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个故乡都在消逝每个故乡都在消逝作者:王开岭1先讲个笑话。一人号啕大哭,问究竟,答:把钱借给一个朋友,谁知他拿去整容了。在城市的世界中,作者安东尼奥罗姆说了一件事:帕特丽夏和儿时的邻居惊闻老房子即将拆除。立即动身,千里迢迢去看一眼曾生活的地方。他感叹道:“对我们这些局外人而言,那房子不过是一种有形的物体罢了,但对于他们,却是人生的一部分。”这样的心急。这样的驰往和刻不容缓,我深有体会。现代拆迁的效率太可怕了,灰飞烟灭即一夜之间。来不及探亲,来不及告别,来不及救出一件遗物。对一位孝子来说,不能送终的遗憾,会让他失声痛哭。1976年后,新一代唐山人对故乡几乎完全失忆。几年前,一位美国摄影家把197
2、2年偶经此地时拍摄的照片送来展出,全唐山沸腾了,睹物思情,许多老人泣不成声。因为丧失了家的原址,30年来,百万唐山人虽同有一个忌日,却无私人意义的祭奠地点。对亡灵的召唤,一直是十字路口一堆堆凌乱的纸灰。一代人的祭习,一代人的乡愁。比地震更可怕的,是一场叫“现代化改造”的人工手术。一次城市研讨会上,有建设部官员愤愤地说:中国,正变成由一千个雷同城市组成的国家。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每个人都只能指认和珍藏一个故乡,且故乡信息又是各自独立、不可混淆的,那么,面对千篇一律、形同神似的一千个城市,我们还有使用“故乡”一词的勇气和依据吗?我们还有抒情的可能和心灵基础吗?是的,一千座镜像被打碎了,碾成粉,又从
3、同一副模具里脱胎出来,此即“日新月异”“翻天覆地”下的中国城市新族。它们不再是一个个、一座座,而是身穿统一制服的克隆军团,是一个时代的集体分泌物。每个故乡都在沦陷,每个故乡都因整容而毁容。2“故乡”,不仅仅是个地址和空间,它是有容颜和记忆能量、有年轮和光阴故事的,它需要视觉凭证,需要岁月依据,需要细节支撑,哪怕蛛丝马迹。哪怕一井一石一树否则,一个游子何以与眼前的景象相认?何以肯定此即梦牵魂绕的旧影?此即替自己收藏童年、见证青春的地方?当眼前事物与记忆完全不符。当往事的青苔被抹干净,当没有一样东西提醒你曾与之耳鬓厮磨、朝夕相处它还能让你激动吗?还有人生地点的意义吗?那不过是个供地图使用、供言谈消
4、费的地址而已。就像北京的车站名,你若以为它们都代表“地点”并试图消费其实体。即大错特错了,“公主坟”其实无坟,“九棵树”其实无树,“苹果园”其实无园,“隆福寺”其实无寺地址是死的,地点是活的。地址仅仅被用以指示与寻找,地点则用来生活和体验。安东尼奥罗姆是美国社会学家,他有个重大发现:现代城市太偏爱“空间”却漠视“地点”。在他看来,地点是个正在消失的概念,但它担负着“定义我们生存状态”的使命。“地点是人类活动最重要、最基本的发生地。没有地点,人类就不存在。”其实,“故乡”的全部含义,都将落实在“地点”和它养育的内容上。简言之,“故乡”的文化任务,即演示“一方水土一方人”之逻辑,即探究一个人的身世
5、和成长,即追溯他那些重要的生命特征和精神基因之来源、之出处。若抛开此任务,“故乡”将虚脱成一记空词、一朵谎花。当一位长辈说自个儿是北京人时,脑海里浮动的一定是由老胡同、四合院、五月槐花、前门吆喝、六必居酱菜、月盛斋羊肉、小肠陈卤煮、王致和臭豆腐组合成的整套记忆。或者说,是京城喂养出的那套热气腾腾的生活体系和价值观。而今天,当一个青年自称北京人时,他指的一定是户籍和身份证.联想的也不外乎“房屋”“产权”“住址”等信息。前者在深情地表白故乡,把身世和生涯融化在了“北京”这一地点里。后者声称的乃制度身份、法定资格和证书持有权,不含感情元素和精神成分。3其实,任何更新太快和丧失边界的事物,都是可怕的,
