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世界贸易组织由于国际经济贸易形势不断地发展,关贸总协定属于一项临时性国际贸易措施和政策,其法律地位、职能范围、管辖内容以及运行机制都存在着许多局限性,因此关贸总协定随着时间的推移,其作用难以进一步扩展,各缔约国便纷纷要求、不断呼吁要建立一种正式的世界贸易组织,来取代已经不适应形势发展的关贸总协定。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 世界贸易组织协定序言部分写道:“为了保持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和进一步完成关贸总协定的目标,发展一个综合性的、更加有活力的、持久的多边贸易制度”而达成协议。因此,世界贸易组织取代关贸总协定之后,继承了关贸总协定的基本原则,并在其所管辖的服务贸易、与贸易有关的知
2、识产权以及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等新的领域中予以适用并加以发展。值得一提的是多边主义,这原本是关贸总协定的一个基本原则,但由于东京回合达成的协议采取了自行选择签署参加的做法,阻碍了这项原则的实施与贯彻。世界贸易组织要求缔约方必须无选择地以“一揽子”方式签署参加其管辖的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这才重振了多边主义。 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有利于世界大贸易的自由化和经济全球化;将使传统的贸易政策改观;国际贸易中的竞争加强。世界贸易组织的正式成立并取代关贸总协定,并非只是名义上的变化,而是具有更为深刻的内涵和深远的历史意义:(1)它体现了国际社会的一个共同愿望:建立一个强大的,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经济贸易体制,在
3、国际经济领域发挥主导作用。(2)它标志着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与共同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时代。从GATT到WTO,使世界从此拥有了一套范围更广、效力更大和更为完备的多边贸易规则,这必将大大增加世界贸易的稳定性和可预见性,并为建立和巩固国际经济新秩序奠定了更为坚实的基础。世界贸易组织的成立推动了世界贸易的巨大增长,并为各成员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投资机会和更高的福利水平。 中国“复关”的历程:中国是1947年成立的关贸总协定创始国之一。新中国成立后,台湾当局非法窃据中国席位。1984年4月,中国取得了总协定观察员地位。1986年7月,中国向总协定正式提出恢复关贸总协定缔约国地位的申请,从此开始了“复关”
4、的漫漫征程。1986年9月,中国开始全面参与了关贸总协定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1987年3月,关贸总协定设立中国工作组,并于同年10月举行了工作组第一次会议。至1992年10月第11次会议时,中国工作组已基本结束了对中国经贸体制的审议,并进入了有关中国复关议定书内容的实质性谈判。1994年4月中国签署了乌拉圭回合最后文件和世界贸易组织协定。签署这两个文件是中国复关的必备条件之一。同年11月,中国提出在年底完成复关的实质性谈判,并成为定于1995年1月1日成立的世界贸易组织创始成员的要求。由于美国等少数缔约方缺乏诚意、蓄意阻挠、漫天要价,在12月份召开的关贸总协定中国工作组第19次会议上,未能
5、就中国成为世贸组织创始成员问题达成协议。 1995年1月1日,世界贸易组织正式成立,并在一年的过渡期后完全取代关贸总协定。同年5月,中断了近5个月的中国复关谈判在日内瓦恢复进行。7月,世贸组织决定接纳中国为该组织的观察员。11月,中国政府照会世贸组织总干事鲁杰罗,把中国复关工作组更名为中国“入世”工作组。中国“复关”谈判变成“入世”谈判。1997年5月,在日内瓦举行的第4次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关于非歧视原则和司法审议两项主要条款达成协议。同年8月,新西兰成为第一个同中国就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达成双边协议的国家。同年中国还与韩国、匈牙利、捷克等国签署了入世双边协议。1
6、998年4月,中国在第7次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上提出的一揽子降低关税方案受到工作组成员普遍欢迎。经过艰难曲折的谈判,1999年11月,中美两国政府在北京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双边协议。2000年5月,中国与欧盟代表在北京签署了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协议。2001年6月,美国和欧盟先后与中国就中国“入世”多边谈判的遗留问题达成全面共识,第16次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就多边谈判中遗留的12个主要问题达成全面共识。7月,第17次世贸组织中国工作组会议对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法律文件及其附件和工作组报告书进行了磋商,并最终完成了这些法律文件的起草工作。2001年9月,中国和墨西哥就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达成双边协议。至此,中国完成了与世贸组织成员的所有双边市场准入谈判。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首都多哈举行第4次部长级会议,中国被正式批准加入世界贸易组织。