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幸福究竟在哪里中央电视台记者近日采访刚刚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莫言,问道:“您幸福吗?”莫言答:“我不知道。”央视记者也曾问一位73岁的拾荒老人:“您觉得您幸福吗?”老人答:“我耳朵不好。”当央视追问一外出打工者“您幸福吗”时,这位农民工茫然地说:“我姓曾。”不少网友表示,这看似无厘头的回答,背后却有无尽的辛酸和沉重。尽管幸福难以名状,人们却一直追求着幸福,正如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所说:“人类活动的唯一动机就是追求自身的幸福。”人对幸福的追求是无止境的,这与美国心理学家马斯洛提出的“需求层次理论”相对应。马斯洛认为,人的需求分为5个层次,由低到高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情感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
2、需求。生理需求就是饥有所食,寒有所衣,住有所居,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这是人活着的最基本的需求,也是最基本的人权。当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人便有了最原始的幸福感。吃、穿、住、医、养等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人又会产生对安全的需求,要求一个没有威胁的生存环境,过安宁的生活,也就是央视做幸福调查时一位受访者所说的“生活有保障,没有后顾之忧”。此时,安全感就成了衡量人幸福与否的一个新的指标。如果某一国家有人认为没有安全感,不幸福,便会移民到另一个国家去生活。移民,正是人们对幸福的追求,这就是人们常说的“用脚投票”。人是感情动物,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一旦得到满足,便又有了对幸福的新的追求,那就是情感需求:家庭成
3、员之间的关爱、朋友之间的友谊、公民之间的和睦。人对情感的需求,其实就是一个字“爱”。人只有感受到有人、有组织、有社会的关爱,他才会感到幸福,也就是法国浪漫主义作家雨果所说的“生活中最大的幸福,是坚信有人爱我们”,也是墨子早就提出的“天下之人皆相爱,强不执弱,众不劫寡,富不侮贫,贵不敖贱,诈不欺愚”。人对幸福的追求不会仅停留在满足前3个层次的需求上,人还有被尊重的需求,就是要求自己得到社会的尊重,实现自己的社会属性,成为一个“公民”。这也是和谐社会的基本标志,不管是官员还是百姓,不管是富人还是穷人,人们都彼此尊重,尊重对方的人格,尊重对方的人权。世界上包括中国在内的几乎所有国家的宪法,都规定了公
4、民享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和宗教信仰等自由,其目的就是尊重所有公民的意愿表达,确保公民从受尊重中感受到幸福。最让人有幸福感的是满足自我实现需求。自我实现是人最高层次的需求,它是指人在不受胁迫、没有外部压力的情况下,自由地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并达到自己设定的目标。自我实现是人类由必然王国向自由王国的飞跃。从主观上讲,它能让人的各种潜能得到彻底发挥;从客观上讲,它促进了社会文明的发展。人类历史上众多的发明创造和新思想、新流派的形成,都是在个人的自我实现中实现的,发明家凭借自己的兴趣进行科学研究,思想家凭借自己的某种社会愿望而求索。正如英国20世纪伟大学者伯特兰罗素所说:“真正令人满意的
5、幸福总是伴随着充分发挥自身的才能来改变世界。”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人的幸福感与他所在的各种环境休戚相关,包括家庭环境、工作环境、社区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等。例如,一个人在某公司工作,月薪5000元,但老板对员工漠不关心,只向员工要效益,同事间尔虞我诈,互相猜疑,互相拆台,那他就感受不到幸福。如果他跳槽到另一家公司,月薪同样是5000元,但老板不仅关心员工的工作,也关心员工的生活,关心员工的进步和发展,同事间关系融洽,彼此信任,团结互助,在这样的环境里,他立刻有了幸福感。由此可见,当人的生理需求得到满足后,只靠增加收入是无法增进幸福感的,必须改善各种环境,满足人们对幸福的不断追求。上升到国家
6、层面,发展经济的终极目的,是让人们生活得更幸福,而不是发展经济本身。如果GDP在蹿升,可人们的幸福感却在下降,这说明发展经济的方向出了偏差,产生效率的同时却付出了公平的代价。一个社会最怕的就是贫富差距过大,因为过大的贫富差距不但会诱发各种犯罪,还会让社会各阶层之间充满仇恨,穷人和富人都不会感到幸福。穷人认为自己受到了富人的剥削,受到了社会的歧视,即使他们的物质生活得到十足的改善,他们照样缺乏幸福感,因为他们在与周围的富人比较,尤其是那些不劳而获、靠不正当手段致富的人。富人纵然有金山一座,但同样也不会幸福,因为他们没有安全感,在家到处安装监控,出行雇保镖,成年累月生活在惶恐之中。所以,中国未来的经济发展,一定要让效益让位于公平,在制定收入分配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时,要着实解决分配差距过大的问题,切实提高农民和被边缘化的市民的收入水平,化解由收入分配不公引发的各种社会矛盾,增进全体民众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