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人地关系思想的演变(二)课前预习情景导入2006年3月30日人民日报报道了甘肃两当县、内蒙古巴音舒嘎查村、北京门头沟区在生态修复方面取得的不斐成绩,由此将“生态修复”概念引入公众视野。曾几何时,由于不了解、不尊重自然规律,诸如开山造田、围湖造田、在水源极缺的沙漠中植树造林等种种做法被视为“征服自然”的“雄伟壮举”。然而,实践证明,不顾科学规律的做法不仅事倍功半,还留下了诸多恶果,一些地方生态环境不堪重负,急剧恶化,有的甚至到了惊人的地步。因此,在很大程度上,生态修复是针对人为破坏而言,是人类进一步认识自然、检讨自我的事后弥补行为。近年来,不少地方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退耕还湖等措施,就是基于顺应自然规律,立足于生态的自然修复,以化解生态危机。更为重要的是,在生态修复的实践活动中,人们增强了对生态环境的自觉保护意识。人类对自然的开发利用必须遵循一个前提,即顺应自然规律,科学且适度。生态修复,给大自然提供一个“疗伤”的机会,是一个关乎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系统工程。问题:(1)上述案例体现了怎样的人地关系思想?(2)你对人地关系有何认识?提示:(1)人地协调发展。(2)了解、尊重自然规律,增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意识,对自然的开发利用要顺应自然规律,科学且适度,要树立正确的可持续发展观。知识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