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光伏电站设备检修管理制度光伏电站设备检测、修理管理制度1 目的 为了让设备的检测、修理管理科学化、高效率,做到有组织、有策略,有方案、有准备的进行,达到发电公司对设备管理的要求,特制定本项制度。2 定义2.1 定期检测、修理:依据光伏电站检测、修理规程、变电站检测、修理规程的要求,定期对设备进行较全面(对已掌握规律的老光伏发电系统可以有重点的进行)的检查、清理、试验、测量、检验及更换需定期更换的部件等工作,以消除设备和系统缺陷。2.2 临时检测、修理:对临时发现的缺陷或发生的故障的排除。2.3 缺陷:是指主、辅设备及其系统在发电生产过程当中发生的对安全、经济稳定运转有直接影响的异常,即在设备运
2、转中发生的因其本身不良或外力影响,造成直观上或检测仪表(试验仪器)反映异常,但尚未发展成为故障的情况和影响安全运转的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振动、位移、摩擦、卡涩、松动、断裂、变形、过热、泄露、声音异常、防洪设施损坏、照明短缺、标识牌不全等均称为设备缺陷。按其严重程度可分为三类:紧急缺陷、重大缺陷和一般缺陷。2.3.1 紧急缺陷:是指威胁人身、设备安全,随时可能酿成事故,严重影响设备继续运转而必须尽快进行处理的缺陷。2.3.2 重大缺陷:是指对设备使用期限或出力有一定影响或可能发展为紧急缺陷,但尚允许短期内继续运转或对其进行跟踪分析的缺陷。2.3.3 一般缺陷:是指对设备运转安全影响较小,且一般不至
3、于发展成为上述两类缺陷,并能按其铭牌额定值继续运转,允许列入月、季(年)度检测、修理计划中安排处理的缺陷。2.4 故障:设备在工作过程当中,因某种原因丧失规定功能或出现危害安全的现象。3 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3.1 DL/T969-2005 变电站运转导则3.2 GJ/T264-2012 光伏建筑一体化系统运转与维护规4 主要职责4.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4.1.1 负责批准年度定期检测、修理计划。4.1.2 负责审核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检测、修理外委单位。4.2 光伏电站主要职责4.2.1 负责年度定期检测、修理计划的编制、执行。4.2.2 负责组织对缺陷、故障的处理。4.2.3
4、负责对缺陷、故障数据的统计分析。4.2.4 负责对检测、修理过程进行总结,不断提高检测、修理管理水平。4.2.5 负责监督与检查外委单位合同的执行情况。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管理5.1.1 光伏发电系统分配 光伏电站工程移交生产后,站长组织运转人员对光伏发电系统按人进行分配,分配方法由光伏电站自行确定,填写附表61“光伏发电系统分配记录表”。5.1.2 协议签订 分配完成后,站长分别与各运转人员签订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公司放入运转人员人事档案,一份保存在光伏电站档案室,一份由运转人员保存。5.1.3光伏发电系统管理5.1.3.1光
5、伏发电系统巡视 协议书签订后,分包责任人是所分包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巡视的主要负责人,巡视工作具体按巡检管理制度相关要求执行。在巡视过程当中如发现光伏发电系统存在缺陷,检测、修理班组组织人员对该设备进行检测、修理。5.1.3.2 光伏发电系统定期维护 光伏发电系统到达定期维护时间时,分包责任人对光伏发电系统开展定期维护工作。5.1.4 激励 依据各光伏发电系统的日常运转情况及相关数据统计,按照签订的附录A“光伏发电系统责任分包协议书”,公司对相关人员兑现激励。5.2 定期检测、修理管理5.2.1 定期检测、修理计划的编制5.2.1.1 每年12月份,光伏电站站长填写附表62“年度设备定期检测、修
6、理计划”,编制光伏电站下一年度定期检测、修理计划,编制依据如下: a 主、辅设备的检测、修理周期。 b 设备的技术指标及健康情况。 c 设备生产厂家对其设备的定期检测、修理要求。 d 光伏电站检测、修理规程、变电站检测、修理规程对设备定期检测、修理工作的要求。 e 光伏电站当地的光照情况规律。5.2.1.2 编制完成后,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5.2.2 定期检测、修理的执行 在定期检测、修理开工之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之后按光伏电站检测、修理规程、变电站检测、修理规程相关要求开展具体定期检测、修理工作。5.2.3 定期检测、修理记录 定期检测、修理
