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作文备考素材集锦:“光明观察”2016年1月号第3辑整理 fcs20021. 别用“襁褓思维”看待“贷款剁手” 2. 莫让谴责不文明行为变成暴力狂欢 3. 降低法定婚龄不如消除围城焦虑 4. 无名小辈何以撼动非诚勿扰? 5. 我们逼着地铁女乘客向谁道歉? 6. “百年大计”缘何造出“短命建筑”? 7. “百年大计”缘何造出“短命建筑”? 8. “2.5天小长假” 弹性还需带薪休假的刚性保障 9. 南京与西安“城墙之争”背后的真问题 10. “科研经费无关科研”也是精神鸦片 11. “受助人员专用票”体现公共服务精细化 12. 老板的“红包”测出了谁的人品 13. 怀孕排队的荒诞闹剧为何还在
2、上演 14. 规范房产广告别止于禁打“学区房” 1. 别用“襁褓思维”看待“贷款剁手” 司马童随着时代的发展,许多大学生开始接触到多种多样的信贷手段。除了传统的信用卡之外,还有许多互联网金融企业的贷款和分期业务。近日,一则关于“大学生贷款买苹果手机,3万滚成70多万元”的消息引发热议,也让大学生信贷再成热点话题。(1月4日福建日报)网上购物、分期付款等的时新消费方式,显然不可能将大学生当作“屏蔽一族”。所以,社会上的网购“剁手族”现象,或多或少也会出现在个别大学生身上。但纵然如此,也不宜动辄用“襁褓思维”来应对大学生的过度消费之忧。我倒觉得,大学生的适度接触消费信贷,反而有益于他们尽早认识和防
3、范“贷款剁手”。的确,时移世易,购物成了大学生使用信贷的主因。发展势头表明,大学生消费金融已从一个创业“蓝海”,迅速成为了一片竞争“红海”:从2013年首家细分大学生消费金融市场的公司成立开始,目前这一市场正渐趋饱和且鱼龙混杂,而由大学生消费信贷引发的争议也在不断发酵。在此境况下,该不该给大学生放“高利贷”、消费信贷会不会“玩坏”大学生等的忧虑,貌似也成了一种有理有据的主流议题。大学生能否成为消费信贷的吸引和拉拢对象?对此问题,反对者的一个惯用理由是,大学生大多缺乏赚钱能力,还款能力较低,所以即使贷款给他们,也不应该收取高利息,倒是那些盈利和还款能力强的大企业、大公司,才应让其多付利息。然而,
4、按着“在商言商”的标准,利率和风险是对等的,还款能力越差,理应支付更高的利率。不过,事实却是,一些分期购物平台给大学生的借贷利率,要低于小贷公司给小微企业和个体户的借贷利率,这说明大学生正常的生活费来源,其实就是一种良好的平均信用水平。再者,轻易可得的消费信贷,会不会造成一些大学生的盲目贷款和过度消费?对此也应一分为二地来作分析。大学生有一定消费能力,但经济来源大多有限,这种信贷特点,办贷公司当然一清二楚,所以其给大学生的贷款额度通常也不会很高,由此也大大降低了信贷风险。至于在多种消费信贷面前如何货比三家,求得最低或最适合的利率,相信凭着自身拥有的知识,多数大学生是不难做出恰当选择,并且顾及风
5、险“可控”的。别用“襁褓思维”看待“贷款剁手”。还应想到的一点是,大学生已然进入了“成年人”的行列;对于消费信贷的把握与控制,学校里若是不实践、不磨炼,将来到了社会上,同样也得有个“学习”“取经”的过程。倒是从现在逐步学着“贷”起来,肯定要比以后走出校门才去“试水”,其风险要小得多了。这么想来,极个别“贷款买苹果手机,以至利滚利”的例子,最好也莫刻意渲染,并炒得“风声鹤唳”。通俗地说,对于大学生消费信贷少些“襁褓思维”,最好还是抱以“不鼓励”也“不反对”的平常心。这当中,若说怎样提供一个相对稳妥的外部环境,我看还得靠有关部门从加强监管入手,着力消除经营机构隐匿风险的过度宣传,使之信息透明、风险
6、明示,并及时打击和剔除那些诱导坑人的“害群之马”。(司马童)2. 莫让谴责不文明行为变成暴力狂欢 舒锐1月2日,一段视频在网络上热传。画面中,几名乘客在与一位穿着时髦的女子理论,众人指责其在上海地铁车厢内吃泡椒凤爪并将骨头扔在车厢地上,女子不服,“舌战”乘客,并拿出手机与爆料者对拍。视频迅速传开,网友议论纷纷,大多为指责素质低下。据网友爆料,泡椒凤爪女竟然是一名小提琴老师,还有网友爆料,该女子曾参加过浙江卫视的相亲栏目,并在节目中牵手成功。(1月4日北京晨报)在地铁车厢内吃凤爪并将骨头扔在地上,这显然是违反道德,乃至是违反法律的恶行。上海市轨道交通乘客守则明文禁止吃东西,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
7、更是明确明令禁止乱扔杂物。然而,随着事态发展,在网民的集体鞭挞甚至 “狂欢”下,这名女子也承受到了远远超出法律之外的惩罚。先是各类信息被网友人肉爆料,后是有消息称,其迫于压力丢了工作,甚至影响到所在公司业务,不难想象,这起事件也将给她今后生活带去更深远的负面影响。实际上,这起事件中,不仅这名女子需要反思自己的不文明行为,相关执法部门也须反思是否因为自身没有找到合适方式让法律照进现实,使得事态朝着人们预期之外的方向发展,逐渐脱离了所有人的控制。而更需要反思的则是每位人肉搜索的实施者与传播者。近年来,借着正义之名,“人肉搜索”成了很多网友的一种习惯。作为一种人工参与和搜索引擎相结合的新型调查方式,
8、这不仅可以满足人们的好奇心,还是公众行使言论自由权和监督权的表现形式,大多数参与者都带着某种善意,他们认为每一次转发都是一次善意的传递,每一次搜索都能让我们离真相与正义越来越近。殊不知,再充满善意的初衷如果寄期望于通过不恰当的方式而实现,就将远离初心,沦为网络暴力的击鼓传花。这一方面在于网络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随时可以调取的大数据,可是,很多时候,我们并没有意识到这个数据是模糊、碎片的。这容易使我们倾向于将莫须有的罪名强加在他人头上,不给他人任何申辩机会。即便是本次事件,至今为止我们并不能完全确定网友指向的女子身份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误伤。更重要的是,在集体暴力狂欢中,我们容易忘记正义实现的法治规律
