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21课 新中国的政治建设 1949年-1956年 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 1956年-1966年 社会主义全面建设时期 1966年-1976年 文化大革命时期 1978年-今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改革开放时期)建国后中国的历史分期1、在新中国的成立前召开了什么会议?主要任务是什么?通过了什么决议?这次会议有何意义?1949年9月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一、开国大典讨论建立新中国的有关事宜1949年10月1日 开国大典 2、阅读材料:材料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中央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成员(主席、副主席)中,中共成员4名,民主党派3人。这三人及当时的身份分别
2、是:宋庆龄(民革成员)、李济深(民革成员)、张澜(民盟成员)。-摘自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料手册材料二:类别副总理政务院领导成员政务院下属机构正副职总人数421109民主人士 21149(15个正职)-摘自林志坚新中国要事评述请回答:根据材料指出新中国第一届政府组成人员特点,并据此指出新中国第一届政府的性质。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民主党派及无党派人士占有近一半比例,代表了中国除反动阶级以外的一切阶级、阶层。第一届政府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由各党各派组成的民主联合政府。特点:性质:3、新中国成立的历史意义有哪些?开创了中国历史的新纪元标志着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胜利中国进入了
3、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是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与中国革命相结合的胜利4、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的原因是什么?包括哪些内容?*确立了我国的政治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府组织原则(民主集中制原则)*规定了人民的权利和义务*制定了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方针政策*过渡时期总路线写入宪法*共106条分为总纲、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旗、国徽和首都等四章保证在政治上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的顺利过渡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1954年宪法的特点:体现了人民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5、1954年宪法的性质、意义是什么?性质: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意义:加强了人民民主专政巩固了革命和建设的成果反映
4、了国家过渡时的根本要求反映了人民的共同愿望提高了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推动了社会主义的发展奠定了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基础新中国的政治建构1954年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各级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建立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哪几个发展阶段?1、确立与发展(19541957)2、遭受挫折阶段(19571965)3、严重破坏阶段(19661976)4、恢复完善阶段(1976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示意图全国广大公民县 市 级 人 大乡 镇 人 大地 市 级 人 大省 市 级
5、 人 大全 国 人 大直 选 监 督 负 责选 举监 督 负 责选 举 监 督 负 责选 举监 督 负 责行政司法审判机关行政司法审判机关行政司法审判机关行政司法审判机关乡镇行政等机关立法决定任免监督 负责立法决定任免监督 决定任免监督 决定任免监督 负责负责负责服 务服 务7、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基础是什么?何时确立?合作的指导思想?主要形式?基本组织?合作基础:中共与各党派团结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专制独裁的历史 确立:1954年宪法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宣布了多党合作制度的确立 指导思想:1956年 长期共存、互相监督 合作形式:政治协商 基本组织:政治协商会议 四、中国共产党领导的
6、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调动了民主人士的参政议政热情,开创 了群策群力,共同建设国家的新局面。建国初期,全国政协代行全国人大职权。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后,政协成为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参政议政的舞台。8、多党合作的积极意义是什么?建国以 来,全国政协的职能有何变化?9、简述多党合作的发展历程1954年,宪法确立1957年,反右扩大化破坏了多党合作制度;“文革”时期,政协工作陷于瘫痪。1982年,中国共产党提出了“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人民政协迎来了新的春天。我国的国情决定 历史上集中统一国家的存在 民族分布上“大杂居、小聚居”民主革命过程中形成的休戚与共的亲密关系
7、五、民族区域自治制度10、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行原因?基本内容?有何意义?基本内容在国家统一的领导下,实现各民族一律平 等和各民族大团结在一些少数民族聚居的地 方实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意义少数民族实现了当家作主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我国的五个省级自治区总结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其特点有三:一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度;三是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它是我们长期以来的工作经验总结,是完成工作的基本保障。这三个制度的实行,保证了我们的革命和建设事业一直沿着社会主义道路胜利前进。确立:1954年一届人大宪法确立 代表产生方式:全国人民普选产生代表组成:各党派和社会各阶层人士确立意义:奠定了政治建设基础、规范了政府与人民关系、昭示了权力属于人民过渡时期的总路线要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并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简称“一化三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