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射阳中学2015年秋学期高三国家和国际组织常识导学案(10)专题三 联邦制、两党制、三权分立:以美国为例第三课时 美国的三权分立主备人 陈丽 学习目标: 1、美国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 2、美国三权分立制的利弊与实质重点难点:三权分立制的弊端。自主探究:1美国的三权分立与权力制衡(1)三权分立制的含义:国家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分别由 、政府、 独立行使,同时又相互制约,保持权力 ,按照这种权力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来组织国家机关、行使国家权力的制度,被称为“ ”。(2)确立三权分立原则的原因:美国选择三权分立的政体,是其 条件和具体 的产物。也是由其国家的 决定的。(3)三权分立原则的地位与核
2、心内容三权分立是美国联邦政府组建和运行的 原则,其核心内容是权力 、制约和平衡。(4)三权分立原则具体内容:中央政权机构由彼此平等而又独立的立法、行政和司法三个机关组成,立法权属于 ,行政权属于 ,司法权属于 。国会负责 ,总统负责 法律,法院负责 法律。(5)权力的制衡立法权所属机关. 受 制 约 表 现 总 统 的 制 约法 院 的 制 约国 会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立法(立法否决权);可以发布拥有法律效力的行政命令(行政权);还有立法倡议权(立法倡议权)。法院有权宣布国会制定的法律违反联邦宪法(违宪审查权)。行政权所属机关 受 制 约 表 现总 统 国 会 的 制 约法 院 的 制 约行政机构
3、的设置和所需经费须由国会批准(财政权);国会还有权监督行政执行情况、经费开支和官员行为(监督权)。美国最高法院可以宣布总统发布的行政命令、行政机关颁布的规章条例违宪(违宪审查权);通过案件的判决对宪法作出新解释,扩大或限制总统的权力(宪法解释权)。司法权所属机关 受 制 约 表 现法 院总 统 的 制 约国 会 的 制 约法官由总统提名经参议院同意后任命(提名联邦法官权);最高法院法官人数和联邦其他法院的设立,均由国会决定,总统亦可施加影响。国会可以通过批准对法官的任命或弹劾法官的办法,来改变法院的组成(任命批准权和弹劾权);国会和各州一起,可以用宪法修正案推翻最高法院的裁决(修宪权)。2美国
4、三权分立制的利弊与实质(1)积极作用:三权分立和权力制衡的原则对于反对 ,调节 内部各集团的利益,维持资本主义 制度,有其积极作用。(2)阶级局限性和消极作用:(局限性)由于广大劳动人民在国家政权中 ,也就不可能对权力的运用施加重要影响。所谓分权与制衡,事实上成为协调 内部权力分配的一种机制。(效率低)实行三权分立、权力制衡的一个必然结果,是三大权力机关之间 ,导致 低下。(贯彻难)即使在美国,三权分立的原则也难以在政治实践中 贯彻。(3)三权分立制度的本质:美国的三权分立制本质上是一种 民主制度。它有效地维护了美国 。 不可能在这种制度下享有 的民主。 互动探究:1、在美国政治制度中,总统、
5、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各自职权是什么? 美国三大国家机关之间的分权界线是否明确?提示:(1)依照美国宪法,总统行使行政权,国会行使立法权,最高法院行使司法权。美国三大国家机关之间既明确分权,又相互独立:一方面,由于三个部门的权力来源各不相同,相互之间也没有政治上的责任。总统及其政府不就所施行的政策纲领对国会负责,除非经过弹劾,国会无权要求总统辞职;总统也无权因国会不支持总统的政策而解散国会;总统和国会均无权将联邦法院法官免职、撤职或令其提前退休。另一方面,实行所谓“不相容原则”,三个机关的成员不得相互兼职,总统及政府官员、法官均不得在国会占有和保留议席,议员也不能担任政府文官职位,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
6、也不能同时担任法官。三个机关各自分掌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2、有人认为,美国的国家权力实际掌控在总统手中。请你评析该观点。(2)美国实行总统制共和制政体,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直接行使国家最高行政权力,同时还可以制约立法权与司法权,在政治生活中居于主导地位。因此,题中观点有一定道理。(3分)同时也必须看到,美国权力运行的规则是三权分立,其核心内容是权力分立、制约和平衡。立法权属于国会,行政权属于总统,司法权属于联邦各级法院。总统在行使行政权力时,受到国会和联邦最高法院的制约。观点夸大了美国总统的权力,否认了总统权力受到的制约,是片面的 。(3分)美国是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三权分立制本
7、质上是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美国的国家权力实际掌控在资产阶级手中,总统只是其代理人。(2分)巩固练习: 美国独立后成功地进行了制度创新,其宪法在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中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材料一 众议院有弹劾(违法失职的总统、副总统和高级文官)的全权。参议院有审讯一切弹劾案的全权。凡必须经参议院及众议院一致同意的命令、决议应经总统批准。经参议院的协议及同意,并得该院出席议员三分之二赞成时,总统有权缔结条约;总统提出大使、公使、领事、最高法院法官及合众国政府其他官吏,经参议院的协议及同意时任命之 摘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材料二 美国总统威尔逊本是国联的发起人和积极的鼓吹者,但是参议院
8、拒不批准凡尔赛和约。结果,美国没有加入国联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 材料三 国会授权罗斯福进行大规模的干预及调节,但在罗斯福新政的前期,最高法院与行政间则展开激烈的争吵。法官们先后宣布新政的几个主要法令违宪,予以废止。 据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等改编(1) 请概括美国宪法三权分立制的理论思想的主要内容。(2) 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述美国“三权”在实践中是如何被限制的。 (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美国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1)一个国家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相互独立而又互相监督(或:三权制约与平衡)。 (2)立法权:国会分成众议院和参议院;国会立法须经总统批准,总统对立法有否决权;最高法院可以“违宪”的名义,废止已经通过的立法。 (3)可避免滥用职权(避免独裁或绝对权力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有时也会出现三权扯皮,甚至相互否决,导致效率低下,影响统治集团意志的有效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