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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版浙江政治选考高分突破专题复习(课件)选修五 第29讲 民事权利和义务 .ppt

1、第29讲 民事权利和义务考纲解读 考点 知识条目 考试要求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 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a 实现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c 民法对诉讼时效的规定 a 积极维护人身权 生命健康权 b 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 b 依法行使财产权 所有权 c 用益物权 b 担保物权 a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 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c 考向1 认真对待权利和义务(c)1.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因具体的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下列有关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其说法正确的是()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 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 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 人身权的客体是人的身体 A.B.C.D.解析 民事法律

2、关系的客体因具体法律关系而有所不同:所有权关系的客体是物,债权关系的客体是行为,知识产权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和商业标记,人身权的客体是人格利益。故错误。答案 A 2.2015年4月1日,邻居吴林向小春的爸爸借了5 000元钱。吴林出具了一张借条,但上面未写明还款日期。此后,吴林一直没有还钱,而小春的爸爸碍于面子也没有催讨。2016年9月,小春从法律教材上看到有关诉讼时效的规定,想起这件事来,觉得这笔借款可能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小春的爸爸很着急。下列关于本案是否已过诉讼时效的说法,正确的是()A.已过。因为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是借款之日,即2015年4月1日 B.未过。因为诉讼时效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

3、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 C.已过。因为吴林借款之日就是小春爸爸的债权受到侵害之时 D.未过。因为借条未写明还款日期,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解析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但必须是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所以,B项说法正确。答案 B 3.近年来,农民工维权问题日益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广大农民工的民事权利意识普遍较弱,法律中关于保护农民工民事权利的规定也不健全。法律专家指出,法律秩序的建立既需要制定若干法律条文和设立若干法庭,更需要人们在思想观念上有相应的变革。请结合上述材料,谈谈农民工如何保证自己民

4、事权利的实现?解析 本题以农民工维权问题为背景,考查关于民事权利的行使的知识。根据法律专家的观点,农民工维权既需要国家完善法律法规,又需要农民工自己增强法律意识,积极开展维权行动。答案 民事权利的实现,首先具备法律依据,即必须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作保障。这就需要国家加强立法,不断完善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法规。民事权利的实现,除了必须具备法律依据外,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的实际行动。农民工要实现自己的民事权利,必须不断增强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积极开展维权行动。考向指南 本考点的考查,主要是指向特定案情下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通过选择题考查,也可以与人身权、财产权、合同等其他知识结合考查。备考时,要理

5、解不同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一般适用于哪一种侵权的情况。考向2 积极维护人身权(b)4.某校女生王某因嫉妒同寝室的另一名女同学张某,用有照相功能的手机偷拍了张某在寝室内的各种生活照片。王某将这些照片转发给同学,并散布一些诋毁性的语言。王某的行为侵犯了其同学的()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 肖像权 名誉权 A.B.C.D.解析 材料并未涉及生命健康权、姓名权,与题意无关。王某偷拍生活照转发,并散布诋毁性语言,显然侵犯了张某的肖像权、名誉权。答案 B 5.周末,小雨在家人的带领下到公园游玩。在游玩过程中,他们站在开放式的孔雀展览区观看。就在他们准备离开之际,一只孔雀突然飞起,在他毫无防备的情况下从后面扑过来,

6、孔雀足尖将他的鼻子抓破,造成其鼻子严重损伤。此后,小雨立即被家人送到医院救治。虽经多方治疗,但他的鼻子部位还是留下了严重的伤痕,而要消除该伤痕只能期望成长过程中的后续治疗。事后,小雨的家长与公园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未果,故将公园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托儿费、后续治疗费、精神损失费共计人民币66 000元。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园管理处赔偿小雨各项经济损失共计3 735元,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 800元。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孔雀挠人”事件侵害了公民小雨的什么权利?(2)这给我们什么启示?答案(1)“孔雀挠人”事件侵害了小雨的生命健康权。(2)生命健康权是一个人最基本的权