9、,忽略了对他人权利的敬畏。当我们被所谓正义蒙住理性,就容易将长期积攒的怨气不公平地集中发泄在某个人身上,越界而为,违反行为与后果相适应的自然公正伦理。事实上,“人肉搜索”、网络暴行给我们带来的伤害可谓罄竹难书。2012年,一组艳照网传引发热议,诸多网友误指,照片主角系安徽庐江县委书记和副县长,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2013年,因怀疑顾客偷了一件衣服,服装店主蔡某将顾客视频截图发上微博求人肉搜索,2天后该顾客不堪压力跳河自杀,法院以侮辱罪判处蔡某有期徒刑一年。2014年,网友“人肉”出宁波小伙儿小张在福州市殴打乞讨老人,小张成了全国网友讨伐对象,最终却发现肇事者并非小张。人们天然有着对正义的外在
10、追求,对稳定秩序的内在需求。这在网络上,也并不例外。如果将这种追求与需求寄托于简单的以暴易暴、同态复仇,我们只能与正义渐行渐远,网络秩序也将越来越糟。拒绝网络暴力、远离动用线上私刑、重视指尖上的责任、遵守法律底线、尊重他人权利,我们谁也不能脱离其中。(舒锐)3. 降低法定婚龄不如消除围城焦虑 叶祝颐既然18周岁已经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了,如果犯罪,就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了,怎么还不允许结婚?如果不允许结婚,这意味着还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口学者何亚福近日撰文提出,不应该鼓励晚婚,最低法定婚龄应降到18岁。(1月4日新京报)与其他国家相比,我国法定最低结婚年龄确实比较高,成年人具有完
11、全民事行为能力应允许其结婚,人口学者何亚福建议降低法定最低结婚婚龄,并非完全没有道理。此前黄细花代表也提出过类似观点。但是结婚年龄提前,对延缓人口老龄化与优化生育的作用不可高估,现代社会,人们受教育的年限大大增加,年轻人更早进入社会,未必就是好事。降低法定最低结婚年龄还可能产生一系列的负面效应。我的观点是,结婚年龄还是不改为好。虽说少男少女偷尝禁果乃至未婚同居的现象并不少见。但是不能靠降低法定婚龄把这部分没有经济能力、心智并未完全成熟的孩子赶进婚姻的殿堂。如果他们尚未准备好“为人夫为人妻”、“为人父为人母”,早早领取结婚证书,没有经济基础,缺乏生活经验与对家庭的责任心,保持婚姻稳定的基础就比较
12、脆弱,他们以后分道扬镳,对彼此的伤害岂不更大?尽管按现行法律规定,大学生可以结婚。但是,按照现在儿童年满六周岁才能入学的年龄规定,18岁的孩子要么读高二、高三,要么刚刚迈进大学门槛,学业繁重,他们哪里还有时间与精力面对柴米油盐的家庭生活和生儿育女的压力?尽管现在实行了二胎政策,但是,据妇产科医生介绍,男性最佳生育年龄是30-35岁,女士最佳生育年龄是25-30岁。男子22岁,女子20岁以后结婚,如果年轻夫妻有生育愿望,即便考虑生二孩三年左右的时间间隔,女子20岁以后结婚,也不会造成高龄产妇,不知何亚福先生以为然否?不可否认,现在青年男女初婚年龄确实有推迟的趋势。以南京市为例,最新数据显示,20
13、15年南京人初婚登记总平均年龄达到30.4岁,比2014年晚了0.3岁。但是青年男女结婚年龄推迟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比如,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年轻人的工作、生活节奏更快,生活压力更大,比如,“80后”、“90后”大部分是独生子女,心理较为脆弱,略显晚熟;再比如,青年男女整体学历水平较以前大幅度提高,接受全日制教育时间增加。绝大部分人先完成学业再考虑成家立业。即便把法定最低结婚年龄降低到18岁,又有多少人这么早结婚生子?一言以蔽之,我祝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反对棒打鸳鸯、干涉婚姻自由;但是现代人推迟婚龄、育龄有关社会心态无关法定婚龄。目前的法定最低婚龄并不影响青年男女优生优育,过分提前婚龄应对人
14、口老龄化并不妥当。化解剩男剩女、高龄产妇现象关键有两个因素:一是营造正确对待婚姻的舆论氛围,增强青年男女的婚姻责任感;二是民生政策持续给力,分解青年男女的生活压力,消除他们对婚姻围城的焦虑、恐惧心态。(叶祝颐)4. 无名小辈何以撼动非诚勿扰? 舒锐2009年2月16日,温州小伙金阿欢向国家商标局申请“非诚勿扰”商标。2010年9月7日,他获得了商标注册证,核定服务项目为第45类,包括“交友服务、婚姻介绍”等。随后,他以“非诚勿扰”为名开设了一家婚姻介绍所。当年,江苏卫视的婚恋交友节目非诚勿扰开播。2015年12月1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立即停止侵害金阿欢“非诚勿扰”注
15、册商标行为,其所属江苏卫视频道于判决生效后立即停止使用非诚勿扰栏目名称。或许对于多数普通民众而言,尤其是对于非诚勿扰节目的忠实观众而言,这起案件的终审判决结果让人在情感上难以接受。非诚勿扰显然并没有搭那家小小婚姻介绍所的“便车”,它的走红更和金阿欢没有半毛钱干系,甚至很可能节目组在设定名称时,根本就不知道在温州有这么一个无名小辈已经将相关商号注册为商标。为什么一个无名小辈能够在法律上撼动国内外知名节目非诚勿扰呢?我国商标法采取的是注册制度,该法第四条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同时,商标法有着两个基本原则“
