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一字安人心明朝时期,顾蚧在儋耳(今海南省儋州县)当郡守,时当五月,正是海上多飓风的时节,经常有一些船只因飓风而倾覆,给船主造成损失。一天,有一艘不明国籍的大船遇上飓风漂到所管辖的文昌的海岸边搁浅,船上载有金丝鹦鹉、黑皮肤的妇女、金条等物品。人们上船后,发现了这些东西,就自作主张地把黄金给私自分了,把黑皮肤的妇女给埋了,只将金丝鹦鹉等一些不值钱的东西连同报告呈交县衙。偏偏县衙的官儿是个糊涂蛋儿,把金丝鹦鹉送给上级镇巡衙门,意在讨好上司。可上司是一个较真的主儿,见了金丝鹅鹉,就想刨根问底,驳回公文,责令调查金丝鹦鹉的来历。地方官及百姓一看事情闹大了,都害怕事发获罪,金丝鹦鹉来历好说,分了人家金条
2、,就不大好说;把黑皮肤的女人埋了,更不好说,人命关天呀。一时间人心惶惶,不少人甚至相约,要往海外逃命。承办的官员也觉得很棘手,不知如何是好。正巧顾蚧来到文昌县,承办的官员前来请教对策,顾蚧在看过原先呈送的公文后,只将原公文中的“漂来船”中的“漂”字改为“覆”字,改定后再呈报上级。结果,上级看了,风平浪静,不再派人追查。顾蚧只改了一个字,使公文的意思完全变了,可谓是“一字师”,让墨写的谎言,掩盖了血写的事实:是“漂来船”的话,人到哪儿去了?上司多半会推测,是不是会有抢劫甚至杀人行为,务必要将此事一查到底;要是“覆来船”,就是飓风吹来的失事船只,金丝鹦鹉只是发现船只的渔民捡来的,不一定有活人,不值得花精力追查,人心也就自然安定下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