓励贫困劳动力入园区就业实施方案、*州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就业实施方案等文件。2018 年,城
17、镇新增就业人数 2.32 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44.02 万人次,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8%以内。全州共整合相关部门培训资金 2755 万元,明确州级财政每年安排250 万元资金,用于到州内园区就业的农村劳动力给予补贴。全州累计培训农村劳务经纪人 1069 人,其中 841 人培训合格后被人社部门聘为农村劳务经纪人并颁发聘书,通过劳务经纪人有序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1.7 万人。全州已认定扶贫车间 106 家,吸纳就近就地就业 1694 人,全州共有 12117 名贫困劳动力通过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实现就近就地就业。三、转变管理方式,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有效保障(一)盘活农村沉睡资
18、源,让转户群众带着资源进城。我州农村“三权三证”确权颁证抵押工作先行先试,目前已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含宅基地使用权)和林权的确权颁证工作,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2018 年,全州农村产权贷款(包括农村产权抵押、资产保证、综合授信等)余额 740132 万元,其中:农房抵押贷款余额 106684 万元,农村土地抵押贷款余额 25247 万元,林权抵押贷款余额 30351 万元,其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余额 12802 万元,资产保证贷款余额 24648 万元,综合授信贷款余额 540505 万元。2018 年以来累计发放 416120 万元,其中:农房抵押贷款 284
19、50 万元,农村土地抵押贷款25247 万元,林权抵押贷款 10951 万元,其它农村产权抵押贷款 4800 万元,资产保证贷款 10744 万元,综合授信贷款 346279 万元。我州大力推进“文品出文”,烤烟、辣椒、蔬菜、食用菌、畜牧业等产业不断壮大,新增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 10 户,新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 108 家,新组建农业投资公司 8 家,新发展认定家庭农场 20 个,粮食连续 17 年增产,实现农业增加值 172.48 亿元,增长 6.3%。(二)加大社会民生事业投入,农业转移人口充分享受城镇红利。我州大力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财政支出的 80%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20
20、142018 年*州投入城镇化建设 479439.29 万元,其中 2014 年 57502 万元、2015 年 49770.24 万元、2016 年 90614.18 万元、2017 年 122769.51 万元、2018 年 158883.26 万元。按资金来源分:中央资金 257475.9 万元,省级补助资金 188170.7 万元,州级资金 33892.65 万元。主要支持保障性住房工程项目447169.48 万元、一水两污及垃圾、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14706 万元、城乡规划1610.17 万元、特色小镇建设项目 6900 万元、新型城镇化建设 2150 万元、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284
21、0 万元、城乡公厕改造建设项目 4108.5 万元等项目。完成教育固定资产投资 26.1 亿元,新建校舍 40.82 万平方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分别达 77.32%、92.05%、65%。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完成医疗卫生建设投资 6.96 亿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标准化率均达 100%,疾病防控、卫生应急体系建设、艾滋病防治工作扎实推进。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五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 641.57 万人次,5.66 万人享受高龄津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显著提升,共有 17.11 万户
22、 35.82万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分配公租房 6.32 万套。新增各类养老机构 38 个,新增床位 800 张。(三)积极开展外出务工服务,做好转移就业的跟踪维权服务。我州有针对性地做好节前节后转移就业的服务工作,为新转移人员和节后再外出人员积极提供用工、维权、交通和票务等方面的帮助,积极为各地提供转移就业信息和服务。采取公开征集、集中座谈、电话询问、上门走访等方式全面了解返乡农民工务工状况,主动收集维权线索,通过省内外的维权网络及时帮助解决实际问题,保障其合法权益。加强对驻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劳务服务站)管理,依托人社系统省内外“人力资源工作站”、人社与工青妇共同设立的“云南娘家人服务站”,对
23、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进行跟踪服务,维护权益、协调关系,提高稳定就业率。进一步做好贫困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的服务工作,帮助解决实际问题,让留守者安心、外出务工者放心。一是加强转移就业的供需对接,切实提升有组织输出规模。加强与园区、企业、省内外人力资源工作站对接,通过“村村清行动”按照贫困群众的就业意愿多渠道组织转移,让他们“出得去、留得住、回得来”,提升转移就业就业质量。对有组织的规模输出,安排专车、专人带队,跟车全程服务,确保安全输送到位,实现全程无缝对接。二是积极举办招聘会。各县(市)积极推动人力资源中介机构参与举办招聘会,把招聘会开到乡镇开到村,同时吸引州外的劳务派遣公司和人力资源服务
24、机构携带岗位参与人社部门组织的农民工专场招聘会,让农村劳动力有更多更好的就业选择,营造就业帮扶氛围,积极推动*州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三是积极推动*州人力资源市场的发展。同时吸引扶贫车间入驻,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四是积极抓好农村劳务经纪人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质量,截至目前 2019 年*州共举办劳务经纪人培训 9 场,培训劳务经纪人 877 名,培养出一支带动农村劳动力有序转移的“红娘”。(四)以完善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农业转移人口权益。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的有关文件精神的同时,我州积极探索先后出台了*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的通知、*州人
