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11787年宪法:(1)背景:前提条件:1776 年,美国宣布独立;1781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主要原因:松散的 邦联制 导致国家形势严峻。理论来源:启蒙思想的影响,如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学说。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2)制定:1787年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制定了1787年宪法。(3)内容:宪法规定美国是一个 联邦制 国家,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各州可以在不违背宪法的前提下制定地方法律,有一定的自治权,以发挥地方的积极性,避免过度集权的弊端。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三权分立:a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掌握 立法权。b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 行政大
2、权;总统对宪法负责,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复议时,若以三分之二多数再次通过,即为有效;总统有权提名任免政府高级官员;总统有权与外国缔结条约,但须得到 国会 的批准方可生效。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c 最高法院 掌握司法权,对法律拥有最高司法解释权。(4)宪法原则:宪法体现了联邦制原则、分权制衡 原则、民主制原则。美国联邦政府的建立2两党制的形成和发展:(1)形成:19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两党制形成;19世纪50年代中期,民主党与共和党对峙格局最终形成。(2)作用:控制国会,左右总统选举与地方选举。(3)特点:两党对垒,交替执政。(4)本质:都是资产阶级政党,具体政策有别,根本立场一致。
3、某一时期的历史是由多方面构成的: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民族、国际关系。政治包括社会性质、政体、国体、政策、政党、革命等;经济包括经济形态、结构、政策、现象、格局等;军事包括战争、战役、力量、武器等;文化包括科学、技术、思想、文学、艺术等;民族主要指民族的形成发展以及民族关系;国际关系包括国家之间的关系、国际组织之间的关系、国家与国际组织的关系、外交政策等方面。历史知识结构(三):“多方面”一个历史时期,重大历史事件,以及各个国家(政权)、民族的历史都是由“多方面”构成的。因为人类社会的发展,受“多方面”相互作用和合力作用的影响,所以各个方面都要掌握。历史知识结构(三):“多方面”1美国178
4、7年宪法的法律和思想来源(1)法律来源:英国的普通法。1776年美国宣布独立之前,北美大陆采纳的是英国的普通法;独立后,英国普通法不言而喻地成为各州法律制度的源泉。13个英属殖民地制定的管理政务的基本法规,如五月花号公约,康涅狄格根本法规等。国家草创时期制订的独立宣言、邦联条例和各州州宪等文献。1美国1787年宪法的法律和思想来源(2)思想来源:启蒙思想。如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思想、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华盛顿等领导人的思想,如天赋人权、联邦共和思想。有学者指出:“那些为17世纪的大部分欧洲人难于理解和在当时的大不列颠尚未获得全胜的原则(自由与平等),已在新英格兰(英国在北美的殖民地)的法律上得到
5、了全部承认,并被订于法律的条款之内。”对这句话的正确理解是()A17世纪的新英格兰已是一个法治国家B17世纪的英国还处于封建势力的统治之下C美国的民主政治早在17世纪就开始孕育D欧洲在17世纪时并未受到文艺复兴的影响CC。新英格兰是英属北美殖民地,并不是英国,A项错;B、D项不能从材料中得出。解析2美国1787年宪法及美国权力结构浅识(1)1787年确立的制度与原则:联邦制:强有力的中央政府有利于巩固统治,维护美国国家利益;三权分立:立法(国会)、行政(总统)、司法(最高法院)权力制约与平衡,防止专权与暴政;民主选举:总统、议员民权、民主理念的实践。2美国1787年宪法及美国权力结构浅识(2)
6、1787年宪法的历史作用。巩固了国家政权,有利于美国的持续发展:调整了各种矛盾(大州与小州、南方与北方、权力分配等等),使美国在政治上获得了长期稳定地发展;相对民主的资产阶级政治制度的建立,为美国经济迅速发展奠定了基础。2美国1787年宪法及美国权力结构浅识(2)1787年宪法的历史作用。开创了一些民主制度: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无论其体现的基本原则,还是就形式和影响而言,皆举世无双。首行总统共和制,首先创立联邦制度,首先将“三权分立”等法国启蒙思想成功付诸实践。2美国1787年宪法及美国权力结构浅识(2)1787年宪法的历史作用。其制度成为后来资本主义国家的典范:联邦制度:巩固了国家
