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03课、中古时期的欧洲【学习目标】1、归纳概括理解中古西欧的来源和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的特点2、分析封君封臣制度的背景、概括基本内容、归纳理解特点(双向;相对独立;契约)、分析影响3、了解西欧庄园经济的构成、归纳特点、建立与封君封臣制度的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4、中古西欧自治城市城市兴起的条件、方式、多角度分析对欧洲社会和历史发展的影响。5、中古西欧王权的地位、逐渐强化的表现、影响。6、归纳西欧基督教会的显赫(政治、经济、思想)地位。7、拜占庭帝国的经济、政治(罗马法大全的构成和影响)、扩张状况;灭亡的原因。8、俄罗斯帝国发展历程(9世纪、13世纪中期、16世纪初、1547年、
2、17世纪末)伊凡四世改革措施和影响。【阶段划分】远古:从距今约170万年前到这段时期,也就是。上古:较早的古代,在我国历史分期上多指夏商周秦汉() 这个时期。世界史的奴隶社会为上古时期。中古:较晚的古代,在我国历史分期上多指隋唐(220684)这个时期。西方指5-14世纪。近古:指当政(684)到之前(1840)的一段时期。第一单元为奴隶社会时期,第二单元为世界史的封建社会时期,第三单元则进入西方近代史。【知识与思考】一、西欧封建社会1、西欧进入封建社会背景:建立在西罗马帝国的废墟和日耳曼人迁徙后的一系列王国基础之上。基本特征:封君封臣制度、庄园与农奴制度。2、封君封臣制度(政治)(知识梳理)
3、背景社会动荡和自然经济的产物;8世纪后逐渐与封土联系在一起。内容地方领主为其家族和亲兵提供土地作为给养。授予土地者为封君,领取土地者为封臣。封臣必须效忠封君,主要义务是服兵役。由于土地被层层分封,各级封建主都是土地实际上的占有者,享有土地上的司法、行政和经济等各种权力。特点双向权利义务;层级间相对独立;契约意识影响国王或皇帝是国家的最高统治者,通过封君封臣制度与各级封建主联系起来,形成西欧社会的统治阶级,使王权强化建立中央集权具备可能性。(没有中央集权,落后于中国秦汉时期)封建主在各自的领地内独立行使权力,政治上出现不同程度的分裂割据局面。史料解读:史料一:史料二、封君和封臣的关系和封土封授相
4、结合,随着封土成为世袭领地,君臣关系也就代代相传。但是封君封臣关系是私法关系,不具备行政系统上下级之间的统治与服从的关系,因此封君与封臣的封臣是没有关系的,因而14世纪法国的原则即“我的封臣的封臣,不是我的封臣。” 西欧封建经济形态研究马克垚 史料三、国王、皇帝或教会等理论上的所有者往往不能对其领土实行有效管辖 ,而直接行使管辖权的当地贵族又具有相当大的独立性, 这就很容易引起国王与贵族 、王国政府与地方诸侯之间,以及贵族、诸侯之间争夺权力的斗争。 中世纪欧洲战争起因类型计量分析许二斌阅读思考,通过上述史料归纳封君封臣制度的特点?封建主和附庸之间,逐级保护和负责;双向权利义务;层级间相对独立;
5、契约意识;没有形成中央集权,易导致分裂割据3.独立的封建庄园(经济)(知识总结)地位中古西欧基本的农业经济组织耕地形状条田状插花分布土地组成领主自营地农民份地劳动人群农奴,在法律上是非自由人,被固着于土地上自由农,法律上自由,为领主服一定时间的劳役经营方式由领主直接经营,由农奴自备工具耕种,收入归领主所有农民从领主处领有的土地,自耕自收剥削方式劳役地租为主司法机构领主或其管家主持的庄园法庭审理庄园内的各种案件,维护庄园的秩序经济形态相对封闭独立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领主管理提供农民土地;直接经营领主自营地;主持庄园法庭,审理庄园案件,维护庄园秩序评价本质上属于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封建庄园带有相对