16、一个商标一个专用权”、“申请在先原则”。金阿欢相对其他所有人更先提出申请,并非符合相关条件,这就意味着他依法获得了受法律保护的排他性商标专用权。同时,他还积极将商标投入实际使用,并不存在怠于使用等法定应当撤销的情形。商标权衍生出了四项权利:排除他人非法干涉的专有使用权;禁止他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的禁用权;通过合同许可他人使用的使用许可权;转让给他人的转让权。根据相关法律,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或类似商品(服务)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行为则构成商标侵权行为,需要承担停止使用乃至赔偿的法定责任。我国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第450112号则是“婚姻介绍”服务,正属于金阿
17、欢所申请的商标保护范围。虽然非诚勿扰节目一直自称为是一档“大型生活服务类节目”,但众所皆知,这确实是一档“大型婚姻介绍服务类节目”。未经商标权人允许擅自使用,并用于“婚姻介绍”服务,这确实存在侵权。二审法院的判决于法有据。须指出的是,虽然法院已经做出了判决,但是对于民事案件而言,双方仍然还有自行和解协商的机会与权利,如果双方能够达成协议由金阿欢将相关商标许可或者转让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使用,那么非诚勿扰节目或许还能保留,也希望双方能够本着各自商业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回到谈判桌上,非诚勿扰地友好协商,让这档深受不少群众喜爱的节目能够得以保存。从判决的角度,就这起个案而言,或许将“非诚勿扰”给节目组使
18、用所产生的商业利益要远超于给金阿欢使用,但是就整体知识产权保护而言,判决金阿欢胜诉,这将有助于激发人们对国家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的信心与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可以说,本次判决所彰显的重大意义正在于,无论各方身处何种地位,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即便是无名小辈,他的法定权利也不容任何人忽视。(舒锐)5. 我们逼着地铁女乘客向谁道歉? 邓海建近日,一段发生在上海地铁的视频在网上广泛传播并引起热议。视频中,一名女乘客在吃泡椒凤爪,并有数粒骨头残渣散落车厢,在遭到指责后,与周围乘客产生言语冲突。记者联系到当事人,她坚称“没有乱扔,没有妨碍他人,没有影响公共环境”。对于网上流传的致歉信,她说自己尚未在微博上
19、发表与此事相关的任何言论。(1月5日北京青年报)又是“凤爪女”又是“网红”,地铁里的不文明一幕,活生生被炒成了新年口水戏。事件很简单,无须和稀泥当事人在地铁吃凤爪,本身是个违规行为。因为早在2013年,上海地铁就首次出现地铁禁食的规定:“车厢内饮食”与吸烟、随地吐痰、便溺等行为一同被列入禁止行为。违者将被处以最高500元的罚款。换句话说,凤爪事件不单单是个道德问题,而是规矩和秩序的议题。但这个问题,也是有边界的:比如,这样的违规,你可以拍摄下来监督举报,但显然不能代替执法者出面执法;再比如,就算是道德谴责,提醒也就够了,断不至于在言辞上“以暴制暴”;又比如,实在要给点“颜色”,起码在随手拍后上
20、传时加个马赛克,而不是“人肉”后看着人家丢了工作而“大呼过瘾”。道德与法律,固然都是规制善与美的枷锁,但怎么个戴法,不能不讲究程序正义。这世界有很多我们不喜欢或看不惯的,但不见得一棍子打死就称心快意。权力义务是多元的,价值取向是多维的,越是公民理性充盈的社会,越是懂得尊重“刺耳”的自由与权益。就拿这个地铁女乘客来说,如果仅仅是个道德事件,她有没有抵死不道歉的自由呢?再说,就算要道歉,她要道歉的对象难道是“全国人民”吗?若没有涉嫌隐私侵犯的视频流布,很难说,这个女乘客究竟伤害了谁。凤爪残渣散落在地铁上,估计依照当下市民的文明素养,不难明辨是非。那么,有没有必要动用舆论公器去指名道姓谴责这样一种现
21、象?或者说,对于有限的舆论资源来说,有没有更要紧的议题需要关注呢?有限曝光,属于道德谴责;无限“打脸”,就是道德暴力。她言行不当,她死不道歉,你可以尽情在道德高地鄙视她,但,请注意姿势文雅、请注意路径合理。再不济,她不是贪腐的虎蝇,亦不是雾霾的元凶,更不是跑路的黑心老板,她的素质与素养,需要时间来纠偏、需要环境来濡染。退一万步说,若她果真以此为炒作卖点,舆论如此一点即着、一呼百应,算是无缝地、默契地“配合演出”吗?对于批评,请慎重举枪;对于赞美,请具体而微。某种意义上说,泛滥的抒情与盲目的口水,算是公民社会的大忌。我们希望女乘客能道歉,向车厢的其他乘客、向地铁清洁人员,但,无须逼着她向所有人低
22、头,更不应拿着刀逼着她“幡然醒悟”。弄懂这个道理,也许发自内心的歉意,会来得更顺畅一些。(邓海建)6. “百年大计”缘何造出“短命建筑”? 司马童 1月日下午,广西南宁天桃实验学校荣和校区,两台大型破拆机械在拆除教学楼。已被拆除的这栋教学楼刚刚建成,但未交付使用。次日,南宁市教育局回应媒体报道称,拆除这栋“短命教学楼”,是因为地质情况复杂,开发公司发现其使用功能尤其是安全保障不能满足预期质量要求,因此决定拆除重建,以彻底消除隐患。(1月5日中国新闻网)诚如涉事的上述那家房产集团所言,教育是百年大计,新建的教学楼更是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倘若真是出于安全考虑,这栋建了又拆的“短命教学楼”,也可
