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谨庄严宣誓,我必忠实执行合众国总统职务,竭尽全力,恪守、维护和捍卫。”合众国宪法1787费城制宪会议美国1787年宪法麦迪逊杰斐逊富兰克林华盛顿 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其次要强制政府控制自己。詹姆斯麦迪逊年轻的美国经济问题安全问题债务问题加强中央集权制定宪法 邦联体制各州的松散的联合体州权至上联邦制联邦制1787年美国宪法各邦转让一部分权利给联邦政府联邦与州分享政治权力联邦政府是各州的中央政府,权力大大加强,但各州在行政上仍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联邦地位高于州 在设计一个由人来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你必须首先使政府有能力控制;其次要
2、强制政府控制自己。詹姆斯麦迪逊三权分立制“如果同一个人或是重要人物贵族或平民组成的同一机关行使这三种权力,即制定法律权(立法权)、执行公共决议(行政权)和裁判私人犯罪或讼争权(司法权),则一切都完了。”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国会立 法总统行 政 审查国会通过的法律是否违宪 总统任命大法官需参议院同意最高法院司 法共和制总统有选民间接选举产生,每届任期四年,最多两届。参议员由各州议会选举产生,每周两名,任期流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众议员根据各州人数选举,任期两年国家最高权掌握在由选举产生,并有一定任期的国家机关或公职人员手中的政权组织形式。总统为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由总统直接领导政府,政府不对议
3、会负责而对总统负责总统美国1787年宪法的内容:联邦制三权分立制总统共和制1787年宪法的评价 先进性:(1)近代世界上第一部成文宪法。(2)“制约与平衡”原则避免了绝对权力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3)在一定程度上调和了矛盾,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4)联邦制维护国家主权的同时,也利于地方的积极性 局限性:(1)承认了奴隶制度的合法性。(2)对选民资格有财产的限制 项 目 美国英国国家元首 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 任期 有无实权 政府首脑 政府产生 国家的权力中心 国家政体 两党竞争目标两党制实质和关系总统 国王 选民选举 世袭 终身制 有 无 任期制 议会产
4、生 议会 总统 总统任命 首相 总统 美国政体与英国君政体的异同表美国总统 下院多数席位总统共和制 君主立宪制 美国的两党制既竞争又合作交替执政相互监督(制衡)实质:都是维护资产阶级的利益邦联条例规定:各州保留他们的主权,自由和独立;邦联无权向各州征税和管理各州的贸易;邦联只设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邦联未设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对违抗邦联权力的行为实行制裁的任何规定。“邦联行政部门统治各州唯一的权力就是劝告权,它虽然可以向各州请求款项,但不得强制各州必须交款;它可以请各州派兵,但不得强令各州派兵,它虽然可以缔结条约,但必须委托各州去执行;它可以借款,但最后必须靠各州偿还;它的特权虽然很多,
5、但没有实权。”伍德罗威尔逊国家论(1895)联邦制美国的两党制 两党制的优点:轮流执政,政治生活比较活跃,民主程度高,政策制定考虑到各阶层的利益,比较完备,监督有力,清廉程度高。缺点:竞选的费用大,两党间互相攻击,丑闻不断,政府信誉扫地,政策制定周期长,过程复杂,政策连续性不强,在应对突发紧急事件时不如一党制快捷。参议院:由各州议会选举,无论州内人口多寡,均为两名,任期6年,每两年改选其中三分之一。参议员议长由副总统担任。众议院:由选民直接选出,人数与该州人口成正比,任期2年议会(国会):国家立法权归国会,法律经参、众两院同意,总统批准,方可生效。国会有向国民征税权,调整国内外贸易及州际贸易、
6、征兵及在紧急时调动民兵;只有国会拥有宣战权。总统任命的官员、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必须得到参议院的批准后方可生效。立法权总统: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各州先选出与本州出席国会议员人数相等的选举人,再由他们组成选举团选举总统)(由于总统不由国会选出,总统及其内阁不向国会负责)总统权力:总统是国家元首,又是政府首脑,还是军队总司令,在战时可以行使独裁大权。有权提名经国会同意后任命政府高级官员,直接领导政府总统可以对国会通过的法律实行否决权内阁只对总统负责行政权最高法院:大法官由总统任命,但须经参议院同意。除非犯罪,任职终身。她对于在美国宪法、联邦法律及条约范围内的一切案件都可以行使最高审判权。(后来,联邦法院逐渐拥有解释一切法律及条约的权力)司法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