6、独立性;是封君封臣制度形成的经济基础;很大程度上导致中古西欧的割据状态和阻碍王权的强化。史料解读:史料一、封建主在庄园里建有住宅、教堂、磨坊、马厩、仓库等设施,而且备有耕畜和各种生产工具。有的大庄园还有一些手工业作坊和专职手工业者。庄园生产主要为生产者自家和领主提供生活资料,庄园的产品很少拿出去卖,除非万不得已,庄园很少出去采购。 -孟广林世界中世纪史史料二、(庄园制下)封建领主不但通过各种地租形态对农民进行剥削,同时也对农民施行“超经济的强制(政治、社会附属)”,有统治、惩罚农民的权力。 齐思和西欧中世纪的庄园制度阅读思考,据材料从经济上和政治上分析西欧封建庄园的特点。经济上:相对封闭,自给
7、自足。政治上:统治管理,相对独立。4、追逐自由的城市自治城市发展(架起走向近代的桥梁)(经济)兴起的时间1011世纪条件随着欧洲社会走向稳定;封建经济获得一定发展,耕地面积增加;工商业逐渐复兴和繁荣。地点交通要道、渡口或寺院、城堡附近主要中心城市巴黎、伦敦、马赛、威尼斯、佛罗伦萨等基本特征经济形态:城市位于封建主的土地上,主要居民是手工业者和商人,以工商业作为谋生手段。政治斗争争取城市自治权争取自治原因封建主用对待农奴的方式对待城市居民,对市民的生产和经营活动造成影响。争取自治方式一些城市通过与封建主谈判,或以金钱赎买,或武装暴动,赢得一定程度的自治权。影响城市工商业经济:有利于城市工商业经济
8、的发展,推动资本主义产生发展;市民阶层和力量:促进市民阶层的壮大(富有的商人们成为早期资产阶级);思想文化教育:打破教会对文化教育的垄断,促进理性、世俗的文化发展,促使大学兴起,人才的培养,为文艺复兴和宗教改革创造条件;对王权与民族国家统一:促使城市与王权结盟,冲击封建领主力量,有利于王权加强和国家统一;对社会制度和近现代文明:对瓦解西欧封建制度和孕育近现代西方文明起着重要作用。史料解读: 史料一、城市的兴起与发展,引起了阶级结构和阶级斗争形势的重要变化。-孟广林世界中世纪史 史料二、在西欧封建社会远未衰落之际,潜结构就顺利的形成了,其标志是城市自治。自治意味着建立一个政治机构来对新经济结构进
9、行调节,突出表现在设立一种保护机构来对抗领主,维护市民生活和商业贸易,并为市民文化生长提供土壤。 -金观涛西方社会结构的演变史料三、十一世纪末,在工商业发达的意大利城市首先出现了第一所世俗大学博洛尼亚大学。到十二世纪,又相继出现了法国的巴黎大学、英国的牛津大学。十三世纪后,捷克的布拉格大学、奥地利的维也纳大学、英国的剑桥大学、德国的海德堡大学、法国的奥尔良大学等等均已成立。阅读思考,据材料分析中世纪欧洲城市兴起与发展的影响。市民阶层的兴起与壮大,早期资产阶级形成;促进城市自治运动和工商业发展,冲击封建庄园经济衰落;促进大学兴起和教育发展,培养社会所需人才;根本上对瓦解西欧封建制度和孕育近现代西
10、方文明起着重要作用5、中古西欧的教会神主宰一切(思想)(知识梳理)地位基督教会在中古西欧地位显赫、举足轻重。表现经济教会是西欧最大封建主,拥有大量庄园和土地,并向教徒征收十一税。政治教权高于王权,罗马教皇有权废立国王,是最大的有组织的力量,形成了从教皇到各级神职人员的教阶等级制度。思想垄断教育,禁绝“异端”思想,控制着人们精神生活,束缚人性。整个西欧社会的居民几乎都是基督教徒,他们从出生到死亡都要接受教会的指导。评价剥削:教会的沉重经济剥削,加重教徒的负担;经济:教会的封建剥削阻碍商品经济和城市经济发展;秩序: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王权:教权与王权结合巩固封建统治;长远阻碍世俗王权的强化
11、,激化与王权的矛盾;文化:很大程度上推动了教育的发展;从长远来说到近代之前阻碍了科技思想的进步;人性:宗教戒律严重束缚人性的发展史料探究:史料一:蛮族用战火销毁古罗马最后残迹的时候,基督教在西罗马灭亡之后的西欧大混乱中充当了秩序的代表,在无政府状态中行使了政府的职能。如维修公共建筑,开凿新运河,保障供水,移民荒地,给穷人发放粮食,安置和救济灾民。 论基督教的崛起对西欧社会的影响史料二:在大学的发展过程中,教会的确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可以说功不可没,正是由于教会的大力扶持,大学才得以逐渐羽毛丰满,形成规模。虽然大学后来回过头反对教会,但它的根基还是深深扎在基督教文化里,这是毋庸置疑的。 基督教与西