23、谓是“死不足惜”。然而,话分两头,从媒体披露此事之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才匆匆作出回应来看,笔者又觉得尚存许多的未竟之问。“百年大计”造出“短命建筑”。虽说报道所指的拆除建筑,只为整个学校大项目中的一栋教学楼,且开发公司也称质量隐患来自“地质情况复杂”,可人们依然有理由提出质疑:偌大的一项建设工程,建造的还是事关祖国未来的教学建筑,相关部门此前难道没有全面仔细地勘测和掌握地质情况,还是直到问题出现了才明白“大事不妙”?这个问题含含糊糊地隐而不报,仅仅凭着一句“有安全隐患”,似乎并不足以廓清疑虑、令人信服。建房造楼是用来长期住人的,何况是“百年大计”的教学大楼,所以绝不容许“边建边看”或是“干了再
24、说”。而透过广西南宁的这栋“短命教学楼”,人们自然还要发出疑问,相应的勘察设计和建设监理等确保质量的方方面面,在那栋教学楼建了又拆的过程中,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或说尽到了哪些责任?如果说“短命教学楼”的拆倒重建,这些疑惑也随之可以烟消云散,真不知“百年大计”是职责使命还是塞责托辞了?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回应称,南宁天桃实验学校荣和初中是由开发商全额出资的、小区配套建设的一所初级中学,以满足附近片区适龄少年就近接受初中教育。由此可知,“短命教学楼”的建了又拆,似乎也全由开发商来为之埋单。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开发商配套建设的教学设施,说到底也是从相关政策和购房业主那儿“找出钱来”。且不说“短命教学楼”
25、会影响附近孩子的读书,其推倒重建的决定,也未必不会再拿“百年大计”来要求获得更多照顾与扶持。“百年大计”缘何造出“短命建筑”?循着一种浅析的理解,不到“万不得已”,开发商是很难做出“推倒重来”的“痛苦决定”的。那么也隐隐揭示了,这栋“短命教学楼”莫说“百年”了,若是真正交付使用,可能连“五十年”的安全保障也让忧心忡忡;假如再进一层,有人“不惮以最大恶意”来揣测拆楼原因,恐怕还会得出更为不堪的现实推断来吧?的确,对有安全隐患的教学楼来个“彻底除忧”,哪怕为此招致“短命建筑”的讥讽,我看也是值得的。但问题是,拆楼可以一蹴而就,而相关的解释乃至问责,则却不能有意无意地蒙混过关、“一了百了”。从某种意
26、义上来说,缺乏诚意和透明的实情交底,其实是更需引起足够重视的“百年大计”。换言之,取信于民的基础总是软绵绵,空口白话的“百年大计”就难显公信力。(司马童)7. “百年大计”缘何造出“短命建筑”? 司马童 1月日下午,广西南宁天桃实验学校荣和校区,两台大型破拆机械在拆除教学楼。已被拆除的这栋教学楼刚刚建成,但未交付使用。次日,南宁市教育局回应媒体报道称,拆除这栋“短命教学楼”,是因为地质情况复杂,开发公司发现其使用功能尤其是安全保障不能满足预期质量要求,因此决定拆除重建,以彻底消除隐患。(1月5日中国新闻网)诚如涉事的上述那家房产集团所言,教育是百年大计,新建的教学楼更是不能存在安全隐患。因此,
27、倘若真是出于安全考虑,这栋建了又拆的“短命教学楼”,也可谓是“死不足惜”。然而,话分两头,从媒体披露此事之后,当地教育主管部门才匆匆作出回应来看,笔者又觉得尚存许多的未竟之问。“百年大计”造出“短命建筑”。虽说报道所指的拆除建筑,只为整个学校大项目中的一栋教学楼,且开发公司也称质量隐患来自“地质情况复杂”,可人们依然有理由提出质疑:偌大的一项建设工程,建造的还是事关祖国未来的教学建筑,相关部门此前难道没有全面仔细地勘测和掌握地质情况,还是直到问题出现了才明白“大事不妙”?这个问题含含糊糊地隐而不报,仅仅凭着一句“有安全隐患”,似乎并不足以廓清疑虑、令人信服。建房造楼是用来长期住人的,何况是“百
28、年大计”的教学大楼,所以绝不容许“边建边看”或是“干了再说”。而透过广西南宁的这栋“短命教学楼”,人们自然还要发出疑问,相应的勘察设计和建设监理等确保质量的方方面面,在那栋教学楼建了又拆的过程中,究竟起到了什么作用?或说尽到了哪些责任?如果说“短命教学楼”的拆倒重建,这些疑惑也随之可以烟消云散,真不知“百年大计”是职责使命还是塞责托辞了?据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回应称,南宁天桃实验学校荣和初中是由开发商全额出资的、小区配套建设的一所初级中学,以满足附近片区适龄少年就近接受初中教育。由此可知,“短命教学楼”的建了又拆,似乎也全由开发商来为之埋单。而我却不这么认为,开发商配套建设的教学设施,说到底也是从
29、相关政策和购房业主那儿“找出钱来”。且不说“短命教学楼”会影响附近孩子的读书,其推倒重建的决定,也未必不会再拿“百年大计”来要求获得更多照顾与扶持。“百年大计”缘何造出“短命建筑”?循着一种浅析的理解,不到“万不得已”,开发商是很难做出“推倒重来”的“痛苦决定”的。那么也隐隐揭示了,这栋“短命教学楼”莫说“百年”了,若是真正交付使用,可能连“五十年”的安全保障也让忧心忡忡;假如再进一层,有人“不惮以最大恶意”来揣测拆楼原因,恐怕还会得出更为不堪的现实推断来吧?的确,对有安全隐患的教学楼来个“彻底除忧”,哪怕为此招致“短命建筑”的讥讽,我看也是值得的。但问题是,拆楼可以一蹴而就,而相关的解释乃至