7、政权,保障了效率;三权分立制度:防止专制,保障民主;民主共和制度:主权在民的实践,从根本上否定了封建专制制度。2美国1787年宪法及美国权力结构浅识(3)权力结构中的“分权与制衡”。美国宪政注重实践权力的“分权与制衡”原则,它体现在权力的各个方面。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既保障国家权力,又充分调动地方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联邦实行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并彼此制衡,州县等地方各级权力机构也有相应的三权分立与制衡;即使在某一权力内部也注重权力的制衡和制度保障,例如司法权力中的法官、检察官、警察、陪审团、律师制度等。2美国1787年宪法及美国权力结构浅识(4)联邦制特点:宪法规定,联邦政府与州政府
8、实行分权管理原则,主权由联邦和各州分享。这既尊重了美国各州长期以来就拥有独立的行使各种权力的传统,又适应了美国急需扩大中央权力的要求。军事、外交、立法、财政是联邦专有权;而教育和治安是州专有权;征税是联邦与州共有的权力。宪法同时规定:州与州的关系是平等合作的关系,联邦宪法是全国最高的法律,任何州的宪法和法律都必须服从联邦宪法,不得与联邦宪法和法律相抵触。这就进一步肯定了联邦法律的至上性和国家的统一。华盛顿认为:“新宪法至少有一点可取之处,就是采取了比人类迄今所建立的任何政府所采取的还要多的防范和其他难以逾越的措施,以防止走向暴政。”其中最主要的“措施”是()A总统由选举产生B地方分权C立法、司
9、法、行政权分立且互相制约D可以通过修正案弥补宪法的不足CC。华盛顿肯定新宪法能够防止暴政。从1787年宪法的内容来看,三权独立平等,互相制约,能够防止专制即暴政的出现。解析2010年1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发表国情咨文讲话。按照美国惯例,每年年初,现任总统都要在国会做年度报告,阐述政府的施政方针,被称为“国情咨文”。“国情咨文”已经变成“总统驾驭与国会关系的一个基本手段和发挥国家领导作用的有力方式”。热点溯源美国宪法规定总统“应不时向国会提供一些有关国家现状的信息,并向国会提出那些他认为是必要和迫切措施的建议,以供国会考虑”。美国总统向国会发表国情咨文讲话,从一个侧面体现了美国行政与立法机构的
10、相互制约关系。三权分立且相互制衡,是美国政府的特点。在总统和国会之间,总统有权否决国会的立法,但是国会两院又能以三分之二多数否定总统的否决。总统有权提名联邦法官和部长候选人以及缔结条约,但是都必须经过参议院的批准。国会可以通过弹劾将总统或法官免职,但必须达到三分之二多数。众议院独操弹劾权,参议院独操审判弹劾案之权。若总统受审,必须由最高法院首席法官主持审判。弹劾的结果只是免职,但被定罪的人,仍可依法受起诉、审判、判决和惩罚。除弹劾案外,总统有权对危害合众国的犯罪行为发布缓刑令和赦免令。总统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但法官上任后只要忠于职守,便可终身任职,这就保证他们不再受到任何权力或私利的牵制,以便作
11、出公正的判决。最高法院有权对包括宪法在内的一切法律作解释,从而导致了司法复审权的确立。法院有权宣布国会通过、总统签署的法律为违宪而非法,总统和国会都必须服从法院的判决。但是最高法院无权否定宪法修正案,国会若要否定最高法院对于某项法律的违宪判决,可以通过宪法修正案,这样便与法院无关。同时,国会有权对玩忽职守或犯罪的法官提出弹劾。2007年,美国白宫与国会围绕“检察官门”丑闻的斗法越来越激烈。国会众议院司法委员会定于5月21日就是否向涉嫌此案的总统首席政治顾问罗夫等人发出传票进行表决。而就在此前一天,布什已明确表示,他不会同意让罗夫等人前往国会作证。据悉,如果双方都不愿作出让步,那么布什与国会间的
12、争端就只好到最高法院作个了结。以下对此事有关的评述正确的是()A美国总统可以无视国会的决定B美国白宫与国会争夺权力C美国的两党分别控制白宫和国会D美国最高法院不会受理布什与国会的争端C国会掌握立法权,国会的决定具有法律效力,总统不能无视国会的决定;白宫即总统、国会的权力在宪法中已有规定;从材料看,国会与白宫的斗法,表明国会与白宫不是掌握在同一政党手中。解析邦联与联邦的不同(1)美国独立之初实行邦联制。其特点是:各州保留主权,自由独立,重大事务的决定必须至少9个州同意。邦联只设有国会作为中央权力机构,没有设置行政首脑和司法长官,也没有对违抗邦联权力的行为实行制裁的相关规定。预防陷阱邦联与联邦的不
13、同(2)1787年宪法规定美国实行联邦制。其特点是: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相结合,国家主权属于联邦。联邦法律是全国的最高法律,各州在不违反联邦宪法和法律的前提下,可制定自己的宪法和法律,同时在政治、经济、财政和文教等方面享有一定自主权。预防陷阱“(美利坚合众国)在邦联时期,国内经济濒临崩溃,债台高筑,人民的生活陷于困境,终于激起了谢斯起义;外部的英、法、西等国虎视眈眈,伺机侵犯年轻的共和国。”这说明美国制定1787年宪法的主要目标是()A实现公民的民主平等B实践先进的政治理论C建立强大的世界帝国D建立强有力的中央政权D邦联是一个松散的联盟,造成一系列政治、经济、外交问题。解析华盛顿,异人也。起事勇
