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地位平等(45分钟100分)【基础达标】一、选择题(每小题8分,共32分)1.下列对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夫妻行使权利、履行义务都是平等的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夫妻承担家庭劳务应当实行均等原则夫妻人格独立,都是家庭关系中的主体A.B.C.D.【解析】选D。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主要是强调夫妻在人格上的平等以及权利义务的平等,不是指夫妻在家庭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一一对等,也不是指夫妻要均等承担家庭劳务。平等不是均等,家庭劳务要合理分担。故正确,错误。2.甲、乙为夫妻,2020年3月甲、乙离婚,但甲因前几年外出打工致残,生活困难,甲能否要求乙给予生活上的帮助,多分得
2、财产()A.能,乙应给予适当帮助B.不能,甲、乙离婚,财产各分一半C.不能,残疾是甲不小心导致的应自负其责D.不能,甲提出生活扶助标准无法律依据【解析】选A。依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他方应予以必要帮助,故本题中乙应给予甲帮助,应选A项。3.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是()A.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B.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C.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D.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解析】选D。本题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问题。夫妻一方的生活用品、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经过若干年以后的夫妻一方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排除A、B、C三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知识产权的收益为
3、夫妻共同财产,故本题应选D项。4.甲、乙于2020年5月1日结婚,婚后两人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得归各自所有。对此约定是否可以()A.可以,法律对此未作规定,双方可以自愿约定B.可以,民法典规定了可以采取夫妻约定财产制C.不可以,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为共同财产D.不可以,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姻就失去了存在的经济基础【解析】选B。民法典规定可以采用夫妻约定财产制,通过约定决定财产的归属,故A、C、D三项错误,本题应选B。二、非选择题(共28分)5.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王先生婚前通过银行按揭贷款购买了一套价值60万元的商品房,每月还款2 500元,该房屋产权证登记为王先生的名字。1年后,王
4、先生与赵女士办理结婚登记,婚后两人共同还款。对于房产两人并无任何约定,目前房屋已升值到90万元。现两人协议离婚,赵女士认为虽然房屋产权证上只有王先生的名字,但由于两人婚后共同还贷,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要求分割。赵女士的要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解析】根据法律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若双方没有特别约定,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答案:不能支持,该房产归属王先生。但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
5、据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所以该房屋仍属于王先生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后两人共同还贷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赵女士可以要求返还自己已付的购房款及利息,对房屋增值部分可以要求王先生适当补偿,但不能主张分割房产。【能力提升】一、选择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6.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有相互扶助的义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A. B. C. D.【解析】选B。是指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不是人身关系,故排除,答案选B项。7.于
6、某与马某结婚时签订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马某婚后即辞去工作在家侍养公婆、照顾孩子。于某长期在外地工作,后与范某同居,马某得知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马某的下列哪项要求不能得到法院支持()A.自己为家庭付出较多义务,请求于某予以补偿B.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双方的约定婚后所得归各自所有的协议显失公平,归于无效C.由于离婚后生活困难,请求于某给予适当的帮助D.由于于某与他人同居导致双方离婚,请求于某予以损害赔偿【解析】选B。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顾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予以补偿。B项中,于某、马某订
7、立书面协议不存在无效。二、非选择题(共20分)8.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2013年12月,覃某与陈某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共同劳动,在市区购买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屋,并到市区从事旅游工艺品销售。2016年10月,覃某到市区后,经常和同学们聚会,引起陈某不满。于是陈某要求覃某在家守店,不准其外出,尤其不能与同学交往。覃某偶尔与同学交往,陈某轻则吵闹,重则对覃某进行殴打,覃某深感痛苦。2020年7月,覃某协商与陈某离婚,并要求平分家中的三居室房屋和12万元存款;陈某同意离婚,但以生意主要是自己做的为由,不同意分割财产。无奈,覃某起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陈某离婚,并要求对家中的三居室房屋和12万元存款进行分
8、割。法院经调查审理后,判决覃某与陈某离婚,并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12万元存款。(1)你认为在覃某和陈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陈某侵犯了覃某的哪些合法权利?(10分)(2)法院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12万元存款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0分)【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夫妻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等知识。作答时,第(1)问首先必须依据法律知识对案例中的主体行为进行定性,然后根据所学知识回答夫妻人身关系的主要体现;第(2)问只要联系所学知识说明法院判决的法律依据即可。答案:(1)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案例中陈某侵犯了覃某参与社会活动的自由。殴打他人属于侵犯公民生命权、健康权。(2)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的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法院判决覃某与陈某平均分割三居室房屋和12万元存款,是基于案例中的三居室房屋和12万元存款属于覃某和陈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经营所得,是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应有平等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