6、都有失去本位的危险,都是对“地点”的伤害。像今天的北京、上海、广州。一个人再把它唤作“故乡”,恐怕已有启齿之羞一方面,大城欲望制造的无边无际,使得任何人都只能消费其极小一部分,没人能再从整体上把握和介入它,没人再能如数家珍地描述和盘点它,没人再能成为名副其实的“老人”。另一方面,由于它极不稳定.容颜时时变幻,布局任意涂改。无相对牢固和永久的元素供人体味.一切皆暂时、偶然,沉淀不下故事于是你记不住它,产生不了依赖和深厚情怀。总之,它不再承载光阴的纪念性,不再对你的成长记忆负责,不再有记录你身世的功能。面对无限放大和变奏、一刻也不消停的城市,所有人皆为过客。皆为陌生人,你的印象跟不上它的整容。而它
7、的“旧主”们,更成了易迷路的“新人”。有一回,我说广内大街有家馆子不错,那个在京开会的朋友摇摇头,甭去了,拆了。我说怎么会呢?上月我还去过啊。朋友笑道,昨天刚好从那儿过,整条街都拆了。我叹息,那可是条古意十足的老街啊。何止城池。中国的乡村也在沦陷,且以更惊人的速度坠落。我甚至怀疑:中国还有真正的乡村和乡村精神吗?真正的乡村精神那种骨子里的安详和宁静,是装不出来的。4“我回到故乡即胜利。”自然之子叶赛宁如是说。沈从文也说:“一个士兵要么战死沙场,要么回到故乡。”他们算是幸运,那个时代,故乡是不死的。至少尚无征兆和迹象,让游子担心故乡会死。每个人都应赶紧回故乡看看。赶在它整容、毁容或下葬之前。当然
8、还有个选择:永远不回故乡,不去目睹它的死。我后悔了。我去晚了。我不该去。由于没在祖籍生活过,多年来,我一直把70年代随父母流落的小村子视为故乡。那天梳理旧物,竟翻出一本自己的初中作文,开篇叫回忆我的童年。“我的童年是在乡下度过的。那是一个群山环抱、山清水秀的村庄,有哗哗的小溪,神秘的山洞。漫山遍野的金银花傍晚时分,往芦苇荡里扔一块石头,扑棱棱,会惊起几百只大雁和野鸭盛夏降临,那是我最快乐的季节。踩着火辣辣的沙地,顶着荷叶跑向水的乐园。村北有一道宽宽的水坡,像一张床,长满了碧绿的青萏,坡下是一汪深潭,水中趴着圆圆的巨石,滑滑的,像一只只大乌龟露出的背,是天然的游泳池”坦率说。这些描写一点没掺假。
9、多年后,我遇到一位美术系教授,他告诉我,30年前,他多次带学生去胶东半岛和沂蒙山区写生,还路过这个村子。真的美啊,他一口咬定。其实不仅它,按美学标准,那个年代的村子皆可入画,皆配得上陶渊明的那首“暖暖远人村,依依墟里烟。狗吠深巷中,鸡鸣桑树颠。”几年前,金银花开的仲夏,我带夫人去看它,亦是我30年来首次踏上它。一路上,我不停地描绘她将要看到的一切,讲得她目眩神迷,我也沉浸在“儿童相见不相识,笑问客从何处来”的想象与感动中。可随着刹车声,我大惊失色,全不见了,全不见了,找不到那条河、那片苇塘,找不到虾戏鱼溅的水坡,找不到那一群群龟背代之的是采石场,是冒烟的砖窑,还有路边歪斜的广告:欢迎来到大理石之乡。5没有故乡,没有身世,人何以确认自己是谁、属于谁?没有地点,没有路标,人如何称从哪里来、到哪里去?这个时代,不变的东西太少了,慢的东西太少了,我们头也不回地疾行,而身后的脚印、村庄、影子,早已无踪。我们唱了一路的歌,却发现无词无曲。我们走了很远很远,却忘了为何出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