25、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州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实施细则、*州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方案、*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扶贫行动实施方案(20162020 年)、*州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方案等。各县(市)在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的劳动就业、医疗保障、子女入学、住房保障、社会福利等方面出台了很多实施细则,有力地保障了转户群众的各种权益。如:丘北县出台政策严格落实“每年将可分配公共租赁住房房源的 13 用于解决农业转移进城人口住房问题”的要求,累计为“农转城”居民提供保障性住房2500 套。富宁县出相关台政策,凡富宁籍农业转移人口在县城购买唯一普通商品房
26、,完税后出示公安部门提供的落户证明相关材料,可享受县政府补助给市民化居民购房奖励资金,购买户型为 70 至 90 平方米商品房,可享受政府奖励10000 元;购买户型为 90 至 120 平方米商品房,可享受政府奖励 5000 元;进入城镇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全部免除书费、杂费,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农业人口子女给予享受寄宿制贫困学生生活补助费;对高中、职高的农业转移人口子女,分别给予享受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学年 1000元、1500 元;就读职高涉农专业的农业移转人口子女,给予免学费每人每学年 2000 元;对被高校录取的大学生,每个大学生根据学生的生源地助学贷款程序,给予1000 元至
27、6000 元的贴息贷款,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五)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一是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导农民规范流转土地。2018 年,州农业农村局制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示范合同文本下发各县(市),要求县级及时转发到各乡镇及土地流转较多的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其他土地流转主体,规范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工作。截止 2018 年底,全州签订耕地流转合同份数 136223 份,其中:签订书面流转合同份数 71386 份,口头协议流转合同份数 64837 份,书面流转合同占流转合同的比例达到 52.4%,无协议流转或口头流转承包土地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二是引导农户
28、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助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导农户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土地,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2018 年,全州 50 亩以上的土地规模经营面积 252737 亩,其中:50100 亩的 64533 亩,100300 亩的 34353 亩,300500 亩的 22460 亩,5001000 亩的 41939 亩,1000 亩以上的 89452 亩。三是狠抓纠纷调处,切实保障土地流转双方权益。州农经站于 2018 年 10 月召开全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暨农经信访工作培训班,邀请到农业农村部经管总站特邀培训专家毕菽娟等老师讲解农村土地
29、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及农经信访工作,共对州、县农业农经部门 71 人进行培训,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专业技能精、在群众中有较高威望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员队伍和农经信访工作队伍打下了良好基础。2018 年,全州受理土地承包及流转纠纷总量 4508 件,其中:土地承包纠纷3262 件,土地流转纠纷 949 件,其他纠纷 297 件;调处纠纷总数 3862 件,其中:调解纠纷 3845 件(乡镇调解 1123 件,村级调解2722 件),仲裁纠纷数 17 件(和解或调解 13 件,仲裁 4 件)。土地流转纠纷及时调处有效保护了流转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虽然我州新型城镇化工作却得了一
30、定的进展,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基础设施建设任重道远。综合交通、水利、能源、民生领域瓶颈制约突出,发展基础还不牢固,特别是重大项目储备不足、资金筹措难度较大,城镇产业不强、城镇建设资金匮乏、城镇化建设理念不新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变。二是相关配套满足不了群众需求。由于受财力制约,我州在医疗、社保、教育、住房、交通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上的投入有限,社会参与程度不高,城镇基础设施和市镇功能配套建设滞后,城镇承载能力不足,实体经济数量较少,企业吸纳农业人口进城就业能力有限,缺乏产业支撑,造成在就业、创业等方面困难。三是思想认识不足。个别县(市)和部门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工作认识不足,存在片面
31、理解,没有从长远看到开展城乡统筹工作的重要意义,不作深入调查和研究,没有把此项工作放在促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中来统筹考虑,认识不到此项工作对城镇化的“抓手”、“突破口”及“带动”作用。我们将以省里这次摸底为契机,进一步把*州各项新型城镇化工作做实做好,努力开创全州新型城镇化工作新局面。(一)全面放开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放宽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条件,以具备一定学历或技能的人才、升学或毕业进入城镇的学生、在城镇就业居住和举家迁徙的农业转移人口以及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毕业生、具备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工资格人员、留学