12、方文化根据材料,评价中古西欧基督教会起到的作用维持社会秩序,促进社会稳定:推动教育发展;促进基督教文化传播6、中古西欧的王权(由弱变强)王权的地位封君封臣制度造成了王权的衰弱,也孕育着统一的力量。作为国家名义上的最高统治者,国王被视为最高的领主,法理上拥有高于一般封臣的权力。王权的强化原因封君封臣制度使王权强化建立中央集权制度具备可能性;城市工商业经济的发展和自治的推动;表现法国从11世纪开始,法国国王逐步扩大王室领地,15世纪晚期击败各地封建主,完成国家统一,王权得到强化。(路易十四号称“太阳王”)英国自11世纪中后期逐步王权强大,到15世纪都铎王朝建立,逐渐形成强大的王权。西班牙和葡萄牙1
13、5世纪末,经过“收复失地运动”民族国家西班牙和葡萄牙在伊比利亚半岛形成。影响形成强大的王权,孕育统一力量,逐步走向统一;一定程度影响和促进后来的宗教改革运动;促进欧洲民族国家的逐步形成。据上述学习,归纳总结中古欧洲的社会特点:政治上:封君封臣制度,封建国家长期处在割据状态(未真正建立起中央集权的统一性);教权高于王权,王权与教权相互结合巩固着封建统治,既结合又有矛盾。 经济上:大庄园经济相对封闭独立;城市工商业经济繁荣,追求自治 思想文化上:基督教成为欧洲的统治思想,控制欧洲文化教育和科学思想的传播。二、拜占庭与俄罗斯基础梳理(一)拜占庭帝国1、建立:西罗马帝国灭亡后,罗马帝国东部逐渐演变为拜
14、占庭帝国。2、社会状况经济:帝国境内工商业发达,都城君士坦丁堡是当时欧洲最大最重要的城市,成为沟通东西方的桥梁。法律:查士丁尼在位期间编订查士丁尼法典,使罗马法成为系统、完整的法律体系;与法学汇篡法理概要新法典合称罗马民法大全。扩张:6 世纪查士丁尼在位时,拜占庭一度扩张,先后占领北非和意大利等地。3、灭亡原因:帝国的征服消耗了资源;游牧民族的冲击和内部矛盾使帝国陷入混乱;奥斯曼土耳其人的军事占领。时间: 1453 年,拜占庭首都君士坦丁堡被攻陷,帝国灭亡。(二)俄罗斯1、9世纪:发端于基辅罗斯,深受拜占庭帝国影响,一度成为东欧最强大的国家。2、13世纪:被蒙古征服,成为金帐汗国的臣属。3、1
15、6世纪初:建立起以莫斯科为中心的统一国家。4、1547年:伊凡四世正式加冕为沙皇。对内:颁布新法典,改组中央机关,镇压大贵族,巩固和强化了中央集权。对外继续扩张。5、17世纪末:俄罗斯已经将疆界推进到太平洋,成为地跨欧亚两洲的庞大帝国。史料阅读: 材料一、查士丁尼在法典中将君权同神权结合起来,提出君权神授的思想,宣传皇帝直接得到“天惠”来统治人民,使君权神圣化。 材料二、最完备的法律最终集大成于查士丁尼一世的国法大全(即罗马民法大全)中,它标志着罗马法学的起点 -米健略论罗马万民法产生的历史条件和思想渊源材料三、“皇帝的威严、光荣不但依靠兵器,而且须用法律来巩固。这样,无论在战时或平时,总是可
16、以将国家治理得很好。” -查士丁尼法典序言材料四、罗马民法大全成为各国研究和制定法律的基础。其中的公法时后世无多大影响,而私法则对近代欧洲各资产阶级国家的立法起了重要的作用。据材料,思考查士丁尼民法大全的目的、地位与作用目的:稳固帝国的社会秩序,保证皇帝的专制权利地位:欧洲历史上第一部系统完备的成文法典作用:当时调节社会经济关系,稳定秩序、巩固统治;后世对近代欧洲各国资产阶级立法(如拿破仑法典)产生了重大影响。【知识拓展与补充】古罗马法概念一般泛指公元前世纪末至7世纪中叶古代罗马制定和实施的全部罗马法律。罗马法不是一个法律文本,它包括法理和法律的两个方面。广义的罗马法:指通行于罗马统治的地区的
