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family)是由婚姻、血缘或收养关系所组成的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在罗马,Famulus(家庭)的意思是一个家庭奴隶,而Familia则是指属于一个人的全体奴隶。罗马人用 Familia一词表示父权支配着妻子、子女和一定数量奴隶的社会机体。对家庭含义本质的认识是从近代才开始的。奥地利心理学家S.弗洛伊德认为家庭是“肉体生活同社会机体生活之间的联系环节”。美国社会学家E.W.伯吉斯和H.J.洛克在家庭(1953)一书中提出:“家庭是被婚姻、血缘或收养的纽带联合起来的人的群体,各人以其作为父母、夫妻或兄弟姐妹的社会身份相互作用和交往,创造一个共同的文化”。中国社会学家孙本文认为家庭是夫妇子女等亲属所结合的团体。中国社会学家费孝通认为家庭是父母子女形成的团体。家庭有广义狭义之分,狭义的指一夫一妻制个体家庭;广义的则泛指人类进化的不同阶段上的各种家庭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