30、问责,则却不能有意无意地蒙混过关、“一了百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缺乏诚意和透明的实情交底,其实是更需引起足够重视的“百年大计”。换言之,取信于民的基础总是软绵绵,空口白话的“百年大计”就难显公信力。(司马童)8. “2.5天小长假” 弹性还需带薪休假的刚性保障 堂吉伟德近期,河北、江西、重庆、广州、甘肃等地纷纷出台实施细则,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鼓励弹性作息、鼓励错峰休假,刺激旅游消费需求。其中,各地出台周五下午加周末的2.5天小长假措施尤其引发社会关注。(1月5日央广网)“2.5天小长假”的弹性休假,确实能起到很好的调剂作用,比如可以让两天的周末时间拉长,也有助于解决所谓的“周五焦虑症”,
31、对于拉动休闲与旅游大有裨益。从一些地方试行的情况来看,“2.5天小长假”对促进本地游和周边游,立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不过,从长远来看,“2.5天小长假” 弹性并没有想像中那般美好,能否得到普及也有待持续性观察。值得注意的是,在每周40小时法定工作时间下,所谓的两天半小长假其实只是时间上的腾挪,或者以年假作为补充,或者延长每天的工作时间。对于居大不易的都市白领们来说,延长每天的工作时间会打乱生活节奏,并让他们长期处于强负荷之下,反倒更不利于身心健康。同时,当小长假的“周边效应”被完全释放之后,在对长线游无以满足的情况下,其持续性就难以保持。在这种情况下,与其在细节上进行细心的打磨,不如将带薪休假
32、制度落到实处,让每个人都可以自由安排休假时间,那么弹性休假和错峰出行才能得已实现。人社部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带薪休假落实率约为50%。落实带薪休假比较好的主要集中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外资企业,而一些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落实起来相对较差。当带薪休假权还有“半壁江山”没有实现,那么此时谈如何“休假”就有些本末倒置。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对带薪休假的时间作出了规定,然而却没有明确如果单位不执行会受到何种惩罚,比如行政罚款的标准是什么,罚款之后若不实施,会进一步采取什么措施。也就是说,当制度本身缺乏操作性,那么执法难就会成为巨大的障碍。众所周知的是,国外之所以
33、不会出现“黄金周”这样的资源过度使用,就在于其带薪休假制度执行得较好,员工在可以自由的安排自己的出行,也可以到自己想到的地方,所以法定假日就不会显得那么重要,并成为人人出行的优先选项。当出行的需求被分散化而不是集中性的释放,那么如何安排周末的小长假就显得并不重要。从某种意义讲,恰是因为带薪休假制度落实不力,才使得“2.5天小长假”承载了太多的权利诉求。带薪休假得到执行是本,“2.5天小长假”只是技术之末,如果过于强调小长假本身的弹性作用,而无以解决带薪休假落实的顽疾,无论从数量上还是质量上,“2.5天小长假”的作用都会严重打折。只有当带薪休假本身落到了实处,那么“2.5天小长假”才可锦上添花。
34、正如专家所言,落实带薪休假的“普惠性”,比鼓励实行两天半休假的“条件性”更重要,更何况,两天半小长假也并不是想像中那般美好,若不能做到最基本的公平与兼顾,那么可能会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尤其是公共服务部门的服务时间和效率都打折,给公众带来极大的不便。若不能正视真正的问题并有效应对,那么两天半中长假就会沦为中看不中用的“纸面风景”。(堂吉伟德)9. 南京与西安“城墙之争”背后的真问题 陈广江因一句“灰飞烟灭”,南京城墙与西安旅游局在网上展开一场“隔空对话”。1月4日,西安旅游局官微推介西安城墙时,拿它与“伙伴们”比较,称“北京城墙、南京城墙早就灰飞烟灭了”。1月5日,南京城墙予以反驳,指责西安旅
35、游局官微不负责任,有失公信。随后,西安市旅游局官微致歉并删帖,称措辞不严谨,编辑审核疏漏。(1月5日中新网)一句“灰飞烟灭”引发一场带有火药味的“隔空对话”,并把两地网友卷了进来,这再次证明了一个常识:没知识真可怕。西安旅游局官微竟然犯了这么一个低级错误,实在不应该。“编辑审核疏漏”也许是真的,要说“措辞不严谨”就过于轻佻了。不过,南京城墙方面也消消火,假的永远真不了,何况人家已道歉,得饶人处且饶人。南京城墙和西安城墙都是中国明清城墙的典型代表,也是无可替代的历史文化遗产,只能说二者各有千秋,要争论个高低优劣纯属一个伪问题。更重要的是,南京与西安的城墙以及其他“伙伴们”,都是中国明清城墙不可分
36、割的组成部分,是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关系。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因此,南京与西安“城墙之争”注定是一场乌龙闹剧。此事发生的背景明清城墙联合申遗,值得高度关注。中国明清城墙联合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是经国家文物局批准的多城市“组合式”联合申遗项目,从2006年至今,共有南京、西安、荆州等13座城市联合加入,而南京被推举为牵头城市。目前,申遗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申遗文本将在今年3月提交国家文物局,通过后再提交给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预计2019年公布申遗结果。正因为这个背景,才凸显出南京与西安这次“城墙之争”的无聊和荒唐,无论是西安旅游局官微的无知,还是南京城墙方面的怒火,都显得很可笑。13城明清城墙联