17、法律制度。狭义的罗马法:指罗马公民法起源与发展的原因为巩固统治,维护奴隶主贵族利益,为其统治提供法律依据;罗马对外征服和领土的扩大;随着罗马工商业经济的发展;罗马统治者的高度重视和法学家积极配合;平民对奴隶主贵族的不断斗争;罗马人普遍信奉“自然法”思想(如理性、自由、平等、正义等);过程起源阶段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习惯法概念:概念: 依据某种社会权威(如部落首领)确立的、具有强制性和习惯性的行为规范的总和。时间:公元前6世纪末-公元前5世纪中期局限:有很大的伸缩性和不确定性,为保护贵族利益提供了方便成文法十二铜表法原因:习惯法缺陷:具有随意性,容易被修改;无具体量刑标准,容易引起分歧与纠纷;多为维
18、护统治阶级而定,易引起平民不满;量刑野蛮、残酷时间:公元前5世纪中期颁布内容:内容庞杂,包括民法、刑法和诉讼程序特点:过去习惯法的汇编,带有落后僵化成分; 明确维护私有财产权和贵族的既得利益。评价:地位:第一部成文法,始终是罗马的基本法; 对平民:有量刑和判刑的依据,是平民的胜利,有利于平民地位的提高; 对贵族:维护了贵族的既得利益。发展阶段从公民法到万民法时间:公元前3世纪中叶-3世纪原因:罗马对外征服地区的扩大,随着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公民法无法适应新的变化为了巩固统治,罗马帝国对各行省上层人物大量授予公民权。从3世纪开始,帝国内部自由民间公民与非公民的区别消失公民法(市民法):罗马共
19、和国时期,为缓和贵族与平民的矛盾,而制定的法律。适用范围: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关系的法律。万民法:罗马帝国时期,为调节罗马人与被征服民族的关系,巩固帝国统治而制定的法律。适用范围:罗马帝国统治范围内的国际法。适用于帝国统治范围内一切自由民。完善阶段更加系统化和法典化查士丁尼民法大全原因:历代制定的法律规模庞大,内容庞杂,使用不便。时间:公元7世纪编纂完成组成:查士丁尼法典、查士丁尼法学总论、和查士丁尼学说汇纂和查士丁尼新敕意义:标志罗马法体系最终完成内容从形式上:分为成文法与习惯法。从整体结构上:公民法;万民法主要内容:保护私有财产;法律面前公民人人平等;保护奴隶制度,维护奴隶主对奴隶的剥削和
20、压迫;渗透自然法思想宣扬平等、人权、理性、法律至上和正义的法理精神。评价对罗马:缓和了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秩序;维护了罗马的政治经济奴隶制统治;但根本上体现了罗马贵族利益;对后世:欧洲历史上第一个完备的法律体系; 近代资产阶级利用和发展罗马法中蕴含自然法原则和理性精神,成推进资本主义有力武器。罗马法是欧洲大陆法系的基础和渊源,近现代法律的先驱。现在法律的若干原则:“陪审制度”、“律师制度”、“诉讼原则”等都来源于古罗马法。实质(根本):维护奴隶主贵族的政治、经济利益,(维护奴隶制度)法律的价值维护阶级统治;稳定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促进社会文明。 罗马自然法思想:自然法观念是指导罗马法的基本思
21、想,也是罗马法有别于其他法律的重要特征。自然法不是实在的或具体的法律,而是一种带有理想和规范色彩的正义论与价值观,其基本的原则是自然、理性、自由、平等和正义。主要代表人物有西塞罗(公元前106前43年)、塞涅卡(公元前6514年)、盖尤斯(公元117180年)等著名罗马法学家。罗马法的特征:形式:与时俱进、适应时代和形势需要而演变;内容:维护罗马公民和自由民的社会地位,调整财产关系,规范奴隶制度,规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内容丰富、体系完善、涉及多个领域;地位:是欧洲历史上第一个比较完备的法律体系。作用:维系统治是维系和巩固统治的有力工具,对后世影响深远。局限性:维护少数奴隶主贵族利益的工具,属于奴隶制法律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