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离心现象及其应用 每课一练2(粤教版必修2)基础练1(双选)关于质点做匀速圆周运动的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由a可知,a与r成反比B由a2r可知,a与r成正比C当v一定时,a与r成反比D由2n可知,角速度与转速n成正比2(双选)当汽车通过圆弧形凸形桥时,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汽车在通过桥顶时,对桥的压力一定小于汽车的重力B汽车在通过桥顶时,速度越小,对桥的压力就越小C汽车所需的向心力由桥对汽车的支持力来提供D汽车通过桥顶时,若汽车的速度v(g为重力加速度,R为圆弧形桥面的半径),则汽车对桥顶的压力为零32011年6月京沪高铁正式运营,如图1所示北京至上海高速列车时速可达360 k
2、m/h.一辆高速列车以恒定的速率在半径为2 000 m的水平面上做匀速圆周运动则( )图1A乘客做圆周运动的加速度为5 m/s2B乘客做圆周运动的加速度为0.5 m/s2C列车进入弯道时做匀速运动D乘客随列车运动时的速度不变4质量为m的小球在竖直平面内的圆形轨道的内侧运动,若经最高点而不脱离轨道的临界速度为v,当小球以2v的速度经过最高点时,小球对轨道压力的大小为( )A0 Bmg C3mg D5mg5杂技演员在表演水流星节目时,盛水的杯子在竖直平面内做圆周运动,当杯子到最高点时,里面水也不流出来,这是因为( )A水处于失重状态,不受重力的作用了B水受平衡力作用,所受合力为零C水受的合力提供向
3、心力,使水做圆周运动D杯子特殊,杯底对水有吸引力6一轻杆一端固定质量为m的小球,以另一端O为圆心,使小球在竖直平面内做半径为r的圆周运动,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A小球过最高点时,杆的弹力可以等于零B小球过最高点时的最小速度为C小球过最高点时,杆对球的作用力可以与小球所受重力方向相反,此时重力一定大于杆对球的作用力D小球过最高点时,杆对球的作用力一定与小球所受重力方向相反提升练7.图2质量为m的物体随水平传送带一起匀速运动,A为传送带的终端皮带轮,如图2所示,皮带轮半径为r,要使物体通过终端时能水平抛出,皮带轮的转速至少为( )A. B. C. D.8(双选)如图3所示,图3长为L的悬线固定在
4、O点,在O点正下方处有一钉子C,把悬线另一端的小球m拉到跟悬点在同一水平面上无初速度释放,小球到悬点正下方时悬线碰到钉子,则小球的( )A线速度突然增大 B角速度突然减小C向心加速度突然增大 D悬线的拉力突然增大9如图4所示,图4汽车车厢顶部悬挂一轻质弹簧,弹簧拴一个质量为m的小球当汽车在水平面上匀速行驶时弹簧长度为L1,当汽车以同一速度通过一个桥面为弧形的凸形桥的最高点时弹簧长度为L2,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L1L2 BL1L2CL1FN,故A正确;由上式可知:FN越小,v越大,所以B错;当FN0时,Gm,可得v,故D正确3A 乘客随列车以360 km/h的速率沿半径为2 000 m的圆
5、周运动,向心加速度a m/s25 m/s2,A对,B错乘客随列车运动时的速度大小不变,方向时刻变化,C、D错4C5C6A7A 物体刚好被抛出时,在顶点重力刚好提供向心力,即物体对支持面的压力为零,故mgmv2/rv2nr由得n ,故A对8CD 悬线与钉子碰撞前后瞬间,线的拉力始终与小球的运动方向垂直,不对小球做功,故小球的线速度不变当半径减小时,由知变大,再由F向m知向心加速度突然增大而在最低点F向FTmg,故悬线的拉力变大由此可知C、D选项正确9B 汽车在水平面上运动时,kL1mg,汽车在凸形桥最高点时,mgkL2mv2/R,两式比较得L1L2.10D 木块做匀速圆周运动,所受合外力大小恒定
6、,方向时刻指向圆心,故选项A、B错,D对;在木块滑动过程中,小球对碗壁的压力不同,故摩擦力大小改变,C错11(1)R (2)n (n1、2、3)解析 小球平抛运动的水平位移:Rv0t小球的竖直位移hgt2由得t ,代入得v0R 小球在运动时间内,圆板转了n圈,其角速度为n (n1、2、3)12(1)6 rad/s (2)6 m解析 (1)在最低点:Fmgm2R,绳断时,F46 N,得6 rad/s(2)绳断后,小球做平抛运动,竖直方向上:hRgt2,得t1 s.水平方向:xvtRt6 m.13 解析 设座椅的质量为m,匀速转动时,座椅的运动半径为RrLsin 受力分析如图所示,由牛顿第二定律,有:F合mgtan F合m2R联立得转盘的角速度与夹角的关系为: .1440 N 0解析 假设小球在如图所示的水平面内做圆周运动,受力分析如图所示半径rBDsin 300.2 m向心力:Fnm2r水平方向FT1sin 30FT2cos 30m2r竖直方向FT1cos 30FT2sin 30mg0由解得:FT20,说明CD绳已松,则有FT20;BD绳与竖直面的夹角大于30,设为,则有FT1sin m2r,rBDsin .FT1cos mg0,解之得FT140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