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单元素养检测(二)(第二单元)(90分钟100分)一、选择题(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意,每小题3分,共45分)1.父母对子女最重要的义务是抚养和教育义务。下面的理解正确的是()抚养,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教育,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抚养和教育,一个侧重物质方面,一个侧重精神方面抚养和教育其实是一回事A. B.C. D.【解析】选A。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的义务,抚养侧重于物质方面,教育侧重于精神方面,不是一回事,说法不正确,排除。2.对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认识正确的是()其行为主要有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等实
2、施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的都要以犯罪论处这些行为仅是相对于未成年人而言的我们应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同这些行为进行坚决的斗争A.B.C.D.【解析】选D。实施遗弃、家庭暴力、虐待的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否以犯罪论处还要看其情节的轻重,只有触犯刑法的才能以犯罪论处,错误;无论任何人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都要承担法律责任,明显错误。3.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意味着()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父母要为子女创造优越的成长环境父母对子女的这一义务是无条件的父母若不履行这一义务是违法的A.B.C.D.【解析】选B。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即要提供子女生活、学习所需要
3、的物质条件,但不一定多么优越,这一义务也不是无条件的,正确。4.陈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8 000元。胎儿出生10小时后死亡,这8 000元应()A.由甲继承 B.由乙继承C.由丙、丁继承 D.由甲、乙、丙、丁继承【解析】选B。我国法律规定的继承人顺序是: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一顺序有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但是应当为婴儿保留份额。本题中婴儿的保留份额在婴儿出生时便属于婴儿所有,婴儿死亡后按照法律规定,8 000元应当由他的母亲乙继承,其他人不参与继承。故B正确。5.我国民法典规
4、定,继承开始时效力最高的是()A.法定继承 B.遗嘱继承 C.遗赠 D.遗赠扶养协议【解析】选D。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还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在做题时应注意,如果没有特殊规定,就看作是通常情况。6.张某在遗嘱中指明将与妻共有的房屋和存款交由长子继承,张某去世后,其长子依遗嘱要求继承房屋和存款,其母和妹妹不同意,因此( )A.张某的长子可依遗
5、嘱继承财产B.遗嘱无效C.遗嘱部分无效D.张某的遗产应由其妻一人继承【解析】选C。遗产的范围应当是公民生前自己所有的财产。订立遗嘱时,公民只能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处分,对于不属于自己的财产不能进行处分,即便在遗嘱中将别人的财产进行处分了,那么该财产所涉及的遗嘱部分也是无效的。房屋和存款是张某与其妻共有的财产,张某可以在遗嘱中指明将属于自己的那一份财产由其子继承,属于其妻的那部分则应由其妻处置。7.小王姑娘家里穷,为了让哥哥娶上媳妇,父母让她与同村的张姓家换亲。 这种换亲违背了我国民法典的()一夫一妻制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保护妇女合法权益原则平等自愿原则A.B. C. D.【解析】选A。为了让哥哥娶上
6、媳妇,让小王姑娘去换亲,是男尊女卑思想作祟,侵害了妇女的合法权益,正确。 不符合题意。8.生活中,我们都知道婚约和订婚的习俗。刘亚与其大学同学王菲也尊重婚俗,两人订了婚。对此,错误的说法是()两人正式确立起夫妻关系法律对婚约应当严令禁止两人的婚约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婚约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法律效力A. B.C. D.【解析】选A。婚约与订婚只是一种习俗,并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程序,没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双方要正式确立受法律保护的婚姻关系,就必须依法进行婚姻登记;法律对婚约不鼓励、不禁止。正确,错误。9.关于结婚登记申请的表述正确的是()A.甲因在外地出差,让自己的哥哥代替自己与乙到婚姻登记机关
7、办理登记B.甲到女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C.甲、乙为残疾人,双方均委托亲属去办理登记手续D.甲、乙不同意今年结婚,其父母为了在明年春天抱上孙子,找熟人为甲、乙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解析】选B。按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据此,A、C、D三项均是错误的,故选B项。10.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下列对平等的正确理解是()A.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但所生子女必须随父姓B.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C.一旦结婚,夫妻应遵循“男主外,女主内”的原则D.若夫妻一方工作繁忙,