7、利,受法律保护。小雨因公园管理人员疏忽和管理不善,被挠伤,小雨的家人有权依法追偿。公民和其他民事主体应尊重他人的权利,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园没有尽到严格防范、保护他人生命健康安全的义务,必然受到法律的制裁。公民要增强权利意识,一旦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善于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未成年人要增强安全意识,学会自我保护。考向指南 本考点主要指向于几种人身权的区分,选择题和主观题兼有,主观题考查还可以与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等结合考查。备考时,要结合实例准确理解几种人身权的区分,并明确法律对侵害每种人身权的规定,把握侵害人身权的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考向3 依法行使

8、财产权(c)6.(2016温州8月选考模拟)(加试题)小王花150万元购买了一套房子,签订了购房协议。由于开发商的推脱,房产证迟迟没有办下来。后小王发现开发商又将同一套房子以180万元的价格卖给了李某,并帮助李某办理了房产证,遂找到开发商。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小王购房款,但小王坚持让开发商继续履行原购房合同。双方坚持不下,只好诉诸法院。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法院会不会支持小王的主张,并说明理由。(2)指出开发商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解析 此题要求运用生活中的法律常识的知识,结合材料,回答问题:第(1)问首先要回答法院不会支持小王的主张,其理由可从所

9、有权的取得方式来回答。房屋属于不动产,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小王没有办下房产证,故法院不会支持小王的主张。第(2)问要求指出开发商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小王与开发商签订了购房协议,但开发商要求解除合同,开发商违反合同,要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房款,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答案(1)法院不会支持小王的主张。因为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的取得,必须到相关部门办理产权登记,才能取得所有权。该套商品房已经另行出售给了周某,并且周某已经取得了房产证,开发商不可能向原告实际交付该套房子,故无法继续履行合同。(2)开发商应退还房款,支付赔偿金或违约金。考向指南 本考点的考查,主要指向不同属性

10、的财产所有权的取得方式,采用主观题进行考查时,还可以与合同等知识结合考查。备考中,关键是把握法律对不同属性的财产所有权取得方式的规定。7.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允许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既顺应了农业农村发展阶段性变化新趋势,又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更加适应农村生产力发展的新要求。对此,下列观点正确的是()A.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变化 B.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再是农民的财产权利 C.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没有变化 D.使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增加 解析 本题考查对用益物权的理解,考查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并

11、没有改变农村土地的所有权,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故A说法错误;土地承包经营权仍然是农民的财产权利,故B项说法错误;尽管可以转让,但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并没有改变,C项说法正确;D项说法错误,此举有利于制止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答案 C 考向指南 本考点的考查主要是指向特定财产权利的区分,要结合当前时事明确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收益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8.(2016浙江10月选考)(加试题)在一次聚会上,张某发现刘某的手机是自己不久前丢失的。事实是,该手机是王某在公交车上捡到后卖给刘某的,交易时刘某对此并不知情。据此,我们可判定()A.王某应承担道义责任,但不需承担法律责任 B.刘某属于善意第

12、三人,已取得该手机所有权 C.张某是手机所有权人,可请求刘某归还手机 D.刘某应归还张某手机,张某须返还刘某购机款 解析 本题考查所有权。我国物权法规定,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在本案中,手机的所有权从法律上讲仍归张某所有,当张某发现了刘某的手机是自己的手机,作为手机所有人从法律上讲可以请求刘某归还手机,故C正确而B不选。王某对自己的不当交易行为需承担法律责任,如刘某返还手机给张某,王某需返还刘某购机款,故A、D错误。答案 C 考向4 切实保护知识产权(c)9.刘峰在市教委组织的儿童绘画比赛中获得一等奖。市教委下属的一

13、家美术杂志社闻讯后即来信表示,他们将出一期儿童作品专刊,希望刘峰能寄来几幅作品供他们挑选。刘峰的父亲刘洪收信后给杂志社寄去了三幅作品,但之后一直没有回音。第二年6月,刘洪在该杂志社的期刊上发现有刘峰的两幅作品但没有给刘峰署名,便立即找到杂志社,质问为何不通知他作品已被选用,而且既不支付稿酬也不署名。然而该杂志社称,刘峰年仅8岁,还是未成年人,还不能享有著作权,因此没必要署名;杂志社发表刘峰的作品是教委对其成绩的肯定,没有必要支付稿酬。阅读材料,回答下列问题:(1)根据我国法律,刘峰是否有署名的权利和获得报酬的权利?(2)杂志社发表刘峰作品的行为是否是教委对刘峰成绩的肯定?解析 本题以常见的侵犯

