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人教版小学二年级数学下册2单元解决问题教学反思表内除法(一)是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数学二年级下册第二单元教学内容。这一单元是学生在一、二年级的学习中,已经比较熟练地掌握了表内乘法,有了计算乘法的经验的基础上初步认识除法。它的重点是体会除法运算的意义,在理解的基础上掌握用乘法口诀求商的方法及用除法解决问题。因此,我在教学的过程中,紧紧依靠课程标准,紧扣教学目标,圆满地完成了教育教学(此文来自斐斐课件园)任务。通过老师的课堂教学和学生的学习情况,我的体会是:1、我在教学过程中能够注重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知识的形成过程,自主学习,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学生的观察能力、动手操作能力得到了培养,学
2、生的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和学习能力得到了大幅度的提高。对于学生在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教师做到了能够及时给予指导、启发,对每个知识点的处理,能做到根据学生学习的实际,因地制宜的去创造一定的教学情景,来激发学生的求知欲。2、教师通过为学生创造良好的教学情景,使情景教学融于课堂教学之中,借助学生在商店购物的生活经历来探讨和解决问题。使学生在主动探索的过程中增加生活阅历,增长知识,开阔视野。3、教师能根据学生的学习活动情况,灵活的运用投影仪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使课堂的学习气氛轻松、有序、和谐。进而促进学生乐学、善学。“师”之概念,大体是从先秦时期的“师长、师傅、先生”而来。其中“师傅”更早则意指春秋时国君
3、的老师。说文解字中有注曰:“师教人以道者之称也”。“师”之含义,现在泛指从事教育工作或是传授知识技术也或是某方面有特长值得学习者。“老师”的原意并非由“老”而形容“师”。“老”在旧语义中也是一种尊称,隐喻年长且学识渊博者。“老”“师”连用最初见于史记,有“荀卿最为老师”之说法。慢慢“老师”之说也不再有年龄的限制,老少皆可适用。只是司马迁笔下的“老师”当然不是今日意义上的“教师”,其只是“老”和“师”的复合构词,所表达的含义多指对知识渊博者的一种尊称,虽能从其身上学以“道”,但其不一定是知识的传播者。今天看来,“教师”的必要条件不光是拥有知识,更重于传播知识。4、需要改进的问题:唐宋或更早之前,
4、针对“经学”“律学”“算学”和“书学”各科目,其相应传授者称为“博士”,这与当今“博士”含义已经相去甚远。而对那些特别讲授“武事”或讲解“经籍”者,又称“讲师”。“教授”和“助教”均原为学官称谓。前者始于宋,乃“宗学”“律学”“医学”“武学”等科目的讲授者;而后者则于西晋武帝时代即已设立了,主要协助国子、博士培养生徒。“助教”在古代不仅要作入流的学问,其教书育人的职责也十分明晰。唐代国子学、太学等所设之“助教”一席,也是当朝打眼的学官。至明清两代,只设国子监(国子学)一科的“助教”,其身价不谓显赫,也称得上朝廷要员。至此,无论是“博士”“讲师”,还是“教授”“助教”,其今日教师应具有的基本概念
5、都具有了。(1)由于受学生年龄和实际生活体验的限制,教师在课堂教学设计上为学生提供的素材较少,往往致使数学知识学以致用的教学原则在课堂教学中体现得不够好。因此教师要不断地提高自身的教学基本素质。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2)要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观察、动手操作能力及语言表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