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动物伦理,为了人的尊严“道德就是拿火腿肠喂流浪狗喂到心碎流泪,而完全不用去顾虑猪的感受。”这是一位网友对爱狗人士拯救流浪狗的讥讽。类似的矛盾如学生硫酸泼熊、爱狗人士的抗争,及归真堂活熊取胆的争论,都涉及一个话题:动物伦理。人类究竟该怎样对待动物?谈到动物保护,必须面对一个逻辑困境:人类目前还没有实现完全素食,还存在把动物当工具的现象。这样的困境比比皆是:美国动物福利法案里对很多动物都做了保护规定,不允许捕食。但禽类、肉用动物和鼠类都被排除在外了。难道鸽子需要保护。鸡鸭就不需要?这样的质疑貌似有理。但并不正确,几条逻辑原则无法完全概括复杂的社会规范系统。在动物伦理上,中西方主流文化看法都比较一致
2、。如肯定人类的中心和支配地位。认为动植物可以作为人的工具而存在。但人不可以肆意对待动物。如何对待动物,关乎人类的文明和尊严。西方主流观点,如阿奎那认为上帝命令动植物生命是为人而不是为它们自己而存在。但他反对残酷对待动物,理由是对动物残酷就会对他人残酷,善待动物有利于道德感的培育。再看中国文化中的动物伦理。孟子说:“君子之于禽兽也,见其生,不忍见其死。闻其声,不忍食其肉。”由此可见人道地对待动物。关乎人的尊严和道德感,这样一种价值倡导,是人性慈爱温暖的体现。这能解释为什么对不同的动物,人类会有不同的标准。我们大都可以接受炒田螺,但将一只活兔子放进锅里,会遭到很多人的谴责。中国很多地方有厚葬耕牛的
3、传统,这和不吃猫狗的道理一样,因为它们长期做人类的朋友。当杀戮动物不可避免。也可以选择最不坏的方式。1822年,英国国会通过禁止虐待动物法令,规定包括所有人类饲养的哺乳动物和部分受囚禁的野生动物。如今世界上有一百多个国家制定了禁止虐待动物法。在中国,1931年的公共租界工部局公共菜场章程规定:对动物应以合乎人道之方法待遇之,无论何人应力求避免使其受非必要痛苦之举动。人类至今还须依赖大量的动物实验,但也在努力将伤害降低到最低。1959年英国学者提出动物实验的“3R”原则:使用没有知觉的实验材料代替活体动物,用最少的动物达到所需要的目的,优化实验程序、改进技术以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动物福利。这都表明了
4、人类一直在努力选择以最不坏的方式对待动物。这是文明进步的体现。如何对待动物,是理性反思与传统演进结合的产物。2006年。在香港禁止杀狗多年后,一位狗主因宰杀和煮食自己的宠物狗而被判监禁,这显示了香港社会已不再允许这种习俗。尽管中国台湾地区一直有吃狗肉进补的习惯,但这一习俗已被抛弃,台湾地区的动物保护法规定:宰杀犬、猫,或经主管机关公告禁止宰杀之动物者,将会被处以巨额罚款。动物皮毛曾是人类衣服的重要来源,现在人类完全不需要使用动物皮毛。许多人都呼吁放弃皮毛做衣料。另一个就是食用动物的范围的问题,如今水产、猪牛羊等少数几种养殖动物就能满足人类的饮食需要。发达国家的人们完全不需要像非洲一些部落那样捕杀大猩猩为食了。世界越来越扁平的今天,这些习俗必然要做出调整。但不能一蹴而就,需要在漫长的博弈和演化中找到答案。不管是皮毛大衣、鹅肝酱、鱼翅、燕窝还是西班牙斗牛,几乎被抵制了一个世纪,但它们依然合法存在。原因就在于,动物伦理深植于传统之中,既然是传统的改变,则需要时间,需要整个社会认同和氛围到了一定的节点。消费市场衰落到一定的程度。才会上升到制度层面。随着社会进步,这些传统必然要做出调整,这需要很长时间,是一个生产者、消费者以及各种社会力量和文化博弈演进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