8、则不必履行家庭义务,可将全部家务交给另一方独自承担【解析】选B。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应共同承担家庭和社会的责任。因此,本题中A、C、D三项的表述均错误,不符合男女平等的要求。B正确,应选。11.王某与张某协议离婚,按照约定,张某分得住房一套。对此分析正确的是()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是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财产导致了涉外婚姻的增多A.B.C.D.【解析】选A。都是关于夫妻约定财产的正确说法。说法错误,约定财产与涉外婚姻没有必然的
9、联系。12.刘某自幼丧母,与继母共同生活。去年2月,刘某与程某登记结婚后住进程家,11月程某辞职并生下女儿程小。今年1月刘某携妻女住进继母的老房子,刘某提出将女儿改姓刘。不久,程某回娘家治病,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和医疗费刘某未予支付。3月继母去世,继母之弟要求刘某一家搬出老房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女儿可以随刘某的姓 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无继承权刘某应支付程某生活费和医疗费 刘某侵犯了程某的生命权A.B.C.D.【解析】选B。民法典规定,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正确;继父母与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民法典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10、,故刘某对继母的老房子享有继承权,错误;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正确;刘某并未侵犯程某的生命权,错误。13.按照民法典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的劳动收入双方或一方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且未规定只归一方所有双方或一方的工资收入约定归属的财产A.B. C.D.【解析】选A。本题考查学生对夫妻共同财产知识的掌握。属于约定财产,其归属要看约定,不一定是共同财产。14.关于夫妻约定财产制的说法不正确的是()A.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约定夫妻财产的归属B.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C.夫妻约定财产制适应当前社会多元化的发展趋势D.有夫妻约定财产
11、制就不适用法定财产制【解析】选D。夫妻可以约定全部或部分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故夫妻约定财产制和夫妻法定财产制可以同时并存。15.2020年1月,王某与赵某举行婚礼。2月,王某买了一套公寓并登记在自己名下。3月,王某和赵某登记结婚,赵某的父母随后赠送给赵某一套别墅。王某以公寓入股和朋友合伙经营,至年底获利8万元。翌年初,王某与赵某离婚,之后王某经申请获得发明专利权,并通过专利许可获80万元专利使用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属于王某个人财产的有()公寓 别墅公寓投资获利的8万元专利使用费80万元A.B.C.D.【解析】选D。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除了特殊规
12、定的,属于共有财产。所以婚后以公寓入股获得的8万元属于共有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属于一方的财产都属于个人财产。所以婚前以自己名义购买的公寓,离婚之后的专利使用费都属于王某的个人财产,别墅则属于赵某的个人财产。二、非选择题(本大题共5题,共55分)16.(9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是发育年龄提前,受网络、暴力、色情文化等诸多因素影响,以及农民工外出打工、城市离婚率高、城市乞讨现象的出现,均严重影响着青少年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法院判决的青少年罪犯5年间增长12.6%,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数量增长情况更加突出,5
13、年间上涨68%。出现青少年犯罪数量增加的原因固然很多,不良家庭环境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危险源。结合上述材料分析,父母为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应承担哪些方面的义务?【解析】本题考查父母对未成年子女应尽义务的知识点。可从父母的义务、家庭暴力行为等方面入手。答案:(1)父母要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为子女的生活、学习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同时,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力争让子女成才。(2)父母要承担起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教育,使子女成为品行
14、端正的人。(3)敢于同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作斗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7.(16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张老先生于10多年前丧偶,一直未再婚,自己既当爹又当妈,把儿子抚养成人。儿子大学毕业后成家立业,张老先生独居日久,深感孤独寂寞。在一次社区老人聚会中,张老先生偶遇离异的沈老太太。相似的人生经历、共同的兴趣爱好,令两人颇感慰藉,他们遂决定共同生活。双方儿女得知后均表示反对。张老先生的儿子称,如果父亲再婚,就断绝父子关系,不再赡养老人。沈老太太的女儿觉得母亲这么大年纪还要再婚,自己很没面子,便对母亲说,如果再婚,宁可放弃继承权,也不会再管她的任何事。(1)子