37、合申遗是“全国一盘棋”,只有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才能慢慢靠近目标。关键时候,“兄弟”之间先掐起来了,还有一点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吗?要知道,大运河申遗历经七年之久才成功,明清城墙联合申遗之路也不会太容易。“城墙之争”背后的共同使命是联合申遗,而南京与西安无疑应做出表率。但现实并非如此,除了这次隔空对撕,近期与南京城墙和西安城墙有关的“丑闻”并不少,“南京全面清除城墙植物”、“南京拆迁工地现城墙砖”以及“西安城墙违规建电梯”、“西安城墙被掏空建办公楼”等事件都是最近一两年曝出的。其他城市的古城墙保护能好到哪里去吗?申遗很重要,但申遗不是目的,如何保护这无可复制的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回避的时代课题。说
38、得直白一点,申遗能带动旅游发展,但不能为了旅游而去申遗,否则就很可能犯本末倒置的错误。这一点,我们已付出过沉痛代价。(陈广江)10. “科研经费无关科研”也是精神鸦片 王传涛近些年,一批诸如广州科技和信息化局系统科研单位频发贪腐,引发各方对科技经费投入方式的广泛关注。而事实上,过去数年间,全国科研经费大概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的,60%都用于开会、出差等。(1月5日中国企业报)刚刚过去的2015年,我国科研体制在世界范围内赚足了面子和里子。10月份,屠呦呦获得了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她成为首位获科学类诺贝尔奖的中国人。这似乎能够说明,我国科研体制这个摊子,也是能够出成绩的。可是,回归现实
39、,在企业科技研发投入未形成规模的当下,如果政府拨出的科研经费又不能被完全保证用于科研之中,一个诺贝尔奖也不会给国人带来多少信心。冰冷的数据,最容易说明“科研经费不科研”的现状只有40%是真正用于科技研发。而且,科研经费似乎已经成为公款报销的一个“大筐”,只要是想往里面装,便什么都能装得下。会议费、工资和福利、吃喝拉撒、考察、出国、买车、交通、办公费用以及零花钱,都可以来自于几乎是无人监督、无人看管的科研经费。科研经费腐败,向来被认为是“最安全的腐败”。大学被人们誉为象牙塔,科研机构更是对外行人来说非常神圣非常高雅,这些单位在许多人心目中的是区别于官场的“一方净土”。然而,近年来不断发生的高校腐
40、败案,却一再警示人们,教育和科研领域绝非清净之地,科研单位也决不是什么清水衙门。只负责立项而不负责监督;只负责花钱而不负责讨要回报,这让我国整个科研体制变成了许多科研人员觊觎的富矿。以至于在过去一年的反腐中,高校不可避免地成了重灾区。2015年全年,中纪委共通报34所高校的53名领导,平均每周1名高校领导被通报。科研体制内部的腐败,由此可见一斑。如果以我国每年投入科研经费1万亿元左右计算,至少有6000万元做了与科研和学术无关的事情。可是,比公款被侵占和浪费更可怕的是,科研经费的异化会成为我国学术人才的“精神鸦片”。与清贫的学术之路形成强烈反差之后,套现科研经费就会成为许多科研人员的首要追求。
41、它诱使一些人投身于科研,是“醉翁之意不在酒”,对科研工作并无多大兴趣,而是“意”在科研经费。于是,拉关系,走门路,争项目,拿课题,是远远比科研本身更重要的大事。而课题一旦到手,一个课题组就会成为一个“项目部”,有独立的支配资金。至于科研成果,往往就是换几篇论文发表出去罢了。结束科研经费的跑冒滴漏,势在必行。学术科研腐败频发,要求我国科研学术机构,必须建立一个客观的、独立的监督机构。科技部相关负责人早先就曾表示,科技部将会建立一个透明的、各部门在一起的科研信息部署平台,公众未来可以在网上按照专业、单位等,查到各个部门立了什么项目,以后的科研课题经费使用情况至少要在本课题或本单位内部公开。但愿这样
42、的监督机制能够早日建立,希望科研权力这只老虎早日被关进制度的笼子。(王传涛)11. “受助人员专用票”体现公共服务精细化 苑广阔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近日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流浪乞讨人员专用车票管理问题作出了规范。自今年4月1日起,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退票或改签产生的退票款“直接退回购票所用公务卡或账户,不得退给受助人员”,以杜绝“跑站骗票”的现象。(1月5日北京青年报)自2003年救助管理制度正式建立以来,在各地民政部门、救助机构和铁路车站的协同配合之下,大量受助人员得以乘车返乡,结束在异地他乡的流浪乞讨生活。但这
43、一救助模式所带来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那就是相当一部分的受助人员在拿到救助站提供的免费车票以后,到车站退票窗口把车票推掉,或者是低价转让他人,把退票款占为己有。更有甚者,一些经验老道的流浪乞讨人员发现了这里存在的管理漏洞,在一个城市不同区的救助站,或者是在不同城市的救助站之间辗转“求回家”,得到免费车票以后马上退掉或转卖,把其当成了一种生财手段。在民政部门下拨的救助资金有限的情况下,这种现象的存在显然是对宝贵救助资金的一种巨大浪费,既妨碍了救助机构对真正有需要者的救助,同时还培养出了一批“职业跑站人”。为了堵住这一管理漏洞,救助机构也想了很多办法,比如在一个城市不同区的救助机构之间实现信息联网管理