7、工作完成后,分包责任人将该设备本次定期检测、修理的具体的情况登记在附表67“设备台账”的“设备定期检测、修理情况”栏目内。5.2.4 发现缺陷的处理 定期检测、修理过程当中,如发现设备存在缺陷,按5.3条款进行处理。5.3 临时检测、修理管理5.3.1 缺陷、故障的发现及录入5.3.1.1 运检人员在日常巡视、检测、修理等工作中,如发现存在缺陷或故障,应当立即向主值汇报,运转人员将缺陷或故障情况记录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中。5.3.1.2 如认为是紧急缺陷,应同时向站长汇报,核实确属紧急缺陷后应当依据当时系统运转情况及相关规程规定,决定缺陷设备是否需要立即退出运转。5.3.2 缺陷
8、、故障的处理 在设备缺陷或故障处理开工之前,必须按工作票管理制度、危险点预控票管理制度要求办理相应票据,才能进行缺陷或故障处理工作。5.1 缺陷的处理 a 主值将缺陷情况通知检测、修理班组,检测、修理班组组织对缺陷情况进行消除,具体按光伏电站检测、修理规程、变电站检测、修理规程执行。 b 紧急缺陷的处理:检测、修理班组需立即开展抢修工作,运转人员需加强对缺陷设备的监视,并随时报告站长,同时应快速制定事故应急措施,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一经发现缺陷恶化,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对缺陷设备进行隔离。在处理紧急缺陷时,站长需在现场监督检查紧急缺陷的消除工作,并制定处理方案和质量验收,紧急缺陷必须连续处理。
9、c 重大缺陷的处理:处理时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周,具体时限由检测、修理班组依据缺陷情况确定并在附表64“设备缺陷、故障记录本”的“处理结果及日期”栏目中注明。 d 一般缺陷的处理:一般缺陷可结合定期检测、修理计划安排处理,对于一些检测、修理人员有能力可以很快处理的小缺陷,检测、修理人员可自行处理。 e 对有紧急或重大缺陷的设备,若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停机处理,而需带缺陷继续运转时,光伏电站必须提供充分的依据并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5.2 故障的处理 运转人员填写附表60“设备故障检测、修理通知单”,将故障情况通知检测、修理班组,检测、修理班组组织对故障情况进行消除,检测、修理具体工作按
10、光伏电站检测、修理规程、变电站检测、修理规程执行。5.3 光伏电站不能自行消除的缺陷或故障的处理 a 质保期外光伏发电系统、箱变、生活设备发生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经批准后,光伏电站寻找外委单位,对缺陷或故障予以处理。 b 变电站一、二次设备、线路所发生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时,光伏电站填写附表66“设备维修申请单”,发电公司经批准后,光伏电站联系外委单位进行处理。 c 外委单位处理的重大缺陷或故障消除后,光伏电站人员填写附表67“设备维修验收单”,对缺陷或故障消除情况进行验收。5.3.3 缺陷或故障的登记 缺陷或故障消除验收完成后,运转人员将该设备本次的
11、临时检测、修理情况记录在附表63“设备台账”的“设备缺陷、故障检测、修理情况”栏目内。5.3.4 总结分析5.3.4.1 光伏电站每月在月度报告中将本月的缺陷发生情况、消缺完成情况及消缺率上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注:消缺率=(本月消除缺陷数/本月发生缺陷数)1005.3.4.2 光伏电站应重视对检测、修理管理过程当中的经验、教训的分析、总结,不断提高检测、修理管理水平,提高设备的可靠性。5.3.4.3 光伏电站需对设备缺陷、故障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中分析出设备运转规律,为备品备件定额提供可靠依据,预防设备缺陷、故障的发生,降低设备缺陷及故障发生率,提高设备健康水平,将设备管理从事后管理变为事前管理。5.4 供应商检测、修理时停送电的管理5.4.1 供应商如需停电检测、修理时,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经批准后予以停电。5.4.2 供应商检测、修理完成后,如需送电,需填写附表65“停送电联系单”,经站长经批准后予以送电。6 检查与考核6.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6.2 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