14、著作权为背景,考查相关的法律知识。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权利。未经著作权人同意,而使用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就会构成侵权。答案(1)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公民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因此,无论是成年人还是未成年人,都平等地享有民事权利能力。著作权是一项民事权利,它包括作者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刘峰完全享有著作权,也当然享有署名权和获得报酬权。(2)该杂志社虽然为教委下属,但它是教委下属的一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不是教委的工作部门。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15、”因而杂志社在没有得到教委授权的情况下,其行为仅代表自己的意志,不能代表教委,它必须对自己行为的后果负责。杂志社与刘峰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主体间的民事关系,适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杂志社选用刘峰的作品,就应该依照我国著作权法为刘峰署名并支付报酬。考向指南 本考点的考查,从选择题的角度看,主要是要区分一种行为是否侵害著作权,侵害著作权中的哪一具体权益。从主观题的角度看,考查指向于行为是否侵害著作权,侵权应该如何解决纠纷或担责等。备考时,要准确把握著作权的具体内容,法律对著作权保护的具体规定。10.(2016金华十校9月联考)(加试题)在现代社会,各种知识财产遍布生活的方方面面。知识产权是基于创

16、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以下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形有()某网站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将其小说上传供网民免费浏览下载 因教学需要王老师未付版权费在课堂播放某光碟 张某自行生产李某20年前获得专利权的某产品 某厂家高度模仿“王老吉”外包装生产销售“玉老吉”凉茶 A.B.C.D.解析 因教学需要播放发行的某光碟,不属于侵犯知识产权,排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20年,保护期满以后,发明创造就可以免费使用,排除;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的情形,入选。答案 D 易混易错提示 如果发明人选择以商业秘密方式来保护其发明,一旦他人独立作出相同的发明或者以正当方式获得该技术信息,则他人可以实施该项发明,不构

17、成侵权。11.北京某高校几名大学生自主创业。并开了一家招牌“OFC”的快餐店,该招牌底色为红色,人物头像和著名快餐招牌肯德基相仿,只是上校的脸换成了和美国总统奥巴马相像的人物头像,三个英文字母做成了白色大写“OFC”,与“KFC”仅一字母之差。针对“OFC”这一做法,肯德基已发布公告准备将小店侵权行为诉诸法律。对于肯德基的声明,网友甲表示支持,但网友乙则表示这有点“小题大做”,大学生创业,用奥巴马头像作为招牌,颇有创意,肯德基太较真了。(1)如果肯德基因为这家小店的招牌和肯德基品牌酷似而要把小店诉诸法律的话,那么该起诉的理由是侵犯了它的_。A.版权B.商业秘密 C.商标权D.肖像权(2)请你运

18、用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知识,分析网友甲、乙的观点。解析 第(1)问为选择题型,材料中的“招牌”即为商标,是公开的商品专有标志,C项正确,其余错误。第(2)问,要调动知识产权中的商标权及其保护、商标侵权等相关知识,分别说明网友甲的观点的正确性和网友乙的观点的错误之处。答案(1)C(2)在市场经济中,经营者需要利用商标把自己的产品或服务与他人的产品或服务区别开来。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未经许可,他人不得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OFC”小店涉嫌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存在侵权的事实,网友甲的观点注重了对商标权等知识产权的保护,是正确的。而网友乙的观点借口创业、创意而无视侵权,是不正确的。考向指南 本考点的考查,从选择题角度看,主要是某行为是否构成商标侵权。从主观题角度看,不仅考查行为是否侵害商标权,也会考查担责的方式等。备考时,要准确把握商标法对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定,尤其是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的规定,并结合具体案例加以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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