32、归国人员,可以申请将户口登记在实际居住社区的集体户口,先落户再择业。全日制高校、职业院校的农村籍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实行来去自由的落户政策,入学时可以将户口迁至学校学生集体户口或学校所在地社区集体户口,毕业后可将户口迁回原籍地或迁入就(创)业地、父母现户口所在地。以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为条件全面放开城镇地区落户限制:在城镇地区通过合法方式购买(继承、接受赠与)商品住宅的,不受年龄限制,可以申请将三代以内直系亲属的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但除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外,其他直系亲属投靠落户时,需满足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当地人均最低住房标准,暂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明的
33、,可以凭合法购房合同、交款发票等材料办理;房屋所有权人或购房人不愿意迁移户口的,其户口登记在农村地区的配偶、子女(含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该住所;在城镇地区租赁合法稳定住所居住的,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含配偶父母)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居住地社区集体户口;在城镇地区合法稳定就业的,可以申请将常住户口登记在就业单位集体户口或就业地社区集体户口。(二)着力保障民生增进福祉,增强农业转移人口幸福指数。一是着力提高就业水平。全面落实“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政策,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农村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建立普惠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着力拓宽就
34、业渠道,做好大中专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转岗职工、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工作,力争实现城镇新增就业 2.2 万人,开发公益性岗位 1600 个,发放创业担保贷款 4 亿元,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3.8%以内。二是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新建幼儿园 80 所,普惠性幼儿园比例达 60%左右,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 80%。巩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完成“全面改薄”五年规划,着力解决留守儿童、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等群体入学难问题,进一步解决“大班额”,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 95%以上。落实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行动计划,新建、扩建普通高中 4 所,新增学位
35、1.5 万个,扩大中职教育规模,提高办学水平,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 68%。三是稳步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多层次社保体系。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持续实施养老、社保、安居、帮困、优抚安置等民生工程,全面精准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坚决兜住民生底线。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到 96%以上。(三)大力培育发展园区产业、为农业转移人口提供就业基地。一是加快园区平台建设。重点抓好马塘工业园区、三七产业园区登高片区、砚山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园区、砚山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马关达号工业园区、富宁绿色水电铝材一体化示范园区等
36、园区建设、百色*跨省经济合作园区水电路、标准厂房、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建设,为企业入园发展创造良好条件,促进产业聚集发展。二是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围绕产业园区和全产业链规划,瞄准世界500 强、中国 500 强和国内知名企业,完善招商引资政策,抓实服务措施,营造良好亲商营商环境。(四)健全完善土地流转体系,畅通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农民增收渠道。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土地流转调研,掌握我州土地流转家底及问题。建立健全州、县、乡、村四级土地流转服务体系,通过创新机制、突出特色等方式,逐步形成“龙头企业带动、主导产业带动、专业合作社带动、社会资本带动、种养能手带动和经营机制创新”等多种形式的土地流转模式。(五)加强农村“三权”保护和流转工作,解除农民进城落户的后顾之忧。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是农民最根本的权利,保护和实现好这些权利是农民进城落户的必要条件。一是进一步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加快推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服务体系的建立,引导农民按照自愿、有偿的原则,依法、公开、公正进行产权交易,使进城农民充分实现权利流转,获得最大的实惠。三是加快开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推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和集体经济有效实现形式的探索研究工作。*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 年 5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