15、女是否有权利干涉父母的再婚?为什么?(8分)(2)张子、沈女能否以断绝父子关系、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父母?请简要说明理由。(8分)【解析】第(1)问,需要紧扣设问指向,判定案例中涉及婚姻家庭法律关系中父母与子女的法律关系,调动结婚的条件的知识,说明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第(2)问,需要紧扣设问指向,调动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知识,说明子女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赡养父母。答案:(1)子女无权干涉父母再婚。理由: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这一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而结婚包括初次结婚和再婚。根据这一原则,结婚的法定条件之一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16、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2)张子不能以与父亲断绝关系为由拒绝赡养父亲,沈女也不能以放弃继承权为由拒绝赡养母亲。理由:父母子女关系不仅是血缘和亲情关系,而且是法律上家庭成员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不能因双方之间的感情或利益冲突而解除或断绝。在家庭成员的权利义务关系中,尽管子女可以放弃继承权,但是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必须履行。18.(8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孙老汉今年70岁,有一儿一女,30年前孙老汉就与子女分开,与老伴共同生活。去年老伴去世,孙老汉因过度悲伤,终日卧床不起,又无经济来源,生活十分困难。社区干部多次找到孙老汉的子女要求他们履行赡养义务,但子女们都强调
17、与孙老汉在30年前就分家了,长年无来往,实际上脱离了关系,且都表示孙老汉去世之后不再继承其财产,因此拒绝赡养。最后,孙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对孙老汉子女的行为进行分析。【解析】本题以子女拒绝赡养父母为材料,考查对家庭成员间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认识,此题属于分析类题目,首先回答是什么行为,其次回答为什么,最后分析怎么办。答案:(1)孙老汉子女的行为属于拒绝赡养和扶助父母的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2)孙老汉不辞辛苦地养育子女长大成人,这份感情子女一生都难以报答。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孙老汉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定期给付一
18、定的赡养费用;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愉快地安度晚年。(3)孙老汉去世之后,儿女不再继承其财产,因此拒绝赡养,这是违法的。继承遗产是子女的权利,赡养老人是子女的义务,权利是可以放弃的,但义务必须履行。(4)孙老汉将子女告上法院,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说服教育其子女,也可以依法追究其责任。19.(14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小飞和姐姐小雪是父母未婚生育的孩子,多年前父母已分手,母亲远走他乡。2018年父亲结婚,两个孩子的噩梦从此开始。父亲和后妈都无工作,且有不良记录。去年父亲入狱,生活中后妈一直虐待两个孩子。小飞的后妈把当年不到8岁的小飞与两只大藏獒关在一个单元房内
19、近2年时间,孩子的衣食难以得到保证,后妈经常用烟头烫、手掐、脚踢孩子,造成孩子身上、头上伤痕累累。小飞的眉毛、头发被后妈烫伤后无法再生。2020年6月小飞的姑妈向妇联求救,在当地妇联与派出所的干预下才把小飞解救出来送到医院治疗,并为其办了低保。(1)材料中小飞父亲与后妈的行为是一种什么性质的行为?(6分)(2)小飞的父亲与后妈应该承担什么责任?(8分)【解析】本题以父母虐待子女为材料,考查对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行为的认识。第(1)问,从不同角度对小飞父亲与后妈的行为进行分析。第(2)问,依据法律的规定,对该行为作出劝阻、调解、行政处罚、追究刑事责任等处理。答案:(1)材料中小飞父亲
20、与后妈的行为是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是对子女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子女的行为;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2)小飞的父亲与后妈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20.(8分)阅读材料,回答问题。王刚是某建筑公司的经理,与中学教师张燕结婚,婚后生了一对双胞胎,张燕想给男孩取名王龙,女孩取名张凤,结果王刚不同意,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王刚整天忙于公司业务,家务全落在张燕身上,产假结束后,张燕要上班了,想请个保
21、姆帮忙做家务,王刚不同意,坚持要张燕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两人意见不一致,导致矛盾激化。请用有关法律常识对王刚的行为进行分析。【解析】本题以夫妻间的矛盾纠纷为材料,考查对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的认识。回答问题时要从总体上对王刚的行为进行断定,属于违法行为,属于侵犯妻子合法权利、不履行义务的行为,然后从姓名权、工作自由和履行家庭义务三个角度进行分析。答案:王刚的行为违反了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没有处理好夫妻间的人身关系,没有履行自己应该承担的义务,侵犯了妻子的权利和自由。(1)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在夫妻关系中,姓名权是人格独立的标志。夫妻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王刚坚持两个孩子都姓王,没有尊重妻子给孩子取名的权利。(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夫妻双方都可以寻找自己满意的工作,自己学习,有社会交往的自由,另一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王刚坚持要妻子辞掉工作,在家做专职太太,侵犯了妻子参加工作的权利。(3)男女双方都要履行家庭义务。王刚公司业务忙,不能履行家庭义务,但也不能把所有家务都推给妻子。关闭Word文档返回原板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