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个人逛街现在写作不像过去了,那时真是夜以继日,通宵达旦,好像有说不完的话不吐不快,最快的速度二十天写一个长篇,现在想起,真是不可思议。那时候年轻,倒也不觉得怎样的疲劳。而且年轻时朋友多,活动多,好像一天的时间从来没有够用过。现在则不同,渐渐地沉淀下来,文章都要多想多思多改,而且可能是因为年龄的原因,竟然觉得有些疲劳。过去的朋友也都老大不小了,每人支撑一个家庭,出来相聚已不容易。说到写作,自从我三十岁时开始,一直是用一支金笔。而市面上出现电脑之后,我率先买了一台286,并开始训练女儿用它将我写的草稿龙飞凤舞,鬼都不认识的字打出来。那时候她只有十三四岁,小孩子心灵手巧,很快就可以盲打了。就这样,
2、她一直为我打了十几年,大大提高了我的写作速度。所以,从理论上说,尽管这些作品是我写的,但是合作者是我的女儿。通常情况,打完字之后,我们爷儿俩便出去逛街。我们只选那些比较高档的商店去逛,那里人少,环境也不错,因此人很放松。正如预料的那样,逛街时女儿通常会提出买衣服和鞋之类的要求。我基本都会满足,甚至提出建议供她参考。这样做除了父亲的职责之外,显然还有一种奖励的意思。然后,我们会去吃个饭,通常我会顺着她,去麦当劳、肯德基或披萨店就餐。以至于久而久之我也染上了吃这种快餐的癖好,长时间不吃还会想着去吃一次。女儿24岁时有了男朋友,并且很快就结了婚。也许是习惯使然,也可能是她觉得给父亲打字是自己的一份义
3、务和责任,所以她还能坚持在我需要打字的时候回家帮我。到了21世纪,在中国的出版界几乎没有手写稿这一说了,完全是电子稿,而且通常用电子邮件向出版社和杂志社传送自己的稿件。如果你寄去手写稿,会让对方感到吃惊和意外,也给对方出了个不大不小的难题,所以我只能继续依赖女儿给我打字。顺便说一句,我念小学时学的是日本人遗留下来的老式拼音。到了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才改用了新式汉语拼音。恰好小学四年级的我非常淘气,不爱学习,根本没掌握这种新东西。这样,我就无法在电脑上用汉语拼音来打字。其间我也曾试用过“两笔法”和“一笔法”来打字,但是这种技术并不成熟,很麻烦,最后只好放弃了。在后来的日子里,这种打字和逛街的事情虽然仍在继续,但已越来越少了。后来,女儿干脆明确表示不想和我一起逛街,的确,陪一个老人逛街、吃快餐,全世界的年轻人都会感到不舒服。不仅如此,父女上街总要有话题要聊,而老人要聊的东西大都是带有教训性质的内容。这对追寻轻松与自由的女儿来说并不是一件愉快的事。现在,我很少找女儿打字了,除非万不得已。如果写累了,便一个人去逛街,我事先会在一张纸条写好要买的东西(其实也无所谓需不需要),逛到了中午,也会一个人在外面店里吃面条或者刀削面。或者什么也不吃,一个人慢慢地走回家。这是一个自然现象,不是谁出了问题,而是规律。我们都走在规律之中,这是生命流程中的一个组成部分,仅此而已,一笑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