44、;比如在给受助人员购买的车票上加盖“政府救助、禁退禁卖”印章等等。这些措施虽然也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终究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比如即便加盖了公章,火车站方面可以不予退票,但受助人员还是可以采取低价转售的方式,将车票卖给他人获利。即便铁路部门实行实名制购票以后,很多流浪乞讨人员也因为没有身份证,无法实名购票,只能由救助机构统一购票,这也给了一些人转卖车票创造了条件。不过随着民政部、中国铁路总公司通知的下发,这一现象将有望得到根本性的遏制。根据通知的要求,一方面,今年4月1日起,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乘车将使用统一的专用车票样式。车票式样由中国铁路总公司通过调整铁路客票发售和预订系统统一确定,保证专
45、用车票标记易识别易保存却不易被转让。另一方面,对专用车票票款管理进行规范,即使受助人员成功退票,也无法获得退票款。届时受助人员返乡车票的资金流转将实行“封闭式”管理,购买专用车票“使用公务卡或与铁路车站协商确定的账户付款”,退票或改签产生的退票款“直接退回购票所用公务卡或账户,不得退给受助人员”,在购票、改签、退票的流程中不产生票款现金,从制度设计层面不给恶意求助人员留有套取资金的漏洞。由此可见,“受助人员专用车票”的推出以及改签、退票等办法的实施,体现出的是一种公共服务的精细化、精准化。这样一来,不但可以有效遏制“职业跑站”的现象,避免救助资金和其他救助资源的浪费,而且可以提高救助的精确度和
46、效率,真正体现救助的价值和意义。(苑广阔)12. 老板的“红包”测出了谁的人品 吴龙贵4日下午,一则集团办公室的处罚通报在成都的一家公司传开了,据一名知情人士透露,公司有人因为在微信群里抢红包,被公司处罚了500元,理由是上班时间玩手机。据悉,红包是公司董事长发的,目的是“用这个新颖的方式来个测试”,看看哪些员工在认真干活。而员工则表示,“手气最好的,也就抢了10多元”,这样做太不值了。(成都商报1月6日)微信“抢红包”大概是近两年来最为喜闻乐见的全民娱乐活动。地不分南北西东,人不分男女老少,“抢红包”总是能在瞬间吸引所有人的关注。或许也正是因为太过于投入,“抢红包”也常常惹出些事端。比如有人
47、因为“抢红包”而朋友反目,有人因为不尊重游戏规则,抢了红包没有再发,而私下约架的。每每看到类似的新闻,都让人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微信“红包”大过几元十几元,少则几毛几分的都有,经济意义根本可以忽略不计,为何有人“入戏”如此之深?细想之下,也有几分道理。“红包”虽小,倒也不失为人品的一种见证。这家公司董事长的“红包测试”,想必就是这样一种思路。效果上看,自然还是不错的。只是有必要指出,抢“红包”和发“红包”通常都是一种两向交互的过程,“抢红包”可以测试出员工是否认真干活,而“发红包”则未必不能折射出老板的德行。说起老板发“红包”这种事,历史上也是可以找到典故的。比如大名鼎鼎的唐太宗,其君臣一体的
48、亲密关系,堪称古今楷模。据说在他即位之初,下层官吏贪赃受贿之事时有所闻,他为了查处贪官,便秘密派身边之人故意行贿,有个掌管关卡货物出入的司门郎没能经受住考验,受了一匹绢的贿赂,唐太宗便要杀了他。虽然这是出自一派澄清吏治的好心,然而民部尚书裴矩却表示反对,他说:“为吏受赂,罪诚当死;但陛下使人遗之而受,乃陷人于法也,恐非所谓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唐太宗后来接受了他的批评。所谓“陷人于法”,用今天的话就是“钓鱼执法”,动机虽然不错,但却有着明显的程序瑕疵,在古人看来都是不道德和不符合礼仪的行为,以此作为惩罚依据,自然名不正言不顺,更无法让人信服。太宗从善如流,成就了一段政治佳话,而在今天,“陷人于
49、法”之事还在经常性地上演,不禁让人遗憾。以此事为例,公司固然有规定,禁止玩手机、聊微信,但老板以发“红包”这种类似于“偷袭”的方式对制度效果加以测试,首先就坏了“规矩”。完全可以想象,当温暖人心的老板“红包”瞬间变成“陷阱”的时候,伤害的不仅是几名被罚的员工,公司内部的信任体系也随之坍塌。较真一点说,在一个信息化时代,出台“禁止玩手机”这样的公司规定,是否具有可操作性和实际意义,是否具有人性化,本身也很值得商榷。领导者之所以会认为自己高明,很多时候是源于话语权的不对等。领导可以任性地破坏规则,而员工则无力反抗。老板的“红包”测出了谁的人品?答案不言自明。但这样的小聪明和小把戏,还是不耍为好,因
50、为“杀敌八百,自损一千”,得不偿失啊。(吴龙贵)13. 怀孕排队的荒诞闹剧为何还在上演 高亚洲二孩时代,有人在犹豫生还是不生时,有些企业职工却只能在“企业规定的时间表内”生。“就给你半年时间怀孕,这期间怀不上的,只能再按照计划表重新排队。”对于长春一企业制定二孩生育时间表的消息,在济宁一银行支行工作的刘倩同样感受颇深。(1月6日齐鲁壹点)怀孕竟然还要排队,即便是在大包干的计划经济时代,从生到死的包揽中,恐怕也没有怀孕排队”的统一安排,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居然还有如此安排,可谓奇葩。从个体来说,确实有怀孕做计划一说,但这也只是局限于身体调适方面,而这个以单位之名下发的二孩生育时间表,显然是对个
