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考资源网() 您身边的高考专家2.2 积极维护人身权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28分)1.下列不属于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是( )A.假冒他人姓名B.盗用他人姓名C.与他人同名D.禁止他人用某个姓名【解析】选C。民法通则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的干涉、盗用、假冒。A、B两项明显侵犯他人姓名权,D项属于干涉他人的姓名权,而C项不带有主观侵权意识,更无侵权目的,故不属于侵权行为。2.某报社在一篇新闻报道中披露未成年人甲是乙私生子的事实,致使甲受到同学的嘲讽与奚落,甲因精神痛苦,自残左手无名指,给学习和生活造成重大影响。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该报社的行为(
2、)A.是如实报道,不构成侵权B.侵害了甲的隐私权C.侵害了甲的姓名权D.侵害了甲的生命健康权【解析】选B。报社有新闻报道的权利,但也同时必须履行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义务,题干中报社的行为构成了侵权;根据题干,报社并非侵犯姓名权,甲自残手指也不是报社直接造成的,故也不属于侵害生命健康权,属于侵犯隐私权。3.某小学二年级教师张某,为惩罚考试不合格学生董某,将董某叫到讲台前当众用教鞭抽打她的手心,并让董某自己数着。董某疼痛难忍,把手收了回来,张某一气之下朝董某的后脑打了一教鞭,董某的脑袋立即耷拉下来,这时张某又打了一鞭,董某的嘴里、鼻孔里冒血,瞳孔扩散,失去了知觉,生命垂危。后送到医院治疗脱险。董某
3、的父母为了给孩子治病,花费了人民币8万多元,误工半年之久。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老师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老师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要受到道德和良心谴责老师应依法赔偿损失,赔礼道歉学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A.B.C.D.【解析】选C。题干中老师的行为已严重侵害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并造成经济损失,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赔偿损失;这是在学校发生的侵权事件,因此学校也要承担相应责任。故说法错误,答案选C。4.李某(女)的一个摄影师朋友拿着一款新相机找到李某,想以她为模特拍组照片,完成这款相机的评测报告。李某爽快地帮朋友完成了作品。双方约定,这些照片的著作权归摄影师朋友,肖像权归李某。之后,李某顺手将测
4、评文章转载到自己的个人网页上去。可没过多久,她就发现以自己为模特拍摄的40张照片被某营利性网站全文使用。协调未果,李某将某网站告上了法庭。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某网站公司在其营利性网站上,使用了李某的照片,侵犯了李某的肖像权某网站公司应赔偿李某某网站应刊登道歉声明无所谓,李某可以借机在网上宣传自己A.B.C.D.【解析】选A。民法通则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本题中某营利性网站未经肖像权主体李某同意,擅自转载,属于侵权行为,应道歉并作出赔偿。5.隐私权的内容包括( )个人信息的控制权 个人活动的自由权私有领域的保密权 隐私的转让权A.B.C.D.【解析】选A。“隐私转
5、让”已不属于隐私的范畴,所以排除,选A。6.某杂志为扩大销量,精心炮制了某著名影星甲的一段绯闻,给甲带来了极大的精神痛苦。甲将该杂志社告到法院,该案不适用的责任方式是( )A.赔偿损失B.消除影响、恢复名誉C.赔礼道歉D.消除危险【解析】选D。题干中某杂志炮制影星的绯闻,属于侵犯公民的名誉权,对其带来的只是精神痛苦,并不存在危险,因此杂志社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包括消除危险。7.陈兴夫妇在儿子陈华周岁生日时到红星照相馆为儿子拍照留念。后来摄影师刘某将陈华的底片卖给个体户张某作挂历用。张某又将该底片卖给兰星香皂厂作婴儿香皂广告用。在本案中,侵犯陈华肖像权的侵权人是( )A.摄影师刘某B.兰星香皂厂
6、C.个体户张某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解析】选D。刘某、张某和兰星香皂厂在未经陈兴夫妇同意的情况下,以营利为目的使用陈华的肖像,所以三者都是侵权人。二、非选择题(共22分)8.(11分)北京某互联网公司,通过全国多家卫星电视发布广告,宣传其手机游戏产品。广告中的动画形象表现了赵本山的容貌、姿态等主要特征。众多消费者出于对赵本山公众形象的认可和信任下载该游戏,但并未享受到相应的服务。这引发了消费者的不满,不少消费者在网络中谴责赵本山。据此,赵本山起诉北京某互联网公司,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请根据所学法律知识分析,北京某互联网公司侵犯了赵本山的什么权利?应该承担哪些法律责任?【解析
7、】本题以某互联网公司侵犯赵本山肖像权为背景,考查有关肖像权的知识。题目本身不难,但要从理论上即从法律依据上分析出某互联网公司的侵权行为,以及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答案:(1)肖像权是人们对其外部形象所享有的人格利益。公民对自己的肖像享有再现、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肖像权的行为。据此判定该案例中的北京某互联网公司侵犯了赵本山的肖像权。(2)北京某互联网公司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等。9.(11分)黄某和李某原是男女朋友,后因李某品行不佳分手。2010年4月,李某将自己起草并打印
8、的“黄某人”等三种材料共10页,散发张贴于包括黄某丈夫陈某单位在内的多个单位。材料中“黄某自幼在其养父的奸淫蹂躏之下畸形成长,人格异常”等词语,给黄某精神造成了极大的痛苦,并导致其流产。后来查明,被告在材料中所述内容完全失实。请结合所学法律知识,谈谈对本案中李某行为的认识。【解析】本题考查有关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的知识。本案中李某的行为首先侵犯了黄某的名誉权,然后他的侵权行为使黄某受到极大的精神痛苦,并导致流产,这侵犯了黄某的生命健康权。答案:(1)我国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本案中李某违反了民法通则的规定,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了黄某的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2)李某严重损害了黄某的名誉权和生命健康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支付医疗费和精神损失费等责任。(3)人身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我们不仅要依法维护自己的人身权,也要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4 - 版权所有高考资源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