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节 5的乘法口诀第1课时:5的乘法口诀教学内容:教科书P22,例1例2,课堂活动教学目标:1经历编5的乘法口诀的过程,知道5的乘法口诀的来源,熟记5的乘法口诀并能运用口诀口算5的乘法。2通过对5的乘法口诀的探索,初步感知5与其它数相乘的积个位上的数的特征,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探索发现的能力。教学重点:经历编5的乘法口诀的过程,熟记5的乘法口诀并能口算5的乘法。教学难点:培养学生的观察能力和探索发现的能力。板书设计:5的乘法口诀55=25 五五二十五56=30 五六三十57=35 五七三十五58=40 五八四十59=45 五九四十五教学流程:一复习引入口算并说说师用的哪句口诀。34 73 5
2、4 23 38 49 39 44 53 63 64 84 52 47 揭题:今天我们学习5的乘法口诀。二探索新知编5的口诀(教学例1) 1出示主题图,问:从图上你知道些什么?(孩子们举着五环旗庆祝北京奥运、每面旗子上有5个圆环) 2出示1面五环旗。 问:这面旗上有5个圆环,1个5用乘法算式怎样表示?用哪句口诀? 3逐一出示2面、3面、4面旗子,学生说出算式和口诀。 过渡:孩子们已经学会了1个5、2个5、3个5、4个5的乘法口诀,那5面旗子有多少个圆环?算式是?口诀是?6面呢?(根据回答板书) 提问:7面、8面、9面旗子上分别是多少个圆环?你能完成表格,写出算式,编出口诀吗?试一试。 4独立思考
3、完成,同桌之间交流,全班汇报。 5学生读一遍口诀。 提问:五八四十表示什么意思?它可以计算哪些算式? 6探索5的乘法口诀的联系。 提问:观察5的乘法口诀,你发现了什么? (5的口诀有5句,每一句的第一个字都是五,第二个字从五开始依次多1,得数依次多5;相邻两句口诀相差5) 指出:相邻两句口诀相差5,可以帮助我们很好地记住5的口诀。 7用喜欢的方法记5的乘法口诀。 全班背、抽背、对口令、三运用新知巩固口诀(教学例2)过渡语:刚才我们一起学习了5的乘法口诀,现在老师来考考大家,看看谁能最快地说出这个乘法算式用哪句口诀?1. 在书上写出口诀,填出结果。抽生汇报,集体订正。2. 完成算一算。边做边想:
4、各用哪句口诀呢? 3观察5乘几的积,你发现了什么?(个位上是0或5)四课堂活动1. 课堂活动 第1题:看算式说口诀。2. 课堂活动 第2题:说一说。3课堂活动 第2题:算一算,议一议。 (1)独立完成表格。 (2)思考:观察算出来的积,你发现了什么?在小组里说一说。(5与1、3、5、7、9相乘的积个位上都是5;5与2、4、6、8相乘的积的个位上都是0)五课堂小结今天学了什么?你有什么收获?有什么疑问?教学反思:第2课时:5的乘法口诀练习教学内容:教科书P21P22 练习六 16教学目标:1进一步理解并熟记5的乘法口诀,能运用口诀正确、熟练地练地计算。2通过练习让学生得到成功体验,增强学习信心。
5、教学重点:能运用口诀正确、熟练地练地计算。教学难点:能运用口诀正确、熟练地练地计算。教学流程:一复习引入。全班读记5的乘法口诀、对口令。揭题:今天我们继续学习5的乘法口诀。二夯实基础,巩固提高1练习六 第1题:读口诀,写两个算式。学生独立完成,集体讲评。 指出:这些口诀都能写2个算式,但有的口诀只能写1个算式。2. 练习六 第2题。先计算,再比较。学生独立完成,集体讲评。3. 练习六 第3题。 观察画面,理解题意:两只小兔要过桥回家,谁算得又对又快,谁就先回到家;独立完成,集体讲评。4. 练习六 第4题 (1)独立完成。 (2)引导竖着观察:每组三个算式之间有什么联系? (三个算式得数相同,表
6、示的意思相同,只是表现的形式不同)5. 练习六 第5题(1)学生独立完成。(2)抽生汇报时说说是怎么想的。(3)比较:5+5=10、55=25、5-5=0,你有什么想法? (运算符号不同,得到的结果就不一样)6练习六 第6题(1)仔细看题,理解题意。要练说,得练看。看与说是统一的,看不准就难以说得好。练看,就是训练幼儿的观察能力,扩大幼儿的认知范围,让幼儿在观察事物、观察生活、观察自然的活动中,积累词汇、理解词义、发展语言。在运用观察法组织活动时,我着眼观察于观察对象的选择,着力于观察过程的指导,着重于幼儿观察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的提高。 第一问求每板有多少粒?第二问求每盒有多少粒?(2)独立列式计算。(3)小组交流想法,再抽生汇报,全班交流。三课堂小结 今天学了什么?你有什么收获?还有什么疑问?宋以后,京师所设小学馆和武学堂中的教师称谓皆称之为“教谕”。至元明清之县学一律循之不变。明朝入选翰林院的进士之师称“教习”。到清末,学堂兴起,各科教师仍沿用“教习”一称。其实“教谕”在明清时还有学官一意,即主管县一级的教育生员。而相应府和州掌管教育生员者则谓“教授”和“学正”。“教授”“学正”和“教谕”的副手一律称“训导”。于民间,特别是汉代以后,对于在“校”或“学”中传授经学者也称为“经师”。在一些特定的讲学场合,比如书院、皇室,也称教师为“院长、西席、讲席”等。教学反思:第 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