14、于胜广,割据雄于曹刘,既已提三尺剑,开疆万里,乃不僭位号,不传子孙,而创为推举之法,几于天下为公。其治国崇让善俗,不尚武功,亦迥与诸国异。余见其画像,气貌雄毅绝伦,呜呼,可不谓人杰矣哉!米利坚(即美利坚)合众国之为国,幅员万里,不设王侯之号,不循世袭之规,公器付之公论,创古今未有之局,一何奇也!泰西古今人物,能不以华盛顿为称首哉!徐继畬(清朝福建巡抚)史料解读解读:徐继畬,山西五台人,著有赢寰志略一书,书中用了很多的笔墨来研究美国。徐继畬对这个由殖民地建立起来的国家表现出极大的兴趣。他详细介绍了美国的立国史、政治制度,特别介绍了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的功绩。史料解读右图是20世纪初中国某一历史教材
15、的内容,反映出编者所持的观点是()A英国是欧洲最先进的国家B法国与英国有很深的矛盾C美国选举民主、社会公平D德国是迅速崛起的国家C花旗,是美国国旗的旧称,因为旗上有很多星星、多道条纹、红蓝白三种颜色,看起来较为花俏,故中国人以前称之为花旗,并称美国为花旗国。只有C项讲的是美国,答案为C。解析1.(2010海南卷)1792年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第十条修正案规定:“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利,由各州或其人民保留之。”该宪法修正案确立的新体制是()A代议制B分权制C共和制D联邦制D 2.(2009全国卷)美国历史学家弗格森在美国革命史(17631790)中写道:“1776年革命派认为自由是
16、保护个人权利,反对政府暴政的侵犯。1787年联邦派所要保持的自由,按他们的理解,则是反对群众暴政的侵犯。”根据他的看法,创立美国联邦政府()A背离了革命的原则B强化了全国性政府的权力C忽视了对个人自由的保护D维护了商人和农场主的利益B注意结合所学知识,1787年宪法颁布的主要目的是加强中央集权。解析3.(2010浙江卷)美国独立后成功地进行了制度创新,其宪法在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中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一 众议院有弹劾(违法失职的总统,副总统和高级文官)的全权。参议院有审讯一切弹劾案的全权。凡必须经参议院及众议院一致同意的命令、决议应经总统批准经参议院的协议及同意,并得该院出席
17、议员三分之二赞成时,总统有权缔结条约;总统提出大使、公使、领事、最高法院法官及合众国政府其他官吏,经参议院的协议及同意时,任命之摘自美利坚合众国宪法3.(2010浙江卷)美国独立后成功地进行了制度创新,其宪法在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中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阅读下列材料:材料二 美国总统威尔逊本是国联的发起人和积极的鼓吹者,但是参议院拒不批准凡尔赛和约。结果,美国没有加入国联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20世纪的战争与和平材料三 国会授权罗斯福进行大规模的干预和调节但在罗斯福新政的前期,最高法院与行政间则展开激烈争吵。法官们先后宣布新政的几个主要法令违宪,予以废止。据吴于廑、齐世荣主编世界史等改编3.
18、(2010浙江卷)美国独立后成功地进行了制度创新,其宪法在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中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阅读下列材料:请回答:(1)指出美国宪法三权分立制的理论思想主要出自哪本著作,并请概括该理论思想的主要内容。(2)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分别概述美国的“三权”在实践中是如何被限制的。(3)根据上述材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评价美国三权分立的制度设计。第(1)问“著作”回忆启蒙运动相关知识回答,“主要内容”回答三权分立的具体内容。第(2)问注意是分别概述,转化为所学知识就是回答三权之间相互的制约。第(3)问可以从积极、消极两方面评价,注意评价的对象是三权分立制度而不是美国1787年宪法。解析【
19、参考答案】(1)著作:论法的精神。主要内容:政治民主及人民自由的保证是权力分立;一个国家的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三者互相独立而又相互监督(或答“三权制约与平衡”)。【参考答案】(2)立法权:国会分成众议院和参议院;国会立法须经总统批准,总统对立法有否决权;最高法院可以“违宪”的名义,废止已通过的立法。行政权:总统缔结条约须经参议院同意;总统任命官员须经参议院同意;国会对总统有弹劾权;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司法权:最高法院法官由总统任命,参议院批准。【参考答案】(3)评价:可避免滥用职权(避免独裁或绝对权力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资产阶级民主,为美国的长期稳定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是,有时会出现三权扯皮(推诿),甚至相互否决,导致效率低下,影响统治集团意志的有效贯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