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复数的概念及其运算【学习要点】1. 把形如的数叫做复数,用字母表示,即, 其中叫做复数的实部,记作,叫做复数的虚部,记作,叫 做虚数单位,规定:. 复数全体所组成的集合叫做复数集,用字母表 示. 复数包括实数和虚数,规定.2. 复数,当时,复数为实数;当时,复数为虚数;当 且时,叫做纯虚数.3. 如果两个复数和相等,则且.4. 共轭复数:实部相等虚部相反的两个复数互为共轭复数,复数的共轭复数用 来表示,若,则.5. 对于复数,我们把叫做复数的模.记,即. 特别地,.6. 复数加减法:设,则.7. 复数乘除法:设,则;8. 复数的乘方:,. 我们规定,特别地,;.9. 复数的开方:它是乘
2、方的逆运算,设,且满足, 即,则称是的一个次方根. 特别地,是的一个立 方根,的立方根是1、.10. 复数的模的运算性质:;11. 共轭复数运算性质:,;【例题讲解与训练】例1.已知复数,.(1) 指出它们哪些是实数,哪些是虚数,哪些是纯虚数?(2) 求出上述复数的模及它们的共轭复数.变式训练11.请说出复数的实部和虚部.2.复数 ,0,中为实数的有 , 为虚数的有 ,为纯虚数有 .3. 已知命题:若,且,则;若,且, 则;与自身共轭的复数一定是实数.其中正确的序号为 .例2.实数取何值时,复数是(1)实数?(2) 虚数?(3)纯虚数?变式训练21. 实数分别取什么值时,复数是(1)实数?(2
3、)虚数?(3) 纯虚数?2. 若复数为纯虚数,试求实数的值.3. 已知,指出不等式成立的条件.例3.计算: (1)= (2)= 变式训练31. 计算:(1)= (2)= 2. 已知命题:若两个虚数、的和是实数,则、是共轭复数;若、 是共轭复数,则-是纯虚数;若复数,则是纯虚数.其中正 确的序号是 .3. 已知两个复数和,它们之和是,它们之差是 ,求、.例4.已知复数、满足,且.求、的值.变式训练41.已知复数,则复数在复平面内所表示的点位于( ) (A)第一象限 (B)第二象限 (C )第三象限 (D)第四象限2.复平面上三点分别对应复数,则由所构成的 三角形是( )(A) 直角三角形 (B)
4、等腰三角形 (C)锐角三角形 (D)钝角三角形3. 设复数满足,求的最大值及此时的复数.例5.已知、是复数,为纯虚数,且,求.变式训练51.复数满足,则= .2.复数在复平面内对应的点位于 ()(A)第一象限 (B)第二象限(C)第三象限 (D)第四象限3. 若将复数表示为()的形式,则的值为()(A) (B) (C) (D)例6.设是虚数,是实数,且.(1) 求的值及的实部的取值范围;(2) 设,求证:为纯虚数;(3) 求的最小值.变式训练61. 若复数同时满足条件:;的实部、虚部都是整数.求.2. 若复数满足,求证:.3. 设,求满足且的复数.例7.(1)= . (2)的平方根是 .变式训
5、练71.= .2.的平方根是 .3.计算:为奇数时,求的值.例8.设是的立方虚根.(1) 求;(2) 求证:;(3) 求证:.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变式
6、训练81. 已知是的立方虚根,则= .2. 已知为的一个虚根,则= .3. 已知,则的值为= .例9.(1)复数的模为= .(2)设复数满足,求的最大值和最小值,并求相应的.变式训练91. 复数的模为= .2. 若,是( )(A) 纯虚数 (B)实数 (C)虚数 (D)不能确定3.若复数满足,求.例10.设复数满足关系式,其中为不等于的复数.求证:(1);(2).变式训练101. (1)已知,求的值; (2)若复数的模均为,求的值.2. 已知为非零复数,且满足,求证:一定为负数.3. 设复数满足.(1)若,求和;(2)若,求证:为常数.家庭是幼儿语言活动的重要环境,为了与家长配合做好幼儿阅读训
7、练工作,孩子一入园就召开家长会,给家长提出早期抓好幼儿阅读的要求。我把幼儿在园里的阅读活动及阅读情况及时传递给家长,要求孩子回家向家长朗诵儿歌,表演故事。我和家长共同配合,一道训练,幼儿的阅读能力提高很快。与当今“教师”一称最接近的“老师”概念,最早也要追溯至宋元时期。金代元好问示侄孙伯安诗云:“伯安入小学,颖悟非凡貌,属句有夙性,说字惊老师。”于是看,宋元时期小学教师被称为“老师”有案可稽。清代称主考官也为“老师”,而一般学堂里的先生则称为“教师”或“教习”。可见,“教师”一说是比较晚的事了。如今体会,“教师”的含义比之“老师”一说,具有资历和学识程度上较低一些的差别。辛亥革命后,教师与其他官员一样依法令任命,故又称“教师”为“教员”。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
Copyright@ 2020-2024 m.ketangku.com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