51、人怀孕计划的悍然干涉,从生理科学上讲,即便是做出了生育计划”,谁又能保证这怀孕一定可以依计行事”呢?谁能保证不发生任何意外情况呢?一个让人唏嘘的事实是,根据媒体的梳理,如此奇葩的规定竟然由来已久,在医院、教师、导游等女职工比例较高的单位,“按计划”生育仍是一项潜规则。如今在二胎政策的冲击下,单位的经营、工作压力更加紧张,如此“潜规则”大有大行其道之势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是一种赤裸裸的性别歧视。事实上,作为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生育权,这本身就不应受到任何人和单位的干涉。如今,按照用人单位的要求,不仅要求生育要有计划, 连怀孕都必须做到万无一失,显然是对这一权利的破坏。而在妇女权益保障法中,更是明
52、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侵犯妇女生育自由的权利,在劳动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中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为什么会有这么奇葩的安排,根据企业的说法女性占了半边天,如此安排也是无奈之举。换句话说,所谓的加强生育管理,只是为了工作需要。作为一家生产经营机构,注重经济效益和成本控制,当然是无可厚非的,但是,以牺牲职工的生育权”为代价,从一开始便失去了合法性基础,并因此失去了职工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即便是会因此收到再好的效果,又有什么意义呢?一个缺乏人性关怀,缺乏人情味的企业,又如何谈更好的发展呢?从根本上说,排队怀孕,是用人工具化逻辑下的怪胎,没有把每个职工当成一个个生动而具体的人,而是流水线上的劳动工具
53、。潜规则的长期存在,以及荒诞的屡屡上演,说明在利益的驱动下,“怀孕排队”已然成为一些企事业单位规避成本的“路径依赖”,而希冀所有的用人单位富有人性关怀、充满人情味,依然不现实。在舆论压力之下,用人单位即便能够做出小范围的改变,恐怕仍然不能彻底改变现状。相反,在不对等的利益博弈之下,还可能发生加剧性别歧视的情况,比如对女性就业的持续偏见。如何让排队怀孕的荒诞不再出现,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恐怕关键还在于相关法律权威的重塑以及职工话语权的重建。用人单位在对法律敬畏之下恪守自己的行为边界,而职工则能在对等的话语权中合法合理地保护自己的权益。(高亚洲)14. 规范房产广告别止于禁打“学区房” 刘建国“
54、买房就能上小学”、“距国贸仅30分钟”,从2月1日开始,这些话语不能在售楼广告中使用了。国家工商总局日前发布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该规定将于2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其中规定,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1月6日 京华时报)如今,房地产市场广告乱象丛生,确实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出于销售盈利的目的,某些开发商采取欺骗、误导手段,忽悠消费者上当受骗,早已成为一个公开的秘密。那么,国家工商总局专门出台规定,禁止房地产广告含有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保障消费者理性购房,初衷和目的自然是好的。然
55、而,国家工商总局的规定,只包含了禁止性内容,没有就惩罚性内容作出具体和细化。那么,当规定只是止于禁打“学区房”,而却忽略了配套规定,就无法从源头上杜绝房产广告乱象。很重要的一点在于,对于顾客而言,在其购买房子的目的中,“学区房”往往是一种刚性需求。也就是说,即便开发商不打“学区房”的广告牌,而顾客却依然将其当作买房与否的一个重要标准。如此之下,即便在广告中没有提及“学区房”,顾客恐怕也会主动与开发商商量如何入学,这是一个绕不开的话题。之前,开发商打出“学区房”的招牌,即便是一种忽悠策略,但是却对自身与顾客都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开发商履行不能,顾客自然可以主张退房或赔偿等。然而,一旦开发商不再围绕
56、“学区房”做文章后,而顾客又是出于入学刚需购房,则更容易被骗局所迷惑。一方面,顾客买房绕不开“学区房”,而之前明晰的广告内容变为私下承诺,一旦顾客因开发商的口头承诺被欺骗,则很难找到维权证据。另一方面,广告法中早已明确规定禁止虚假误导广告,但房地产广告中充斥“学区房”虚假信息,自然也包含在内。但囿于现实操作障碍,房地产广告中的欺诈情形,一直没有完全被杜绝和禁止。既然如此,即便国家工商总局作出规定,但由于具有“隔空喊话”的倾向性,能否产生理想效果必然面临诘问和质疑。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必然会让“学区房”成为购房中的焦点性问题,即便是严禁以此作为广告噱头,也难以纾解顾客心头的关切和焦虑。因此,在国家工商总局规定的基础上,还需要相关配套制度的完善和跟进,确保制度规定真正落到实处。从这个方面而言,规范房地产广告不能止于禁打“学区房”,而是应该进一步完善惩罚机制建设,细化和补齐广告违规后的追责短板。同时,应重视和强化现实操作,在净化房地产广告市场方面,采取稳、准、狠的思路和对策,倒逼开发商自律和警醒。(刘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