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学校教师失范行为处理办法为确保党的教育方针的贯彻执行,保证教师正确履行教育教学职责,有效防止和纠正学校及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过错行为,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根据有关法规文件,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一、根据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党纪政纪有关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违反上述法规制度的学校教职工进行责任追究。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应当遵循实事求是、有错必纠,惩处与规任相对应,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师德师风责任追究。1.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言行,把不健康的思想和错误言论带进课堂的行为;2.不能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学校
2、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3.教育教学质量差,家长、学生反映强烈的;4.有语言不文明、衣着不得体、言行不检点行为的;5.有工作作风不踏实、不遵守劳动纪律、服务意识不强,有令不遵守,有禁不止的行为;6.不完成德育工作任务,导致本班学生经常违反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学生中出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7.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歧视学生,猥亵学生,损害学生合法权益的。8.“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不能严格履行安全责任,不能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教学、活动、劳动中脱离现场,不采取有效地防范措施;体育课不按有关安全规程施教造成学生伤害的;发现学生遭受危险时,未采取有效措施;发现学生从事危险活动,不及时制止;
3、对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活动的学生,未给于必要的关注;对突发疾病或受到伤害的学生,未及时送诊、汇报;未经学校批准。9.不按规定收费标准和项目乱收费的;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教辅资料;在校内外进行有偿补课;接受或索要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10.在工作日期间经常申岗聊天、参与赌博、酗酒、违反社会公德的。11.酒后进课堂,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的;非特殊情况坐在讲台上上课的。12.有损害集体荣誉和不利于团结的言行:不以事实为依据,捕风捉影,诬告陷害或打击报复他人,侮辱、诽谤他人和传播小道消息的,无理取闹的。13.参加邪教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四、师德师风责任追究分为1.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4、2.诫勉谈话。3.通报批评。5.辞退6.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根据情节轻重、损害后果和影响大小,师德师风过错分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特别严重过错。1.情节轻微,给学校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后果不严重、影响较小的,届一般过错;2.情节严重,给学校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属严重过错:3.情节特别严重,给学校和服务对象造成损害,后果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属特别严重过错。六、属于一般过错的,视其情节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合并给予本制度第四条第(1)(2) (3) 项处理。七、属于严重过错的,视其情节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合并给予本制度第四条第(4)项相应处理八、属于特别严重过错的,视其情节对负有直接责任者单独给予或合并给予本制度第四条第(5)(6)项相应处理九、对教师师德师风实行责任追究,应由学校校务会集体研究决定,非权力范围内的要及时书面上报区教育局,处理结果应及时书面下达与被追究对象。十、受到师德师风责任追究的个人有权向学校陈述和申辩,有权向上级教育局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